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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下午,謝蘭生跟電影學院一個領導又聊了聊,同時還有加州大學的一個終身教授,研究娛樂法的。
謝蘭生想說,如果審查必須存在,那它未來發展方向該是「人治」變少,「法治」變多,可是,中國娛樂法、電影法這個領域一片空白。人才、教材完全沒有,相關規定一片混亂,娛樂產業市場規模、法制建設並不匹配。美國娛樂法、電影法的研究則十分活躍,加州大學法學專業一直包含相關課程,也提供碩博學位,於是,謝蘭生跟電影學院的大領導提了一嘴,政法大學、電影學院是不是能開設課程,培養人才,從法制的那條路來推動審查的前進,比如,完善電影公司行政訴訟的流程。
中國2004年就開始草擬《電影產業促進法》,也是「文化產業第一法」,「文化法治第一步」,可據說,其中進展並不順利,許多問題懸而不決,到現在也沒出來[注]。
他們幾人想談甚歡。看的出來,電影學院那個領導對增設「法學」也覺新鮮。目前,電影產業的投融資、版權保護等也要律師。
再出來,謝蘭生跟那個教授自然而然地繼續聊。
「分級目前並不現實,準備工作是很多的。」那個教授說,「首先,如果電影施行分級,各電影院如何保證少年兒童無法進去?能全做到嗎?《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執行力度一直很軟。這個部分不做推進電影分級無法實施。」「第二,目前中國電影盜版依然橫行,十分猖獗,這個問題不解決掉電影分級還是不現實。第三……」
「嗯,對,還有市場以及觀眾。」謝蘭生說,「遙遠將來審查、分級比較可能雙管齊下。審查把握一些因素,分級負責另一些因素,比如暴力,一個官方控制,一個民間控制,這樣不少內容就能上了。不過,中國電影沒好萊塢幾十年的成熟機制,好萊塢的大製片廠出品10部保證不虧,可咱們……現在,如果審查的基礎上再加分級等等東西,每部電影市場更小,電影公司盈利更難。準備工作也包括這些。」
「是……」
蘭生其實並不認為電影可以真正自由。相反,他早清醒而又悲觀地認識到一件事情:它始終在政治當中,無法掙脫,艱難求生。
美英法等沒有審查,可是人們可以發現,雖然它們沒有外部審查,卻有內部審查,或者說市場審查、自我審查。
以美國為例。1900年左右鎳幣影院天天播放yh電影,針對下層美國觀眾,於是1908年聖誕期間紐約市長關停影院,隨後,《一個國家的誕生》被一半的州強制禁映,整個邦統一標準在這時候提上日程。同時,yh電影橫行市場,美國的反電影勢力十分廣泛十分強大,而製片廠迫切需要一個和解,在這樣的環境之下,長袖善舞的威爾·海斯成立了「海斯辦公室」,他幫片商與政府等進行周旋爭取上映,並出台了個《海斯法典》,規定了不能拍的,用以討好各州政府以及那些反電影派。好萊塢八大製片廠聯合支持《海斯法典》,而因為八大製片廠壟斷影院,中小片商不得不從,也就是說,「行業自律」是強制的。到了1948年,派拉蒙案打破壟斷,「八大」剝離旗下影院,對《海斯法典》的反抗為成為了一個可能。而後,1953年《奇蹟》勝訴,1960年,電視衝擊電影行業,好萊塢的工業體系為了生存迸發能量,把「新價值」帶進電影,不再遵守海斯法典,到1968年,《電影資源分級制度》正式實施。可隨後,大製片廠一直包攬好萊塢的電影大片,自由主義與美國夢等「新價值」約定俗成,行業、市場無比默契,「反叛電影」觀眾極少。所以,這能叫作完全自由嗎?謝蘭生也不大清楚。
總之,目前來看,比較現實的做法,一個是在審查委員會爭取到更多席位,實現更多行業自治,一個是法律框架內規範化整個流程,實現更多法治管理,第三個是在各方面為審查+分級雙管齊下做些準備,最後一個是,等時機到了,就全面推動審查轉為分級,雖然似乎十分縹緲。
在分手前,謝蘭生跟對方教授又說到了資本問題。
他們兩人全都認為成熟機制是必要的。好萊塢的「電影預算=預售金額x3」「投資銀行一把把投,而不是一個個投,吃市場不吃項目,因為最後總是賺20%」「保險負責超支部分」等等模式並不可行,因為那是獨占了80%全球票房的好萊塢。不過,中國市場目前這些「對賭協議」「保底發行」讓電影公司確確實實心急火燎狗急跳牆……
再告別是六點鐘了。
蘭生接到莘野電話。對方帶著磁的聲音透過聽筒又傳過來:「還不回來?明天下午《一天》公映了。」
「回了回了。」謝蘭生笑,「這就回了。」
這一天,跟電影節的負責人談,跟電影局的副局長談,跟電影學院的大領導談,跟電影發的教授談,謝蘭生竟不覺得累。
挺莫名地,他想起《基督山伯爵》最後一段最後一句來了:
【人類的一切智慧包含在四個字里:『等待』與『希望』。」】
作者有話要說: 最後再說說電影審查可能有的發展方向,比較枯燥,但也是這篇文章最最常見的議題……
[注]:2017年,《電影產業促進法》終於出來了……這比以前法治些了,可是依然亂七八糟……裡面只有兩三條在法律上算具體規定,orz。
到下午,謝蘭生跟電影學院一個領導又聊了聊,同時還有加州大學的一個終身教授,研究娛樂法的。
謝蘭生想說,如果審查必須存在,那它未來發展方向該是「人治」變少,「法治」變多,可是,中國娛樂法、電影法這個領域一片空白。人才、教材完全沒有,相關規定一片混亂,娛樂產業市場規模、法制建設並不匹配。美國娛樂法、電影法的研究則十分活躍,加州大學法學專業一直包含相關課程,也提供碩博學位,於是,謝蘭生跟電影學院的大領導提了一嘴,政法大學、電影學院是不是能開設課程,培養人才,從法制的那條路來推動審查的前進,比如,完善電影公司行政訴訟的流程。
中國2004年就開始草擬《電影產業促進法》,也是「文化產業第一法」,「文化法治第一步」,可據說,其中進展並不順利,許多問題懸而不決,到現在也沒出來[注]。
他們幾人想談甚歡。看的出來,電影學院那個領導對增設「法學」也覺新鮮。目前,電影產業的投融資、版權保護等也要律師。
再出來,謝蘭生跟那個教授自然而然地繼續聊。
「分級目前並不現實,準備工作是很多的。」那個教授說,「首先,如果電影施行分級,各電影院如何保證少年兒童無法進去?能全做到嗎?《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執行力度一直很軟。這個部分不做推進電影分級無法實施。」「第二,目前中國電影盜版依然橫行,十分猖獗,這個問題不解決掉電影分級還是不現實。第三……」
「嗯,對,還有市場以及觀眾。」謝蘭生說,「遙遠將來審查、分級比較可能雙管齊下。審查把握一些因素,分級負責另一些因素,比如暴力,一個官方控制,一個民間控制,這樣不少內容就能上了。不過,中國電影沒好萊塢幾十年的成熟機制,好萊塢的大製片廠出品10部保證不虧,可咱們……現在,如果審查的基礎上再加分級等等東西,每部電影市場更小,電影公司盈利更難。準備工作也包括這些。」
「是……」
蘭生其實並不認為電影可以真正自由。相反,他早清醒而又悲觀地認識到一件事情:它始終在政治當中,無法掙脫,艱難求生。
美英法等沒有審查,可是人們可以發現,雖然它們沒有外部審查,卻有內部審查,或者說市場審查、自我審查。
以美國為例。1900年左右鎳幣影院天天播放yh電影,針對下層美國觀眾,於是1908年聖誕期間紐約市長關停影院,隨後,《一個國家的誕生》被一半的州強制禁映,整個邦統一標準在這時候提上日程。同時,yh電影橫行市場,美國的反電影勢力十分廣泛十分強大,而製片廠迫切需要一個和解,在這樣的環境之下,長袖善舞的威爾·海斯成立了「海斯辦公室」,他幫片商與政府等進行周旋爭取上映,並出台了個《海斯法典》,規定了不能拍的,用以討好各州政府以及那些反電影派。好萊塢八大製片廠聯合支持《海斯法典》,而因為八大製片廠壟斷影院,中小片商不得不從,也就是說,「行業自律」是強制的。到了1948年,派拉蒙案打破壟斷,「八大」剝離旗下影院,對《海斯法典》的反抗為成為了一個可能。而後,1953年《奇蹟》勝訴,1960年,電視衝擊電影行業,好萊塢的工業體系為了生存迸發能量,把「新價值」帶進電影,不再遵守海斯法典,到1968年,《電影資源分級制度》正式實施。可隨後,大製片廠一直包攬好萊塢的電影大片,自由主義與美國夢等「新價值」約定俗成,行業、市場無比默契,「反叛電影」觀眾極少。所以,這能叫作完全自由嗎?謝蘭生也不大清楚。
總之,目前來看,比較現實的做法,一個是在審查委員會爭取到更多席位,實現更多行業自治,一個是法律框架內規範化整個流程,實現更多法治管理,第三個是在各方面為審查+分級雙管齊下做些準備,最後一個是,等時機到了,就全面推動審查轉為分級,雖然似乎十分縹緲。
在分手前,謝蘭生跟對方教授又說到了資本問題。
他們兩人全都認為成熟機制是必要的。好萊塢的「電影預算=預售金額x3」「投資銀行一把把投,而不是一個個投,吃市場不吃項目,因為最後總是賺20%」「保險負責超支部分」等等模式並不可行,因為那是獨占了80%全球票房的好萊塢。不過,中國市場目前這些「對賭協議」「保底發行」讓電影公司確確實實心急火燎狗急跳牆……
再告別是六點鐘了。
蘭生接到莘野電話。對方帶著磁的聲音透過聽筒又傳過來:「還不回來?明天下午《一天》公映了。」
「回了回了。」謝蘭生笑,「這就回了。」
這一天,跟電影節的負責人談,跟電影局的副局長談,跟電影學院的大領導談,跟電影發的教授談,謝蘭生竟不覺得累。
挺莫名地,他想起《基督山伯爵》最後一段最後一句來了:
【人類的一切智慧包含在四個字里:『等待』與『希望』。」】
作者有話要說: 最後再說說電影審查可能有的發展方向,比較枯燥,但也是這篇文章最最常見的議題……
[注]:2017年,《電影產業促進法》終於出來了……這比以前法治些了,可是依然亂七八糟……裡面只有兩三條在法律上算具體規定,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