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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年的婚姻,名副其實的……只有死亡能把我們分開。

  “好了,先生們,祝福你們。”那女人笑逐顏開,“Sohandsome!”

  “謝謝。”

  走出大廳,他們牽著手,卻沒有招致很多異樣的目光,有人朝他們微笑、吹口哨,也有人說congratutions……

  外面陽光正好,莊墨離舉起左手,通往心臟的無名指上,銀色的圓環閃著細碎的光。

  沈棠在大廳外的石柱下抱著他,哭的像個孩子。莊墨離一邊幫他順氣,一邊笑,笑得眼圈發紅,“好啦好啦,讓一群老外笑話你。”

  “讓他們笑……我有媳婦兒……老子好不容易得來的媳婦兒……都都他媽嫉妒我……”

  “行行行,你最厲害,多大的人了……”

  雕刻著愛與美的女神阿佛洛狄忒的石柱下,兩個穿著黑色禮服的人緊緊的擁抱著,他們說著什麼,同時微笑,然後鬆開彼此,卻又忍不住的擁吻起來。

  愛神廣場上有很多與他們一樣的青年,他們只是其中最普通的一份子。

  這世界有上千萬種愛情,卻只有一個MYDESTINY(屬於你的命運)。

  有些人一生追覓,有的人一生隱忍。有的人放手成全,有的人天生一對……

  而還有些人,命運給他們埋下幸福的伏筆。

  我們相遇,我們相愛。

  我們因為年少輕狂的高傲分開,又因為日久深情的心而牽絆。

  我們最終克服命運的障礙,所以我們終將獲得那顆勝利的果實。

  果實名為,幸福。

  THEEND

  第174章

  我此生所愛,皆為禁忌

  ……傅慎司

  小區背後的湖邊突然多了一片油菜花田,不知是什麼時候栽下的,等到發現的時候,已經是金燦燦的一片。

  女朋友很高興,拉著我陪她一起去花田散步。我不忍拒絕她,拿著相機跟她一起出去。

  金黃色的油菜花並沒有大朵鮮花那般嬌艷,這是一種聚集之美,很多人走進花田拍照,女朋友也鬧著要去。我無奈的跟上,卻發現隱藏在綿密的花朵下的一隻只不足拇指大的蜜蜂。

  我很怕蜜蜂這種生物,小時候被蜜蜂蟄過的手指上,毒刺一直存留至今,像一個小小的黑痣。

  女朋友大概看出來我的不情願,體貼的挽著我的手繞著花田外圍走了一圈。

  “慎司,我二十九歲了。”女朋友沉默了一陣突然說。

  我看著她低垂的側臉,化著精緻妝容的眼角邊竟然已經有了一道淺淺的細紋。是時候結束了,我想。

  女朋友已經陪了我三年,她說她很愛我。我卻感受不到。

  大概是因為我見過太多過於極致的愛,所以對這種芸芸眾生之間沾染著雜質的愛情有些不屑一顧。抑或是,免疫。

  在道路的終點,我鬆開了她的手。

  女朋友與我相處已經十分長久,不用多說,她就已經明白我的意思。我掏出口袋裡的鑰匙遞給她,“祝你早日找到一個如意郎君。”我說。

  “慎司,都說人心是肉長的,我怎麼瞧著你是一塊鐵!”女朋友沒有指責,她大概也是早有心理準備,大方的接過鑰匙。

  我被她的話逗得笑出來,“怎麼會是鐵,它還在跳,不信你摸摸。”

  女朋友搖搖頭,臉色難得的一本正經,“慎司,你不要再自欺欺人。”

  我愣住。

  女朋友沒等我的回答,獨自轉身朝著小區的方向走。我看著她昨天剛買的碎花裙被風盪起的漣漪,心裡突然空的發慌。

  也許是我呆站的時間太長,竟然有好心人勸我不要輕生。我看了看腳下,才知道原來我離湖邊這兒麼近,近的只要走錯一步就會立馬跌進去。我笑著謝謝他們的好意,順著湖邊往小區的反方向走去。

  回w市的路上,蕭瀟給我發了幾張圖片。我靠著長途汽車的玻璃窗,笑的眼淚都要出來了。

  是我們家那兩個臭小子,傅忻然和傅忻堯。

  三歲的孩子正是調皮搗蛋的時候,一個人站在茶几上,一個人趴在沙發上,全身上下都是奶油,照片所拍攝的範圍沒有一處倖免於難。

  蕭瀟說,昨天吃剩的蛋糕,不知道他們誰從冰箱裡偷拿出來的。問哥哥說是弟弟,問弟弟指著哥哥。你哥簡直要氣瘋!ps:今天歸他做家務,哈哈!

  照片上的寶寶看起來已經長高了不少,他們上次見面還是他們倆生日的時候,等過段時間就去看看他們吧。

  合上手機,汽車不知不覺已經走到了熟悉的城市。

  郊區的油菜花連成山,車上原本昏睡的乘客不知道什麼時候一同醒來,拿著手機就開始咔嚓咔嚓的拍。純正的鄉音在車上響起,我深吸一口氣,竟然覺得有幾分生疏。

  這座城市,我是有多久沒回了?

  一出車站,真的是一眼,我就看到了那個站在出口和一群大爺大媽混為一談的頎長男人。

  他是我此生最好的兄弟,歐殊。

  “怎麼坐了汽車?累不累?”阿殊邊問邊接過我手中的袋子。

  我私心的想自己拿著,卻還是爽快的鬆手。袋子裡不是日用品,而是禮物。

  “還好,油菜花開了,一路上的風景還挺不錯的。”我說著,還翻出幾張手機照片遞給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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