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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樣把酒杯掉到演講台上以後,酒里就帶毒了。”

  倒理剛說完,穿地身邊坐著的小坪就歪了歪頭,一臉疑惑。

  “您是說有人在那之後摻了毒?但是攝像機一直拍著演講台,沒有人靠近……”

  “毒已經事先塗在演講台的地板上了。”

  倒理把客廳的桌子比作演講台,用指尖噹噹地敲了敲。

  穿地和小坪面面相覷。

  “羅密歐毒素是只有十毫克的透明液體。那麼,就算塗在地面上也沒人會發現吧?外樣杯子掉落的時候,香檳灑在了演講台上。這時候塗在地板上的羅密歐毒素和香檳混在一起,香檳裡面就有毒了。就算沾到杯子上,反正杯子都摔得粉碎了,幾乎泡在了香檳里,這樣一來就能製造出很自然的假象,即‘從杯子內側也檢測出了微量毒素’。”

  鄰座的一對老夫妻向我們投來了詫異的目光。一直在談毒,難免讓人覺得古怪。我回以一個僵硬的諂笑。

  穿地想了半天,用小木勺舀了一勺酸奶,放入口中。

  “總結起來就是這樣吧?兇手提前在演講台的地板上塗了毒,在進場前勸外樣‘最好提前潤潤喉嚨’,讓他喝了一口摻了毒的水,之後在酒會開始以後就完全沒動手,只是一直等著毒藥發作。”

  “不愧是警部補閣下,理解得真快。”

  “不可能。”穿地沒搭理倒理的玩笑,“要是外樣沒把杯子掉到塗了毒的位置呢?再說了,要是他在演講前沒喝香檳呢?這都是運氣,就殺人計劃來說太不精確了。”

  “不是絕對精確,卻是無限接近精確。”

  倒理放下檸檬水,把臉湊向刑警們。

  “聽好了,外樣在演講前拿香檳,喝一口,還有拿著杯子登台都幾乎是確定的。因為演講稿上寫著讓他這麼幹。”

  ——我酒量不好,不過今夜的香檳真是極品呀。我可得注意別喝多了。

  外樣說著舉起酒杯,贏得會場眾人的笑容。

  演講稿上連笑話的內容都詳細寫明了。要說這句“今夜的香檳真是極品”,理所當然在演講前就需要先喝一口香檳。既然連動作都有詳細指示,恐怕舉杯的動作也是按照演講稿來的吧。

  “杯子掉落的位置也是,只要知道演講稿上寫著外樣站在哪兒,基本就可以準確推測到。

  還有哦,剛才冰雨也說了,外樣服毒是在晚上將近八點的時候,毒藥的發作時間是二十到三十分鐘,外樣的演講從八點十五分開始,持續二十分鐘。這樣一來,也基本確定會在演講過程中毒發。羅密歐毒素是麻痹性毒素,所以毒發的同時杯子會滑落,這也是基本確定的。杯子從胸口高度掉到堅硬的演講台上,基本確定會摔碎,內容物也會四處飛濺。這樣一來也能基本確定,塗在地板上的毒會跟香檳混在一起。”

  美影逐步推斷這一串連鎖反應的結果,想到了這種極為簡單的手段,即“把毒塗在地板上,等著杯子掉下來”。當然也有可能發生意外情況,但從概率上講,這個計劃還是有執行價值的。

  事實上,計劃成功了。

  “但是,沒有證據表明,外樣是在酒會開始前服的毒……”

  穿地還在懷疑。

  這次是倒理的案子,但細究的話,還是我這個“不起眼的四眼”——片無冰雨更為拿手。我從搭檔手中接過了講解的主導權。

  “昨天我們去了外樣的事務所,看見了一小袋藥,據說平時都放在外樣的車裡。裡面是膠囊和藥粉,還有處方。但是仔細想想,這很奇怪不是嗎?”

  “嗯?”

  “光有藥跟處方,在車裡沒法吃藥啊,沒有水的話。”

  小坪“啊”地低聲叫道。我舉起手,感謝他忠實的反應。不過,我也是將倒理想到的手法反過來推理,才注意到這件事的。

  “不光有膠囊,還有藥粉,服藥時肯定要用到水,連處方都準備好了,按道理不可能不準備水。於是,藥袋子裡應該經常裝著小塑料瓶之類的容器,但我們當時看了,裡面唯獨缺了水。水被誰收到哪兒去了?如果我認為,是往水瓶里摻毒的兇手,為了銷毀痕跡把瓶子丟了,這思維是不是太跳躍了?”

  “這不能當證據。”穿地很冷靜,“不過,我們也許該把酒會前接近過演講台的人都列出來。”

  對嚴謹的穿地來說,這反應已經相當不錯了,但其實,列都沒必要列。“兇手也已經鎖定了。”倒理說,“條件都齊了。第一,知道演講稿詳細內容;第二,在酒會前出席過彩排,並且接近過演講台;第三,平時就陪在外樣寬三身邊,一旦在普通場所下手,立馬會遭到懷疑;第四,酒會前有機會接觸外樣;第五,能對車裡的藥袋動手腳。符合所有條件的人就是——”

  “事務所負責接送外樣的男人——堀田。”

  “都讓你別搶我話了!”

  倒理大聲抱怨道。好好,抱歉啦。

  “我、我去取證!”

  小坪慌忙跑出了酒店,跑起來像是配著吧嗒吧嗒的音效。穿地看到他跑了出去,就吃完了酸奶,坐在沙發邊上用手撐著頭。“你說塗在地板上?”無奈的聲音,“像是那傻子會想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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