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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樹森倚著門框,“我在想我們結婚前一天晚上你是不是也這樣。”
“那沒有。”手上的動作不停,拍好精華又打開了一個面霜罐子。
夏樹森打了個哈欠,轉身走開又回來,把一枚戒指套到林驀闌手上。林驀闌低頭看,呵,鴿子蛋。
她上下動動手指,“我是去當伴娘的,不是去搶風頭的。”
話是這麼說,但她也沒有摘下來。
舒樂也是眼尖,一大早就一眼看到,她破口大罵,“好你個林驀闌,你明明知道我戒指什麼樣還來搶風頭,你嫁個豪門是不是特別了不起啊!”
夏樹森停好了車才上來,正好趕上自己老婆挨罵,他摟過林驀闌,語氣淡之又淡,“嗯,是挺了不起的。”
婚禮儀式簡單溫馨,夏樹森在回家的路上問林驀闌想不想要一個婚禮。
“不了吧。”她搖著頭,跟個撥浪鼓似的。
“為什麼?”
“儀式上司儀會問我你願意嗎,每每想到這個場景我都頭大。我不願意?我不願意幹嘛早上五點起來化妝,我瘋了嗎?很可能到時候他一問這話,我一生氣就說不願意,我們還得收拾婚禮這個爛攤子。加上你一成功人士,你想想,是吧?”
夏樹森被逗樂,林驀闌只有在心情好的時候才會胡言亂語。
林驀闌的自責並沒有消退,只是她開始學會跟他們共處。那些痛到想死掉的時刻依然在,那些睡不著坐地上抽菸的夜晚也依然在。傷口不能完全癒合,她學會了在流血時找紗布捂住傷口,而不是把手指伸進去攪動。
她接受了自己帶著傷口往前走。
完。
☆、後記
哇!
先容我哇一聲。
這個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將近26萬字,2019年3月12日開始在公眾號【我遍個故事給你聽啊】更新,於5月27日完結,前後也不過兩個半月。但你們知道這個故事的第一個字我是什麼時候敲下的嗎?
2009年。
我翻看了記錄,《驀然闌珊》第一次在網上開始連載是2010年,第一次棄坑也在2010年,第二次開始連載是在2017年,第二次棄坑也在2017年……
我之前在微博上說,我編故事就是寫三年,放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可不是,四捨五入正好十年。十年前沒有電子支付,所以江原收衣服時包里揣著支票,所以林驀闌在機場買咖啡需要路人幫她付錢。十年前連微信都沒有,所以大概在前十萬字他們發的都是簡訊。我縫縫補補時可能修改了一部分,也保留了一部分。對這個故事我有執念,現在也算是對自己有了交代。
要不要把這故事貼回晉江我一直很猶豫,主要是懶……但登我之前的作者號,發現竟然還保留著一個收藏,不管對方還能不能看到,但也該對別人有個交代的。那位十年了還收藏著的朋友,請讓我看見你的雙手!公眾號的讀者如果有想要重溫這個故事的朋友,建議也移步晉江這裡,閱讀的體驗會比較好,至少看下一章的時候不用退回上一級菜單,也不用記著自己現在正在看哪一章,你們的不便,我懂……
在公眾號上更文唯一的好處就是因為每天只能發一篇,我偷懶也偷得理所當然。但大部分時候確實是時間和精力太有限,我有我的日常和工作事務,經常腦袋裡面靈感涌動卻沒時間沒機會下筆,也有一大把時間在握,卻無從下筆轉去逛一天淘寶刷一天微博的時候,氣人得很。
在公眾號發文真的是一間很寂寞的事情,因為公眾號是一條太深的巷子,沒有人會因為漫無目的地閒逛而發現這我這家小店。當然了,其實在哪裡更文都一樣。寫故事就像在幽谷里打坐,偶爾會想著站起來吼兩聲,期盼的就是聽見回聲,哪怕就一聲都行。你們就是我的回聲,謝謝你們的催更,謝謝你們叮囑我不棄坑,你們的鼓勵對我來說重要且可貴。等我發達了我也搞搞抽獎活動回饋大家,現在先就比個心吧!哈哈哈,乾笑三聲……
新的故事已經在構思了,對,我就是編故事界的爛人,文件夾里還有一堆坑,我又在開新的頭!恍惚間想起來范佩西,寫另一個故事的時候,他正值巔峰,媽的,現在他都退役了,我敢打賭,你們都不知道他是誰!那個故事其實只差結局了,但就是因為沒有想好怎麼樣的結局最合適,就一直擱置著。之前這個故事還在另一個網站簽了約,等我想好就去寫!說說而已。
好啦,今天是值得慶祝的一天,新的故事等我寫到五萬字就開更,夏樹森和林驀闌的故事番外應該也是有的,也會放在公眾號和晉江里。
謝謝你們發現了我,歡迎來微博找我嘮嗑,愛你們,真的!
【我編個故事給你聽啊】
☆、番外一
林驀闌被同事推薦了一家特別好吃的烤肉店,連著三周周末都拉著夏樹森去吃。國融的老闆也被推薦了這家,大周末的,就帶著老婆孩子走進了店門。他就坐在林驀闌他們隔壁的隔壁桌,只是吃了一半才發現。
“爸爸,那個男士是不是環翼的夏樹森?他那個關於貿易戰的採訪,我們上課看了,老師還要求我們做了分析發言。”女兒指指旁邊,然後問到。
“還真是他,我得過去打個招呼。”
“那沒有。”手上的動作不停,拍好精華又打開了一個面霜罐子。
夏樹森打了個哈欠,轉身走開又回來,把一枚戒指套到林驀闌手上。林驀闌低頭看,呵,鴿子蛋。
她上下動動手指,“我是去當伴娘的,不是去搶風頭的。”
話是這麼說,但她也沒有摘下來。
舒樂也是眼尖,一大早就一眼看到,她破口大罵,“好你個林驀闌,你明明知道我戒指什麼樣還來搶風頭,你嫁個豪門是不是特別了不起啊!”
夏樹森停好了車才上來,正好趕上自己老婆挨罵,他摟過林驀闌,語氣淡之又淡,“嗯,是挺了不起的。”
婚禮儀式簡單溫馨,夏樹森在回家的路上問林驀闌想不想要一個婚禮。
“不了吧。”她搖著頭,跟個撥浪鼓似的。
“為什麼?”
“儀式上司儀會問我你願意嗎,每每想到這個場景我都頭大。我不願意?我不願意幹嘛早上五點起來化妝,我瘋了嗎?很可能到時候他一問這話,我一生氣就說不願意,我們還得收拾婚禮這個爛攤子。加上你一成功人士,你想想,是吧?”
夏樹森被逗樂,林驀闌只有在心情好的時候才會胡言亂語。
林驀闌的自責並沒有消退,只是她開始學會跟他們共處。那些痛到想死掉的時刻依然在,那些睡不著坐地上抽菸的夜晚也依然在。傷口不能完全癒合,她學會了在流血時找紗布捂住傷口,而不是把手指伸進去攪動。
她接受了自己帶著傷口往前走。
完。
☆、後記
哇!
先容我哇一聲。
這個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將近26萬字,2019年3月12日開始在公眾號【我遍個故事給你聽啊】更新,於5月27日完結,前後也不過兩個半月。但你們知道這個故事的第一個字我是什麼時候敲下的嗎?
2009年。
我翻看了記錄,《驀然闌珊》第一次在網上開始連載是2010年,第一次棄坑也在2010年,第二次開始連載是在2017年,第二次棄坑也在2017年……
我之前在微博上說,我編故事就是寫三年,放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可不是,四捨五入正好十年。十年前沒有電子支付,所以江原收衣服時包里揣著支票,所以林驀闌在機場買咖啡需要路人幫她付錢。十年前連微信都沒有,所以大概在前十萬字他們發的都是簡訊。我縫縫補補時可能修改了一部分,也保留了一部分。對這個故事我有執念,現在也算是對自己有了交代。
要不要把這故事貼回晉江我一直很猶豫,主要是懶……但登我之前的作者號,發現竟然還保留著一個收藏,不管對方還能不能看到,但也該對別人有個交代的。那位十年了還收藏著的朋友,請讓我看見你的雙手!公眾號的讀者如果有想要重溫這個故事的朋友,建議也移步晉江這裡,閱讀的體驗會比較好,至少看下一章的時候不用退回上一級菜單,也不用記著自己現在正在看哪一章,你們的不便,我懂……
在公眾號上更文唯一的好處就是因為每天只能發一篇,我偷懶也偷得理所當然。但大部分時候確實是時間和精力太有限,我有我的日常和工作事務,經常腦袋裡面靈感涌動卻沒時間沒機會下筆,也有一大把時間在握,卻無從下筆轉去逛一天淘寶刷一天微博的時候,氣人得很。
在公眾號發文真的是一間很寂寞的事情,因為公眾號是一條太深的巷子,沒有人會因為漫無目的地閒逛而發現這我這家小店。當然了,其實在哪裡更文都一樣。寫故事就像在幽谷里打坐,偶爾會想著站起來吼兩聲,期盼的就是聽見回聲,哪怕就一聲都行。你們就是我的回聲,謝謝你們的催更,謝謝你們叮囑我不棄坑,你們的鼓勵對我來說重要且可貴。等我發達了我也搞搞抽獎活動回饋大家,現在先就比個心吧!哈哈哈,乾笑三聲……
新的故事已經在構思了,對,我就是編故事界的爛人,文件夾里還有一堆坑,我又在開新的頭!恍惚間想起來范佩西,寫另一個故事的時候,他正值巔峰,媽的,現在他都退役了,我敢打賭,你們都不知道他是誰!那個故事其實只差結局了,但就是因為沒有想好怎麼樣的結局最合適,就一直擱置著。之前這個故事還在另一個網站簽了約,等我想好就去寫!說說而已。
好啦,今天是值得慶祝的一天,新的故事等我寫到五萬字就開更,夏樹森和林驀闌的故事番外應該也是有的,也會放在公眾號和晉江里。
謝謝你們發現了我,歡迎來微博找我嘮嗑,愛你們,真的!
【我編個故事給你聽啊】
☆、番外一
林驀闌被同事推薦了一家特別好吃的烤肉店,連著三周周末都拉著夏樹森去吃。國融的老闆也被推薦了這家,大周末的,就帶著老婆孩子走進了店門。他就坐在林驀闌他們隔壁的隔壁桌,只是吃了一半才發現。
“爸爸,那個男士是不是環翼的夏樹森?他那個關於貿易戰的採訪,我們上課看了,老師還要求我們做了分析發言。”女兒指指旁邊,然後問到。
“還真是他,我得過去打個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