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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倉野,小說里不是這樣描述嗎?你看見兩雙鞋的那一瞬間,不是『有股奇妙的感覺』嗎?關於這點,後來你自己說明是『因為大門鎖著,進來之後卻發現有鞋子,覺得不太對勁,所以當時才會產生非常奇妙的感覺』。當然,一半可能是因為這樣,另一半卻是對於和自己偷來的高統靴完全相同款式的鞋子,竟然會與籃球鞋擺在一起而產生的些許不安吧!絕對沒錯,那的確是你偷來的鞋子。向警方報案後,你一定慌忙找地方,好藏匿那雙高統靴吧?你在知道心中的不安成真時,我可以清楚想像你會被迫做下何種決定。是的,你絕對必須隱瞞偷鞋之事。因此,你只好保持沉默,絕對不能讓只要些許蛛絲馬跡就會追查到底的警方知道那雙鞋的存在。嫌犯的企圖就在這裡!讓人看見鞋子是為了不讓對方說出鞋子之事……這聽起來實在是很怪的論調,但關於這會導致什麼樣的結果,兇手也預先想到了兩種狀況。一是,如果利用威脅,而你還是把高統靴的事告訴警方,警方一定會認定這是殺人事件而展開調查!如此一來,警方一定馬上查出高統靴是倉野你偷來的,進而認定你有嫌疑。二是,若你未說出高統靴之事,這起命案依自殺案件處里的可能性就非常高。如此一來,兇手就能完全置身事外。也就是說,無論哪一種情況都對嫌犯有利。事實告訴我們,最後的結果為後者。當然,關於警方介入的可能性,無論是否在高統靴上動手腳都不會改變,但兇手居然會做出這種事來,絕對是針對身為偵探小說迷的我們的一種挑戰!

  沒錯,若借曳間的說法,從心理學上的觀點而言,這起事件絕對是偵探小說迷布下的殺人事件。接下來的第四個謎團,亦即關於『為何必須從外側鎖上大門』,這只是來自兇手喜歡反對論調的嗜好,至於第五個謎團的『為什麼兇手要連緊急逃生的後門都鎖上呢』,只能夠說是犯罪者的自尊心。而從重要的第三個謎團『為什麼要選擇不知道會離家多久的倉野的住處行兇』 ,可以引導出重大的推理,也就是依照邏輯性的說法,兇手一定在新宿看見倉野。因此,兇手的直覺開始發揮作用,從當時的氣氛判斷出,會有幾個小時不回目白。以及,應該會在當天之內回家等等推論。我想,在我們家族中,要做出這樣的判斷絕非難事。而且,雖然不清楚是偶然或在事先的預設之內,兇手也遇見了很久沒去拜訪倉野的曳間。可能是在新宿前往目白的電車上吧!對兇手而言,再也沒有比當時更好的機會了,他立刻邀約曳間前往倉野的住處,然後遂行殺人慘劇。

  事件剖析至此,就可以知道兇手的個性了。首先,兇手是個瘋狂的偵探小說迷,在此就可以從我們十一個涉嫌者中剔除真沼和杏子。非偵探小說迷即非殺人者,這是首要前提……接下來,嫌犯喜歡所謂顛倒的嗜好,根據這點,我認為羽仁也能夠剔除。原因何在?若羽仁執行這項殺人犯行,一定會想創造出正常的密室。還有,雖然是理所當然,既然倉野為嫌犯所利用,所以倉野不可能是兇手!……如此一來,就剩下七個人了。布瀨、根戶、奈爾玆、霍南德、雛子、影山,還有我。這些人之中,若要剔除可能性較低的人,首先應該就是離子。該怎麼說她呢?因為身為偵探小說迷的自尊心作祟,自己很希望被列入嫌犯名單,但這起犯罪事件,應該不是一個十五歲的小女孩能夠執行的吧!關於這一點,奈爾玆與霍南德也一樣……大致說來.要用刀子準確刺中心臟只剩刀柄在外,可不是十五歲的青少年能夠辦到的。更何況,就算死者完全疏於防患,要在毫無抵抗之際瞬間讓對方致命,沒有足夠的力氣是辦不到的。

  所以,根據消去法,剩下的人是根戶、影山、布瀨和我。哈哈,對我的推理方法抱持些許怪異念頭的人應該不少吧!但是,如菲洛,凡斯斷言,『心理性證據與物質性證據相互矛盾時,絕對是物質性證據錯誤』,我從一開始就不相信所謂的不在場證明,與其調查只要與同夥稍稍配合就能製造的不在場證明,倒不如研究犯罪者的心理更有意義。

  繼續剖析犯罪者的心理,發現情況出現了,也就是浮現了偏執狂個性。無論對不在場證明具有何等的自信,為了讓對方看見高統靴而持續等待好幾個小時才會返家的倉野,只能說這種人有些微的異常。接下來應該提及的就是嫌犯的自信!沒錯,這個兇手對自己的殺人計劃有絕對的自信。這一點特別值得一提!而最足以象微的就是上鎖的後門。有很多地方讓人感覺到,嫌犯似乎有一半是在享受刺激!那種喜歡接近兒戲事物的個性,肯定與顛倒嗜好有相乘效果,大幅支配了他的精神……從這些方面分析,我希望將自己剔除於嫌疑圈外。我只有對偵探小說有偏執狂的個性,對自己專注的繪畫,若是傾向會給予偏執性質理性批判的薩爾瓦多,達利(薩爾瓦多,達利Salvador Dali 1904-1989,西班牙畫家,因超現實主義作品而聞名於世。),那還有話說,但

  我本身卻是極端的寫實派,而且屬於推崇班尼左,戈左利(班尼左,戈左利,Benozzo Gozzoli 1421-1497,義大利文藝復興早期的著名畫家。)和丁托列托(丁托列多Tintorett0 1518-1594,十六世紀義大利重要的矯飾主義派畫家。)的古典主義者,這不該剔除在嫌疑圈之外嗎?不,也就是說,我可以強調,我最清楚自己絕對不是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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