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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陽回家了嗎。”朝樂問道。

  “回來了。”朝母說,“你們姐弟兩年紀差不多,按理說應該常聯繫……”

  “讓他不要走,我去找他。”

  語速飛快,讓朝母措手不及,旁邊的朝陽懶洋洋問:“我姐說什麼了?”

  “她讓你不要走,她來找我。”

  “她總算有點醒悟了。”

  “什麼醒悟?”

  朝陽沒繼續說下去,看著手腕上的金項鍊,陷入沉思。

  老實說,他不喜歡任何首飾,更別說金子做的了。

  是王富貴非要把金項鍊掛在兒子脖子上,說是喜氣,他這些年發財全靠運氣,多虧他及時把名字改成富貴,才發了一波又一波橫財。

  他還建議朝陽把名字改了,王陽也不行,太俗,不如叫王富財。

  朝陽當然不肯,項鍊也不願戴,他爹是個狠人,威脅他不戴就別想拿錢,他才勉強收了項鍊,為了避人眼目,只好戴在手腕上。

  而後,他回老家探親,俗稱衣錦還鄉。

  他到底是個平凡人,沒有超高的智商,也沒有能力,最後還得拼老爹,做了他最討厭的富二代。

  朝陽守在門口,陪他一起守著的是家裡養的鵝,村子裡鵝是爸爸,看門比狗還管用,看誰不服,揪著誰褲腳死咬不放。

  他老遠就看見那輛雪白的小寶馬。

  他想,還是他的超跑拉風,沖哪個小姑娘招手,不都得春心蕩漾。

  鞋子落在朝陽眼前的時候,他依然在幻想。

  鵝先叫起來。

  他抬頭,看見朝樂冷冰冰的面孔後,唇角揚起的笑也被浸沒了,“樂樂。”

  叫得十分聲音,不如“姐”順溜。

  “不解釋下嗎。”

  朝陽知道她指的是什麼,身子不自覺靠著牆,像是能給些底氣似的,目光飄散,嗓音更是懶散,明知故問:“解釋什麼。”

  “他今天給了我離婚協議,字已經簽好了。”

  朝陽微怔後,不知是驚是喜,“真的?那我們……”一頓,“我現在是王陽了,我不需要再低眉順眼,如果村子這邊議論我們的關係,我們可以移民,我親爹可以給我們很多,他也很喜歡你……”

  我更喜歡你。

  啪——

  巴掌聲在寂靜的鄉野突兀響起。

  朝樂用足力道,不然朝陽的臉不會迅速紅腫,少年仍顯青澀俊秀的五官在不解和疑惑中過渡,整個面部表情最後停留在憤怒。

  朝樂閉了閉眼,“我從來沒想過和你在一起,從前,現在,以後。所有的曖昧,都是你自己瞎想出來的。”

  她今天的唇是鮮艷的紅,乍一眼撇過去,那一抹猶如杜鵑花,再深憶下去,和很久以前,她校褲上的血逐漸重疊。

  朝陽沒聽清她說了什麼,人在絕望的時候會自動忽略自己不願意聽到的東西,這是大腦天生的本能。

  可最後她說的那一句“所有的感動不過是你自以為是的深情”,他聽清了。

  良久,朝陽才開口,“是我舉報的沒錯,但你……”何必要拿這些話傷人。

  所有的矯情轉瞬一逝,變成:“但你為什麼要保我?我現在沒那麼容易欺負。”

  朝樂嗤笑,“你混了幾年的圈子,他們一群人,弄條人命出來也不過是飯後的談資。”

  她了解司從,興許不會對朝陽怎樣動手,但是那幫合作商……

  單是許越這個人,她打過一次交道後再也不想見。

  如虎如狼,表面像是只會喝酒吃飯泡小姐的沒用之才,但她知道,人人在雲城混得風起雲起,都不是省油的燈。

  司從也一樣,就像他昨晚所說,橋樑工程他確實有所隱瞞,因為危險指數大,工人死傷不少,他不能報備,不然會被停標,而這裡頭的利潤,人人都想分一杯羹。

  朝樂只知道,朝陽不可能是他們的對手。

  司從事業剛起步的時候,她就見識過他的厲害,能把“忍”字用到極致,也曾因爭執給某老闆擦過鞋,後來翻身後,那老闆沒多久就淪為街頭的擦鞋匠,而且只能擦鞋。

  她知道他狠,儘管表面上看起來人畜無害甚至稍微有些善良。

  朝陽看著她的眼睛,唇角已經破了皮,所有的底氣都在那一巴掌後消失殆盡,他吼又吼不出來,吶喊成了沙啞的低喃,“那你為什麼要保我,你還沒回答我。”

  “因為你是我弟弟。”朝樂一字一頓,“以前,我照顧你,勸你學習,拎你回來上課,僅僅是因為……”

  “不要說了!”朝陽拳頭握緊,沒有留指甲的中指食指因為力道過猛將掌心摳出血來,“不可能!”

  “你好自為之!”

  朝樂說完這句,轉身上了車。

  她都不想在這裡多逗留。

  朝陽一個人,站著,還是站著,車輪捲起泥面上的塵土,模糊他的視線。

  朝母朝父仍在屋子裡,似乎沒察覺到女兒已經來過。

  朝陽回屋子裡,臉上的狼狽一眼就能看清,朝母急道:“怎麼回事,磕著了嗎?”

  他嗯了聲,用紙巾擦了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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