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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著,沈迎慶把手往雷學文的房間有力地一指:“我可以無愧地說,無論他承不承認,今天在這兒陪他站了一夜的所有人,都是勝過他的強者,是能征服他的正義的執法者!”

  2002年6月28日。歷時1年零兩個月又8天的S省“4.20”特大金融經濟案全面告破。在隨後的審訊里,雷學文比較配合我專案組的工作,但他只對那些專案組已經掌握了的罪行進行交代,比如利用支行行長職務採取非法途徑,違法出具金融票據,並和齊曉梅,畢建華等人大肆侵吞國家財產和畢建華和齊曉梅相互搶奪這些通過非法途徑得來的不義之財,指揮談君殺害夏平、唆使黃有恆等人縱火焚燒會計倉庫和燒死宋強,並用心理控制的方法讓黃有恆給自己當替罪羊,轉移988萬現金和轉走3000萬以及在北京等地在警察的眼皮底下搶奪大量國家資產等等……,而對其他的警方尚沒有掌握的情況卻閉口不談。

  齊曉梅已經被撤消了開發區區長的職務,正移交司法機關等待法律的嚴懲。

  商國紅因涉嫌窩藏、包庇罪和協助虛報註冊資本罪以及違法貸款罪被起訴。

  蘭英因涉嫌窩藏、包庇罪被逮捕,考慮到她對兒子的監護情況,法院特准對她進行取保候審。

  何源暫時被關押在某女子監獄。

  齊曉康在醫院因失血過多死亡。

  曹衛平、李有才等一干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審判。

  這一震驚中國金融界,涉案人員達數十人,涉案金額28億,直接經濟損失達6.7個億的金融大案,因為轉移出國的資金還不能很快而有效的追繳回來,只能暫時畫上一個驚嘆號。

  2004年9月11日第一稿

  2005年1月30日第二稿

  2005年4月26日第三稿

  於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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