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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傑沒想過有一天要和鄭永昶分開,分開那麼久、那麼遠。大學畢業了,去讀研究生,順理成章,李傑連讓他留下的理由都沒有。

  “只是離開兩年,又不是不回來了。況且我還沒走呢,就算走了也能視頻、能打電話。你好好工作,等你有錢了,還可以去找我玩。”鄭永昶是這樣說的。

  ☆、第二十二章 陪伴

  鄭永昶從前每天都有許多事要做,調研、實習、兼職或是同組員一起做課題,總是忙得找不到人。決定出國後,他的工作變成了學語言和準備作品集。來往於圖書館、學校和家,三點一線,反而成了最清閒的人。

  李傑那邊,廠里一忙起來日月不分,他甚至一個月都可能見不到鄭永昶。兩個人在一起之後,李傑已經改了工作內容,不忙的時候可以享受上班族的固定作息,這樣可以留出晚上的時間和鄭永昶一起度過。

  兩個人本來也是各有各的工作和生活,像普通夫妻一樣,白天打拼自己的事業,晚上再依偎在一起相互溫暖。

  得知鄭永昶要出國後,李傑猛然發現,他們還能在一起的時間已經太少了。

  鄭永昶是很挑嘴的,從前在專教熬夜加班,常常錯過晚飯。李傑嫌外賣不乾淨,下班後會做好飯菜給他送到教室,甚至成了全組的深夜福利。

  鄭永昶準備出國後,李傑每天起早做好飯,再坐公交到市區,在早市買了菜後開始工作。幹活的時候爭分奪秒,擠出時間趕回家給鄭永昶做晚飯。

  這天要做的衣服工序很複雜,李傑已經儘可能少拿了,仍舊返工了好幾件。回到家的時候,已經九點半了。

  李傑提著菜上樓,毫無意外地在門口看見了外賣盒。

  “你怎麼又吃炸雞,多不乾淨!”

  “餓了,”鄭永昶回答,“偶爾吃一次哪有那麼嚴重。”

  “你這個月吃了四次了!”李傑反駁:“你餓了就自己煮點東西吃不行嗎,非要定這些亂七八糟的。”

  “我自己做的我吃不下。”

  “算了,”李傑投降,“以後我出門前把晚飯都做好,放在冰箱裡,你餓了就吃可以吧?”

  “可別!”鄭永昶忙道:“你好好去上你的班,不用管我!”

  “那你吃什麼?”

  “我一個大活人,合著我認識你之前吃的都是屎?”鄭永昶說:“我餓不著,反倒是你,我以前不在家,不知道你每天下班回來都這麼晚了。”

  “你以後可別再天天給我做飯,太辛苦了。”

  “我不累,就是這幾天忙而已,很快就淡季了!”李傑堅持。

  “反正我不吃,你再逼我信不信我找家政。”

  “你有找家政的錢,直接給我好不好……”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淡季快到了,自那以後,李傑下班時間越來越早,總是能準時把晚飯做好。

  鄭永昶覺得奇怪,忍不住問:“你該不是被人炒了吧?”

  “怎麼可能,”李傑說,“你不盼著我點好的,被炒了我早就喝西北風去了,哪還有錢買菜?”

  “說的也是,姑且相信你。”

  到了真正的淡季,李傑早上做好飯,還能和鄭永昶一起去跑步。兩個人洗過澡吃完飯,他才慢慢悠悠地坐車去上班。下午最晚兩三點就能回來,興致好的時候還能趕在晚飯前滾一次床單。

  隔三差五,李傑就會給鄭永昶帶東西回來,有褲子、T恤還有襯衫。李傑說是廠子最近做的,老闆覺得有合適鄭永昶的款式,就給他留了幾件。

  衣服的質量都不錯,做工也好,只是丑在顏色和款式。鄭永昶勉強收下,卻一件也沒穿過,也沒注意到李傑眼裡的失望。

  鄭永昶發現李傑越來越摳門了,扣到讓人懷疑家裡是不是馬上要揭不開鍋。

  李傑從前也很節省,但也不像現在這麼誇張。一根肋排分兩次燉,一個雞蛋切兩半吃。青菜絕不多買,蔥和香菜直接靠刷臉求老闆送。土豆成麻袋地往家裡買,光榮地成為了每道菜的主體。

  當然,沒人剋扣日哥的伙食,吃土豆的是李傑自己。

  “你是不是缺錢?”鄭永昶問。

  “沒啊,我又沒有花錢的地方,怎麼會缺錢。”

  “那你天天吃土豆。”

  “我減肥。”

  “我還頭一次見吃土豆減肥的。”

  “我吃素!”

  “到底怎麼回事,”鄭永昶問,“是不是你家裡人又和你要錢了?這事你一定要和我說,其實我出錢買菜也一樣。”

  “不要,”李傑向鄭永昶嘴裡塞了一塊排骨,“吃你的飯吧!”

  兩個人最開始租房子的時候,就說好鄭永昶負擔房租水電,李傑負責買菜做飯。鄭永昶大多數時間吃食堂,怎麼算都是李傑占便宜。如今李傑堅決要自己出伙食費,鄭永昶也不好勉強。

  後來鄭永昶只要出門,就會帶李傑喜歡吃的小蛋糕小甜點回來,李傑會高興地回贈日哥一個吻。

  這天鄭永昶去學院找林胖子寫推薦函,恰好吳瀟也在。吳老師提到暑假要開一個不錯的課程,希望李傑能參加。

  “我和他說過,他不大願意,最近出什麼事了嗎?”吳瀟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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