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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只有一分把握,我也想試試。”
“也罷!一切都是命,事到如今,我也無話可說。但有件事你必須先答應我。”
“說吧。”
“如果成功,我會立即失去所有力量,成為一具枯骨,但你還可以繼續存在七天。我要你把我帶回桐廬,葬在我出生的地方。就算是輪迴,我也要重生在大源溪畔,在山水從容、風煙俱淨的地方,重新開始!”
(全文完)
後記
折騰了三個多月,總算把“萬人坑”填平了。趁機寫一點“”,交待幾件瑣事。
寫這篇故事純屬偶然,04年8月下旬某一天,我下班回家,坐在公交車上發呆,忽然想到一個奇怪的故事情節,於是越想越多,越想越深入,結果坐過了站,本該在小營下車,卻坐到了西三旗,最後打電話給我老公,他騎車過來把我接了回去。當晚在家,我繼續聯想翩翩,家裡沒有電腦,第二天一早上班,趕緊敲鍵盤,開始把頭腦中的故事轉化成文字。
當然,任何偶然的靈感都有其必然產生的緣由。在我的家鄉,解放前打過兩次重大戰役,一是抗日戰爭時期的衡陽保衛戰,二是解放戰爭時期的衡寶戰役,共同特點就是極其慘烈,死傷無數。直到現在,在郊區一些地方仍然還有戰時永備工事的殘跡。我家附近的山上就有幾處防空洞,我媽媽說那座山下面埋了很多死人,她小時候就曾見過有日本人不遠萬里前來拜祭先人。不管是不是真的,反正我們從小就被大人嚴重警告,不許進防空洞,說裡面是迷宮,進去就別想出來了。
那些防空洞裡的迷宮,就成為我童年記憶中最神秘的謎團。
啟筆的第一個月里,工作不太忙,辦公室里比較悠閒,平均每天寫上3千字沒問題。老公是我的第一讀者,每天下班後,把當天寫的內容列印出來,回家送交他審閱,得到他的首肯之後,我才發到網上。
國慶節休了半個月婚假,回來之後,老闆開始加重對我們的剝削,上班時間基本做不了私事,有時一天下來一個字也寫不了。到10月底時,老公主動給我攢了個電腦,讓我下班回家安安靜靜地寫。但即使這樣,由於家離公司太遠,上下班來回要花3.5小時,每天回到家已經很晚了,寫不了多少內容,所以10、11兩月的進度比9月份慢一些。就在前兩天,老闆還布置下來幾個稱為“十萬火急”的任務,在趕工的同時,我只能見縫插針地填坑,誰叫我已經答應了網友們,說要這周內貼出大結局呢?
除了資本家的剝削之外,這幾個月我自己的私事也不少。最忙的是婚事,因為我是湖南人,老公是山東人,我們都在北京工作,所以一場婚事要舉辦三次,感覺像是結了三次婚,累得我們幾個月不得安寧。還好,已經到了黎明前最後的黑暗時期,挨過這個周末,等辦完山東的婚禮,我們就解脫了。
《萬人坑遺事》是我的第一篇玄異題材的小說,第一篇在網上連載的作品,也是我的第一部長篇,將近14萬字。一開始我沒有什麼信心,懵懵懂懂地貼到網上,沒想到反響挺好,在天涯、新浪、網易、搜狐等地,點擊率和回復率均出乎意料,真成了一個“萬人坑”,倒讓我激動了好一陣子。說實話,在這三個月里,我至少有兩次想放棄,但在朋友們的鼓勵和網友們的熱盼中,我只好硬著頭皮繼續往下寫,直到完成大結局。
三個月的歷程對於我而言,至少有兩點益處:其一,膽量大增。我一向膽子不大,幼年和少年時期,必須在母親的懷抱中才能睡著,長大後求學,住學生宿舍,也要有同學相伴才敢睡覺,後來北上打工,與老公相依,當他外出或出差時,晚上總是嚇得睡不著覺。但當《萬人坑》寫到中後期的時候,我發現自己竟然可以做到獨自在家而不害怕了,這是個質的飛躍。其二,笑對榮辱。網上發文,面對的是千萬個不知名、不知面的讀者,他們有充分的言論自由,當他們說你好,是發自內心,怨罵時,也是自然渲瀉,所以當你某一章節寫得比較精彩時,會看到很多讚美、鼓勵的話,當你進度減慢時,催促、懷疑、責備甚至開罵的話,也會無遮攔地出現。剛開始很能影響我的心情,到後來漸漸平靜下來了,不管別人怎麼想,我安安穩穩地按自己的節奏生活,寫出負責任的文字,那是回報支持、回應激辭的最好辦法。
我的處女作,能夠得到萬人捧場,很欣慰,這是我23歲最好的禮物。只是在我自己看來,此文還有很多不完善、或說是不盡如我意的地方,比如我很想把家鄉的一些風土人情揉進去,後來發現不成功,再比如我比較喜歡吳來這個人物,但對他的塑造還有欠缺,沒有達到我心目中最理想的狀態,還有,我曾想多涉及一些歷史因素,但一來自己水平有限,二來解放戰爭不像抗日戰爭那樣,可以暢所欲言,最後還是忍住了。等等。
當然,作者的寫作初衷,作品的實際表現,以及讀者的接受反饋,三者往往無法同一。強求是不現實的,只能說以後寫故事時儘量做得更好一些。
最後不得不說明一點,有些網友鼓勵我出書,老實說,我自己也很想。《萬人坑》寫到一半時,有人跟我聯繫過出書的事,可惜後來沒談成,直到現在全部寫完了,也沒有遇到合適的機會。我已經錯過最好的時機,無奈,只好悶著頭傻寫,傻貼了。快寫完時,很多朋友勸我保留結局,以防盜版(網絡作品經常被“盜”),我猶豫了一段時間,最終決定還是一口氣發完,不折磨大家了。想想看,要是有奸商相中我,那也是因為人家覺得我寫得不錯,有市場潛力,呵呵,話雖這樣說,萬一真遇上這種事,我會考慮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權益。
“也罷!一切都是命,事到如今,我也無話可說。但有件事你必須先答應我。”
“說吧。”
“如果成功,我會立即失去所有力量,成為一具枯骨,但你還可以繼續存在七天。我要你把我帶回桐廬,葬在我出生的地方。就算是輪迴,我也要重生在大源溪畔,在山水從容、風煙俱淨的地方,重新開始!”
(全文完)
後記
折騰了三個多月,總算把“萬人坑”填平了。趁機寫一點“”,交待幾件瑣事。
寫這篇故事純屬偶然,04年8月下旬某一天,我下班回家,坐在公交車上發呆,忽然想到一個奇怪的故事情節,於是越想越多,越想越深入,結果坐過了站,本該在小營下車,卻坐到了西三旗,最後打電話給我老公,他騎車過來把我接了回去。當晚在家,我繼續聯想翩翩,家裡沒有電腦,第二天一早上班,趕緊敲鍵盤,開始把頭腦中的故事轉化成文字。
當然,任何偶然的靈感都有其必然產生的緣由。在我的家鄉,解放前打過兩次重大戰役,一是抗日戰爭時期的衡陽保衛戰,二是解放戰爭時期的衡寶戰役,共同特點就是極其慘烈,死傷無數。直到現在,在郊區一些地方仍然還有戰時永備工事的殘跡。我家附近的山上就有幾處防空洞,我媽媽說那座山下面埋了很多死人,她小時候就曾見過有日本人不遠萬里前來拜祭先人。不管是不是真的,反正我們從小就被大人嚴重警告,不許進防空洞,說裡面是迷宮,進去就別想出來了。
那些防空洞裡的迷宮,就成為我童年記憶中最神秘的謎團。
啟筆的第一個月里,工作不太忙,辦公室里比較悠閒,平均每天寫上3千字沒問題。老公是我的第一讀者,每天下班後,把當天寫的內容列印出來,回家送交他審閱,得到他的首肯之後,我才發到網上。
國慶節休了半個月婚假,回來之後,老闆開始加重對我們的剝削,上班時間基本做不了私事,有時一天下來一個字也寫不了。到10月底時,老公主動給我攢了個電腦,讓我下班回家安安靜靜地寫。但即使這樣,由於家離公司太遠,上下班來回要花3.5小時,每天回到家已經很晚了,寫不了多少內容,所以10、11兩月的進度比9月份慢一些。就在前兩天,老闆還布置下來幾個稱為“十萬火急”的任務,在趕工的同時,我只能見縫插針地填坑,誰叫我已經答應了網友們,說要這周內貼出大結局呢?
除了資本家的剝削之外,這幾個月我自己的私事也不少。最忙的是婚事,因為我是湖南人,老公是山東人,我們都在北京工作,所以一場婚事要舉辦三次,感覺像是結了三次婚,累得我們幾個月不得安寧。還好,已經到了黎明前最後的黑暗時期,挨過這個周末,等辦完山東的婚禮,我們就解脫了。
《萬人坑遺事》是我的第一篇玄異題材的小說,第一篇在網上連載的作品,也是我的第一部長篇,將近14萬字。一開始我沒有什麼信心,懵懵懂懂地貼到網上,沒想到反響挺好,在天涯、新浪、網易、搜狐等地,點擊率和回復率均出乎意料,真成了一個“萬人坑”,倒讓我激動了好一陣子。說實話,在這三個月里,我至少有兩次想放棄,但在朋友們的鼓勵和網友們的熱盼中,我只好硬著頭皮繼續往下寫,直到完成大結局。
三個月的歷程對於我而言,至少有兩點益處:其一,膽量大增。我一向膽子不大,幼年和少年時期,必須在母親的懷抱中才能睡著,長大後求學,住學生宿舍,也要有同學相伴才敢睡覺,後來北上打工,與老公相依,當他外出或出差時,晚上總是嚇得睡不著覺。但當《萬人坑》寫到中後期的時候,我發現自己竟然可以做到獨自在家而不害怕了,這是個質的飛躍。其二,笑對榮辱。網上發文,面對的是千萬個不知名、不知面的讀者,他們有充分的言論自由,當他們說你好,是發自內心,怨罵時,也是自然渲瀉,所以當你某一章節寫得比較精彩時,會看到很多讚美、鼓勵的話,當你進度減慢時,催促、懷疑、責備甚至開罵的話,也會無遮攔地出現。剛開始很能影響我的心情,到後來漸漸平靜下來了,不管別人怎麼想,我安安穩穩地按自己的節奏生活,寫出負責任的文字,那是回報支持、回應激辭的最好辦法。
我的處女作,能夠得到萬人捧場,很欣慰,這是我23歲最好的禮物。只是在我自己看來,此文還有很多不完善、或說是不盡如我意的地方,比如我很想把家鄉的一些風土人情揉進去,後來發現不成功,再比如我比較喜歡吳來這個人物,但對他的塑造還有欠缺,沒有達到我心目中最理想的狀態,還有,我曾想多涉及一些歷史因素,但一來自己水平有限,二來解放戰爭不像抗日戰爭那樣,可以暢所欲言,最後還是忍住了。等等。
當然,作者的寫作初衷,作品的實際表現,以及讀者的接受反饋,三者往往無法同一。強求是不現實的,只能說以後寫故事時儘量做得更好一些。
最後不得不說明一點,有些網友鼓勵我出書,老實說,我自己也很想。《萬人坑》寫到一半時,有人跟我聯繫過出書的事,可惜後來沒談成,直到現在全部寫完了,也沒有遇到合適的機會。我已經錯過最好的時機,無奈,只好悶著頭傻寫,傻貼了。快寫完時,很多朋友勸我保留結局,以防盜版(網絡作品經常被“盜”),我猶豫了一段時間,最終決定還是一口氣發完,不折磨大家了。想想看,要是有奸商相中我,那也是因為人家覺得我寫得不錯,有市場潛力,呵呵,話雖這樣說,萬一真遇上這種事,我會考慮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