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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我在年輕的馬汀·史塔伯斯先生前往美國之前和他結為知己。不免自吹自擂,但我自認個人魅力足以讓我左右逢源,任誰都能變成莫逆之交。我與馬汀交好,覺得他有點驕矜、頑固;除此之外是個非常有親和力的小伙子。他把金庫鑰匙,進出典獄長室的條件,及他二十五歲生日那天要盡的義務一五一十告訴了我。他遠在兩年前的生日那天就已經混身不自在了。時光推栘,我從他自美國寫來的信中看出,他的恐懼感已到了病態的地步(恕我用此字眼)。這一點,加上他堂弟赫伯特對優秀的馬汀眾所周知的敬慕之情,對我而言,頗有機可乘。我的目的當然是在取得那份文件。很不幸,為達目的不得不殺了馬汀。我真的很喜歡這年輕人——也不幸他堂弟赫伯特亦非得陪葬不可,但我的處境實在危急。
我已指出我的妙計依賴馬汀的恐懼和赫伯特對他的英雄崇拜,但此外還靠一個條件,那就是這兩位年輕人無論身材、長相都像呆了。幾步之外,很容易混淆。
我取得他們的信任之後,就為他們獻計。馬汀不需要親自守夜去承受那令他聞之喪膽的試煉。到了那天,晚餐一過他們兩人就該各自回房。然後——就怕有人打擾,使計謀曝光——馬汀要表明不希望任何人打擾。赫伯特該穿上馬汀的衣服,而馬汀則裝扮成赫伯特的摸樣。為了節省守夜結束時換回自己身份的時間,我建議赫伯特把兩人的衣物打包,交給馬汀保管。馬汀則將這個小行李綁在赫伯特摩托車後面,且立刻啟程,騎車沿後巷來到牧師公館。時間一到,赫伯特就帶著馬汀的鑰匙出發上典獄長室,然後依照史塔伯斯傳統,按指令行動。
要了解,這些是我教他們做的。我自己的步驟又另當別論了。照說赫伯特該在午夜十二點正離開典獄長室。馬汀在牧師公館換回自己的衣著且騎車回到監獄,應在監獄前方路上等赫伯特。此時赫伯特便將鑰匙、燈及守夜所取得的書面證明交給堂哥。此時堂哥馬汀再徒步走回宅邸。堂弟赫伯特拿了摩托車,騎到牧師公館換裝,也回宅邸去——看起來只是堂哥守夜這晚要經過身心嚴酷的試煉,堂弟為了紆解對他操心過度所造成的壓力,遂到鄉間飆車去了。
我的任務,不用說就是:第一,為我自己製造一個無懈可擊的不在場證明;第二,讓馬汀的謀殺看起來像是赫伯特所做的好事。針對這點,我賭注全都押在這堂兄弟兩人的榮譽感上,這本身當然是一種極為可貴的情操。我提議,雖然在形式上這守夜的傳統將不再一板一眼按規定執行,至少他倆絕不可違背祖傳的保密精神。因此赫伯特固然可以權充替身守夜,又逕自打開金庫內的鐵盒,但是從金庫取出的任何文字內容,他千萬不可過目。他只能把所有東西放進口袋,午夜時分在監獄外與馬汀碰頭時一併交給他。返回宅邸後馬汀再抽空展讀。翌晨若是沛恩先生抗議他從金庫鐵盒取出了不該挪動的文件時,馬汀大可以聲稱他是忙中有錯。無傷大雅的錯,因為他的行為在在證明此一考驗的目的已圓滿達成,也就是在典獄長室待上了一個鐘頭。
我個人的計劃很乾脆。馬汀來到牧師公館的時間不會遲於九點半。我可以就地將他解決掉。很遺憾,我未能讓他毫無痛苦地死去。但鐵撬一擊,他就昏迷過去了。我則扭斷他的脖子,並假造其他內外傷。我可以不引起任何人疑心,早早將他載到女巫角去,丟在牆下。依年曆預測,那天的天氣將又濕又暗,果然不假。安置妥當後,我就赴菲爾博士家去了。是我建議大夥集合守望典獄長室窗戶的。天下還有比這更方便的不在場證明嗎。當午夜典獄長室的燈光一熄,若是分秒不差,那麼守望者局促不安的心情都會平息。他們會認為馬汀已安然度過難關。稍待片刻我就可以告辭。不論我多晚到,赫伯特都會在監獄前面耐心等候。因為他在等他堂哥,又不能被大夥瞧見自己在場,我越拖延越好。我離開菲爾家時,要下車與赫伯特會合。我打算告訴他,很不巧當我離開牧師公館的那段時間,他堂哥已醉得不省人事——這個說法對認識馬汀的人而言都大可採信——如此一來,赫伯特就有必要跟我一同回牧師公館,幫馬汀打點一下好叫他速返宅邸,免得桃若絲小姐開始擔心。
這下子,鑰匙、燈及鐵盒內的物品都在赫伯特身上,跟我打道回牧師公館了。他的情況不須設計什麼障眼法。一個子彈穿過去就得了。夜深時我可以輕而易舉地回到監獄,檢查赫伯特有沒有遺留任何線索。我原想找個藉口促使他將陽台的門打開,又怕他起疑,便決定親自出馬。
事情實際發生的過程,我不用重複了。然而有一刻(容後再談)我的如意算盤出了差錯。幸虧沉著才未陷入險境。是衰運將我擊潰的。赫伯特將衣物打包時,不巧被總管撞見。這顯示他想逃亡。馬汀——大家以為是赫伯特——騎車從後巷離開時也被人瞧見,又顯示他想逃亡,桃若絲·史塔伯斯小姐剛好從宅邸出來(機率實在太小了),正是赫伯特佯裝馬汀離去之時。幸虧他們之間有段距離,光線暗又是背影。當桃若絲向赫伯特說話時,赫伯持僅口齒不清地胡謠了幾句作醉酒狀才沒被識破。這堂兄弟兩人化身為對方,沒有一次跟別人正面接觸。即使巴吉將車燈送去馬汀房煙,其實是赫伯特在那兒待著,如巴吉所說,他沒將燈直接交給對方,只將它留置在房門口。而巴吉去馬廄取燈時,在微弱光線下見到騎上車揚長而去的則是馬汀。
我已指出我的妙計依賴馬汀的恐懼和赫伯特對他的英雄崇拜,但此外還靠一個條件,那就是這兩位年輕人無論身材、長相都像呆了。幾步之外,很容易混淆。
我取得他們的信任之後,就為他們獻計。馬汀不需要親自守夜去承受那令他聞之喪膽的試煉。到了那天,晚餐一過他們兩人就該各自回房。然後——就怕有人打擾,使計謀曝光——馬汀要表明不希望任何人打擾。赫伯特該穿上馬汀的衣服,而馬汀則裝扮成赫伯特的摸樣。為了節省守夜結束時換回自己身份的時間,我建議赫伯特把兩人的衣物打包,交給馬汀保管。馬汀則將這個小行李綁在赫伯特摩托車後面,且立刻啟程,騎車沿後巷來到牧師公館。時間一到,赫伯特就帶著馬汀的鑰匙出發上典獄長室,然後依照史塔伯斯傳統,按指令行動。
要了解,這些是我教他們做的。我自己的步驟又另當別論了。照說赫伯特該在午夜十二點正離開典獄長室。馬汀在牧師公館換回自己的衣著且騎車回到監獄,應在監獄前方路上等赫伯特。此時赫伯特便將鑰匙、燈及守夜所取得的書面證明交給堂哥。此時堂哥馬汀再徒步走回宅邸。堂弟赫伯特拿了摩托車,騎到牧師公館換裝,也回宅邸去——看起來只是堂哥守夜這晚要經過身心嚴酷的試煉,堂弟為了紆解對他操心過度所造成的壓力,遂到鄉間飆車去了。
我的任務,不用說就是:第一,為我自己製造一個無懈可擊的不在場證明;第二,讓馬汀的謀殺看起來像是赫伯特所做的好事。針對這點,我賭注全都押在這堂兄弟兩人的榮譽感上,這本身當然是一種極為可貴的情操。我提議,雖然在形式上這守夜的傳統將不再一板一眼按規定執行,至少他倆絕不可違背祖傳的保密精神。因此赫伯特固然可以權充替身守夜,又逕自打開金庫內的鐵盒,但是從金庫取出的任何文字內容,他千萬不可過目。他只能把所有東西放進口袋,午夜時分在監獄外與馬汀碰頭時一併交給他。返回宅邸後馬汀再抽空展讀。翌晨若是沛恩先生抗議他從金庫鐵盒取出了不該挪動的文件時,馬汀大可以聲稱他是忙中有錯。無傷大雅的錯,因為他的行為在在證明此一考驗的目的已圓滿達成,也就是在典獄長室待上了一個鐘頭。
我個人的計劃很乾脆。馬汀來到牧師公館的時間不會遲於九點半。我可以就地將他解決掉。很遺憾,我未能讓他毫無痛苦地死去。但鐵撬一擊,他就昏迷過去了。我則扭斷他的脖子,並假造其他內外傷。我可以不引起任何人疑心,早早將他載到女巫角去,丟在牆下。依年曆預測,那天的天氣將又濕又暗,果然不假。安置妥當後,我就赴菲爾博士家去了。是我建議大夥集合守望典獄長室窗戶的。天下還有比這更方便的不在場證明嗎。當午夜典獄長室的燈光一熄,若是分秒不差,那麼守望者局促不安的心情都會平息。他們會認為馬汀已安然度過難關。稍待片刻我就可以告辭。不論我多晚到,赫伯特都會在監獄前面耐心等候。因為他在等他堂哥,又不能被大夥瞧見自己在場,我越拖延越好。我離開菲爾家時,要下車與赫伯特會合。我打算告訴他,很不巧當我離開牧師公館的那段時間,他堂哥已醉得不省人事——這個說法對認識馬汀的人而言都大可採信——如此一來,赫伯特就有必要跟我一同回牧師公館,幫馬汀打點一下好叫他速返宅邸,免得桃若絲小姐開始擔心。
這下子,鑰匙、燈及鐵盒內的物品都在赫伯特身上,跟我打道回牧師公館了。他的情況不須設計什麼障眼法。一個子彈穿過去就得了。夜深時我可以輕而易舉地回到監獄,檢查赫伯特有沒有遺留任何線索。我原想找個藉口促使他將陽台的門打開,又怕他起疑,便決定親自出馬。
事情實際發生的過程,我不用重複了。然而有一刻(容後再談)我的如意算盤出了差錯。幸虧沉著才未陷入險境。是衰運將我擊潰的。赫伯特將衣物打包時,不巧被總管撞見。這顯示他想逃亡。馬汀——大家以為是赫伯特——騎車從後巷離開時也被人瞧見,又顯示他想逃亡,桃若絲·史塔伯斯小姐剛好從宅邸出來(機率實在太小了),正是赫伯特佯裝馬汀離去之時。幸虧他們之間有段距離,光線暗又是背影。當桃若絲向赫伯特說話時,赫伯持僅口齒不清地胡謠了幾句作醉酒狀才沒被識破。這堂兄弟兩人化身為對方,沒有一次跟別人正面接觸。即使巴吉將車燈送去馬汀房煙,其實是赫伯特在那兒待著,如巴吉所說,他沒將燈直接交給對方,只將它留置在房門口。而巴吉去馬廄取燈時,在微弱光線下見到騎上車揚長而去的則是馬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