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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提耶被起訴了嗎?”

  “星期一。五起一級謀殺罪。”

  “五起?”

  “康絲妲和瑪麗奧的案子可能跟他無關。”

  “告訴我。克勞得爾怎麼知道弗提耶會在我家出現?”

  事實上,他根本不知道。只是從你問起學校的問題當中,他才想到兇手應該不是湯格。經他調查發現,學生早上8點上課,下午3點15分放學。可是打從第一天來到學校後,湯格從來就沒有缺席過,而且你問到的那些日期,學校也都沒有放假。他也知道手套的事。

  “他知道你已經曝了光,恐怕會有生命危險,因此在監視小組還來不及重回現場之前,他就一個人先來到你家附近監視。他一來到這裡,就先撥電話給你,結果發現你家的電話斷訊了。後來他就爬過花園的門。那時你和弗提耶正糾纏在一起,所以都沒有注意到他。他本來想把玻璃門打破,後來才發現落地窗沒有上閂。你一定是先前就把門閂打開了,因為你想從落地窗跑出去。”

  克勞得爾。竟然成了我的救星。

  “案情有沒有什麼新的發展?”

  “警方在弗提耶的車子裡頭找到一隻手提袋,袋子裡有三個頸圈、兩把獵刀、一盒外科用的手套以及一套外出服。”

  我坐在床尾,一面收拾行李,一面聽他說。

  “他的做案工具。”

  “沒錯。博傑街公寓有手套,戈碧埋屍的地方也有,我相信我們會找到那些手套和這盒之間的關聯。”

  我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他全身就像蜘蛛人那般光滑,雙手也因為戴著手套而在黑暗中閃起一陣白光。

  “他每次出去犯案,身上總是穿著自行車服,而且還會戴上手套;甚至在博傑街公寓裡面,他也會做這樣的打扮,因此我們才會找不到任何蛛絲馬跡。沒有毛髮,沒有纖維組織,也找不到任何可疑的線索。”

  “也沒有留下精液。”

  “那倒也是。他還帶了一盒保險套。”

  “真是夠狡猾。”

  我走到櫥櫃那邊去,拿了我那雙老舊的膠底運動鞋,然後就往行李袋裡頭塞。

  “他為什麼要這樣做?”

  “我想我們永遠也搞不懂這種事,不過他祖母的為人倒是不難理解,她可以蓮蓬頭一開,便從烤爐中篩出金冠來。”

  “什麼意思?”

  “意思是她作風強硬,而且很狂熱。”

  “你是指哪方面?”

  “性和上帝。並非你所想的那樣。”

  “比如說?”

  “他小時候,祖母為了洗滌他的身體和靈魂,每天早上先給他灌腸,然後再拖到教堂去。”

  “每日一約:水聲沙沙加彌撒。”

  “我們曾跟他們的鄰居談過,有位鄰居記得有一次弗提耶就在地板上跟家裡的狗扭打在一起。他祖母看了差點中風,因為那隻德國小獵犬的生殖器已經伸了出來。兩天之後,那隻狗就躺在地上,肚子裡面都是老鼠藥。”

  “弗提耶知不知道?”

  “他沒有說。不過倒是有提到七歲時發生的一件事。有一次他在手淫的時候,被他祖母發現,他祖母二話不說,當場用繩子把他的手腕和他那根綁在一起,就這樣拖著他走,連續維持了三天。”

  我毛線衣正折到一半,忽然停下來。

  “手。”

  “沒錯。”

  “還不止這樣。聽說他還有位被迫提早退休的牧師叔叔,而這位叔叔常常會穿著浴袍在家裡晃來晃去,搞不好也虐待過他。關於這件事,他也是三緘其口,我們還在調查當中。”

  “他祖母現在人在哪裡?”

  “死了。就在他殺了葛麗絲之前。”

  “什麼原因?”

  “誰知道。”

  我開始挑起泳衣來,最後還是放棄,乾脆全部往袋子裡面塞。

  “湯格呢?”

  萊恩搖了搖頭,然後吐出一口長長的氣。“有些人接近異性的方式是具有嚴重的破壞力的,看來他也是其中一位。”

  我停下襪子分類的動作,抬起頭來看著他。

  “他這個人很古怪,可是應該不會傷人才對。”

  “什麼意思?”

  “他是生物老師,常常會去撿拾路邊的死屍,然後帶回去熬煮,製成骨骼標本,再帶去課堂上展示,當做教材用。”

  “足掌呢?”

  “弄乾以後,當成脊椎動物的足掌標本,加以收藏。”

  “是他殺了阿莎?”

  “他辯稱是在魁北克大學站附近街道發現它的屍體,然後就把屍體帶回家去收藏。他把屍體切割以後,才在報紙上看到阿莎的事情,因此心生恐懼,於是就把屍體塞在一個袋子裡面,然後拿到公車站去丟。”

  “湯格是不是茱莉的客人?”

  “就是他。他花錢找妓女,然後叫她穿上睡衣,從中取得樂趣。而且……”

  他要說不說的。

  “湯格有戀物癖。”

  “你是指專闖臥房的竊賊?”

  “你說對了。所以他在接受質問的時候,口風閉得比什麼都緊,就怕我們會抓住這點逼問他。這個笨蛋,已經露出馬腳來了,自己還不知道。事情已經很明顯了,要是沒辦法在街上找到東西的話,他就會進行B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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