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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更為可怕的是,為了搞錢,趙德世把自己也栽了進去。2002年11月,趙德世因貪污罪被石景山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期2年執行,目前正處在緩刑考驗期內。儘管他讓全家人都瞞著外面,但姐姐和姐夫難免聽到一些消息。

  當初姐姐沒有絲毫猶豫就拿出幾十萬元給了他,現在姐姐家有難處他卻幫不上忙,想到這些趙德世輾轉反側著急上火。一定要想個“萬全之策”穩住姐夫,然後慢慢籌錢還債。

  第四章弟弟偽造判決騙親姐(2)

  很快,趙德世果然想到了一個讓他興奮不已的“萬全之策”。

  2002年12月,就在趙德世被判緩刑後不久,他主動來到二姐家對姐姐和姐夫說:“姐姐、姐夫,我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我也想儘快還上這筆錢,可是錢都在工程上,一時拿不出來,我向別人借錢,可半路出了點問題,現在正和工商銀行打官司,法院已經判決銀行賠償我200萬元,過一段時間就能執行回來,錢一到手我立刻還給你們,姐夫再寬限一陣兒,我抓緊時間催催法院。”姐姐和姐夫聽了這話,雖然有些半信半疑,但看到弟弟信誓旦旦的樣子,加上聽說趙德世最近請了一個律師打官司,以為趙德世打的果然是這件民事官司。所以他們答應再給趙德世一年的期限。

  趙德世離開二姐家,長長地出了一口氣,他編造的這個故事奏了效。但接下來的日子更難熬,轉眼1年的期限已經過去,趙德世還是拿不出錢來。想到姐夫會再次找上門來,趙德世剛剛舒展的眉頭又皺了起來。

  2004年7月,姐夫登門催債,不曾想這回趙德世早有準備,他拿出了一份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讓王雲峰看。他說:“姐夫,你看我手裡有石景山法院的判決,法院已經判工商銀行賠償我200萬元,只是錢還沒有執行回來,你放心,法院判了的錢一定能要回來。你要是擔心,這份判決書先擱在你那兒押著,等錢到了手我再去換回來。”

  趙德世說這番話時真的沒有想到,正是這份他親手“炮製”的法院判決再次使他走上了法院的審判台。

  偽造“判決”漏洞百出

  王雲峰揣著趙德世給他的《民事判決書》回了家,趙德瑾看到判決也有些興奮,她根本沒有想到弟弟會騙她,這一下有了法院判決,她心裡就更踏實了。但王雲峰還有些不放心,畢竟兩年多了,60多萬元如同水被潑出去般無蹤影。現在只拿回這麼一份判決來,畢竟還要等法院把錢要回一份刑事判決書。法庭審理、刑事制裁都沒有使他悔過自新,卻成為了他編造謊言的“素材”。於是,趙德世欺騙姐姐說正在打官司,法院已經判決賠償他200萬元。後來趙德世看姐夫逼得緊,怕他不相信,便利用自已當初的刑事裁判文書為範本,偽造了法院的民事判決。他編造了一個工商銀行為飛亞達公司辦理匯款業務時嚴重失職,給該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案件事實”,“判決”工商銀行賠償飛亞達公司200萬元。

  這些內容和賠償數額不過是趙德世憑空想像、胡編亂造出來的。編好了判決,趙德世在街頭的一家複印店裡列印了出來,再與原來的刑事判決書進行剪接、複製、粘貼,一份工商銀行賠償200萬元的民事判決書就這樣偽造出來了。因為趙德世不了解法官工作的區別,便使用了審判他的刑庭吳法官的名字落款,判決日期自然也就是當初他被判刑的日期。

  趙德世正是利用了親情才讓自已並不高明的騙術得逞。但善良的二姐強忍著內心的痛楚來到法院,懇求法官不要再追究下去,她只想讓一家人平平安安過下去,哪怕弟弟不還欠款也沒什麼,她不願自己的親弟弟再走進高牆。

  但是,姐姐的親情無法抗拒法律的制裁。2005年5月23日,伴隨著清脆的法槌聲,石景山法院刑庭的法官對再次站在被告席上的趙德世進行宣判:趙德世因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撤銷緩刑判決,與前項貪污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年6個月。

  在法庭上接受判決的趙德世,雖然只有51歲,但頭髮已經斑白,清晰的皺紋如刀刻般寫在臉上,在接受判決時他老淚縱橫地說:“我罪有應得,我傷害了至親至愛的姐姐。我恨的是自己愚昧無知,自作聰明親手斷絕了自已和家人的幸福。利用親情欺騙姐姐,是我這輩子最後悔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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