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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纏繃帶的女人似乎已經死了心,她既不反抗又無逃跑之意,趴在小五郎指定的角落裡哭哭啼啼,身子一動不動。

  無論怎樣看,她現在那副可憐的樣子都和迄今為止的瘋女人一模一樣。這個女人真是那個兇手——地獄的滑稽大師嗎?“我一點也弄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照你這樣說,這個女人並不是瘋子啦?”

  相澤氏半信半疑,首先請小五郎為自己解除第一個疑團。

  “對,她只不過裝瘋賣傻,她的演技非常高超,難怪麗子小姐會同情她,她唱的童謠,誰聽了都會止不住掉淚!”

  白髮蒼蒼的老男僕鏗鏘有力地回答。

  “噢,原來是一個假瘋子啊!不過即使如此,我還是疑團莫釋。這個女人和被化妝廣告人監禁在閣樓上的那個女人並非同一個人吧?就是說不知什麼時候在醫院被偷梁換柱了,對嗎?”

  “不,不對。被監禁在閣樓上的女人正是這個女人。”

  “真是奇怪呀,這個女人不是被化妝廣告人誘拐的受害者之一嗎?說她不是受害者而是犯人,和化妝廣告人是同一人物,這點我還是弄不明白……”

  “是啊,不管是誰都會有你這樣的疑團,這正說明犯人偽裝得巧妙。我剛才說這女人不是瘋子,但那只是說她不是像你們所想像的那種瘋子。從另一種意思上講,她確實是個瘋子,是一個具有超群出眾的智慧和判斷力的瘋子,換句話說,是個可怕的地獄天才。”

  “嗯,這麼說……”

  相澤氏對小五郎的立意非常感到不可思議,一時表達不出下面的話,少頃,硬著頭皮接著說道:“就是說在你們襲擊那個空房的時候,閣樓上並非有犯人和這個女人,而是只有她一個人,您的意思是這個女人自己把那個烈性藥撒在了自己的臉上……”

  相澤氏沒說完又惶悚不安地閉上了嘴。

  所有在場的人面面相覷,一時鴉雀無聲,寂靜中只有纏繃帶女人微弱的、時斷時續的抽泣聲。

  這時,前門傳來了急促的叫門聲,不一會兒,身穿西服的白井清一神色緊張地走了進來。他儘管知道小五郎化裝成老男僕住在相澤家,但尚不清楚其真正目的所在,所以當聽說瘋女人就是真犯人時仍不免驚詫不已。

  “白井先生在一定程度上是知道此案秘密的,但真犯人何許人也,我在此之前也沒有十分把握,所以對白井先生也沒有挑明這一點。

  “那麼我為什麼認為這個女人就是真犯人呢?下面談談我的理由。她本人在場,所以如果我的推想有誤,想必這個女人會給我訂正的。”

  “老男僕”小五郎調整了一下二郎腿,開始敘說這一荒誕不經的殺人事件的真相。

  魔鬼的倫理“總而言之,如果深入思考一下這起事件,再通過犯人本身的坦白對其犯罪動機進行細緻考察的話,恐怕可以寫出一部饒有趣味的小說,不過我現在只能把應有的論據簡單地談談。

  “當我在麻布的那所空閣樓上發現這個女人呻吟的時候,頭腦中就閃出一個奇異的想法,那裡壓根兒沒有另外一個男人,就是說這個女人正是那個被稱作地獄的滑稽大師的殺人魔王。

  “世上總以為犯人都是男人,認為只有男人才去誘拐年輕美麗的姑娘,但是作為偵探必須時刻想到人們所不相信的一面,不能被表面東西迷惑住,要看穿它的背面。

  “使我產生懷疑的第一個論據是這個女人被烈性藥把臉弄得不成樣子,有人認為是別的犯人在從閣樓逃跑時把這個女人弄成這副樣子的。這只不過是個常識,是停留在表面上的見解。正因為誰都會那樣想,所以聰明的犯人就利用其作為欺騙的訣竅。罪犯的魔術訣竅總是以出人意料的形式隱藏在一般常識的背後。

  “假設在我們從四面包圍那所空房時,犯人還隱藏在閣樓里,而且如果完全無路可逃,那麼他將採取什麼樣的手段呢?假如那人是偽裝的男人,而實際上是女人的話,她只要恢復原狀哭倒在地便可矇混過關。這樣一來,我們就會以為這個女人並非犯人而是被犯人監禁起來的可憐的受害者之一。

  “可是僅僅恢復其女性面目哭倒在地還不夠,因為一旦被看見了臉部很快就會暴露天機,犯人是決不會讓我們看到她真實面目的。為了擺脫這一難關,犯人確實選擇了果斷卻又殘忍的方法,就是自己用自己的手將烈性藥撒在了臉上。以上的假設,你們認為怎麼樣?“當然起先我對此並非確信無疑,只不過設這樣一種假說而已。但後來隨著推理地不斷深入,這一假說一步一步地增加真實性,其它情況全都開始證實了這一點。

  “犯人為什麼裝扮成化妝廣告人?這荒唐的主意只不過是為了恐嚇人呢?還是另有別的意思在其背後?就是說犯人為了掩蓋其真面目而需要那種像牆壁一樣的濃妝。而且僅靠化妝還不夠,必須將面孔全部塗蓋上,這裡面也許有什麼特殊原因。

  “假如犯人是女性的話,這種疑問就陡然冰釋。女人要扮裝成男人,與其穿普通的男性服裝,不如穿那種肥大的衣服,戴尖頂帽,搽胭抹粉。採取這種把臉和女性身材完全遮蓋起來的方法易如反掌。

  “在如此反覆思考的過程中,我忽然意識到本案中的兩個異常的一致。樓上的這個女人的臉被損傷得不成樣子,這並不是第一次,在這起事件的開頭就已經發生過一次類似的情況,被封在那尊石膏像中的野上宮子的面孔不是也被損傷得絲毫辨別不出本來面目了嗎?“化妝廣告人搽胭抹粉的假臉,犯人自己用烈性藥改變自己的面目,還有第一個被害人面孔上那可怕的傷痕,這三者嚴重地刺激了我的神經。儘管手段不同,但全都是為了掩蓋真面目而採取的權宜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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