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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晌,成石毅捂住流血大腿倒在地上,黑色的□□安靜躺在他手指前方五公分的地方。

  封哲收了手裡的槍,旁邊的警員迅速上前制住了成石毅。

  旁邊的大路上,此起彼伏的警笛聲趕到現場,雨幕里一片模糊的紅藍色,這是這個城市的守護色,遲到了十年,來到一個男孩面前。

  季懷安緊繃的神經終於在最後一刻送了下來,他用力衝著封哲露出一個無比乾淨的笑容,然後由於筋疲力盡後的放鬆陷入昏迷。

  封哲穩穩將他接在懷裡,脫下衣服將懷抱裡面的男孩裹緊。周遭嘈雜的一切都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他抱著季懷安跳進自己的黑色奔馳里,在後面成石毅仍舊詛咒著最惡毒的話語中揚長而去。

  今晚,我們一起回家。

  ……

  「十年前,轟動全國的季氏案件,兇手成某某終於在近日落網,庭審將於近日上午九點召開,我台記者將會前往現場……」

  封哲為季懷安打好領帶,最後抻平他的衣領,招呼道:「走了。」

  「嗯。」季懷安聽話地點了點頭,關上電視。趿拉著一雙兔子樣式的絨毛拖鞋,跟到封哲在門口換上配西裝的皮鞋。

  封哲打開門,卻在季懷安準備出門的時候用身子攔住了他的路。

  季懷安差點撞到封哲的胸膛上,抱怨道:「你,你幹嘛呀。」

  「嗯?我們安安好像忘了點什麼啊……」

  季懷安臉上一紅,不太情願,猶豫一下,還是墊腳湊上去在封哲側臉上親了一下,然後迅速低下頭去:「夠了吧?」

  封哲笑了笑,沒說話,只是有抬著季懷安的下巴嘴對嘴地深吻了一番,直到季懷安差點沒上來氣,才鬆開。

  封哲用力揉在季懷安的臉上,一副那他沒辦法的樣子,感嘆道:「季懷安,你說我怎麼就這麼喜歡你呢?」

  「走了!」季懷安惱羞成怒,一巴掌呼在封哲的肩膀上,卻是不痛不癢,仿佛被毛絨絨的兔爪子拍了一通。

  封哲只是笑,拽著他上了車。

  這會繫上安全帶,才聽見季懷安低聲說了句什麼。

  「你說什麼呢?」封哲握著方向盤,趁著路口等紅燈,看向季懷安。

  季懷安臉上又是一紅,卻緊閉著嘴不說話。

  季懷安伸出一根手指,點在前面的車載播放器上,搗鼓了一會。一首《甜甜的》忽然被放出來,輕快的旋律里,正好停在一句「我喜歡的樣子你都有」。

  封哲笑了。

  莊嚴的法庭,正義之劍在終於在十年後到來,遲到而來的,還有這場歷時十幾年的犯罪的親歷者——案件遲到的證人。

  「證人封哲、季懷安,現在請走到庭前陳述證詞。」

  踏步而前,一樁殘忍漫長的案件終於完全剖析在眾人面前。

  有一個在人間的惡魔,不但想要拿與自己基因最近接的親生兒子的血液做樣本進行試驗,迫害了一個曾經美滿的四口之家,還為不知道多少人、多少家庭帶去了生命本不該承受的災難。

  「讓正義遲到是社會的失責,但好在,它未曾缺席。」在後來這樁重案被記入法學案例之後,有人這樣評價它,「我們的任務是不斷修補它,讓這張正義的網覆蓋到社會每一個不同階層、不同年齡、不同職業的人身上,每一個灰色的角落都應該有光。」

  然而這些都已經和一對戀人無關。

  所有過去的不堪都已經離開,他們面前的是夏日刺眼的陽光,攜手而前,這是他們故事的結局。

  END

  作者有話要說:

  寫在最後的話:

  從一月底一直到四月初的今天,感謝封隊與安安的故事中有你的陪伴。

  這篇文章其實寫出來的想法是源自於故事開篇的第一個案件,雖然根據小說情節需要有了很多改編,但是其實是我本人的親歷事件。

  從那個時候我在思考,社會對於一些底層群體的關注是否還不夠到位,我是學新聞的,所以我希望我的文字也能向新聞一樣紮根大地。雖然或許情節和文筆上還很稚嫩,但是或許可以給到閱讀到這篇文章的人一點點的思考。

  最後,還是很感謝大家的陪伴,寫作是一條漫長的路,希望接下來的路上你我也能一起度過。

  PS:有很多不足請大家多批評,多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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