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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好像是真的再也找不到了,曲哲消失得全無蹤跡,好似從來沒出現過。
他去找過蔣昱昭,試圖找出一點蛛絲馬跡——他寧願曲哲跟蔣昱昭在一起,也不想他這樣了無痕跡。可蔣昱昭電話關機,M8的經理告訴他,蔣昱昭出國了,短時間內不會回來。
終於,與曲哲有關的一切人和事,都消失殆盡。
如果要一個非要離開不可的理由,大概是忘掉一些事。
如果要一個非要離開沈一卓不可的理由,大概是曲哲不知道該怎麼跟這個人相愛。
他應該是恨他,厭惡他,唾棄他,甚至想看他自食惡果,最好眾叛親離,比自己當初更可憐。
但他始終是喜歡他的。
是刻在骨髓里的習慣,幾乎成為他的天性,無可改變。
臨行之前,他如約去跟蔣昱昭告別,對方似乎全然不意外他會在這個時候做決定。他出現在早上八點半,蔣昱昭睡眼朦朧地站在自家樓下看見曲哲蒼白的臉,心一橫就下了決定:「你想去哪兒,我陪你去。」
曲哲搖搖頭:「我也不知道去哪兒……」
「去哪兒我都陪你去!」蔣昱昭有點兇巴巴地說,「至少你離開了沈一卓,我就陪陪你,萬一你愛上我了呢。」
「可我……」
「我知道,我知道你喜歡他,」蔣昱昭嘆了口氣,「那又怎麼樣,我說到做到……我帶你去旅行吧,或者,看在我以前對你不錯的份上,你陪我去旅行吧。」
他知道蔣昱昭是想讓他去散心,最好忘記傷痛,也忘記沈一卓。人若是能控制自己的記憶,曲哲大概會選擇把這些年的感情都刪除乾淨。他有點羨慕那些失憶的人,至少對他來說,失憶會比現在快樂得多。
他是想辭行,之後是求死還是在某個無人問津的角落等死,都還沒想好。
「所以你想去哪兒?」
曲哲看著他固執的神情,忽然覺得也許旅行是個不錯的決定:「……我想去丹佛。」
「……你會說英文麼你。」
「會一點點。」
「好,那你先在我家住兩天,我馬上安排好。」
曲哲扔掉了那部手機,連同手機卡一起。他的行李很簡陋,除了一些隨身的東西和證件,就只有曲小宇的幾張相片,有一張還是從曲小宇的學生證上弄下來的證件照。它被曲哲鄭重地插在錢包里,他經常會看著它出神,想起小時候的事情。那些為了曲小宇攢下來的、她卻從來沒動用過的錢,最後輾轉又回了曲哲手裡,像是一種諷刺。
蔣昱昭說到做到,沒過幾天跟他坐上去美國的飛機,安排好了一切,只等他們兩抵達丹佛。他只能從蔣昱昭跟家人打電話的隻言片語里,聽出來他跟家裡正吵架,說要出去散心什麼的。
其實對曲哲來說,這地方很無趣,曲哲所謂的會一點點,僅僅是「hello」、「sorry」的程度。蔣昱昭也不會英文,在到丹佛的兩小時以後,蔣昱昭雇了位翻譯,解決了他們一些基本問題,還領著他們熟悉了一陣。他們住在出租房裡,每天出去四處閒逛,偶爾租車開到南佩雷特河,吹吹風閒聊著就是一個下午。
有漂亮的美國姑娘跟蔣昱昭搭訕示好,曲哲看著他手舞足蹈也無法跟人家順利溝通的模樣,會露出笑容。每到這時候蔣昱昭就只能搖頭,最後跟姑娘說「I’m gay.that’s my boyfriend!」,然後指指站在一旁的曲哲。
曲哲不會辯解,只能無奈地笑笑。
他們有按照Google出來的結果去找地道的中餐館,每天吃西餐真的很膩味;他們會晚上驅車到山野間兜風,在天亮的時候回去。
就像那句詩里寫的:
「他們一連七十二小時驅車不停越過田野看看是你是我還是他發現了美景,他們要尋找永恆,
「他們旅行到丹佛,他們死在丹佛,他們回到丹佛徒勞地等待,他們守望著丹佛沉思和孤單在丹佛,最後離去尋找時光,如今丹佛卻因為失去了自己的英雄而孤單寂寞,」
這無聊散漫的旅行讓人很放鬆,曲哲卻總是想起那天晚上的夜話。
他傻傻地問過沈一卓是不是想去丹佛,對方說「尋找的東西在哪裡,就應該去哪裡」。
那時候他不太理解,在丹佛的某一天,他突然明白了。
「曲哲,你要抽什麼牌子!」蔣昱昭站在711門口,衝著他大喊道。
曲哲在車裡坐著,估計他是忘了,只好自己下車走了過去:「……我自己買吧。」
「哦……」蔣昱昭語氣不太好,「我又不會英文又不會抽菸,以後你自己買啊。」
「好。」曲哲失笑道。
他們兩走進711,收銀台背後陳列著各色的煙,曲哲望著遲疑了片刻,買了一包七星,一包Lucky。
但後來,沈一卓抽的是萬寶路。
他到底更執著於哪個,曲哲也不知道。
「……買這麼多幹什麼。」
「這樣明天可以不用買煙了。」
「……今晚吃什麼?」
「你想吃什麼?」
「我想吃泡麵。」
「……那去買,買了回去煮。」
「會煎雞蛋嗎?」蔣昱昭眼巴巴地問,「我還想吃個荷包蛋。」
「……好。」
無論是他還是蔣昱昭,都在這種無所事事中獲得了極大的滿足。大部分的人,一生都在奔波,都在追尋,幼時忙著成長,再大些開始忙著學習各種知識,再往後就開始為了生計奔波或發愁,在有記憶的時間裡,從來沒有停下來過。就連旅行,也會是滿打滿算地安排好每天的行程,在有限的時間裡如果不把人文風光全部領略一遍,就好像任務失敗。
他去找過蔣昱昭,試圖找出一點蛛絲馬跡——他寧願曲哲跟蔣昱昭在一起,也不想他這樣了無痕跡。可蔣昱昭電話關機,M8的經理告訴他,蔣昱昭出國了,短時間內不會回來。
終於,與曲哲有關的一切人和事,都消失殆盡。
如果要一個非要離開不可的理由,大概是忘掉一些事。
如果要一個非要離開沈一卓不可的理由,大概是曲哲不知道該怎麼跟這個人相愛。
他應該是恨他,厭惡他,唾棄他,甚至想看他自食惡果,最好眾叛親離,比自己當初更可憐。
但他始終是喜歡他的。
是刻在骨髓里的習慣,幾乎成為他的天性,無可改變。
臨行之前,他如約去跟蔣昱昭告別,對方似乎全然不意外他會在這個時候做決定。他出現在早上八點半,蔣昱昭睡眼朦朧地站在自家樓下看見曲哲蒼白的臉,心一橫就下了決定:「你想去哪兒,我陪你去。」
曲哲搖搖頭:「我也不知道去哪兒……」
「去哪兒我都陪你去!」蔣昱昭有點兇巴巴地說,「至少你離開了沈一卓,我就陪陪你,萬一你愛上我了呢。」
「可我……」
「我知道,我知道你喜歡他,」蔣昱昭嘆了口氣,「那又怎麼樣,我說到做到……我帶你去旅行吧,或者,看在我以前對你不錯的份上,你陪我去旅行吧。」
他知道蔣昱昭是想讓他去散心,最好忘記傷痛,也忘記沈一卓。人若是能控制自己的記憶,曲哲大概會選擇把這些年的感情都刪除乾淨。他有點羨慕那些失憶的人,至少對他來說,失憶會比現在快樂得多。
他是想辭行,之後是求死還是在某個無人問津的角落等死,都還沒想好。
「所以你想去哪兒?」
曲哲看著他固執的神情,忽然覺得也許旅行是個不錯的決定:「……我想去丹佛。」
「……你會說英文麼你。」
「會一點點。」
「好,那你先在我家住兩天,我馬上安排好。」
曲哲扔掉了那部手機,連同手機卡一起。他的行李很簡陋,除了一些隨身的東西和證件,就只有曲小宇的幾張相片,有一張還是從曲小宇的學生證上弄下來的證件照。它被曲哲鄭重地插在錢包里,他經常會看著它出神,想起小時候的事情。那些為了曲小宇攢下來的、她卻從來沒動用過的錢,最後輾轉又回了曲哲手裡,像是一種諷刺。
蔣昱昭說到做到,沒過幾天跟他坐上去美國的飛機,安排好了一切,只等他們兩抵達丹佛。他只能從蔣昱昭跟家人打電話的隻言片語里,聽出來他跟家裡正吵架,說要出去散心什麼的。
其實對曲哲來說,這地方很無趣,曲哲所謂的會一點點,僅僅是「hello」、「sorry」的程度。蔣昱昭也不會英文,在到丹佛的兩小時以後,蔣昱昭雇了位翻譯,解決了他們一些基本問題,還領著他們熟悉了一陣。他們住在出租房裡,每天出去四處閒逛,偶爾租車開到南佩雷特河,吹吹風閒聊著就是一個下午。
有漂亮的美國姑娘跟蔣昱昭搭訕示好,曲哲看著他手舞足蹈也無法跟人家順利溝通的模樣,會露出笑容。每到這時候蔣昱昭就只能搖頭,最後跟姑娘說「I’m gay.that’s my boyfriend!」,然後指指站在一旁的曲哲。
曲哲不會辯解,只能無奈地笑笑。
他們有按照Google出來的結果去找地道的中餐館,每天吃西餐真的很膩味;他們會晚上驅車到山野間兜風,在天亮的時候回去。
就像那句詩里寫的:
「他們一連七十二小時驅車不停越過田野看看是你是我還是他發現了美景,他們要尋找永恆,
「他們旅行到丹佛,他們死在丹佛,他們回到丹佛徒勞地等待,他們守望著丹佛沉思和孤單在丹佛,最後離去尋找時光,如今丹佛卻因為失去了自己的英雄而孤單寂寞,」
這無聊散漫的旅行讓人很放鬆,曲哲卻總是想起那天晚上的夜話。
他傻傻地問過沈一卓是不是想去丹佛,對方說「尋找的東西在哪裡,就應該去哪裡」。
那時候他不太理解,在丹佛的某一天,他突然明白了。
「曲哲,你要抽什麼牌子!」蔣昱昭站在711門口,衝著他大喊道。
曲哲在車裡坐著,估計他是忘了,只好自己下車走了過去:「……我自己買吧。」
「哦……」蔣昱昭語氣不太好,「我又不會英文又不會抽菸,以後你自己買啊。」
「好。」曲哲失笑道。
他們兩走進711,收銀台背後陳列著各色的煙,曲哲望著遲疑了片刻,買了一包七星,一包Lucky。
但後來,沈一卓抽的是萬寶路。
他到底更執著於哪個,曲哲也不知道。
「……買這麼多幹什麼。」
「這樣明天可以不用買煙了。」
「……今晚吃什麼?」
「你想吃什麼?」
「我想吃泡麵。」
「……那去買,買了回去煮。」
「會煎雞蛋嗎?」蔣昱昭眼巴巴地問,「我還想吃個荷包蛋。」
「……好。」
無論是他還是蔣昱昭,都在這種無所事事中獲得了極大的滿足。大部分的人,一生都在奔波,都在追尋,幼時忙著成長,再大些開始忙著學習各種知識,再往後就開始為了生計奔波或發愁,在有記憶的時間裡,從來沒有停下來過。就連旅行,也會是滿打滿算地安排好每天的行程,在有限的時間裡如果不把人文風光全部領略一遍,就好像任務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