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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真的拿不太準, 小姑娘還沒定性子,最好玩耍,緊張的在盛放的桃花樹下來回踱步,小姑娘俏生生得立著,疑惑, “書呆子,幹嘛?”

  手心浸出汗水,直白問她,“桃之夭夭, 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皎皎,可願嫁與我?”

  等待的時間裡,他覺得自己都快失聰,煎熬中可算對面的小姑娘噗呲展開笑顏,娓娓重複,“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書呆子,我願意。”

  無可否認,這個文質彬彬的書生,已經在她的心中紮下了根。

  隨後便是各種準備事宜,兩方皆是忙的不亦樂乎。

  有一日,藺正石瀟灑閒至,手拎酒壺,腳踩木屐,“你這窮鄉僻壤的地界還能跑出個汗血寶馬,真是怪哉。”

  “我家鄉山明水美,鍾靈毓秀,哪不值當個馬兒跑。”

  手腕翻轉,羊毫筆在宣紙上勾勒格轉,線條分明。

  “當初你課業就最好,畫也這般好,還讓不讓我等苟活了?”撩起袍子坐於椅中,抬手指著瀘水村的方向,再次強調,“剛才有輛特別奇怪的馬車駛去那個方向,才下過雨,道路泥濘,像我這個豪華馬車慢騰騰的行駛過,都留下很深的轍痕,那個是汗血寶馬啊,怎麼疾行,還能留下那麼淺的一道呢,太不合常理,車廂外表看著挺樸素,不像是貴人用的,到底,為何?”

  他這好友,就關心些奇葩的異事,凝神下筆,不理他自言自語。

  “嘿,你的小姑娘來了…”

  藺正石搖頭晃腦戲謔道,“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他們倆的婚期定於金秋,如今已不剩多少,前幾日剛見過,仍舊想念的甚,嘴角彎起噙著笑迎上去,“這麼會兒,都等不得?”

  刮下她的小鼻子,二人旁若無人的膩歪起來。

  自從那日求婚過後,感情突飛猛進,他好像每日都活在粉紅泡泡里,幸福的忒不真實。

  一直旁觀的藺正石撇嘴,這呆子還真的被個小姑娘拿捏的如個麵團,罷了,人各有志,他還是去探索一下新物什。

  這個新物什是什麼呢,是瀘水村外圍新蓋的莊子,一準兒的嬌客,聽說是枋洲的縣主,若是個傻不愣登的,勾搭上了,那不得前途無量?

  日日夜夜,時光流轉,到了溫家秀才娶妻這日,男女老少皆候在村頭,等著新娘子坐喜轎窈窈而來,嗩吶吹打,十里紅妝,捧著蘋果的林皎剛才哭了一頓,不舍的拉著爹爹,她,後悔害怕,不想嫁了。

  恩師在瀘水村附近新建了兩間房,他父母已經住進去,和村裡的鄉親們處的也不錯,只不過新婚還必須得進祠堂,這是規矩。

  酒席設的長且客人多,他酒量又實在差,多虧著藺正石,要不,腿軟的都進不去洞房。

  人生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霖,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

  可惜,即將迎接他的是,小姑娘奔潰的悔婚。

  還能有更悲催的事嗎,他使盡了渾身解數也沒能勸服小姑娘,她一直嚷嚷著回家,這兒不是她的家,像個沒長大的孩子,沒有安全感,生活在爹爹大樹的羽翼下。

  好不容易安撫住,等著明日上過香後,一起回家。

  大紅喜被之上,沒有絲毫的旖旎和你儂我儂,小姑娘趴著睡不穩當,還抽噎著,睫毛上淚珠還掛著,尤為可憐,已經十四整了,還沒個定性,他低頭嗅著自己喜服上的酒氣味,不敢起身去洗漱,眼神柔柔,一寸一寸流連著她的睡顏。

  他和心愛的小姑娘終於喜結連理,每日一起用飯,每日一起玩耍,每日一起居寢,不久後還會有個融合兩人骨血的子嗣,這一切,都太美好,他無法閉眼,就怕醒後是場夢,燭火溫吞燦燦,慢慢燃盡。

  清晨,秋風颯爽,他先端水給小姑娘洗漱後,又拿了箅子給她梳頭畫眉,熟稔的不像第一次,林皎即將見到爹爹,心情舒暢,笑話他道,“書呆子,手藝不錯,以後欽點你是本小姐御用的了。”

  胡言亂語,“小心說話。”他狠她一句。

  “書呆子,你個膽小鬼。”說罷,微吐粉舌,扮成小狗汪汪兩聲。

  他心癢的厲害,俯身貼近,唇沿著她的鼻端向下,觸碰繾綣。

  “呵呵,癢,你身上,恩,一股松香味兒。”小姑娘被他弄的痒痒,怕的縮頭,指著他新換的錦袍說道。

  “喜歡?給你也熏熏?”拉著她站起身,整整衣襟,往祠堂去,邊還問,“皎皎,餓嗎?很快就好,回了再吃,待會兒跟著我做就行,我跪下你就跪,不用多說話。”

  林皎嗯啊的答應,腳步輕快,面露輕鬆,不像是新嫁娘,反而像是來串門看熱鬧的。

  老兩口早就等著,行禮過後囑咐兩句,開祠堂拜祖宗,一番下來,林皎已經餓的前胸貼後背,手指杵著男子腰間,有氣無力的咂嘴,“溫哥哥,我餓了。”

  這一聲溫哥哥,真是暖煞了他的肺腑,恨不得把心掏出來給她,環望四周,看見幾個小孩子正打鬧,過去哈腰說幾句話,回來塞給她一塊糖,溫聲勸慰,“先甜甜嘴,一會兒咱就回。”

  林皎咬著糖塊,不吱聲,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見到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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