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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自己有講好故事的能力,不想浪費。用故事傳達經驗和交流想法,是我拓寬人生體驗和理解人性的一種方式。“夜行者”是我為自己設定的身份。這個身份,滿足了我對離奇故事的熱衷和調查癖——我把自己對故事和冒險的熱愛,都傾注在了這個身份里。在我的認知里,夜行者既是中國都市裡的蝙蝠俠和印第安納·瓊斯,也是福爾摩斯和大偵探波羅。
我的調查和寫作,都是為了創作都市傳說類的故事。都市傳說與現實的貼近,讓本雅明定義的“故事”,變成“來自不遠處的親身經歷”。
《夜行實錄》是虛構的故事,有人問我,你的故事為什麼寫得那麼可怕?
大人的故事之所以能吸引和警告小孩,是因為講得有模有樣——“這事就發生在××路”“某某家的小孩因為不聽話就被抓走了”。這正是都市傳說的講述特點,也是千百年來口頭文學的基本屬性。
真實和幻想,處於故事創作的兩個極點。不同的作家有不同見解。
《洛麗塔》的作者納博科夫看不上真實,他說,小說是虛構。在這位用想像力和結構技巧講故事的大師看來,人類的騙術永遠比不上自然,要是有人說他的小說是真人真事,他會覺得這是侮辱藝術,也是侮辱真實。我喜歡納博科夫,覺得他的小說好看,但我也喜歡“編得跟真的似的”的故事。
在我看來,非虛構和偽記錄的方法更貼近普通讀者的內心。即便是納博科夫的虛構,也總會和現實有所關聯——他的自傳性文集《說吧,記憶》便是這樣一種手法,在真實記憶與幻想之間搭建隱秘的橋樑。
真實,是一種美,而營造真實的寫作方法,是一種審美取向。同樣,對黑暗和光明的不同關注,也是一種審美取向,它更能喚起情感,感染力更強。所以,我在寫作中,嘗試學習這種講故事的技能。“像真的一樣”並不是現實世界的真實,而是故事呈現的真實,或叫敘述邏輯的真實。
為了達到這種效果,我在寫作中嘗試了不同方法,用更基於現實世界的素材來營造真實。這使我的寫作遊走在邊界,就像用刀尖撓癢,但不劃破皮膚。
這種寫法,有兩個目的:
第一,引起正視和警示,對人性的惡與生存環境的劣進行展現。讀完後的黑暗體驗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第二,分享危險的快感,都市傳說暗含的心理危險讓人覺得刺激,相信這是一種普遍的心理體驗。
《夜行實錄》的故事是虛構的,但不安的情緒卻真實存在。都市傳說和口頭傳播的“逼真”故事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人們對世界潛在的不安始終存在。
生物學有個觀點認為,尋求新鮮刺激和愛好挑戰新環境的動物,適應能力較強,其基因傳遞下去的概率會更大。這是一種生物本能。雖然我們的智力發達到令生物本能退化、隱藏,但在這點上,應該和動物相同。有人愛極限運動,有人愛恐怖片,有人愛叢林探險……正因為都市中的人無法探險,探險節目和真人秀往往很受歡迎。
寫夜行者故事的時候,我也會想:我是在營造恐怖和危險嗎?這樣對嗎?每次思考完,我都更堅定地繼續寫。可能是因為我擁有某種偏好危險體驗的基因,和恐怖片愛好者一樣。
我生活在一個比較安全的環境中——截至目前,還沒人在我面前割腎。絕大多數人都和我一樣,都有種確定感,相信自己生活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中。
在安全的環境裡體驗危險的想像,會更確信當下的安全,更警惕潛在的危險。從科學上講,這是腎上腺素和杏仁體分泌激素直接的平衡,也就是刺激引發的快感。
我認為,要直面生存的真相,而不是袋鼠式地生存。
生存最大的真相是死亡,如何應對這一事實,會決定一個人如何生存。
世上的危險和不安因素,不會因我的視而不見而消失。世上的罪惡,不會因為我的不關心而減少。我怕死亡突然來襲,所以選擇面對真相,並調適我的焦慮,這讓我珍惜擁有的一切。
因此,我在猶豫了一段時間後,決定把《夜行實錄》一直寫下去,並不斷學習如何在掌握邊界的前提下,感染讀者。
以前看過村上春樹評價史蒂芬·金小說的文章,大意說,小說最重要的不是讓人覺得恐怖,而在於能讓讀者的不安達到某種適當的程度。
恰到好處的不安程度,是我對自己講故事能力的追求。
夜行者的故事中,作惡的人方法各不相同,無辜者也會受到傷害,這正是人性真實的所在。
我並不以欣賞他人的痛苦為樂,而是希望在這個過程中能引發必要的警醒和思考。人性的惡究竟邊界何在?生存的無奈原因何在?一個人變成惡魔的原因何在?
我想過,如果壓抑自己對不安、不公和殘酷的反應,我很可能會慢慢走向扭曲,扭曲的結果是,我可能會不自覺地成為惡人——這太可怕了。
《馬太福音》里說:為什麼只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每個人都傾向於用自己的觀念和眼界來定義世界,這是生理本能,也是社會本能。因為這種定義是相對確定的,讓自己感覺安全。但當更多信息和價值觀曝光在個體面前時,不確定感令人不安。
我的調查和寫作,都是為了創作都市傳說類的故事。都市傳說與現實的貼近,讓本雅明定義的“故事”,變成“來自不遠處的親身經歷”。
《夜行實錄》是虛構的故事,有人問我,你的故事為什麼寫得那麼可怕?
大人的故事之所以能吸引和警告小孩,是因為講得有模有樣——“這事就發生在××路”“某某家的小孩因為不聽話就被抓走了”。這正是都市傳說的講述特點,也是千百年來口頭文學的基本屬性。
真實和幻想,處於故事創作的兩個極點。不同的作家有不同見解。
《洛麗塔》的作者納博科夫看不上真實,他說,小說是虛構。在這位用想像力和結構技巧講故事的大師看來,人類的騙術永遠比不上自然,要是有人說他的小說是真人真事,他會覺得這是侮辱藝術,也是侮辱真實。我喜歡納博科夫,覺得他的小說好看,但我也喜歡“編得跟真的似的”的故事。
在我看來,非虛構和偽記錄的方法更貼近普通讀者的內心。即便是納博科夫的虛構,也總會和現實有所關聯——他的自傳性文集《說吧,記憶》便是這樣一種手法,在真實記憶與幻想之間搭建隱秘的橋樑。
真實,是一種美,而營造真實的寫作方法,是一種審美取向。同樣,對黑暗和光明的不同關注,也是一種審美取向,它更能喚起情感,感染力更強。所以,我在寫作中,嘗試學習這種講故事的技能。“像真的一樣”並不是現實世界的真實,而是故事呈現的真實,或叫敘述邏輯的真實。
為了達到這種效果,我在寫作中嘗試了不同方法,用更基於現實世界的素材來營造真實。這使我的寫作遊走在邊界,就像用刀尖撓癢,但不劃破皮膚。
這種寫法,有兩個目的:
第一,引起正視和警示,對人性的惡與生存環境的劣進行展現。讀完後的黑暗體驗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第二,分享危險的快感,都市傳說暗含的心理危險讓人覺得刺激,相信這是一種普遍的心理體驗。
《夜行實錄》的故事是虛構的,但不安的情緒卻真實存在。都市傳說和口頭傳播的“逼真”故事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人們對世界潛在的不安始終存在。
生物學有個觀點認為,尋求新鮮刺激和愛好挑戰新環境的動物,適應能力較強,其基因傳遞下去的概率會更大。這是一種生物本能。雖然我們的智力發達到令生物本能退化、隱藏,但在這點上,應該和動物相同。有人愛極限運動,有人愛恐怖片,有人愛叢林探險……正因為都市中的人無法探險,探險節目和真人秀往往很受歡迎。
寫夜行者故事的時候,我也會想:我是在營造恐怖和危險嗎?這樣對嗎?每次思考完,我都更堅定地繼續寫。可能是因為我擁有某種偏好危險體驗的基因,和恐怖片愛好者一樣。
我生活在一個比較安全的環境中——截至目前,還沒人在我面前割腎。絕大多數人都和我一樣,都有種確定感,相信自己生活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中。
在安全的環境裡體驗危險的想像,會更確信當下的安全,更警惕潛在的危險。從科學上講,這是腎上腺素和杏仁體分泌激素直接的平衡,也就是刺激引發的快感。
我認為,要直面生存的真相,而不是袋鼠式地生存。
生存最大的真相是死亡,如何應對這一事實,會決定一個人如何生存。
世上的危險和不安因素,不會因我的視而不見而消失。世上的罪惡,不會因為我的不關心而減少。我怕死亡突然來襲,所以選擇面對真相,並調適我的焦慮,這讓我珍惜擁有的一切。
因此,我在猶豫了一段時間後,決定把《夜行實錄》一直寫下去,並不斷學習如何在掌握邊界的前提下,感染讀者。
以前看過村上春樹評價史蒂芬·金小說的文章,大意說,小說最重要的不是讓人覺得恐怖,而在於能讓讀者的不安達到某種適當的程度。
恰到好處的不安程度,是我對自己講故事能力的追求。
夜行者的故事中,作惡的人方法各不相同,無辜者也會受到傷害,這正是人性真實的所在。
我並不以欣賞他人的痛苦為樂,而是希望在這個過程中能引發必要的警醒和思考。人性的惡究竟邊界何在?生存的無奈原因何在?一個人變成惡魔的原因何在?
我想過,如果壓抑自己對不安、不公和殘酷的反應,我很可能會慢慢走向扭曲,扭曲的結果是,我可能會不自覺地成為惡人——這太可怕了。
《馬太福音》里說:為什麼只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每個人都傾向於用自己的觀念和眼界來定義世界,這是生理本能,也是社會本能。因為這種定義是相對確定的,讓自己感覺安全。但當更多信息和價值觀曝光在個體面前時,不確定感令人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