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禁術破解的辦法有一條,我不知道你有沒有聽說過。”侃侃笑道,“一魂兩魄生死相互牽制,只要我魂飛魄散,方旭哥哥就能變成正常人。”

  “你不可能魂飛魄散。”阿飄輕笑,“你以為我都沒有防備嗎?鎖靈術既然叫做鎖靈術,就是因為能鎖住靈魂,當然也能鎖住魂魄。”

  “可惜你精打細算,還是出了差漏。”侃侃笑看著他,然後道,“玉佩我已經帶進來了,物毀魄毀。我今天特地留在這裡,不過是想要告訴方旭哥哥真相,現在他已經看清了你的面目,我死也值得了。”

  阿飄臉上一僵,扭頭卻見侃侃的魂魄鑽進了玉佩,然後還不等他伸手抓住玉佩,玉佩就一個躍身跳進了外面滾燙的血池。

  幾乎是瞬間,方旭感覺到頭疼欲裂,看向阿飄的眼神也模糊起來,整個人像是被抽離了很多東西,最後靠著阿飄的肩膀徹底失去了意識……

  方旭再次醒來的時候已經不再剛才那個空蕩蕩的密室里。

  這個地方溫暖還有燈光,他所睡的地方鋪有印有藍布花紋的床墊,遠處還有桌椅,雖然家具都有滿滿的時代感,但是卻能看出主人細心地做過整理和擺放。

  “這是哪裡?”方旭揉著自己的太陽穴,不解地看著這個如同一個小家般的石洞。

  “這就是我的主墓室。”阿飄從外面進來,手裡還端著一個碗,“以後我們就只有兩個人在這裡生活了。”

  “侃侃呢?”方旭沒有接過阿飄遞過來的熱湯,反而把剛才的事情都想了起來。

  “死了。”阿飄沒有感情地陳述,還不明白方旭心中所想地安慰,“別怕,我會繼續幫你找到一個生辰八字對應的魂魄,你不會死也不會離開我。”

  “我要出去。”方旭搖頭,已經對這樣的阿飄感到失望。

  “為什麼?你不是愛我嗎?你愛我為什麼還想要離開我?”阿飄臉色冷然下來,完全沒有了方旭所熟悉的模樣。

  “如果你一開始就是這樣,我怎麼可能喜歡你!”方旭瞪他,一個自私的殺人犯!

  “我都是為了你好!”阿飄據以力爭,不肯承認自己的錯。

  “可是你有沒有問過我覺不覺得這樣好!”方旭用力站起身,“我不想當一個永遠活在世界上的怪物,不想謀害別人的生命,這些都是我不願意的!我更不願意喜歡一個這樣的你!”

  阿飄頓怔,呆呆地望著方旭,眼底似乎已經有了動搖,可片刻之後又恢復剛才的淡然。

  他把熱湯放在床邊,隨後站起身,“就算你討厭我,我也要把你留在我身邊,沒有你選擇的餘地。”

  說完,他便離開了石洞。

  石洞門口那扇笨重的石門也跟著落了下來,帶走了方旭唯一的希望。

  他嘆了口氣,坐在床邊無所事事,還不知道陳琛那邊怎麼樣了,這樣殘忍冷漠的阿飄他也沒有辦法說服,似乎一切都朝最糟糕的方向進行了下去。

  不能讓侃侃的犧牲白白浪費,所以他必須要找機會逃離這裡,最好到一個阿飄找不到的地方,這樣即便是他執念再深,也無法再在自己身上練就那門可怕的禁術。

  然而看向門口時,方旭剛才所有的念頭又化成了泡沫。

  就自己這樣一個戰五渣能逃出一扇門已經很不容易,要想逃離這個巨大的古墓,簡直就是比登天還難。

  卷一 第六十八章 夢境帶來的回憶!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好幾天,直到有一天,除了按時送飯菜和送熱水以外,方旭都沒有再見過阿飄,他看起來很忙。

  而且就算是見面,他和阿飄也是相對無言的模式,整打整算起來,他也有三天沒有開口說過話了。

  這天,阿飄給方旭送完晚餐後,卻沒有離開石洞,反而手裡來回摩挲著什麼,有些猶豫的模樣。

  “你……是不是有什麼事情?”方旭開口,他還想著用愛感化阿飄,當然不會太過冷漠。

  “送你東西。”阿飄展開手掌,只見裡面放著一隻很小的銀戒指,戒指上面鑲嵌著一顆寶藍色的石頭,精美小巧,很是好看。

  “送我?”方旭臉色一變,“你這麼快就找到了兩個魂魄?”

  阿飄連連搖頭,“還沒這麼快,如果你著急……”

  “我不著急!”方旭急忙打斷阿飄的話,轉移話題道,“你今天怎麼想到送這個給我?”

  “這本來就是你的。”阿飄笑道,示意方旭戴上戒指。

  方旭一頓,下意識就把戒指套在了手指上,心底莫名就升起一股熟悉感。

  他低頭對上戒指泛起的藍光,頓時感到一陣頭疼,青澀而稚嫩的對話也迴蕩在腦海里。

  ——方旭,我娘說了,我是巫師,以後都不可以娶人。

  ——不可以娶,那你就嫁給我吧。

  ——你要娶我?

  ——嗯,這個給你。

  ——這是什麼?

  ——這是我們家祖傳的戒指。

  ——拿來有什麼用?

  ——你收了就是我們家的童養媳,以後可以嫁給我。

  ——唔……我一定會好好收著。

  塵封了多年的回憶再次出現在方旭的腦海里,他像是個第三者一樣看著兩個青蔥的少年坐在河邊相送了戒指。

  少年的模樣和現在沒有太大的差別,只一眼就能認出,一個是他,另一個就是趙玄戈。

  原來當年的他曾經對趙玄戈許下這樣的承諾嗎,那麼最後為什麼又會變成那樣的慘劇,一個守在古墓里百年不見天日,而另一個被當成怪物永世不得輪生。

  回憶像是跑馬燈一眼出現在方旭的腦海里。

  那年他和趙玄戈還一同住在部落,兩家只隔有一排籬笆。

  那時的他比趙玄戈年長三歲,自小就跟著父母到河邊捕魚,體格也要比同年齡的人壯上許多。

  而趙玄戈卻不同,即便是取了個極有魄力的名字,但卻是自小體弱多病,十指不碰陽春水。

  他們兩家住得很近,自小方旭就有了要照顧病弱小弟弟的思想,就連他們家裡最好的東西一般都是先給趙玄戈,自己也呆頭呆腦的沒有什麼嫉妒的念頭。

  但相比起方旭小時候的淳樸,趙玄戈卻是個從小就心裡滿是心機的腹黑,總是能在方旭自己都沒有發現的時候就哄騙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他會成為部落的巫師,這是趙玄戈懂事以後就一直知道的事情。

  不過他那個時候年紀小,只知道巫師的地位在部落里很高,有資格掌握每個人的生死,卻不知道想要成為巫師是不能有親人愛人,沒有自我的。

  大概是因為部落裡面的人都知道他最後會成為巫師,所以他從小就沒有多少朋友,唯一會主動和他交往的人就只有住在隔壁的方旭。

  說實話,他起初並不喜歡方旭,理由也很簡單,因為方旭確實有些反應慢,他實在不喜歡和沒腦子的人交朋友。可認識得越久,趙玄戈才發現,有個單純得如同白紙的朋友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