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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楊新海所作的案件,大部分發生在以漯河為中心、向周圍輻射半徑100公里的範圍內,加之漯河最先決定把發生在臨潁縣巨陵鄉的"8·15"殺人案件與其他類似案件併案偵查,2003年11月28日,河南省公安廳將楊新海案件指定漯河市公安局管轄。2003年12月9日,經漯河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楊新海被漯河市公安局依法執行逮捕。

  2003年12月11日上午,楊新海被換押到位於漯河市干河陳鄉毛寨村的看守所。漯河市看

  守所共有3進院子,楊新海被關在最裡面的一進院子裡,這節院子厚實的大門被堅硬的鐵皮緊緊包裹,旁邊的看守室也被鐵柵欄封得嚴嚴實實,周圍高大的牆體上插著尖銳的玻璃。鐵門的背後,一條半人高的狼狗晝夜拴在這裡,一有風吹草動,它就會豎起耳朵、嘴裡發出響亮的叫聲,向主人報警。如果從裡面將鐵門閃開一道門縫,它立即就會從門縫裡往外伸嘴。

  因為楊新海是公安部通緝的要犯,在他到來之前,漯河市看守所就做了精心準備。楊新海被押解到看守所不久,看守所就專門購買了價值十多萬元的現代化監視系統。每一個路口、每一條走廊、每個監室、大門、哨兵室,乃至整個院落,都安裝了監控攝像頭。在看守所旁邊還駐紮著一個百餘人的武警中隊,楊新海在這裡插翅難飛。

  在漯河市看守所,楊新海被關押在監所東頭的一間大監室中,這個監室里已經關了二十餘名嫌疑犯。楊新海到來之前,看管人員把楊新海的情況向嫌疑犯作了簡要介紹,旨在讓他們注意對楊新海的監視。

  聽說楊新海要來,把所有同獄嫌疑犯都鎮懵了。

  楊新海一進入漯河市看守所,就被戴上了手銬、腳鐐,手銬和腳鐐之間,有幾個笨重的鐵環連結著,鐵環連結的長度,恰恰讓楊新海彎著腰能夠站起身來,但卻直不起腰。整個械具的重量,大約有二十多公斤。身材瘦小的楊新海,一天24小時負載著這些械具的重量,除去正常的吃住起居外,他基本上無法活動。

  但是,楊新海這個以"職業犯罪"自詡的人,並不為械具加身的處境所難過。進入監室不久,他就開始向同室嫌疑犯炫耀他的殺人經歷,特別津津樂道於那些強姦和姦屍的情節,講著講著,情緒就激動起來,有時還莫明其妙地為同室獄友唱上幾句流行歌曲。在漯河市看守所關押期間,楊新海精神狀態一直不錯,在獄中表現正常,沒有和同室嫌疑犯或民警發生任何衝突。

  有嫌疑犯曾問楊新海:"為什麼在兩三年裡殺那麼多人?"

  楊新海竟冷漠地回答說:"殺人很正常,沒什麼了不起的。"

  又有人問他為何喜歡奸屍,他卻始終閉口不答。

  看管他的民警說:"楊新海特別矮,只有158米,乾瘦乾瘦的,長相也特別普通,混在人群里看不出有什麼特別。"

  關押楊新海的漯河市與他的老家正陽縣相距不過百十公里,楊新海的母親說:"我都七八年沒見過這個兒子了,我都想不起來他的模樣了,現在在大街上對面見了,我可能都認不出來他了。"母親這樣說話,她的心裡會有多少淚水和苦水?直到楊新海被執行死刑,他的父母一直都沒來看過他;家中兄弟姐妹多人,也從來沒有一個人來看過他,他們在心理上已經把楊新海從這個家庭中析離出去了。

  楊新海走到這步田地已經是眾叛親離,誰還會來看望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誰還會平靜地對待那些受害者和他們的親人?其實,他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也都是他的受害者,他讓父母和兄弟姐妹失去了親情,整天為他擔驚受怕,為他蒙受恥辱,代他受人責罵,在楊新海案發後的好長一段時間,他們都不能安安生生地過正常人生活。

  《終結猙獰》第十部分

  即將受審的楊新海,居然一臉微笑,一點都不怵,在接受法官詢問時,他思路清晰,聲調很高,回答問題也很乾脆。對每次行兇的時間、地點都能準確說出。公訴卷宗足有1米多高,公訴人慷慨激昂,法院當庭作出一審判決。

  公訴“殺人狂”

  對楊新海的罪行審查清楚,提起公訴,是辦理楊新海案件的重頭戲。這個任務由漯河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處完成。漯河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處檢察員馮方是楊新海案件的主辦人之一。現年37歲的馮方,從事公訴工作10年來,經他的手辦理過上百起重刑案件,但像這樣流竄4省、兇殘地連殺60多人的,還是首起。馮方被犯罪嫌疑人的殘忍和冷酷深深地震撼了,因此,自接手這個案件以後,馮方就開始記《工作日誌》。馮方以他公訴人獨特的目光,把辦案中的工作步驟、進展情況、辦案人員的苦與樂都一一記錄下來。在本書即將成稿的時候,筆者

  得到了這份彌足珍貴的資料,現將它摘錄於後:

  2003年12月11日,星期四,陰,下午剛上班,就接到檢察長通知:省里已決定把"8·15"系列殺人案件交由漯河市承辦,犯罪嫌疑人已被漯河市檢察院批准逮捕,上午已由省看守所換押到漯河市看守所。市院決定提前介入此案,由我和殷鵬年主辦,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陳勝軍支隊長馬上就要來公訴處接洽,讓我們作好接待,了解基本案情,儘快提前介入,為下步審查起訴作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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