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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歡用的勁死大,被柳歡捏住的胳膊已經開始酸痛發麻。

  “小姐姐,你急什麼啊。你這樣我很痛的。”試圖掙扎一下飽受摧殘的胳膊,可換來的是柳歡更大力的鎮壓。

  “勸你最好別亂動,我不介意你當街橫屍。”

  被柳歡這麼一嚇,何壤果然乖乖不再亂動。

  等兩人行至山林裡頭,柳歡停下了腳步。

  何壤看了看四周環境,正是動手殺人好去處,看來柳歡是想在這裡把她心剜去了。

  “這裡風景挺不錯啊。小姐姐你常來這裡啊?”

  許是覺得何壤必死無疑,柳歡放下了戒心,語氣還算平靜道:“是我練功的地方,用做你的葬身地,不算辱沒了你。”

  “那真是謝謝你了哦。”何壤呵呵笑了笑,隨地坐了下來。“你說說吧,想怎麼殺我?我怕疼,你最好一擊斃命,等我死透了,再剜我心臟吧。”

  可是換來的卻是柳歡的嘲諷,“你們器皿人在有心臟時還會死透嗎?你別想給我耍什麼花樣。”

  說著,柳歡決定速戰速決,早早剜了何壤的心臟,省得夜長夢多。

  何壤沒想到柳歡說出手,就出手,話音剛落,魔爪便向她心口伸了過來。

  不過器皿人的身體哪是柳歡這一層次的穿得透的。

  柳歡只覺得自己所有的力全部打在了棉花裡面,然後被化個精光。

  “怎麼回事?”收回自己的手,柳歡滿是疑惑。

  她明明用了最大的力,卻還是穿不透眼前這個尚且稚嫩的器皿人。

  “你當然穿不透了。荀期死前可是把他所有的生命力都給了我,我現在也算半個五百年的老泥巴,你不信,用劍扎我幾下試試,看看扎不扎得透。”

  其實何壤這句話半真半假,荀期決定主動送上心臟前,的確散盡了他全部生命力。

  但那是用來製作各種各樣的道具的,哪有隨隨便便就能傳輸生命力的道理。

  不過何壤心口處卻是貼了一塊薄薄的護心膜。

  這護心膜看似輕薄,卻是堅韌無比,不但如此,還能化掉外界施加的力,乃居家旅行必備神品。

  所以柳歡無法對何壤的心口進行傷害。

  其實若柳歡對器皿人的各種道具了解點,就會知道這個護心膜,撕下來就什麼效果都沒了。

  可柳歡不知道啊,還以為何壤真的有那麼堅韌,刀槍不入。

  “其實我是故意讓你帶我來這裡的。你也說了,這裡是你的練功地,你死在這,也沒人懷疑我的是不是。”

  何壤說著,往柳歡一步一步走近。“你要不要試試看,我的手,能不能一擊穿透你的心臟啊?”

  “你,你別過來。”柳歡拔過劍,橫在何壤身前。

  “呵,你難道還沒殺不了我的覺悟嗎?來,朝這裡刺啊。”何壤故意走到劍尖之前,讓劍直指心口。

  “啊!”柳歡鬆了手中的劍,走了。

  踢了踢地上被主人拋棄的臉,何壤哼哼了句:“膽小。”

  不過現在何壤面臨迷路的尬境。

  剛柳歡將她帶過來的時候,速度跑地飛快,快到何壤差點被拌死,還有什麼精力去記路。

  掏出手機,也沒信號。藥丸!

  從沒有過野外經歷的何壤只好用小學課本里教的靠樹樁的年輪的疏密程度,辨別方向了,不過感覺還是不靠譜。

  因為都大晚上了,她還沒走出這片樹林,頭頂都是死高死高的樹,根本看不到北斗星。

  而且因為此處是柳歡的練功地,也看不到半隻遊蕩的鬼魂,都沒法抓只鬼求帶路,真的是天要亡她!

  找鬼而不得的何壤在這深山老林裡頭反而不怕了,現在只擔心柳歡會不會腦抽又半路回來宰她了。

  就這麼摸索著,前方忽然出現一片光亮。心臟也同時跳動地厲害,就像是前方有故人在,而她的心迫不及待想去迎接故人了。

  何壤覺得自己再不上前,自己的小心臟就要破體而出了。於是小跑奔著往光亮處。

  在看到拿著手電的人時,卻是愣了愣。

  “荀期?”有點遲疑。

  “是我。”荀期點了點頭。

  確認是荀期,何壤的喜悅都快抑制不住了。“你這麼快就長出來了啊!我看看,你長得像不像我。”

  就說小心臟會跳動這麼快呢,可不是找到失散的另一半了嗎,能不快嗎。

  其實荀期也是靠著這半顆小心臟找到了何壤。

  新的心臟他適應地很好,就是有點不好,看到何壤會跳的特別快。

  “我已經給首他們發了消息,他們在前方的路口等你。我們走吧。”

  “誒,終於能出這個鬼地方了。”扭了扭脖子,何壤趨步跟上。

  有人帶路,還是荀期帶路,這片林子也變得不再那麼令人討厭,就當野外生存一日遊了。

  END

  番外:小蘋果

  投生畜生道,投生成狗雖然是我自願的,但當我真成了狗子以後,才知道有多麼難受,特別是你帶著人的記憶變成了狗子。

  首先吧就是我小時候,一隻小奶狗,總要喝奶奶吧,可是對著我狗媽的大奶奶,我實在下不了嘴……

  可是不喝會死,我還不想死呢,好在我現在睜不開眼睛,可以硬著頭皮把我的狗兄弟們擠了下去,然後噗呲噗呲喝了起來。

  說實話,不好喝,可架不住我現在是小奶狗。生存的本能來了,喝什麼都香。

  等我能睜開眼睛的時候,我發現我應該被生到了鄉下,因為我正被一個穿著黑舊大棉襖,滿手泥巴的男人提著,走過了一大片田地,然後被扔到了山上。

  人類的記憶告訴我,這叫放生。家裡養不了那麼多狗子,只能丟了狗媽媽新生下來的小狗。

  至於小狗能不能活,他們才不管那麼多。

  如果我真的是一隻普通小奶狗,我肯定會死在這沒食物的山裡頭。可架不住我是帶著人類記憶投胎來的。

  狗子最引以為傲的是什麼,當然是靈敏的嗅覺。

  這裡雖說是山林,可也不是什麼深山老林,人留下的氣味還是很多的。再說了,我不才被人放生嗎,跟著那人氣味走,准沒錯。

  然後我回歸讓這群棄狗兇手紛紛睜大了眼睛。

  然後他們覺得我太聰明了,決定留下我,養起來。

  呵呵呵,魚唇的人類啊,汪汪!

  不得不吐槽,鄉下的狗食讓我覺得還不如吃狗媽的奶奶。

  殘渣剩骨頭,沾著人類滿滿的口水,嘔……不說了,讓我吐一吐。

  於是我成了一隻小偷狗。

  白天蟄伏,晚上偷吃。

  這個鄉下沒那麼落後,彩電冰箱小手機家家戶戶都有。

  我開冰箱的手法一流,關冰箱的手法也是一流。揮一揮尾巴,不留下一根狗毛。

  雖然主人家的冰箱總是有東西失竊,但他們從不曾懷疑到我,以為是家裡那個六歲的奶娃娃偷吃的,少不得打一頓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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