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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推理很有意思。”王存生說道。“那麼我們應該查一下列車員在關照明燈後有沒有收過什麼垃圾,再查一下車上的廁所。另外,糖衣的假設我們應該這樣查,什麼樣的糖衣有什麼樣的化解時間,相應的厚度對化解時間的影響。死者手上有糖的痕跡麼,當然如果是把糖衣氰化鉀直接倒入嘴裡的話,手上是不可能留有痕跡的。”
“還有,是不是自殺,我們還是應該查一下死者的身份。在他遺留物中能證明身份的是身份證,我們去查一下。”范利安說:“不過啊,這裡有些不對勁,身份證註明是廣東的,可據死者周圍的人說是略有陝西口音。這裡的略有是說聽不出來是哪裡的,無論關中還是其他地方.陝南、陝北,關中的話各地也不同。這樣的事是可以發生的,就是外地人把戶口簽進,就可以在新地辦身份證的。”
“不管是自殺還是他殺,查明身份是都要做的”王存生說道:“關於自殺大家還有什麼補充。沒有的話,我們來說說他殺。”
一提到他殺,人們動了動。看來贊同他殺的人比較多。
“這樣,我們在拿到所有資料時理了理,我先引一下。首先,他殺也是應該有氰化鉀移動的路的。剛才小范提出的糖衣氰化鉀是我沒有想到的,我們就把氰化鉀移動的路分成兩種。一是沒有糖衣的,二是有糖衣的。”
“先說一,有幾種可能呢。”王存生在身後的黑板上開始寫
1有人帶上車,夜裡投毒。
2吃過的東西。
“有補充麼?”他等了等。
“好,氰化鉀是服後幾秒即死,應該是有氰化鉀的痕跡的。有人投毒,而且是沒有在死者身邊留下任何痕跡的投毒。吃過的東西,沒有旁證說明死者夜裡再吃過東西,應該排除。”
“再說二”
1自己帶的食物(易拉罐可樂)
2車上購買的食物(盒飯,啤酒)
3上車前吃的東西
“這些都是由糖衣決定的,糖衣的化解時間如果知道的話,從死亡的時間我們就可以反推回服用的時間。先說1、2,大概都是下午5點左右,死亡最早時間是晚上11點半,這樣說來這個糖衣化解時間最短是6個半小時,其他時間沒有見他吃過東西。再說3,時間就更長了。所有這些,我們都是要諮詢專家的,看有沒有可能實現這樣長時間的糖衣。這個是我們要做的工作,那麼我們現在只有說:有人帶上車,夜裡投毒這一條。張強,你把列車時刻表抄到黑板上”
由北京開往西安的41次特快列車運行時刻表被抄到了黑板上:
北京 13:30(開)
保定 15:18 15:
石家莊 16:58 17:
邯鄲 19:00 19:
鄭州 22:15 22:
洛陽 0:19 0:
三門峽西 2:45 2:
西安 6:17(到)
“大家看一下,羅建設的死亡時間是晚上11點半至次日1點半之間。氰化鉀是立即起作用的劇毒藥,可以說是在鄭州與三門峽西運行的這時間裡服的毒。以他殺來看,如果罪犯做完事就下車的話。那麼毒死羅建設在洛陽前,就很有可能在洛陽下車;如果在洛陽後,就有可能在三門峽西下車;當然也可能一直坐到了西安。所以我們要查一下這三個地方下車的人,還有如果是在洛陽後的話,就要查一下在洛陽上臥鋪車的人。我們列一下。”他又在黑板上寫著。
1洛陽下車的:十一號車廂一人,十四號車廂三人,十五號車廂一人(列車員提供)
2洛陽上車的:待查
3三門峽西下車的:十一號車廂一人,十二號車廂二人,十三號車廂一人,十五號車廂兩人(列車員提供)
4西安站下車的,早上在現場的七十七人名單
5十號車廂這兩站均沒有下車的
6沒有考慮硬座車廂的上下人,有無在晚上11點以後從硬座車廂經過餐車進入臥鋪車廂的人。
“線素很少啊,我們開始工作吧。現在順一下思路。”
1查明死者身份:西安,北京,身份證所在地。
2北京發生的事。
3糖衣氰化鉀的問題。
4洛陽,三門峽西的上下人和直接到西安的人。
5列車:列車員,廁所,垃圾,死者吃飯用過的飯盒啤酒瓶。
6不排除自殺的調查
“我插一句。”車長車敏強說道:“今天早上,列車上還發生了一件事,十三號車廂十號,下鋪的旅客丟了皮箱,現在還沒有結果,是不是要查呢。”
“也查一下吧。”
第二章 北京 招待所
一
五月三日中午,宣武區公安分局刑偵辦公室里。馬學義和劉曉鵬正在看一份由雲南省公安廳發來的通緝令,相互間不時的大發一陣議論。
“這傢伙用槍跟警察干啊。”
“他媽的,販毒。本來就該吃槍子,竟用槍打我們。別讓我碰見。”
“看長像不是很兇啊。”
“這樣的人壞起來心恨著那。”
“是那種蔫壞的。”
“也就是在雲南,在北京他是跑不了的。”
電話響了。馬學義拿起電話聽著。
“走,宣武派出所的電話,說是京華歌舞團招待所剛才發現有一顧客死了,叫我們去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