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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六點,小芳到公安局找劉小鵬,叫他晚上11點一定回家一趟,因為當天是母親的生日,由於母親是晚上11點40生的,所以祝壽活動在晚上進行。因為工作忙,小鵬說幾乎記了這件事。隨後,兄妹倆一同出了公安局,到不遠的小鋪里訂做了蛋糕,然後就分手了。

  酒吧在晚上七點開始營業,小芳在六點四十到的。一直工作到晚上十點,說是母親生日,請假回家,經理就讓她走了。

  隨後,十點三十五左右,小芳在回家的路上遇害。

  見過她的人都說,小芳當天的情結很好,還象平常一樣樂樂的。最近一段時間,小芳周圍也沒發生什麼特殊的事情。

  是什麼原因使小芳撞上了殺身之禍呢,或許是誤殺吧。

  二

  劉小鵬不知不覺地來到了小芳工作的酒吧。昨天參加了招待所一案的分析會,看見人家案件的進展,不禁使小鵬心情急躁,心裡象窩了一團火一樣難受。

  幾天來,劉小鵬幾乎不休息地到處奔波。他調查了所有的出租汽車公司,找那些左撇子的的哥談話。甚至於在街上看見有長得象小芳的女孩,也上去打聽,以期找到小芳是被誤殺的理由。

  他就象技窮了一樣,有時會問一些不著邊際的問題,作一些不合理的假設。

  他在酒吧里找了位子坐了下來,認識他的人,都來向他打招呼,有些人上前跟他聊了聊。小芳在這裡很有人緣,顧客也很喜歡她,工作以來還從沒發生過一點兒不愉快的事情。

  這時,小芳的男朋友也進到酒吧來了。

  “你怎麼也來了?”小鵬問。

  “我是想來看看小芳的工作地點。”

  他似乎還沉浸在失去心愛女友的痛苦之中,小鵬的心裡也不是滋味。

  這時,劉小鵬的怪思路又開始運作起來。是不是小芳的男朋友遭什麼人恨,罪犯為了報復,殺了他的女朋友以期對他進行懲罰,對他心裡產生壓力,讓他活受罪。或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小芳的男友傷害了罪犯的女朋友。也許是他過去談過的女友出於嫉妒殺了小芳,也可能是讓人殺的。

  “你真的沒有得罪過什麼人麼?也許不一定是那種明顯的得罪,比如碰壞了什麼貴重的東西,無意中撞傷了什麼人,或者是過去分手的女朋友?”

  “沒有,絕對沒有,我和小芳是我第一次談戀愛。”

  “你和小芳最近都做了些什麼,有什麼意外的事麼?”

  “意外的事倒是有,不過--------。”

  “什麼事,說說看。”

  “是這麼回事。有天晚上,在京華歌舞團樓前的花園裡,我們撿到了一條項鍊。”

  “京華歌舞團,項鍊。哪一天?”

  “是,是5月2日晚。”

  5月2日晚,京華歌舞團樓前。張明不是在5月2日晚深夜被殺於京華歌舞團樓底下的招待所嗎?

  “你們是在宣武那京華歌舞團招待所樓前的花園裡吧。”

  “是的,是那個花園。當時我們剛到那裡,正準備坐在石凳上。小芳說“看”,我們都看見在石凳上有一條項鍊。我說“走”,我們就拿了項鍊離開了那裡。”

  “當時準確時間是幾點。”

  “一點多,準確說不上。”

  “項鍊在哪?”

  “在小芳那裡。”

  “走,我們去看看。對了,你們當時看到什麼人沒有。”

  “沒有,只有幾分鐘時間,我們就離開了。”

  三

  劉小鵬和小芳的男朋友來到了那天晚上拾項鍊的地方,他向小鵬詳細的描述了經過和站立位置。

  在招待所的窗外鐵欄與花園之間有一條寬五米左右的路,撿到項鍊的石凳在花園柵欄邊上,它幾乎正對著七號房間的位置。

  “當時的環境是什麼樣的?”小鵬問。

  “當時天並不很黑,由於大樓上有燈光,所以我們很容易看到石凳上的項鍊。”

  “你們站在什麼位置?”

  “我們剛走到石凳前,面向石凳。”

  “也就是面向大樓嘍。”

  “是的。”

  “確實沒有看到什麼人麼?”

  “是的。當時拾到項鍊就趕緊離開了。”

  “有沒有看到什麼特別的東西,就是說本不該在這的東西。比如煤氣罐、自行車什麼的。“

  “本不該---------。對了,在這路上倒是停著一輛汽車,好象是“北京121。””

  “停在哪,是不是這與樓之間。”

  “是的。”

  劉小鵬來到招待所問了汽車的事情,據說121汽車是京華歌舞團的,每天都停放在這裡,大概一會兒就會回來的。

  這就對了,小芳遇害的原因找到了,她決不會無緣無故地被殺的。

  當殺張明的罪犯把煤氣罐搬到七號房外的鐵欄上實施犯罪時,小芳和男友來到樓前花園裡的石凳邊,發現了石凳上有一條項鍊。他們的對話:“看!”“走”。正好被罪犯聽到了,在車那邊作案的罪犯著實嚇了一跳,藉助樓上的燈光,罪犯清楚地看到了他們的臉。“看!”“走。”這兩個字,是用極驚奇的語氣說的,罪犯確認他被發現了。他決定殺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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