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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冉此時摘下墨鏡與口罩,表情平靜。
“林大美人,你終於肯來見我了,看來當年那一面,還真不是‘最後一面’。”
“林大美人”的稱呼聽得林冉想吐。
這麼些年,只消回想一下他的臉,林冉就控制不住反感與恐懼。但是,當這個男人站在面前時,自己反而比想像中鎮定了很多,唯一劇增的感覺是噁心。
林冉恨著孫振,卻又不得不來與他談判,或者說是妥協。
孫振見林冉不說話,美麗臉龐上的表情卻緊繃繃的,又說道:“你不會真是來找我公司合作吧?行,方案拿出來,我叫秘書再進來。”
“不必了,我是來和你談的。”
“那你要談什麼?這裡沒有別人,說話敞亮些。”
林冉的語氣很堅決。“把我的照片刪掉,我給你錢。”
孫振手攤開,一臉嘲諷地問:“我看起來缺錢嗎?”
林冉沉默不語。
孫振繼續說:“把你的照片刪掉,你是指哪些照片?你不說明白,我怎麼知道呀。”
“把我的□□全部刪掉,我會給你一筆錢,金額由你定,了斷一切。”
“□□?什麼□□?誰能拍到大明星的裸體,是狗仔還是第一娛記洪什麼來著……反正,不會是我。”
孫振一直在對林冉說話,突然轉頭對著小喬說道:“小姑娘,別錄音了,你以為我不知道?”
小喬插在口袋中的手,始終悄悄握著錄音筆。然而,孫振從頭到尾都沒有承認過任何事。
孫振邁開步子,快速走到小喬面前,用力擰著她的手抽出,錄音筆從口袋裡掉到地上,被孫振一腳踩壞,機器上的液晶屏都碎了。
孫振甩手放開小喬,笑著看向林冉,肆無忌憚地說道:“你雖然來了,可惜來遲了。這些天我認識了一位特別有抱負的記者,我們相談甚歡,照片已經‘無償’提供給他了,正好讓世人欣賞你美麗的肉體。”
“你說什麼?”林冉脫口而出,但心裡又怎會不知道孫振話中的意思。來晚了……這個畜生。
孫振說得振振有詞:“林大美人,我可是為了你好呀。你現在的緋聞都不是和男人,而是和女人的。不能讓世人誤會你是同性戀,我要用照片給你作證。”
林冉頭腦里一片空白,忽而想到丁放,繼而想到自己。
如果照片被媒體曝光,以後的路還要怎麼走下去?
如果丁放看到了那些不堪入目的東西,我們的路又要如何走下去……
“你臉色怎麼這麼難看,如果要吐,口罩還是戴上。以後我們兩不相欠,每月的工資你也不用給了。誰能不給大明星自由呀?”
林冉沒有哭,只是紅了眼眶,憤然抬頭看向孫振。
孫振臉上的笑容還掛著,突然變了臉色。他哆嗦著手,去撫摸肩頭,僵硬著轉過身。
林冉看到他肩頭噴涌和流淌出來的鮮血,這種人的血居然也是紅色的。
小喬拿起孫振辦公桌筆筒里的剪刀,對著他的肩頭又是一捅。
第52章 第 52 章
林冉眼睜睜地看著小喬手中的剪刀揚起又落下,落在孫振的肩上,很艱難但又仿佛很容易地捅入,就像一個在上手工課的孩童,懵懂無知地拿著小剪子一下一下地戳進橡皮泥里。
刀刀入肉,也沒有什麼聲響。
要說大動靜,可能是孫振突然從喉嚨里發出的嘶吼。
林冉也想叫喊,也想阻止,但卻發不出任何聲音,做不了任何動作。
小喬丟棄在地上的剪刀沾滿血跡,她站在辦公室中央,看向林冉,如同一個無辜但卻犯了錯的小孩,天真的大眼睛裡充滿了惶恐不安。
之後的事,發生得太快。
秘書聞聲跑進辦公室,叫救護車,報警,擔架抬過來,孫振血流不止,警車鳴笛,警察們衝進來,小喬束手就擒,逮捕。林冉站在一旁靜靜地看著一切的發生。
所有事就像幻燈片一樣,畫面一幅一幅地轉換,轉眼所有人都不在身旁。有人認出明星,喊道:“這不是那個林、林冉嗎?”
“我的天,是大明星啊!”
林冉麻木地抬起腳,跟著問詢的警察一起坐進了警車,車子駛向公安局。
錄口供時,警察讓林冉詳細描述當時的情況。林冉不知從何說起,只覺得這是一個很長、很長的夢,很希望有人來叫醒自己。但是,沒有。
警察問:“你知道陳喬的作案工具是從哪裡來的嗎?是事先攜帶的嗎?”
林冉身體一顫,木訥地點頭再搖頭。“……孫振桌上的。”
不再是“小喬”、“小喬”的叫喚。
第一次從別人口中聽到她的全名,是那麼熟悉,又那麼陌生。
小喬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一定期限內報檢察院批准逮捕。等待她的會是怎樣的懲罰?林冉無法想像。
林冉又隱隱覺得,小喬與受傷的孫振都將守口如瓶。一個不會把自己的□□事件牽扯進來,另一個更不可能泄露自己□□、敲詐勒索等惡行。
林冉在公安局聯繫了經紀人,隨後公司律師奔赴而來。老郎一進門,先看到了林冉,衝到她面前,抓著她的胳膊狠命晃了好幾下,卻終究什麼話也沒說出口。
走出公安局後,迎向自己的是無數閃光燈和記者們不斷發出的噪聲,以及站在人群後方看起來憔悴極了的丁放。雖然林冉的臉在旁人看來更蒼白、更憔悴。
丁放急匆匆地開車趕來,沒有穿戴任何遮掩身份的服飾,就這樣坦蕩地露出面容,就這樣奮力撥開蜂擁的人群,就這樣牽過林冉的手。
林冉終於能在一個人的面前放聲大哭,無所顧忌。
之後,林冉單獨向老郎將事情全盤托出。
林冉腦海中殘存的一絲記憶,“誰能拍到大明星的裸體,是狗仔還是第一娛記洪什麼來著……”。
孫振把照片給了洪韋。
公司公關部連夜想對策,出新聞稿壓住案件,要把林冉與小喬、林冉與孫振的關聯度降到最低。公司要全力掩蓋照片事件,把事件引導為小喬與孫振的私人恩怨。
對於小喬,公司是要丟卒保車,還是本就無能為力?林冉已無法思考。
公關方式和此前澄清緋聞、封鎖同性戀傳聞一樣,手段也更加深入,公司老闆甚至將私交甚好的媒體大佬請出來,萬般相勸,拼命協調。然而徒勞無用,散布出去的新聞稿一點水花也沒有,網絡上鋪天蓋地都是林冉涉案、原因不明。
迄今為止,林冉要面對演藝生活中最大的“危機公關”。距離公安局取證結束,檢察院批准逮捕命令下發,也就是七天左右,和洪韋給出的“爆料預告”時間剛好契合。
七天,對於小喬,對於林冉,都是最後的期限。
洪韋之前的爆料好不容易掀起浪花,卻又被輕鬆“公關”,之後察覺出林冉用“小號”咒罵自己,那一瞬間,一直跟蹤林冉卻徒勞無果、付出成果被無情埋沒的心態,逐漸變質了,變成了一種即使不惜代價、窮追不捨也要拖人下水的扭曲執念。
“林大美人,你終於肯來見我了,看來當年那一面,還真不是‘最後一面’。”
“林大美人”的稱呼聽得林冉想吐。
這麼些年,只消回想一下他的臉,林冉就控制不住反感與恐懼。但是,當這個男人站在面前時,自己反而比想像中鎮定了很多,唯一劇增的感覺是噁心。
林冉恨著孫振,卻又不得不來與他談判,或者說是妥協。
孫振見林冉不說話,美麗臉龐上的表情卻緊繃繃的,又說道:“你不會真是來找我公司合作吧?行,方案拿出來,我叫秘書再進來。”
“不必了,我是來和你談的。”
“那你要談什麼?這裡沒有別人,說話敞亮些。”
林冉的語氣很堅決。“把我的照片刪掉,我給你錢。”
孫振手攤開,一臉嘲諷地問:“我看起來缺錢嗎?”
林冉沉默不語。
孫振繼續說:“把你的照片刪掉,你是指哪些照片?你不說明白,我怎麼知道呀。”
“把我的□□全部刪掉,我會給你一筆錢,金額由你定,了斷一切。”
“□□?什麼□□?誰能拍到大明星的裸體,是狗仔還是第一娛記洪什麼來著……反正,不會是我。”
孫振一直在對林冉說話,突然轉頭對著小喬說道:“小姑娘,別錄音了,你以為我不知道?”
小喬插在口袋中的手,始終悄悄握著錄音筆。然而,孫振從頭到尾都沒有承認過任何事。
孫振邁開步子,快速走到小喬面前,用力擰著她的手抽出,錄音筆從口袋裡掉到地上,被孫振一腳踩壞,機器上的液晶屏都碎了。
孫振甩手放開小喬,笑著看向林冉,肆無忌憚地說道:“你雖然來了,可惜來遲了。這些天我認識了一位特別有抱負的記者,我們相談甚歡,照片已經‘無償’提供給他了,正好讓世人欣賞你美麗的肉體。”
“你說什麼?”林冉脫口而出,但心裡又怎會不知道孫振話中的意思。來晚了……這個畜生。
孫振說得振振有詞:“林大美人,我可是為了你好呀。你現在的緋聞都不是和男人,而是和女人的。不能讓世人誤會你是同性戀,我要用照片給你作證。”
林冉頭腦里一片空白,忽而想到丁放,繼而想到自己。
如果照片被媒體曝光,以後的路還要怎麼走下去?
如果丁放看到了那些不堪入目的東西,我們的路又要如何走下去……
“你臉色怎麼這麼難看,如果要吐,口罩還是戴上。以後我們兩不相欠,每月的工資你也不用給了。誰能不給大明星自由呀?”
林冉沒有哭,只是紅了眼眶,憤然抬頭看向孫振。
孫振臉上的笑容還掛著,突然變了臉色。他哆嗦著手,去撫摸肩頭,僵硬著轉過身。
林冉看到他肩頭噴涌和流淌出來的鮮血,這種人的血居然也是紅色的。
小喬拿起孫振辦公桌筆筒里的剪刀,對著他的肩頭又是一捅。
第52章 第 52 章
林冉眼睜睜地看著小喬手中的剪刀揚起又落下,落在孫振的肩上,很艱難但又仿佛很容易地捅入,就像一個在上手工課的孩童,懵懂無知地拿著小剪子一下一下地戳進橡皮泥里。
刀刀入肉,也沒有什麼聲響。
要說大動靜,可能是孫振突然從喉嚨里發出的嘶吼。
林冉也想叫喊,也想阻止,但卻發不出任何聲音,做不了任何動作。
小喬丟棄在地上的剪刀沾滿血跡,她站在辦公室中央,看向林冉,如同一個無辜但卻犯了錯的小孩,天真的大眼睛裡充滿了惶恐不安。
之後的事,發生得太快。
秘書聞聲跑進辦公室,叫救護車,報警,擔架抬過來,孫振血流不止,警車鳴笛,警察們衝進來,小喬束手就擒,逮捕。林冉站在一旁靜靜地看著一切的發生。
所有事就像幻燈片一樣,畫面一幅一幅地轉換,轉眼所有人都不在身旁。有人認出明星,喊道:“這不是那個林、林冉嗎?”
“我的天,是大明星啊!”
林冉麻木地抬起腳,跟著問詢的警察一起坐進了警車,車子駛向公安局。
錄口供時,警察讓林冉詳細描述當時的情況。林冉不知從何說起,只覺得這是一個很長、很長的夢,很希望有人來叫醒自己。但是,沒有。
警察問:“你知道陳喬的作案工具是從哪裡來的嗎?是事先攜帶的嗎?”
林冉身體一顫,木訥地點頭再搖頭。“……孫振桌上的。”
不再是“小喬”、“小喬”的叫喚。
第一次從別人口中聽到她的全名,是那麼熟悉,又那麼陌生。
小喬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一定期限內報檢察院批准逮捕。等待她的會是怎樣的懲罰?林冉無法想像。
林冉又隱隱覺得,小喬與受傷的孫振都將守口如瓶。一個不會把自己的□□事件牽扯進來,另一個更不可能泄露自己□□、敲詐勒索等惡行。
林冉在公安局聯繫了經紀人,隨後公司律師奔赴而來。老郎一進門,先看到了林冉,衝到她面前,抓著她的胳膊狠命晃了好幾下,卻終究什麼話也沒說出口。
走出公安局後,迎向自己的是無數閃光燈和記者們不斷發出的噪聲,以及站在人群後方看起來憔悴極了的丁放。雖然林冉的臉在旁人看來更蒼白、更憔悴。
丁放急匆匆地開車趕來,沒有穿戴任何遮掩身份的服飾,就這樣坦蕩地露出面容,就這樣奮力撥開蜂擁的人群,就這樣牽過林冉的手。
林冉終於能在一個人的面前放聲大哭,無所顧忌。
之後,林冉單獨向老郎將事情全盤托出。
林冉腦海中殘存的一絲記憶,“誰能拍到大明星的裸體,是狗仔還是第一娛記洪什麼來著……”。
孫振把照片給了洪韋。
公司公關部連夜想對策,出新聞稿壓住案件,要把林冉與小喬、林冉與孫振的關聯度降到最低。公司要全力掩蓋照片事件,把事件引導為小喬與孫振的私人恩怨。
對於小喬,公司是要丟卒保車,還是本就無能為力?林冉已無法思考。
公關方式和此前澄清緋聞、封鎖同性戀傳聞一樣,手段也更加深入,公司老闆甚至將私交甚好的媒體大佬請出來,萬般相勸,拼命協調。然而徒勞無用,散布出去的新聞稿一點水花也沒有,網絡上鋪天蓋地都是林冉涉案、原因不明。
迄今為止,林冉要面對演藝生活中最大的“危機公關”。距離公安局取證結束,檢察院批准逮捕命令下發,也就是七天左右,和洪韋給出的“爆料預告”時間剛好契合。
七天,對於小喬,對於林冉,都是最後的期限。
洪韋之前的爆料好不容易掀起浪花,卻又被輕鬆“公關”,之後察覺出林冉用“小號”咒罵自己,那一瞬間,一直跟蹤林冉卻徒勞無果、付出成果被無情埋沒的心態,逐漸變質了,變成了一種即使不惜代價、窮追不捨也要拖人下水的扭曲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