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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時候我每隔幾天就要穿越這片荒野去送信,對,就是咱們現在走的這片地。這條路沒什麼人走,也就很難有什麼見聞。我只能說說天氣,景色,花兒啊草兒啊,小狗小貓什麼的。連我自己都覺得沒意思。可他們很認真地把我講述的記下來,總是用毛筆寫在一張宣紙上。他們用墨非常節省,統共沒幾句話,但到末了,墨常常不夠使,筆跡變得枯乾,像掃帚苗掃出來的,叫人看了難受。

  為了讓他們能寫出點花樣,也為了自己找點新鮮感,我捨近求遠,開始開拓一些又繞又不好走的路線。其實就是兜圈子,越兜越遠。有時故意走一段山路,有時大著膽子往老林子裡扎。有一回,我還在老林子裡迷了路,我本來認得瞎子墳,走到那裡就知道該怎麼出來,可是那回,我好幾次走到瞎子墳,不知怎麼回事,走著走著又走到林子深處去了。我正心慌,就發現地上有一串腳印,我靈機一動,跟著那腳印走,果然走出了老林子。可我忽然又覺得那串腳印特別熟悉,就把腳放上去試了試,竟然嚴絲合縫,好像就是我自己的腳印。

  還有一回,我走得更遠,走到了一片山間的空場,聽見有槍響,嘡!嘡!可響了。我悄沒聲息地靠過去一看,原來是在槍斃犯人。我早聽說這裡有個執行槍決的地方。只見其他犯人都撲倒在地上了,只有一個犯人還跪在那兒,五花大綁,但上半身挺得筆直。執行的人舉起手槍,在離他一步來遠的地方朝他後腦勺開槍,但他掐準時機,一低頭,竟把子彈躲開了。這得多快的反應!他一連躲過幾次,每次躲過之後,就發瘋一樣放聲大笑,向打槍的人挑釁。最後,打槍的那個氣瘋了,走過去按住他腦袋,槍口死死頂住他後腦勺開了一槍,一下子就炸開了。

  這些事我都繪聲繪色地講給老人們聽,但他們無動於衷,就像記那些瑣事一樣,用毛筆寫在宣紙上,故事一長,到最後筆太乾澀,連字都看不清了。

  就這麼過了一年,我已經習慣這份工作了。有一天,我到鄰村的時候,天都快黑了。我去見那對老夫婦,一推門,就看見屋裡燈火通明,我們本村的那對老夫婦竟然也在這裡。他們四個相對而坐的情景,我還是頭一次見到。他們大聲聊著天兒,興高采烈,可我一點兒也聽不懂在說什麼,那是一種我從沒聽過的方言,那次之後,我再也沒聽到過有人講類似的方言。他們就像沒看見我一樣,只顧自己聊,我站在一邊等著,直到困得不行了才獨自離開。

  也就是在那天之後,這四個老人都失蹤了。我來回跑了幾趟,兩家都沒有人。我只好去找老師,她告訴我,他們已經走了,是坐火車走的,去一座離這兒非常遠的南方大城市了,不再回來了。後來她又幫我介紹了其他做小工的活兒。

  本來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了,可是有一天,鄰村一個小孩神秘兮兮地告訴我,以前我替他們送信的那對老夫婦其實是上吊死的,就在那片老林子裡,還有另外兩個老人,四個一起上吊的,好幾個人都說看見了他們的屍首。“後來呢?”我問這孩子,“還有什麼後來?後來就是有人把他們給埋了。”現在想起來,當時那孩子說話的口氣實在嚇人的老成……我聽了他的話,就往老林子跑,看,就是那邊那片林子,在我快跑到的時候,猛地絆了個大跟頭,摔得眼都發花了,回頭一看,只見從地裡面露出一縷長長的白髮。唉,我自己的頭髮,也就是在那時候變白的。

  不知何時,冷風把烏雲吹散了,一輪圓月露出來。他轉過臉,他的頭髮在月光之下真是比地上的殘雪還要蒼白。

  回信

  你讓我想想經歷過什麼奇怪的事,提供給你做小說素材,我想趁此機會跟你說說我的想法。我認為小說創作不應總是去找怪事來寫。你似乎一直都很迷信想像力,但如果你的閱讀面足夠廣,你會發現你想到的很多東西,遠在古代就有人想過了。況且,以想像力取勝,是“拳打少壯”,靠它能源源不絕一直寫到暮年嗎?而寫法平實的作家,進入老境還會有佳作問世,那不是硬想出來的。

  你做過一個比喻,如果這個世界是一隻大碗,那小說作者就是一些坐在大碗沿口的人,一面可以俯視碗中世界,一面可以眺望碗外的虛空。這碗被一隻無形的大手端著,始終在搖晃,有些人可能滑入碗內,有些人則跌入碗外的虛空,但無論他們落在哪裡,都要儘可能回到碗沿上坐穩。而我大概是那種一直住在碗內的人。我一直想寫一篇小說,講述一個老人在仲秋時節,在北海公園裡坐了一天,傍晚時分,他在夕陽下走出公園,在一家小飯館點了一條紅燒魚、一瓶啤酒、一碗米飯。我覺得這比你那些光怪陸離的故事要好,要安靜。

  話說回來,你問我經歷過的怪事,我反而教訓了你一通,還是過意不去,我就跟你說一個吧。那是大約十年前的事了,不知為什麼後來沒有這一事件的後續報導。

  那時我還住在W 市,這座城市靠近海邊。我鄰居家有個小男孩,當時大概九歲,是個普普通通的孩子。有一天,他下午五點放學後沒回家,天黑後,鄰居們都被發動去找他,十點左右,他的父母報了案。

  第二天上午,我聽到一則新聞,說有人在海灘上發現一具怪物的屍體,確切說是一具巨人的屍體,有大約9 米長。這個數字也許有些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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