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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森站住了,側身回過頭,淡淡的笑了下說:我想,他會再回來的。說完,就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從那一天之後,吳隊長再也沒有見到過慕森。他也試圖找過,可是都沒有找到。

  只是,吳隊長始終都沒有弄明白慕森最後一句話,那句他會再回來的中的他,指的到底是誰呢?

  是L?

  還是莫子棽?

  冬末的天氣,寒冷中已透露出了久違的溫暖。這個冬天似乎過的太長太長,終日陰霾的陽光再次放出了光芒,好像那些屬於光明的一切,都再次又擁有了希望。

  隨著日升月落,千百萬年間多少秘密就這樣永遠隨風飄散了。不是所有的謎題,都會有謎底。也不是所有的真相,都那麼容易被人接受。執著追尋真相的人,必將在被真相傷的頭破血流,奄奄一息的時候,方才能明白真相的代價。

  一個人,在迷霧中行走,總是想看清,再看清遠方。可誰又能想到,遠方究竟有什麼在等著他呢?

  於世間生存,本就是一件艱難的事情。若想真正的看透人性和謊言,必須‘死’過一次,才能懂得生存的真諦。

  <完>

  正文 第六百二十一章 不正經的完本感言

  先祝賀一下我自己,終於從燒腦的日子中解脫出來了

  有的讀者說,好恐怖!我半夜不敢去廁所!有的讀者說,好燒腦!累死人了!

  可你們也許不太能感受,我在寫的時候,需要分裂成多少個角度,才能以求案件的嚴謹。當然,即便是這樣,肯定還是會有很多差強人意的地方。抱歉,還望大家海涵。

  每一個案子,我都是先站在罪犯的角度設計謀殺,然後站在被害者的角度撰寫被殺過程,之後還要從警方的角度出發走流程形式,最後,從慕森的角度推理案情。中間,還會穿插一些法醫角度,心理學家的角度,旁觀者的角度,和罪犯的心裡自白。

  有讀者關心的問,傾城,你會不會精分啊?

  我想,我親愛的讀者們一定是多慮了。因為我本來就是精分啊!(笑)

  對於這個結局,也許好多讀者看後都有想給我寄刀片的決心。所以在這裡,我還是想就結局說幾句。

  就在兩天前,我問了一個我的‘鋼鐵城牆’,我問:我這樣開放式的結局會不會被罵?他們能不能接受?我要不要臨時改改?

  可是,我的‘鋼鐵城牆’卻說:你是想寫你自己書,還是想寫大多數人想看的書?如果你想迎合大眾,那就不該寫如此冷門的東西。去寫小黃小白文啊!

  說的對!

  在起點,在網文中,這種主角不開掛的純粹懸疑推理絕對不是熱門。可是我堅持,不管有多少人看,有多少人罵,被多少人無視,我都堅持寫下來了。我說過,要麼就不寫,寫了必完本。

  我不太懂得迎合當今大眾口味,我也做不到讓每個人都喜歡我的書,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喜繞道,就這麼簡單。但是我知道,總有那麼一小群小精分是真的看得懂《以罪》,是真的喜歡我,支持我。他們因為書而喜歡我,因為喜歡我而變成我的城牆,這就是我最大的滿足。每寫一本書,就積累一小片城牆,待到年深日久,我終將會有屬於自己的堡壘。無需迎合,無需奉承,只要我寫,他們就懂。

  這樣,足矣。

  於是,我堅持了我大綱中的結局,沒有考慮大眾的感受。從書中開頭我就已經暗示過無數次像開膛手傑克,殺手十二宮這樣世界級的殺人魔。他們,最後都是銷聲匿跡了。真正的殺人魔,決不會被警方狼狽的繩之以法。邪不勝正,只是個口號,不是絕對的。

  關於L到底是不是莫子棽的這個問題,用L的話來說,自己慢慢體會咯。你喜歡怎樣的結局,那就是怎樣的結局。可其實關於這個問題,看點真的是結局嗎?不是。是慕森從始至終痛苦的信任,堅定的信念和豪賭的勇氣。他從堅信黑與白,到毫不猶豫的開槍殺死了車裡的L,這是需要一個怎樣的過度?

  《以罪》並不是爽文,不是一目十行匆匆一瞥就能找到爽點的書。我覺得,它更需要體會。體會書中現實的真實。

  對了,差點兒忘了,有些讀者挺偏執的,每個案子都非要對號入座。我早就說過了,書中案子大部分都根據真實案件改編。我喜歡這樣的真實,沒辦法。小說就是小說,請勿自我yy,上綱上線。

  從九月開始到今天,我病了差不多整整一個月。猶記得在高燒397的時候,腦子裡想的還是《以罪》的和結局就沒想想,萬一燒成了二傻子,就真的沒法寫結局了呢!

  好在,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感謝我的讀者們一直以來的支持,感謝那些從大漠支持我到現在的城牆們,感謝編輯的連連推薦感謝我最終沒燒成二傻子,終於完本了。

  不多贅言了,我們下本書再見。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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