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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開領導的辦公室,吳悠就打手機找黃必壽。這一回倒過來,輪到她罵人。如黃必壽說,她是碩士,學歷高,罵起人文明程度自然也高,與黃必壽不是一個檔次。

  「黃縣長你不要害人。」她說,「我會恨你的。」

  黃必壽笑。他說吳縣長得把稱呼改過來。不是黃縣長,是黃副局長。

  黃必壽已經被免去縣長職務,調離本縣,到市農業局任副局長,分管畜牧獸醫工作,重操舊業。黃必壽的降職就因為壩下事件。雖然最終使村民設置的路障得以撤除,未導致浦灣電廠機組停機的重大事故,但是反應過急,動作過度,致村民多人受傷,留下禍根,影響惡劣。黃必壽說,如此處理在他料想之中。在下令警察衝進壩下村的時候,他就知道自己面臨的最好結局就是這個,當時他估計到的還會更慘一些。

  他力薦吳悠接替自己。未經吳悠本人許可,直接向省、市相關部門和領導書面推薦。他說自己教訓深刻,現在需要吳悠這樣的幹部這樣的做法。他用自己發明的六字讖言把上級打動了:「用吳悠,可無憂。」黃氏名句。

  黃必壽說,吳悠這次跑不掉,她非干不可,自己做點犧牲,家人做點貢獻,哪怕只干兩年。當初他千方百計把吳悠拖進浦灣事務,本來就是算計吳悠是「省領導」,可以在今後提供浦灣事務方面的幫助,哪想竟是為如今的安排預做了鋪墊。真是英明無比!黃必壽說他不怕招吳悠恨,這一回害人害定了。於公於私,吳悠都得干。於公是什麼?現在該你,該你的時候你還往哪跑?於私是什麼?吳悠欠他,他為了吳悠丟掉了非常熱愛的縣長烏紗,她還能不干?

  「別胡扯。」吳悠說,「哪賴得到我頭上呢。」

  黃必壽還是笑。他說他承認,不全是吳悠的錯。那天晚上他總歸是要行動的,不行動已經解決不了問題。他也不是對老愛提意見的「省領導」感情過於深厚,主要的還是因為吳悠出事他承擔不了責任,對吳悠的母親、他自己的老校長無法交代,對吳悠的丈夫和兒子無法交代,對上級也無法交代。因此他下令行動。說到底,罪魁禍首還是吳悠。

  壩下事件那天,半夜裡,黃必壽脖上馱著自己的斷胳膊,腫著一隻眼睛盯著下邊的村子,特別是壩下村部的動靜。壩下村突然全面停電,他在一片黑暗中當機立斷下了決心。他擔心羅偉大故意製造斷電,企圖摸黑趁亂下手,傷害吳悠諸人。這時拖延幾秒可能就來不及了。

  「把她給我搶出來!」他在那一刻氣急敗壞。

  其實當晚停電與羅偉大一夥無關,屬意外事故。本省近期電力緊張,電網超載嚴重,意外停電事故在城鄉各地時有發生。羅偉大也供稱絕無傷害吳悠的打算。他說旁人敢打,吳縣長不敢打,因為她是從上邊來的,而且「村民會反起來的」。

  這都是後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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