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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多思考都是在這種孤獨狀態中咀嚼、玩味並使它們升華起來的。 在 “散步之三”中,盧梭簡略地回顧了自己的一生。他在思考了自己的 天性、丟開上流社會的動因、離群索居的原因以及最終選擇了 “感情這個東 西”之後,得出了這樣一種結論: “我過去太看重人們的那些荒謬的評判, 太看重這個短暫人生中的小事件。人生無非是一種受考驗的狀態。這些考驗 是哪一類型,這並不重要,只要從中得出它們應得的結果就行。我還由此看 出,考驗越是巨大、嚴峻、繁複,對於善於承受考驗的人就越有好處。無論 多麼強烈的痛苦,對於任何一個能夠看出這痛苦給人帶來非同一般的裨益的 人,都會喪失效力。而確信能夠得到這種裨益,就是我曾在默思中得到的主 要收穫。”那麼,這種裨益的內容又是什麼呢?盧梭認為是 “恆心、溫存、 安分知命、廉潔、正義感”等等,正是每日沉浸於這樣一種探究中,他在晚 年才發現了人生的許多真諦,這些真諦又返過來陶冶了盧梭那本來就十分高 尚的情操,以至於到這時候他才敢說出了這樣一句話:“雖然我沒有變得更 好 (那是不可能的),但我至少比人世時更具備德行了。” 在 “散步之四”中,盧梭從回憶他那次在《懺悔錄》中詳細記載的撒謊 從而導致了一個善良、無辜的姑娘受害人手,詳細地分析了真話與謊言。在 他看來, “凡是與真理相違背,無論以何種方式都有損於正義的事情,都是 撒謊。”並以這樣一種尺度為依據,劃分出了兩種 “真實人”:一是上流社 會所謂的真實人,一是 “我”稱為真實人。前者“對任何無需他付出代價的 真理是忠實的,但決不會越雷池一步”;後者則“在必須為真理作出犧牲時, 才那樣忠實地為之效力”。除此之外,盧梭還回答了一個人應該在什麼時候、 怎樣對人講真話、有沒有並無惡意騙人的情況,不說真話和說假話是不是相 同的兩碼事,有害的撒謊與好心的撒謊之間的明確界限在哪裡, 《懺悔錄》 中合理的想像算不算撒謊,自己以前的撒謊究竟是出於什麼原因等等一系列 問題。在這裡,盧梭把他的思考推到了極致。 在 “散步之五”中,盧梭在敘述了他在聖皮埃爾島上的難忘經歷後,接 著思考了一個 “存在”的問題。盧梭認為:排除異念而感到自身的存在,這 本身就是一種滿足和寧靜的珍貴情感。它足以使每個善於排除世俗和肉慾的 雜念的人感到自身存在的珍貴和甜美”。而許多人由於受到各種情慾的不斷 糾纏,他們在一生中很少能感受到這樣一種境界。在盧梭看來,這樣一種境 界的出現並非就是生命的板滯和僵硬,另一方面,絕對的安息和過分的激動 又往往會使這種境界的出現化為泡影。他認為這種境界的產生必須伴有 “一 種均勻而適度的內心活動”,而“沒有內心活動,生命就不過是麻木的東西”。 情緒過於激烈,生命就會被驚醒,它敗壞了遐想的魅力,也使自己重新充滿 了各種欲望;但是如果過於沉靜就會 “令人生悲,出現死亡的陰影,因此就 需藉助於一種令人快樂的想像力”。 這篇 “散步之五”常常被人認為是盧梭式的存在主義的標誌,而其中又 充滿了許多神秘主義的東西。實際上,盧梭的感覺與思考的所得給人留下的 結論是非常明確的。顯然,這樣一種存在的狀態就是審美的存在狀態。只有 在這種存在中,自己才能傾聽到自己的聲音,發現自然的美妙,感受到人生 的樂趣,並使自己能真正與自然界的萬物融為一體。多少年來,盧梭追求的 就是這樣一種 “融化感”似的境界。對於許多人來說,他們雖然也存在著, 卻只是世俗地存在著,或者說,他們存在於世的只是一付可憐的行屍走肉, 而真正的自我卻被他們毫不可惜地拋棄了。於是,在芸芸眾生那裡,我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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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一種現在人所謂的 “存在的被遺忘”狀態。 在 “散步之六”中,盧梭以他自己經歷的一件事情談起,思考了行善與 義務、施恩與受惠,最後,他得出了這樣的結論: “我從來不曾真正適合於 社交活動——那裡面充滿制約、義務和責任;我那落拓不羈的天性使我無法 接受任何一個願與人類相處的人所必須接受的屈從。只要我自由行動,我總 是善良的,我會盡力做好事;可是,我一感到強我所願,不管是來自必要性 還是人為的,我馬上就會起來反抗。” 在 “散步之七”中,盧梭回顧了他愛上植物學的原因。當他以一種奇怪 的衝動投入文學生涯後,他感到了腦力勞動的疲憊和對那倒霉的功名的厭 煩,同時,他那些甜蜜的遐想也變得缺乏生氣索然無味了。後來,他迷上了 植物學,他發現“植物學是悠閒而懶散的孤獨者最適於作的研究:一把尖刀, 一個放大鏡,就是他的觀察所需的全部工具了”。而且,只有在花卉、草原、 樹蔭、小溪、叢林中,他那被醜陋的東西污染了的想像才能得到淨化,高傲 的情思才能湧入心懷。 在 “散步之八”中,當盧梭想起那些人迫害他的情景時,心中又不免隱 隱作痛了,然後他便思考了他曾經思考過的“自尊”與“自愛”。盧梭認為, 無論就其性質或效果來說,自尊心與自愛心都是迥然不同的。自愛心是一種 自然感情,它使所有的動物都注意自我保存。在人類中,由於自愛心又加上 理性的指導,為憐憫之心所節制,從而產生了人道與美德。自尊心則是一種 相對的、人為的,而且是只有在社會活動中才會形成的感情。它使每一個人 都重視自己甚於他人,它促使人類在彼此的關係中作出種種的惡。它是虛榮 心的真正根源。在此基礎上,盧梭分析了自己的這兩種感情: “我從來都不 過分遷就自尊心,可是自從我進入了上流社會,尤其是當了作家以後,這種 矯揉造作的情緒便膨脹起來了。我的自尊也許比別人要少,但也是夠驚人 的。”當盧梭意識到這種自尊心正是他痛苦的根源後,他反省了自己,也調 整了自己,他切斷了讓自尊膨脹起來的一切聯繫,把那顆自尊之心重新淨化 成了自愛自重之心。 在 “散步之九”中,達朗貝為別人寫的一篇悼詞引起了盧梭的深思,他 敏感地意識到即使是在這篇悼詞中,也暗藏著對他的指責。因為確實是盧梭 自己把他的親生子一個一個地送進了育嬰堂,這是不是就可以得出一個“盧 梭憎恨孩子”的結論呢?對此,盧梭作了回答: “我是害怕比這還要糟糕一 千倍、而通過任何別的途徑又都無法迴避的命運降臨到他們頭上,才使我決 定這個把他們送走的方法的。”由於種種複雜的原因,他覺得對於他的孩子 們來說, “最可靠的教育就是育嬰堂的教育”。如果因為盧梭的這個舉動就 困此得出盧梭憎恨孩子的結論,那麼,《愛彌兒》中所表現出來的那顆深沉、 慈祥、博大的父愛之心又如何解釋呢? 在 《一個孤獨的散步者的遐想》中,我們看到的就是如上所述的精湛的 思考。這些思考有些是他早就思考過的,但是卻似乎總是沒有想透。而現在, 當他經歷了人生的種種磨難,當他每時每刻都在進行著心靈的自由散步,當 他終於明白了獨處的樂趣,當他具有了一種審美的人生姿態之後,那些原來 含混、模糊的思考才有了清晰的顯影的可能,而那種美妙的、不可多得的孤 獨狀態就是使那些清晰的思考得以固定的定影液。只有在那種透明的孤獨的 灼照之下,所有的思考才顯得那麼自然,仿佛水到渠成;那麼透徹,仿佛清 可鑑人;那麼幽深,仿佛思考已被推到了極致,一切問題在這裡都獲得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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