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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章 禍事紛沓(2)

  已是廢人的李菊花,心裡還不糊塗,她現在有的是靜靜地坐在角落裡反思的時間。往事像過電影一樣一幕幕在腦海里重現,她終於醒悟到她當初就不該和汪大春結婚,她是太要強太不服命了,結果呢?她喝的就是自己要強釀成的苦酒,她這樣強掙的結果是害了自己也害了大春,甚至說也害了下一代。她自然而然想到他們的幾個孩子,小龍已經就這樣了,婚姻失敗,留下一個可憐的孫子,李菊花知道這個孩子過到好上的希望是不大了,農村多少很正乾的男子因死了女人或離了婚拉扯著孩子都不好再找對象就別說不正乾的小龍了。小虎她不擔心,這孩子畢竟上了大學,即使不是正經牌子的但畢竟已找到了一份正兒八經的工作,這孩子頭腦清楚也明事理,只要好好干娶房媳婦還是不難的。小虎在身邊時,她口裡流著涎水條子還要一遍又一遍告誡他,找媳婦不要攀高,要找一個和自己身份不差上下的,有了孩子不要只知道幹活掙錢,要督促他們好好上學,要嚴格要求千萬別讓和賭博沾邊……她最放心不下的是她的閨女小月,依這孩子的條件,找婆家真是高不能成低不想就,就像自己當年一樣,光想找一個有正式工作吃商品糧的,風傳前一段就是和一個正式工在談戀愛,有人甚至說她錯的款就是那個正式工在她頭腦發熱解除警惕時弄走了她保險柜上的鑰匙……不行!決不能讓她再步自己的後塵!她清楚地知道她女兒的能力遠遠不如自己,自己這輩子活得尚且如此悽苦!所以,嫂子李菊花在她的病稍稍見輕的時候,就托人為小月物色了一個對象,她要親眼看著女兒成親,不然她死不瞑目。

  小月結婚的時候為賀喜我也去了栗村,當知道小月女婿的情況時我先是吃了一驚,隨後也就釋然了,以嫂子的要強,她選婿的用心是不會告訴我們的。她把小月嫁給了一個家境清貧的農家孩子,這孩子初中畢業,長相一般,脾氣隨和,也還肯干。這家人只求小月安安生生過日子生兒育女,對小月有工作沒工作不計較甚至根本不希望她再工什麼作。小月本來剛惹出過大事,戀愛也遭挫折,心情懊惱沮喪,對父母的安排也沒疑義。我想如果小月真的就此沒了非分之想,滿足於男耕女織的平和日子,不能不說也是個不錯的歸宿,但我擔心的是,以小月的出身和受社會潮流的影響,她對這樁倉促形成的婚姻是否真的滿意和能長久維持呢?(事實證明這次李菊花又走了極端,小月在結婚生子長達八年之後,還是因嫌棄丈夫而毅然選擇了離婚。)嫂子安排好女兒就急急地安排他們的二兒子,她也許知道自己在世的時日已經不多,她不看著把小虎的媳婦娶到家裡她不放心。她託了一個又一個熟人給小虎介紹對象,可是當人家知道他們家的院子裡經常蜷縮著一個半身不遂的母親時就猶豫不決或乾脆拒絕了。這樣五次三番以後,李菊花下定了一個決心,對大春說,咱回家吧?領著小龍,回老家蓋房子。大春起初還以為她在說病話,不認識似地盯著她看了一陣後,方相信她的認真。畢竟是相濡以沫三十來年的夫妻,大春從她痴呆的眼睛裡還是讀懂了她的意思,大春眼睛潮濕了。大春想起了三十年前在老家發生的往事:在父親採取了許多極端的做法鬧了不計其數的大氣仍沒阻擋著他們結婚之後,汪、李兩個村莊甚至方圓好幾個村莊的好事鄉鄰都把猜測、編纂和演繹他們家的故事當做了熱門話題,幾年之後還有鼻子有眼睛地傳說著有損李菊花人格的傳奇情節。李菊花曾發過毒誓:今生今世再不踏進汪家莊半步!如今,在自己簡直成了一個只會吃喝拉撒的廢物,在以前認識她的人簡直不敢相信他們眼睛的時候,她竟親口提出要回到那不堪回首的傷心地去慘度晚年,需要何等的胸懷和勇氣!

  第三十六章 故伎重演(1)

  父親和鄒霞間終於有了戰爭。

  原因還是為錢。直接的導火線是為一筆報銷來的醫療費。

  有趣的是,父親在剛與鄒霞結婚的兩年,身體狀況一直很好,雖偶有時令病但從沒像母親在世時那樣躺倒過,當然更談不上去住醫院。為此很招父親的一些老同志、部分鄰居及我們兄弟姐妹們的猜疑。有人說父親是因有了年輕如意的老婆後心情愉快精神煥發自然對疾病有了抵抗,有人說父親以前本作沒有什麼大不了的疾病,只因家事不順夫妻不和所以感到萎靡混沌渾身不適才經常住院,也有人說他是基於對現實不滿為了抵制為了逃避而不得不棲身醫院,更有人說他根本就沒有病他根本就是為跟某些領導人作對為跟老伴慪氣而故意裝病故意麻煩領導折磨老伴的,總之眾說紛紜。我們兄弟姊妹們說得多的倒是他有病是真但也不像他吵得那麼厲害那麼非得住醫院不可,他之所以一定要住院是他心情不好、神經紊亂或是為了創造一次性向單位借支公款和向子女們要錢的理由。

  為抵制父親娶小女人而與父親斷絕往來的我的兄弟姊妹們,終於在他們結婚兩年多一點點的時候又來到父親身邊。

  這是因為,住得離家最近的萍妹聽鄰居講,父親因突犯心臟病又住了醫院。

  自然有多嘴的鄰居把鄒霞與父親生氣的消息反饋給子女們,於是,子女們覺得有介入他們的家事保護父親尊嚴和權益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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