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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有些牽強,少了罩住腦袋的標記性動作,通常我們認為連環殺手的‘簽名’是不會輕易發生改變的。”顧菲菲身後傳來杜英雄的聲音,他和韓印不知何時也聚攏過來。
“那如果先前的受害人都是孫海濤的替代品呢?”康小北極力辯駁說,“現在面對本尊也就不需要再通過幻想來假定身份了吧?”
“不管兇手是不是同一個人,這必是一種復仇與懲罰!”韓印淡然總結道,終止了幾個人的爭論。
兇手殺死孫海濤,對他的下體進行慘烈切割,並刻意把屍體擺弄成跳芭蕾舞的造型,很明顯意在展示本次作案是對孫海濤多年前以芭蕾舞老師身份對幼童進行性侵犯的一個懲罰,反過來也體現出兇手很有可能來自當年性侵事件受害一方的群體中,有可能是直接受害人,也有可能是她們的親人。
孫海濤之死似乎不難劃定犯罪嫌疑人範圍,但它令之前的連環殺人案處境更加錯綜複雜,韓印他們必須梳理清楚幾個問題:孫海濤是連環殺人案的兇手嗎?如果不是,那孫海濤被殺與連環殺人案系同一兇手作案嗎?如果是,怎麼來解釋這一系列作案的心理動機?
其實也不難剖析:如果當年性侵幼童案件的受害方,十幾年來一直對受到的傷害耿耿於懷,就會很關注孫海濤的動向,一旦聽說孫海濤獲釋的消息,必然會受到一定的刺激,於是出現了首起機遇性作案,接著便如康小北分析的出現代償性作案,在累積了足夠的殺人經驗和勇氣之後,最終完美殺死最想報復的目標孫海濤。
有合理的心理動機解釋,並且孫海濤一案和先前三起案件均體現出對遭受男性侵害的一種報復,另外孫海濤一案中兇手精心設計出的標記動作也顯示他並非新手,所以經過幾番論證和表決,最終大家都傾向於併案調查。但為避免孤注一擲造成日後的被動局面,眾人一致認為案發公園附近的排查還要繼續下去,翻閱性侵舊案檔案的工作也要再拾起來。
既然傾向於四起案件系同一兇手作案,那麼當年孫海濤性侵犯過的受害方便是首要嫌疑群體,之所以韓印一直強調“群體”這個概念,是因為遭到侵犯的幼童不止一位。
案件檔案顯示:法庭最終認定的受害人有四名,她們是:梁曉婷,案發時11歲,受侵犯六次,就讀古都市第三小學,家住古都市中山區東南路132號;張可兒,案發時11歲,受侵犯四次,就讀古都市第三小學,家住古都市中山區東林路98號;吳小雨,案發時10歲,受侵犯四次,就讀古都市山東路小學,家住古都市常德區山東路191號;徐靜怡,案發時12歲,受侵犯四次,就讀古都市實驗小學,家住古都市沙河區興工路36號。
案件檔案同時顯示:該案另有一名犯罪人,叫陳威,現年44歲,與孫海濤原在同一單位,同為舞蹈培訓老師。經過與監獄方面核實,陳威與孫海濤同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但因減刑因素,比孫海濤晚一個月獲釋,目前剛剛出獄兩天,暫時與父母同住。
任務部署:韓印和顧菲菲負責梁曉婷和張可兒;杜英雄和艾小美負責吳小雨和徐靜怡;康小北除了繼續負責先前的部署,還要為避免陳威遭到與孫海濤同樣的報復傷害,調派人手在暗中保護他的安全,同時要密切留意其父母住處周邊的情況,也許兇手現在已經埋伏在那裡,等候作案的時機了!
第04章 復仇天使
在所有的罪案中,最令警方痛恨的,便是針對孩子的犯罪。因為大多時候,除了會給受害人的成長蒙上一層陰影之外,他們的家庭,甚至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家庭,都會遭受沉重打擊,輕則一輩子痛苦懊悔,重則家庭分崩離析,乃至經受不住刺激染患疾病。
然而現實往往比想像中的更嚴酷。
經調查,案發後四個受害人家庭有三個搬離原住址,相應的三個孩子也都不在原學校就讀了。只剩下一個家庭因父母是普通工人,經濟能力不足,無法給孩子轉換環境,這個孩子就是吳小雨。
由於住址未變,杜英雄和艾小美最先找到吳小雨的家裡,真的可以說家徒四壁,相當悽慘。她的父母都已下崗,父親現在靠開摩的載客維持家庭開銷,母親身體不好,幹不了重活,只能以撿破爛換錢補貼家用。周圍鄰居反映,父親早年還是比較開朗的一個人,後來因為孩子出事,性格慢慢沉悶,以至於後來酗酒成癮,喝醉了更是經常打罵老婆,怨她當初沒看好孩子。
提起吳小雨,夫妻倆都不吭聲,一個暗自抹淚,一個猛勁往喉嚨里灌酒。鄰居大都諱莫如深,杜英雄和艾小美問過好多人,最終在一個做計程車替班司機的年輕人口中獲悉內情。原來吳小雨早已經不在家裡住了,也沒有什么正經工作,終日混在一家低檔舞廳。用年輕人的話說,那裡就是一個“窮鬼大樂園”,兩塊錢一張門票,舞客主要是外來務工人員和上了年紀的老色鬼。吳小雨陪人家跳舞,幾塊錢跳一支,隨便親隨便摸,幾十塊錢就可以找個犄角旮旯讓人家玩個夠……
隨後,在年輕人的指點下,杜英雄和艾小美果然在那家舞廳找到衣著暴露的吳小雨,不過她有很充分的不在作案現場的證據。只是過後很長一段時間,杜英雄都忘不了吳小雨那張像日本藝伎一樣慘白慘白的臉,加之濃濃的煙燻妝,她在霓虹閃耀流光溢彩的舞池之中,晃動著乾癟的身軀,猶如一具失去靈魂的殭屍,只能苟活在無盡的黑暗中。
“那如果先前的受害人都是孫海濤的替代品呢?”康小北極力辯駁說,“現在面對本尊也就不需要再通過幻想來假定身份了吧?”
“不管兇手是不是同一個人,這必是一種復仇與懲罰!”韓印淡然總結道,終止了幾個人的爭論。
兇手殺死孫海濤,對他的下體進行慘烈切割,並刻意把屍體擺弄成跳芭蕾舞的造型,很明顯意在展示本次作案是對孫海濤多年前以芭蕾舞老師身份對幼童進行性侵犯的一個懲罰,反過來也體現出兇手很有可能來自當年性侵事件受害一方的群體中,有可能是直接受害人,也有可能是她們的親人。
孫海濤之死似乎不難劃定犯罪嫌疑人範圍,但它令之前的連環殺人案處境更加錯綜複雜,韓印他們必須梳理清楚幾個問題:孫海濤是連環殺人案的兇手嗎?如果不是,那孫海濤被殺與連環殺人案系同一兇手作案嗎?如果是,怎麼來解釋這一系列作案的心理動機?
其實也不難剖析:如果當年性侵幼童案件的受害方,十幾年來一直對受到的傷害耿耿於懷,就會很關注孫海濤的動向,一旦聽說孫海濤獲釋的消息,必然會受到一定的刺激,於是出現了首起機遇性作案,接著便如康小北分析的出現代償性作案,在累積了足夠的殺人經驗和勇氣之後,最終完美殺死最想報復的目標孫海濤。
有合理的心理動機解釋,並且孫海濤一案和先前三起案件均體現出對遭受男性侵害的一種報復,另外孫海濤一案中兇手精心設計出的標記動作也顯示他並非新手,所以經過幾番論證和表決,最終大家都傾向於併案調查。但為避免孤注一擲造成日後的被動局面,眾人一致認為案發公園附近的排查還要繼續下去,翻閱性侵舊案檔案的工作也要再拾起來。
既然傾向於四起案件系同一兇手作案,那麼當年孫海濤性侵犯過的受害方便是首要嫌疑群體,之所以韓印一直強調“群體”這個概念,是因為遭到侵犯的幼童不止一位。
案件檔案顯示:法庭最終認定的受害人有四名,她們是:梁曉婷,案發時11歲,受侵犯六次,就讀古都市第三小學,家住古都市中山區東南路132號;張可兒,案發時11歲,受侵犯四次,就讀古都市第三小學,家住古都市中山區東林路98號;吳小雨,案發時10歲,受侵犯四次,就讀古都市山東路小學,家住古都市常德區山東路191號;徐靜怡,案發時12歲,受侵犯四次,就讀古都市實驗小學,家住古都市沙河區興工路36號。
案件檔案同時顯示:該案另有一名犯罪人,叫陳威,現年44歲,與孫海濤原在同一單位,同為舞蹈培訓老師。經過與監獄方面核實,陳威與孫海濤同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但因減刑因素,比孫海濤晚一個月獲釋,目前剛剛出獄兩天,暫時與父母同住。
任務部署:韓印和顧菲菲負責梁曉婷和張可兒;杜英雄和艾小美負責吳小雨和徐靜怡;康小北除了繼續負責先前的部署,還要為避免陳威遭到與孫海濤同樣的報復傷害,調派人手在暗中保護他的安全,同時要密切留意其父母住處周邊的情況,也許兇手現在已經埋伏在那裡,等候作案的時機了!
第04章 復仇天使
在所有的罪案中,最令警方痛恨的,便是針對孩子的犯罪。因為大多時候,除了會給受害人的成長蒙上一層陰影之外,他們的家庭,甚至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家庭,都會遭受沉重打擊,輕則一輩子痛苦懊悔,重則家庭分崩離析,乃至經受不住刺激染患疾病。
然而現實往往比想像中的更嚴酷。
經調查,案發後四個受害人家庭有三個搬離原住址,相應的三個孩子也都不在原學校就讀了。只剩下一個家庭因父母是普通工人,經濟能力不足,無法給孩子轉換環境,這個孩子就是吳小雨。
由於住址未變,杜英雄和艾小美最先找到吳小雨的家裡,真的可以說家徒四壁,相當悽慘。她的父母都已下崗,父親現在靠開摩的載客維持家庭開銷,母親身體不好,幹不了重活,只能以撿破爛換錢補貼家用。周圍鄰居反映,父親早年還是比較開朗的一個人,後來因為孩子出事,性格慢慢沉悶,以至於後來酗酒成癮,喝醉了更是經常打罵老婆,怨她當初沒看好孩子。
提起吳小雨,夫妻倆都不吭聲,一個暗自抹淚,一個猛勁往喉嚨里灌酒。鄰居大都諱莫如深,杜英雄和艾小美問過好多人,最終在一個做計程車替班司機的年輕人口中獲悉內情。原來吳小雨早已經不在家裡住了,也沒有什么正經工作,終日混在一家低檔舞廳。用年輕人的話說,那裡就是一個“窮鬼大樂園”,兩塊錢一張門票,舞客主要是外來務工人員和上了年紀的老色鬼。吳小雨陪人家跳舞,幾塊錢跳一支,隨便親隨便摸,幾十塊錢就可以找個犄角旮旯讓人家玩個夠……
隨後,在年輕人的指點下,杜英雄和艾小美果然在那家舞廳找到衣著暴露的吳小雨,不過她有很充分的不在作案現場的證據。只是過後很長一段時間,杜英雄都忘不了吳小雨那張像日本藝伎一樣慘白慘白的臉,加之濃濃的煙燻妝,她在霓虹閃耀流光溢彩的舞池之中,晃動著乾癟的身軀,猶如一具失去靈魂的殭屍,只能苟活在無盡的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