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這是這個孩子最後一次見到父親,待他長大懂事時,還會在周圍人的目光里為爸爸感到羞恥。事後,當閆自忠聽到王春林轉述這段經過時,講過幾句使王春林記憶頗深的話。其中一個意思是:他到鶴崗。見到此地的生活水平偏低,普通人生活差距不大,就對這裡能發生這樣大的案子感到些困惑,現在他明白了。社會性犯罪是沒有地區界限的。閆自忠離開鶴崗是在早晨。那時天色又陰沉下來,似乎醞釀著一場大雪。他的汽車經過街道,他望著街上同樣是灰濛濛的人影,又閃過一個念頭:也許窮困地區的罪犯把生命價值看得更低。1995年3月2日8時整,鶴崗市中級人民法庭開庭公開審理了孫海波、閆文宇、田雨搶劫殺人案。在這之前。三人已於2月28日收到鶴崗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那天離“1.28”案剛好整整一個月。三個人都沒有同意請律師,保留有自行辯護的權利。

  在法庭事實調查階段,三個人都承認檢察院起訴書中指控他們的罪行屬實,並且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自被刑事拘留和逮捕後,三名同夥是初次見面,孫海波面無表情,閆文宇見孫海波時目光略有躲閃,田雨見孫海波時神情則顯得親熱。法庭上宣讀有楊坤的妻子陳新敏的證詞、被害人楊坤、楊曉磊的屍檢報告、被害人張同才的被害材料、姜生奎的證詞、“1.28”案中十名被害人的屍檢報告等。

  旁聽席上的被害人家屬們聞聽無不掩面而泣,有的當場哭昏過去,法庭上號啕一片。假髮套、槍枝、子彈、刺刀、望遠鏡等作案工具和贓物也被陳列出來。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認為孫海波等人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影響極深,要求法院依法懲辦。當審判和問及三名被告有什麼為自己辯護時,閆文宇和田雨均表示沒有什麼可說的。孫海波講了幾句,他說,公安機關在他家收繳的錢,不是贓款,是他有愛人為過年向別人借的錢。另外,買電視機的錢他記不清是他出的還是張惠如出的。審讀刑事判決書後,審判長問各被告是否提出上訴,三人均表示不上訴。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於3月7日核准了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條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六十條、第六十四條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第一條第4項的規定,以(1995)鶴刑初字第12刑事判決書判決:認定被告人孫海波犯搶劫罪,判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奪槍枝彈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製造槍枝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私藏槍枝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對閆文宇的罪名認定和刑事判決與孫海波相同。田雨的罪名比孫、閆二人少了一項非法製造槍枝罪和一項盜竊罪,因此判決上少了有期徒刑十年和有期徒刑四年,但執行上都是一樣的。三名罪犯在罪名成立上的項目之多,判刑上的重複累計之多,也是鶴崗法制史上創紀錄的。他們每個人的罪名都合當槍斃三回、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三次不止。

  1995年3月11日上午7時,孫海波等三名死刑被驗明正身,沒有留下遺言和信札。在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宣判執行大會結束後,三名罪犯立即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執行前,三個人最後道別。田雨說:“大哥,我還行吧?”孫海波說:“行。”閆文宇也說:“大哥,我還行吧?”孫海波看看他,說:“你也行。”孫海波多少有點寬慰閆文宇,但他自己又由誰來寬慰呢?即按照他們自己的信條,他們也沒有成為設計中的“英雄”。因為他們選擇了從老百姓那裡搶奪錢財、戕害生靈的道路,自甘與人民為敵,這就註定了他們的失敗,僅是被他們奪去可貴的生命的十四個冤魂,也不會容許他們逍遙法外而仍舊活在世上。何況他們還面對著比他們強大十倍、百倍的人民公安。他們意識不到,在老百姓的哭訴聲中,每一個普通的公安民警將以何等強烈的責任感、不知疲倦的鬥志投入殲滅他們的戰鬥,因為人民的公安也是用人民的錢財供養的。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神聖不可侵犯。

  3月11日上午10時10分,人民檢察院秦兆華臨場監督了執行死刑情況,子彈從孫海波後枕部射入,貫通顱腔,從上唇部射出,立即死亡。同一時間,他的兩個並非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同夥也當場斃命。法醫驗明了三名罪犯的斃命情況,正如檢驗了被三名罪犯殺害的十四名受害者的死亡情況。按一命抵一命,他們和田原也還欠著十條人命,即所謂死有餘辜,辜即罪。死前孫海波仍企圖為他的家庭保留一點財物,但贓款和用贓款購買的贓物是必須被收繳的,它們包括:1.樂華牌21吋彩電壹台;2.高壓鍋(舊)壹只;3.金戒指壹枚(上有“發”字和飛馬圖案);4.上海鑽石牌日曆手錶壹塊;5.現金壹仟伍佰元整。閆文宇的妻子甄玲也交來金戒指壹枚,現金壹仟伍佰元整。“1.28”大案的起源應追溯到1990年,自那時起,孫海波等人處心積慮、長期準備、反覆作案、積聚實力,都是為了“1.28”這一天。全過程中他們殺死十四人,殺傷一人,致使十二個家庭家破人亡,造成社會上和公安機關動用無以數計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破案,最後自己搭入四條人命,造成三個家庭家破人亡,結果只是徒然一場空,不能說不是一種人間悲劇。社會犯罪決不是通往富裕和平等的道路。通過一場殊死的較量,黑省警方終於在鶴崗破獲了歷史上智能化、暴力化、職業化程度最高的超級惡性案件,扼制了嚴重刑事犯罪不斷升級的趨勢,其功勳是卓著的,其影響是深遠的。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