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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我在以前的辦案當中沒有遇到過。如果不能確定那枚指紋是羅伯特的,辯方律師將會利用這一點在法庭上推翻我們對他的起訴。如果真是那樣的話,麻煩就大了,我甚至對案件的偵破有些憂心忡忡。
如果辯方律師問這是誰的指紋,我們怎麼辦?難道我們說不知道?如果辯方律師還問,指紋是兇手的嗎?我們說不是?或者不能被證實是,那又怎麼辦?我的工作規定我必須要回答所有問題,如果沒有,辯方律師就能以此為理由終止訴訟!
公訴方決定孤注一擲,還是以謀殺罪逮捕羅伯特,這讓我感到欣慰,但是我也很擔心,萬一抓錯了怎麼辦?我好像在案子面前有些束手束腳了。
公訴方有他們的理由,他們希望新的指紋鑑定技術能夠確認羅伯特的指紋與作案現場的指紋一致。
到這個時候,我也只能對成像技術儀器抱著一絲必勝的想法。同時,我對自己所負責的工作更加細緻了。
羅伯特被逮捕後,我緊緊盯著技術警察給他采指紋,從一個指頭到另一個指頭,以確信每一根手指都被認真取樣,並且確保指紋儘可能清晰。指紋識別的通過率,和指紋摁壓方法有直接關係,錯誤的摁壓方法,將無法進行有效的識別,還會造成指紋識別不成功。
我只要看見一個清晰的按壓指紋,就會將它帶回我的辦公室開始檢查。技術警察給羅伯特采指紋的時候,先觀察了他手指的指紋紋心,然後在摁壓的時候,將他的指紋紋心對準採集物的中心凹陷處緩緩放下,讓指尖壓在採集物上。
我看到羅伯特同時將手指儘量完全接觸到指紋採集表面、稍微用力摁壓,摁壓的姿勢保持了2秒左右。技術警察在邊上不讓他的手指移動,一直到完成摁壓後,才讓他抬起手指。
經過一個月的分析和測試,我們終於找到了答案。這天,負責這次指紋對比的提勒法醫把我找去。他告訴我,留在枕套上的印跡是左手拇指的指紋,它和羅伯特左手拇指的外側匹配。我聽了這話,抑制不住內心的激動,這個案子終於可以真正結束了。
說實話,在鑑定結論得出之前,我也花了大量的時間進行對比,我從每個角度去分析印跡。與此同時,我還讓另一個檢查員跟在我的身後,看著我做每一件事情,確信我在鑑定過程中沒有出現任何差錯。
關於指紋,我曾經在一次聚會上和托馬斯還有吉姆談論起它的發源。對指紋的研究開始時屬於生物遺傳學的範圍,同時它也是人類學研究的課題之一。世界上最早研究指紋的人是亨利·福爾茨,他在全球第一個出版了《指紋學》雜誌,他是著名的生物學博士。指紋作為皮膚紋理學的三大對象之一,對普通人而言,普通人對指紋的認識只是限於肉眼能夠觀察到的指紋“紋形”,如,斗形、箕形、拱(弓)形。
但是有一個問題,圖像增強技術是新生事物,在法庭上還從未作為證據予以採納。我當時非常擔心,我們所使用的這一證據在嚴謹的科學界可能不會被接受,因為它暫時還沒有被認定為是有益的科學。
這是第一次有人利用這種技術,並將它提交到法庭,在法庭上它將面臨挑戰,並接受檢驗。為此,法院舉行了一次聽證會,以決定利用這一新型技術得來的證據是否應予承認。
我還記得當時在聽證會上,對圖像增強技術我曾做過這樣的說明。我說:“指紋圖像增強的目的,是增強脊谷對比度,使圖像更加清晰真實,便於後續指紋特徵值提取,提供正確性依據。”而後,提勒發言對我說的話進行補充。
我希望提勒在聽證會上繼續把話講下去,我覺得這是一個機會,應該說是直覺告訴我的,我已經盼了好多年,今天,我終於把它盼到了。這次聽證會對偵破唐的案件非常重要,如果今天的聽證會要是不成功的話,殺害唐的兇犯就能逍遙法外,一想到這裡,我在心裡就感到很憤怒。
在之前,我和提勒,還有托馬斯及吉姆都已經對圖像增強技術掌握了不少。我能夠想像得到,我的同伴提勒在聽證會上會把圖像增強技術講得多麼有聲有色。同時,我也在觀察反對方的情緒,在他們臉上甚至都已經出現了少有的緊張和不安,這是我事先沒有想到的效果。我想,反對方如此激動,說明他們已經明顯陷入了被動。這種效果應該歸功於提勒,他在會上不但展示了自己的才華,而且最關鍵的是,由此以後,類似的案件都能用這種新穎的方法進行偵破。
在聽證會上,我深深被提勒的講演天賦所打動,不由得也想起了推銷圖像增強技術儀器的商人,我在用目光四處搜尋他的身影,結果我發現他坐在我們正方這一邊,我還在他眼睛裡發現了不多見的自信,而我當時只有一個想法,只要把罪犯繩之以法,這就足夠了。當然,我也會對這套圖像增強技術儀器而感到驕傲,還有敬佩。
我最後向聽證會介紹的是關於指紋的平滑處理,這也是為了讓圖像取得均勻一致的明暗效果的關鍵。我所介紹的平滑處理過程,是選取整個圖像的像素和它周期灰階的均方值作為固定值來處理的。
反對方聲稱,這是“莫須有”的技術,因為它的“假造”已經改變了指紋的圖像。
而坐在我另一旁的刑偵專家帕姆·林格解釋說,人眼只能分辨16到32線陰影,而計算機則能分辨256線陰影。
如果辯方律師問這是誰的指紋,我們怎麼辦?難道我們說不知道?如果辯方律師還問,指紋是兇手的嗎?我們說不是?或者不能被證實是,那又怎麼辦?我的工作規定我必須要回答所有問題,如果沒有,辯方律師就能以此為理由終止訴訟!
公訴方決定孤注一擲,還是以謀殺罪逮捕羅伯特,這讓我感到欣慰,但是我也很擔心,萬一抓錯了怎麼辦?我好像在案子面前有些束手束腳了。
公訴方有他們的理由,他們希望新的指紋鑑定技術能夠確認羅伯特的指紋與作案現場的指紋一致。
到這個時候,我也只能對成像技術儀器抱著一絲必勝的想法。同時,我對自己所負責的工作更加細緻了。
羅伯特被逮捕後,我緊緊盯著技術警察給他采指紋,從一個指頭到另一個指頭,以確信每一根手指都被認真取樣,並且確保指紋儘可能清晰。指紋識別的通過率,和指紋摁壓方法有直接關係,錯誤的摁壓方法,將無法進行有效的識別,還會造成指紋識別不成功。
我只要看見一個清晰的按壓指紋,就會將它帶回我的辦公室開始檢查。技術警察給羅伯特采指紋的時候,先觀察了他手指的指紋紋心,然後在摁壓的時候,將他的指紋紋心對準採集物的中心凹陷處緩緩放下,讓指尖壓在採集物上。
我看到羅伯特同時將手指儘量完全接觸到指紋採集表面、稍微用力摁壓,摁壓的姿勢保持了2秒左右。技術警察在邊上不讓他的手指移動,一直到完成摁壓後,才讓他抬起手指。
經過一個月的分析和測試,我們終於找到了答案。這天,負責這次指紋對比的提勒法醫把我找去。他告訴我,留在枕套上的印跡是左手拇指的指紋,它和羅伯特左手拇指的外側匹配。我聽了這話,抑制不住內心的激動,這個案子終於可以真正結束了。
說實話,在鑑定結論得出之前,我也花了大量的時間進行對比,我從每個角度去分析印跡。與此同時,我還讓另一個檢查員跟在我的身後,看著我做每一件事情,確信我在鑑定過程中沒有出現任何差錯。
關於指紋,我曾經在一次聚會上和托馬斯還有吉姆談論起它的發源。對指紋的研究開始時屬於生物遺傳學的範圍,同時它也是人類學研究的課題之一。世界上最早研究指紋的人是亨利·福爾茨,他在全球第一個出版了《指紋學》雜誌,他是著名的生物學博士。指紋作為皮膚紋理學的三大對象之一,對普通人而言,普通人對指紋的認識只是限於肉眼能夠觀察到的指紋“紋形”,如,斗形、箕形、拱(弓)形。
但是有一個問題,圖像增強技術是新生事物,在法庭上還從未作為證據予以採納。我當時非常擔心,我們所使用的這一證據在嚴謹的科學界可能不會被接受,因為它暫時還沒有被認定為是有益的科學。
這是第一次有人利用這種技術,並將它提交到法庭,在法庭上它將面臨挑戰,並接受檢驗。為此,法院舉行了一次聽證會,以決定利用這一新型技術得來的證據是否應予承認。
我還記得當時在聽證會上,對圖像增強技術我曾做過這樣的說明。我說:“指紋圖像增強的目的,是增強脊谷對比度,使圖像更加清晰真實,便於後續指紋特徵值提取,提供正確性依據。”而後,提勒發言對我說的話進行補充。
我希望提勒在聽證會上繼續把話講下去,我覺得這是一個機會,應該說是直覺告訴我的,我已經盼了好多年,今天,我終於把它盼到了。這次聽證會對偵破唐的案件非常重要,如果今天的聽證會要是不成功的話,殺害唐的兇犯就能逍遙法外,一想到這裡,我在心裡就感到很憤怒。
在之前,我和提勒,還有托馬斯及吉姆都已經對圖像增強技術掌握了不少。我能夠想像得到,我的同伴提勒在聽證會上會把圖像增強技術講得多麼有聲有色。同時,我也在觀察反對方的情緒,在他們臉上甚至都已經出現了少有的緊張和不安,這是我事先沒有想到的效果。我想,反對方如此激動,說明他們已經明顯陷入了被動。這種效果應該歸功於提勒,他在會上不但展示了自己的才華,而且最關鍵的是,由此以後,類似的案件都能用這種新穎的方法進行偵破。
在聽證會上,我深深被提勒的講演天賦所打動,不由得也想起了推銷圖像增強技術儀器的商人,我在用目光四處搜尋他的身影,結果我發現他坐在我們正方這一邊,我還在他眼睛裡發現了不多見的自信,而我當時只有一個想法,只要把罪犯繩之以法,這就足夠了。當然,我也會對這套圖像增強技術儀器而感到驕傲,還有敬佩。
我最後向聽證會介紹的是關於指紋的平滑處理,這也是為了讓圖像取得均勻一致的明暗效果的關鍵。我所介紹的平滑處理過程,是選取整個圖像的像素和它周期灰階的均方值作為固定值來處理的。
反對方聲稱,這是“莫須有”的技術,因為它的“假造”已經改變了指紋的圖像。
而坐在我另一旁的刑偵專家帕姆·林格解釋說,人眼只能分辨16到32線陰影,而計算機則能分辨256線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