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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觀席上好像有人暗暗鬆一口氣。
唐叔和劍心都不屑地嘀咕:「嘖,沒種!」
「這是狡猾才對。如果他硬要說到了談婚論嫁才算情侶,那他不如說上過床的才算好了沒?」另一同事娜姐冷哼:「而且說是到現在為止,即是不否認將來可能是啦。」
阿劍一再重申他不會違反警隊守則徇私枉法,而且查案過程有其他警員參與作證,沒有作偽證的可能性。
「各位陪審員,請大家記得,警方沒法找到指控我當事人主動露出裸體的證據,卻確實找到被告攻擊我當事人的雨傘。而這位任探員亦承認他跟被告有長久的、不尋常的友誼。他認為我的當事人是露體狂,單純只是他個人的猜測和看法。正如他剛才所說,他是位傳統的男性,會認定女性才是被害者只是一種性別偏見。蔡大狀剛才提到修例,我得提醒修例的其中一點,就是男女皆有可能幹犯強暴等等嚴重性罪行。」全大狀泰然自若地說:「根據無罪推定以及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警方的指控根本不合理、不公平。法官大人,我問完了。」
「甚麼?問完?有沒有搞錯!為甚麼不追問他們拖過手沒有?Kiss過了沒有?」劍心可惜地扼腕:「這算甚麼大律師啊!」
辯方再次傳召小暮盤問。
「小暮小姐,請妳誠實回答我的問題!妳跟剛才那位任探員,到底有沒有任何超友誼的關係?你們是否情侶?」
控方律師感到形勢很不妙,對手巧妙地影響陪審團的心理,無論如何這都會令陪審團留下他們很可疑的印象。而且揭發證人私隱來打擊動搖證人,實在太可惡了!
「申定義。」小暮冷靜地反問。
「妳也想要像剛才的證人那樣繞圈子嗎?按照一般人的常識,誰都知道情侶是甚麼意思──」
「不,現代人關係很複雜。你不定義清楚我很難回答。比方說要是被告跑來跟我說『妳看過我裸體後,我們就是好朋友了』,難道他就真是我朋友?當然不是。考慮到性工作者和純愛系的信徒,肉體關係自然也不能作準。所以請你先給出定義。」
「那我換個問題,妳尋找任Sir幫忙,是因為妳知道以你們深厚的交情,他會幫妳,對吧?」
「錯。第一,我只是不想打電話到報案室花時間解釋太多才直接打他手機。第二,他是個頑固固執得像驢子的警察,他的底線比截稿死線更不可動搖,我才不會笨得去踩雷。」
「這只是妳──」
「你還想用私人關係進攻的話,我就明白告訴你,我們的關係就是朋友以上戀人未滿,業界有個專業名詞叫『搞曖昧』,即是隨時有可能開始或者結束的意思,第三者隨時都可能存在──」
「YES!」旁聽席的阿Wing小聲地暗暗握拳叫好。
小暮續說:「即是說,不能排除任探員在和我有這種關係以外,對其他人會有更特殊的感情。如果你認為他是會徇私的笨蛋,那也有可能任探員已經暗戀被告這位大眾情人很久,所以在現場見到被告的時候,就立即義不容辭地為他毀滅罪證……」
阿劍如果不是心臟夠強壯,現在已吐血身亡了。
「大佬,你輸了。」劍心拍拍兄長的肩膀安慰。
「總之,質疑警方信用這點很無聊。你能不能問些比較有意義的問題?」
全大狀咬牙,改變策略:「沒錯,妳總是在畫男同性戀的漫畫,即使收入微薄仍繪畫了這麼多年,明顯地妳對男性的裸體有異常的瘋狂興趣,難道妳能否認嗎?」
「嗯,這我也不否認……」
「證人……Objection!」控方律師慌忙阻止,但小暮卻若無其事地說下去了。
「正因為工作需要對男性的裸體有深入研究,所以我會格外挑剔。像被告的臉孔和身材就引不起我的興趣,人工修飾太明顯,特別是鼻子明顯有整過……」
魏軍趾突然大聲咳嗽打斷證人作供,全大狀急忙說:「妳現在當然會任意批評我的當事人的外表來開脫──」
「我說的都是真話。因為經常都會畫裸體,裸體對我來說沒甚麼特別,更不值得為了看個裸體去襲擊甚麼人。你完全沒搞懂我的守備範圍,我是聲優控,如果他的聲音好聽的話,也許我還會撲上去。但可惜他的聲音一聽就是渣攻的味道,我討厭渣攻。」
「那麼說,妳是出於恨意而襲擊我的當事人?妳對聲音有異常的執著和偏見,所以一聽到我當事人的聲音,就無理地襲擊他──」
「其實我襲擊他是為他好。」小暮托著下巴輕嘆。
「妳令他重傷!」
「請大家看清楚之前控方出示的照片,」小暮提起她和朋友在案發前的合照:「可見到我們在一個交換cosplay心得的聚會,跟我同行的友人有時裝的專業知識,經常為大家製作和修改服飾。」
「這又如何?」
「所以她當天身上帶著改衣工具,包括一把八吋長的洋裁剪刀。」
「八吋長……」
「她比我更痛恨這種溜鳥嚇人的低級行為,要是我不先發制人,阻止被告進一步動作,我擔心我的朋友會忍不住──」
她伸出兩根手指做出一個剪刀開合的動作。全場靜默,輪椅上的魏軍趾臉色發白冷汗直冒。
「我承認我那一擊好像稍為重手了一點,可能最近一直在玩Candy Crush手指的力道變大了而不自覺吧。」小暮終於露出稍微反省的樣子,「而且cosplay成小櫻的我第一反應竟然是使用牙突,我實在太不專業了。」
唐叔和劍心都不屑地嘀咕:「嘖,沒種!」
「這是狡猾才對。如果他硬要說到了談婚論嫁才算情侶,那他不如說上過床的才算好了沒?」另一同事娜姐冷哼:「而且說是到現在為止,即是不否認將來可能是啦。」
阿劍一再重申他不會違反警隊守則徇私枉法,而且查案過程有其他警員參與作證,沒有作偽證的可能性。
「各位陪審員,請大家記得,警方沒法找到指控我當事人主動露出裸體的證據,卻確實找到被告攻擊我當事人的雨傘。而這位任探員亦承認他跟被告有長久的、不尋常的友誼。他認為我的當事人是露體狂,單純只是他個人的猜測和看法。正如他剛才所說,他是位傳統的男性,會認定女性才是被害者只是一種性別偏見。蔡大狀剛才提到修例,我得提醒修例的其中一點,就是男女皆有可能幹犯強暴等等嚴重性罪行。」全大狀泰然自若地說:「根據無罪推定以及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警方的指控根本不合理、不公平。法官大人,我問完了。」
「甚麼?問完?有沒有搞錯!為甚麼不追問他們拖過手沒有?Kiss過了沒有?」劍心可惜地扼腕:「這算甚麼大律師啊!」
辯方再次傳召小暮盤問。
「小暮小姐,請妳誠實回答我的問題!妳跟剛才那位任探員,到底有沒有任何超友誼的關係?你們是否情侶?」
控方律師感到形勢很不妙,對手巧妙地影響陪審團的心理,無論如何這都會令陪審團留下他們很可疑的印象。而且揭發證人私隱來打擊動搖證人,實在太可惡了!
「申定義。」小暮冷靜地反問。
「妳也想要像剛才的證人那樣繞圈子嗎?按照一般人的常識,誰都知道情侶是甚麼意思──」
「不,現代人關係很複雜。你不定義清楚我很難回答。比方說要是被告跑來跟我說『妳看過我裸體後,我們就是好朋友了』,難道他就真是我朋友?當然不是。考慮到性工作者和純愛系的信徒,肉體關係自然也不能作準。所以請你先給出定義。」
「那我換個問題,妳尋找任Sir幫忙,是因為妳知道以你們深厚的交情,他會幫妳,對吧?」
「錯。第一,我只是不想打電話到報案室花時間解釋太多才直接打他手機。第二,他是個頑固固執得像驢子的警察,他的底線比截稿死線更不可動搖,我才不會笨得去踩雷。」
「這只是妳──」
「你還想用私人關係進攻的話,我就明白告訴你,我們的關係就是朋友以上戀人未滿,業界有個專業名詞叫『搞曖昧』,即是隨時有可能開始或者結束的意思,第三者隨時都可能存在──」
「YES!」旁聽席的阿Wing小聲地暗暗握拳叫好。
小暮續說:「即是說,不能排除任探員在和我有這種關係以外,對其他人會有更特殊的感情。如果你認為他是會徇私的笨蛋,那也有可能任探員已經暗戀被告這位大眾情人很久,所以在現場見到被告的時候,就立即義不容辭地為他毀滅罪證……」
阿劍如果不是心臟夠強壯,現在已吐血身亡了。
「大佬,你輸了。」劍心拍拍兄長的肩膀安慰。
「總之,質疑警方信用這點很無聊。你能不能問些比較有意義的問題?」
全大狀咬牙,改變策略:「沒錯,妳總是在畫男同性戀的漫畫,即使收入微薄仍繪畫了這麼多年,明顯地妳對男性的裸體有異常的瘋狂興趣,難道妳能否認嗎?」
「嗯,這我也不否認……」
「證人……Objection!」控方律師慌忙阻止,但小暮卻若無其事地說下去了。
「正因為工作需要對男性的裸體有深入研究,所以我會格外挑剔。像被告的臉孔和身材就引不起我的興趣,人工修飾太明顯,特別是鼻子明顯有整過……」
魏軍趾突然大聲咳嗽打斷證人作供,全大狀急忙說:「妳現在當然會任意批評我的當事人的外表來開脫──」
「我說的都是真話。因為經常都會畫裸體,裸體對我來說沒甚麼特別,更不值得為了看個裸體去襲擊甚麼人。你完全沒搞懂我的守備範圍,我是聲優控,如果他的聲音好聽的話,也許我還會撲上去。但可惜他的聲音一聽就是渣攻的味道,我討厭渣攻。」
「那麼說,妳是出於恨意而襲擊我的當事人?妳對聲音有異常的執著和偏見,所以一聽到我當事人的聲音,就無理地襲擊他──」
「其實我襲擊他是為他好。」小暮托著下巴輕嘆。
「妳令他重傷!」
「請大家看清楚之前控方出示的照片,」小暮提起她和朋友在案發前的合照:「可見到我們在一個交換cosplay心得的聚會,跟我同行的友人有時裝的專業知識,經常為大家製作和修改服飾。」
「這又如何?」
「所以她當天身上帶著改衣工具,包括一把八吋長的洋裁剪刀。」
「八吋長……」
「她比我更痛恨這種溜鳥嚇人的低級行為,要是我不先發制人,阻止被告進一步動作,我擔心我的朋友會忍不住──」
她伸出兩根手指做出一個剪刀開合的動作。全場靜默,輪椅上的魏軍趾臉色發白冷汗直冒。
「我承認我那一擊好像稍為重手了一點,可能最近一直在玩Candy Crush手指的力道變大了而不自覺吧。」小暮終於露出稍微反省的樣子,「而且cosplay成小櫻的我第一反應竟然是使用牙突,我實在太不專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