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頁
我的話不慎勾起了韋若的傷心事,當時她的父母也即將辦理離婚手續,幸好後來又重歸於好。
從這點上看,她比我幸運,她還有個完整的家。
寵物的確不會在我生病的時候帶我去醫院,男人也不會,至今為止,我的歷任男友沒有一個像韋若的黎先生一樣,會與我共患難,並且他們都出現在我最富貴的這幾年。
只除了一個人,也是在我二十八歲那年認識的——我的房東,仇紹。
仇紹和我一樣,本地人,自己開了一家婚慶公司,規模不小,當然,是一步一步做大的。
他很有意思,好似每天迎接一對對新人還覺得不夠熱鬧,愣是用他的所有積蓄買了一棟小樓里的一整個單元,上下共五層樓高,其中一層留給他和父母一家三口住,其餘四層分別出租。
仇紹說,這樣才有人氣。
我不知道他是有多渴望人氣,我只知道他很會氣人。
比如說,在我剛搬進這個單元門第三層的第三十天,生了一場大病,重感冒來勢洶洶,我下不了床,說不出話,看著在我身邊喵喵叫的大喵,我不得不為自己的可憐流一把辛酸淚。
當時韋若正在做月子,我不可能叫她來救我,歷屆男友都已經煙消雲散,沒有人會管我,於是思來想去,我只好勉強拿起床頭柜上的座機電話,按下仇紹設定的一號鍵。
電話接通了,仇紹的聲音很不耐煩:“餵?找誰?”
我張張嘴,發不出聲音,只能勉強喘氣,沒等幾秒鐘,仇紹那邊就掛斷了,看來,他準是將此當成了一場惡作劇。
但是幾分鐘後,在昏昏沉沉之中,我聽到了開門聲、腳步聲,還有男人的聲音。
我就像是一尊布娃娃被人顛來倒去的折騰,套上了厚重的衣服,又被人抱起,浮浮沉沉了好一會兒。
最後的記憶,是停留在凌亂的腳步聲中的。
當我有了意識睜開眼時,仇紹正黑著臉坐在我面前。
我想,應該是他救了我。
仇紹雙手環胸,皺緊了眉頭,劈頭蓋臉把我好一頓痛罵,中心思想就是——要不是他第一時間趕到,我會死在他的屋子裡,髒了整棟樓的風水,所以我欠他的,他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氣若遊絲的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要不就以身相許,要不你就當做了一次活雷鋒,別貪圖回報了。”
他回我輕蔑一笑,從我包里掏出小鏡子舉在我眼前:“你看看你現在的德行,我就是慈善家也下不去手,別給自己臉上貼金了。”
我哭了,因為被我自己活像女鬼的尊榮嚇了一跳,也因為我是一個連慈善家都不忍心施救的劣等品。
於是我將這種厭世的羞憤轉化為對仇紹的問候。
——仇紹,我會和你勢不兩立,詛咒你情路坎坷,連劣等品也求不到!
但我沒想到,幾年後,這句話竟然被我一語中的。
作者有話要說:
Miumiu的番外作為獨立故事存在,會和俺的幾篇文的主角有聯繫,首先出場的就是若若和大毛了~~
番外日更,篇幅不長,有興趣的可以繼續追~
58
58、一賤鍾情02...
自從那天被仇紹救了以後,他的爸媽覺得他年少英發,助人為樂,就四處宣揚此事。
他爸負責對所有棋友普及,他媽負責對所有三姑六婆普及,而那些棋友和三姑六婆又或多或少是一家子,又本著老夫老妻之間很難再有共同語言,而將此話題視為難得一見的奇葩處理,茶餘飯後竟然討論了一周有餘。
最後,大家紛紛得出一個結論——他們認為這是天賜姻緣,英雄救美之後,理應以身相許。
他爸媽都覺得有理,分別向仇紹灌輸救美就要娶回家的原則,而仇紹則以我長的像女鬼為由,敷衍了此事。
於是在那之後的幾天,他爸媽見到我總免不了說這樣一句:“我們家仇紹太沒眼光了,瞧這姑娘,長的多水靈啊,哪裡像鬼?”
我本想說,“叔叔啊,阿姨啊,我那幾天的病容確實足以嚇死鬼了”,然而話到嘴邊,又覺得自己不該妄自菲薄,最起碼仇紹還好好的活著,所以只好勉強笑笑,當著他爸媽的面故作嘆息,聲稱自己和仇紹沒有緣分。
他爸媽卻表現得更加惋惜,以為是我有意,而他們的兒子不懂得珍惜,因此錯失良緣。
這件事的結果就是,仇紹壓力很大,每次見我都沒好臉色,認為我故意誤導他爸媽的愛情觀。
而我卻認為,他爸媽已經活到這把歲數了,愛情觀早已定型,那就像是茅坑裡的臭石頭,又臭又硬,與其誤導,不如將錯就錯。
但為了辭其咎,我也不忘問仇紹,像是他這樣鼻孔長在腦瓜頂上的男人,到底喜歡什麼類型的,我可以幫著介紹幾個嫌生活不夠虐,又願意跳火坑的純姑娘,最基本保障的就是性別。
仇紹皮笑肉不笑,將我轟出了他的家門。
我不禁反思,莫非他需要的是純爺們兒?
這簡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因為爺們兒沒有“純”的,只有純粹的。
也就是在同一天,我遇到了一個姓商的男人。
我們認識的過程很狗血,很坎坷,很浪漫。
當時我剛從書店買了一兜子的書,一邊往家裡走,一邊和韋若講電話。
韋若說道,這兩天黎先生正憋著主意和她翻滾一次。
我很驚訝,便問:“你都生完這麼久了,還沒恢復正常性生活?”
韋若說:“你想得倒美,有小毛,我們哪有那個時間啊,就算有時間,我也沒那個精力,有時間我還不如多睡會兒。”
我說:“這樣可不好,可別冷落了你老公。”
說時遲那時快,我話音還沒落地,身體就被一股力道撞偏了幾步,手機也一併掉在地上,緊接著就是應聲開裂的塑膠袋,“嘩啦啦”的書也散了一地。
我愣在當場,剛要低頭去撿,卻發現早有一個男人先我一步蹲下,收拾殘局。
男人從兜里又掏出一個塑膠袋,將那些書重新裝好,又撿起我的手機,然後面帶歉意的站起身,說:“實在對不起,我剛才在講電話,沒注意到你過來。”
我被他的細心感動了。
然後再抬頭一看,又覺得他很面善,就像黛玉第一次見到寶玉時的感受一樣,這個男人似曾相識。
於是,我也連忙道:“哦,沒事,我剛才也在講電話,沒避開你。”
就這樣,我們站在路邊聊了幾句,互換了電話,他問我叫什麼,我說我叫周萋萋,朋友們都叫我Miumiu。
他面上一陣恍惚,說自己頭疼,我連忙扶他到旁邊的石台上坐會兒。
他解釋說,他曾經撞到過頭,記性不太好,時常頭疼。
我問他:“那你還記得自己姓什麼麼?”
他笑道:“當然,我姓商。”
就這樣,我認識了生命中第一個姓商的男人,我將這次緣分算做一次一見鍾情。
儘管韋若不止一次的對我的數次一見鍾情表示譏諷,但我仍堅持,愛情是要源於第一眼感覺的,要是第一眼看了都不順眼,比如仇紹那廝,又何談以後呢?
當我又一次對韋若匯報我的艷遇時,她也再次表示憤慨:“你怎麼又戀愛了,這次是真的麼?”
我說:“我的每一次都是真的。”
她說:“那你有本事結婚給我看看,別過幾天又吹了。”
我表示氣憤:“不會的,這次一定能成功!”
我真的很想它成功,但這次確實又沒成功。
而成功他媽的誕生不是因為我,而是商商,就在我和商商第五次約會時,他終於對我坦誠了實話。
他說,其實他對我的好感最初只是源於我的姓氏——“周”。正是因為這個字,留住了他的腳步,也正是因為這個字,他好像見到了一些一閃而過的畫面,雖然快的抓不住,卻讓心裡柔軟了幾分,也疼了幾分。但他不想騙我,於是決定告訴我真相。
我猜測道:“莫非在你腦殘以前,曾經愛過一個姓周的女人?”
他愣住,問我為啥一定要用“腦殘”形容他。
我說:“你腦子裡的記憶殘缺了,不是腦殘是什麼?”
他不語,一臉悽苦。
為了讓他不再悽苦,我又說:“我想你得試著向別的姓氏進攻,不要老跟姓周的過不去,你不放過姓周的,就等於不放過自己,終有一天會誤了自己。”
他說我的話頗有禪意。
我不知道什麼叫禪意,我只知道女人的衣服可以薄如蟬翼。
但據說說話有“禪意”,是可以度化一些誤入死胡同的苦逼們的,所以我便繼續勸道:“你知不知道很多人都因為放不下過去,忘不了歷史,而影響了現在,甚至耽誤了將來。我相信那些人都很願意和你換一換的。你既然有重新做人的機會,為什麼不好好珍惜呢?”
從這點上看,她比我幸運,她還有個完整的家。
寵物的確不會在我生病的時候帶我去醫院,男人也不會,至今為止,我的歷任男友沒有一個像韋若的黎先生一樣,會與我共患難,並且他們都出現在我最富貴的這幾年。
只除了一個人,也是在我二十八歲那年認識的——我的房東,仇紹。
仇紹和我一樣,本地人,自己開了一家婚慶公司,規模不小,當然,是一步一步做大的。
他很有意思,好似每天迎接一對對新人還覺得不夠熱鬧,愣是用他的所有積蓄買了一棟小樓里的一整個單元,上下共五層樓高,其中一層留給他和父母一家三口住,其餘四層分別出租。
仇紹說,這樣才有人氣。
我不知道他是有多渴望人氣,我只知道他很會氣人。
比如說,在我剛搬進這個單元門第三層的第三十天,生了一場大病,重感冒來勢洶洶,我下不了床,說不出話,看著在我身邊喵喵叫的大喵,我不得不為自己的可憐流一把辛酸淚。
當時韋若正在做月子,我不可能叫她來救我,歷屆男友都已經煙消雲散,沒有人會管我,於是思來想去,我只好勉強拿起床頭柜上的座機電話,按下仇紹設定的一號鍵。
電話接通了,仇紹的聲音很不耐煩:“餵?找誰?”
我張張嘴,發不出聲音,只能勉強喘氣,沒等幾秒鐘,仇紹那邊就掛斷了,看來,他準是將此當成了一場惡作劇。
但是幾分鐘後,在昏昏沉沉之中,我聽到了開門聲、腳步聲,還有男人的聲音。
我就像是一尊布娃娃被人顛來倒去的折騰,套上了厚重的衣服,又被人抱起,浮浮沉沉了好一會兒。
最後的記憶,是停留在凌亂的腳步聲中的。
當我有了意識睜開眼時,仇紹正黑著臉坐在我面前。
我想,應該是他救了我。
仇紹雙手環胸,皺緊了眉頭,劈頭蓋臉把我好一頓痛罵,中心思想就是——要不是他第一時間趕到,我會死在他的屋子裡,髒了整棟樓的風水,所以我欠他的,他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氣若遊絲的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要不就以身相許,要不你就當做了一次活雷鋒,別貪圖回報了。”
他回我輕蔑一笑,從我包里掏出小鏡子舉在我眼前:“你看看你現在的德行,我就是慈善家也下不去手,別給自己臉上貼金了。”
我哭了,因為被我自己活像女鬼的尊榮嚇了一跳,也因為我是一個連慈善家都不忍心施救的劣等品。
於是我將這種厭世的羞憤轉化為對仇紹的問候。
——仇紹,我會和你勢不兩立,詛咒你情路坎坷,連劣等品也求不到!
但我沒想到,幾年後,這句話竟然被我一語中的。
作者有話要說:
Miumiu的番外作為獨立故事存在,會和俺的幾篇文的主角有聯繫,首先出場的就是若若和大毛了~~
番外日更,篇幅不長,有興趣的可以繼續追~
58
58、一賤鍾情02...
自從那天被仇紹救了以後,他的爸媽覺得他年少英發,助人為樂,就四處宣揚此事。
他爸負責對所有棋友普及,他媽負責對所有三姑六婆普及,而那些棋友和三姑六婆又或多或少是一家子,又本著老夫老妻之間很難再有共同語言,而將此話題視為難得一見的奇葩處理,茶餘飯後竟然討論了一周有餘。
最後,大家紛紛得出一個結論——他們認為這是天賜姻緣,英雄救美之後,理應以身相許。
他爸媽都覺得有理,分別向仇紹灌輸救美就要娶回家的原則,而仇紹則以我長的像女鬼為由,敷衍了此事。
於是在那之後的幾天,他爸媽見到我總免不了說這樣一句:“我們家仇紹太沒眼光了,瞧這姑娘,長的多水靈啊,哪裡像鬼?”
我本想說,“叔叔啊,阿姨啊,我那幾天的病容確實足以嚇死鬼了”,然而話到嘴邊,又覺得自己不該妄自菲薄,最起碼仇紹還好好的活著,所以只好勉強笑笑,當著他爸媽的面故作嘆息,聲稱自己和仇紹沒有緣分。
他爸媽卻表現得更加惋惜,以為是我有意,而他們的兒子不懂得珍惜,因此錯失良緣。
這件事的結果就是,仇紹壓力很大,每次見我都沒好臉色,認為我故意誤導他爸媽的愛情觀。
而我卻認為,他爸媽已經活到這把歲數了,愛情觀早已定型,那就像是茅坑裡的臭石頭,又臭又硬,與其誤導,不如將錯就錯。
但為了辭其咎,我也不忘問仇紹,像是他這樣鼻孔長在腦瓜頂上的男人,到底喜歡什麼類型的,我可以幫著介紹幾個嫌生活不夠虐,又願意跳火坑的純姑娘,最基本保障的就是性別。
仇紹皮笑肉不笑,將我轟出了他的家門。
我不禁反思,莫非他需要的是純爺們兒?
這簡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因為爺們兒沒有“純”的,只有純粹的。
也就是在同一天,我遇到了一個姓商的男人。
我們認識的過程很狗血,很坎坷,很浪漫。
當時我剛從書店買了一兜子的書,一邊往家裡走,一邊和韋若講電話。
韋若說道,這兩天黎先生正憋著主意和她翻滾一次。
我很驚訝,便問:“你都生完這麼久了,還沒恢復正常性生活?”
韋若說:“你想得倒美,有小毛,我們哪有那個時間啊,就算有時間,我也沒那個精力,有時間我還不如多睡會兒。”
我說:“這樣可不好,可別冷落了你老公。”
說時遲那時快,我話音還沒落地,身體就被一股力道撞偏了幾步,手機也一併掉在地上,緊接著就是應聲開裂的塑膠袋,“嘩啦啦”的書也散了一地。
我愣在當場,剛要低頭去撿,卻發現早有一個男人先我一步蹲下,收拾殘局。
男人從兜里又掏出一個塑膠袋,將那些書重新裝好,又撿起我的手機,然後面帶歉意的站起身,說:“實在對不起,我剛才在講電話,沒注意到你過來。”
我被他的細心感動了。
然後再抬頭一看,又覺得他很面善,就像黛玉第一次見到寶玉時的感受一樣,這個男人似曾相識。
於是,我也連忙道:“哦,沒事,我剛才也在講電話,沒避開你。”
就這樣,我們站在路邊聊了幾句,互換了電話,他問我叫什麼,我說我叫周萋萋,朋友們都叫我Miumiu。
他面上一陣恍惚,說自己頭疼,我連忙扶他到旁邊的石台上坐會兒。
他解釋說,他曾經撞到過頭,記性不太好,時常頭疼。
我問他:“那你還記得自己姓什麼麼?”
他笑道:“當然,我姓商。”
就這樣,我認識了生命中第一個姓商的男人,我將這次緣分算做一次一見鍾情。
儘管韋若不止一次的對我的數次一見鍾情表示譏諷,但我仍堅持,愛情是要源於第一眼感覺的,要是第一眼看了都不順眼,比如仇紹那廝,又何談以後呢?
當我又一次對韋若匯報我的艷遇時,她也再次表示憤慨:“你怎麼又戀愛了,這次是真的麼?”
我說:“我的每一次都是真的。”
她說:“那你有本事結婚給我看看,別過幾天又吹了。”
我表示氣憤:“不會的,這次一定能成功!”
我真的很想它成功,但這次確實又沒成功。
而成功他媽的誕生不是因為我,而是商商,就在我和商商第五次約會時,他終於對我坦誠了實話。
他說,其實他對我的好感最初只是源於我的姓氏——“周”。正是因為這個字,留住了他的腳步,也正是因為這個字,他好像見到了一些一閃而過的畫面,雖然快的抓不住,卻讓心裡柔軟了幾分,也疼了幾分。但他不想騙我,於是決定告訴我真相。
我猜測道:“莫非在你腦殘以前,曾經愛過一個姓周的女人?”
他愣住,問我為啥一定要用“腦殘”形容他。
我說:“你腦子裡的記憶殘缺了,不是腦殘是什麼?”
他不語,一臉悽苦。
為了讓他不再悽苦,我又說:“我想你得試著向別的姓氏進攻,不要老跟姓周的過不去,你不放過姓周的,就等於不放過自己,終有一天會誤了自己。”
他說我的話頗有禪意。
我不知道什麼叫禪意,我只知道女人的衣服可以薄如蟬翼。
但據說說話有“禪意”,是可以度化一些誤入死胡同的苦逼們的,所以我便繼續勸道:“你知不知道很多人都因為放不下過去,忘不了歷史,而影響了現在,甚至耽誤了將來。我相信那些人都很願意和你換一換的。你既然有重新做人的機會,為什麼不好好珍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