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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俺還會來支教的!

  送上俺在JJ殺人遊戲中作為平民被秒殺留下的千字遺言

  早就知道自己可能是這樣的結局,不會怨恨任何人,即使是誤殺也一樣。

  只是,有點不甘心呢,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價值到底是什麼?

  人的基本生存體驗就是畏懼,這種畏懼是由於自我不在的可能性,他將與自己的死亡照面。存在就是走向死亡的存在,人的存在的真正意蘊和緊迫性就來源於他與自己的死亡照面,面對死亡我們應該實現自己那獨一無二的生命價值。死亡會喚醒我們去獨自承擔自己的生存,死亡會啟發我們認識到自己的決定是不容撤回的,死亡還會喚醒我們在自由和自我負責的條件下過一種真正屬於自己的生活!

  捫心自問,自己的死,究竟可以換來什麼?

  看不清對方的樣子,也不想去猜測,害怕錯怪了某人。讓一個無辜的人背負殺人犯的名義,是極為殘忍的。雖然,已死的人遭人唾罵不會有實際的損失,但是也斷不可以因此就憑臆想去尋找真兇!

  莫名其妙的被當做炮灰犧牲掉了,是否我自己也有責任呢?

  我們在一個兇險世界的縮影里,一不小心,就暴露了大家隱藏很深的底牌,因為距離,我們都是疏離的,就算掀開了底牌,你也不會因為暴露了自己的陰暗面,而使得自己得不償失。

  我們參與者面對的是一個信息殘缺,虛實難辨的局面,敵友與將來都存在不可預知性,由此,參與者人性的本質和弱點也會不自覺的暴露出來。人的行為模式表現為金字塔形,而塔底則是主導行為的心理動機。

  權力型:力圖保持權威,充當意見領袖者;協作型,缺乏主見,追隨意見領袖;控制型:無論成功與否,只求遊戲繼續,樂於操盤;成就型,把遊戲當作工作,苛求成功,從中獲得成就感。當然還有一種,不擅言辭,容易緊張,往往慘遭錯殺者,我們稱之“無辜型”。雖然我遭炮灰了,可我不是這一類型,呵呵!

  這些都可以根據平常的對話分析出來,問題是,如何區分他們扮演的角色呢?從某種意義上講,這真的是一個鬥志鬥勇、聯繫演技兼謊言技巧的遊戲,對人的邏輯、判斷、察言觀色和觀察力都是挑戰。

  以上,寫了那麼多廢話。在我臨死之際,我只想警告活著的人,殺人者必要有被殺的覺悟!就算你掩藏的再好,總有揭穿的一天!

  聖誕夜,殺人夜!公元元年的此時是耶穌的降生之際,然而如此神聖的日子,卻是……

  別了,曾經一起談笑的文友;別了,一直都是受的編編!

  相逢一場即是緣分,也許在不久的未來我們會再次碰面!

  殺死我的人啊,你怕是不會良心不安的,所以跟你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小心哦,警察叔叔是不會敗的!正義是永遠會戰勝邪惡的!我會在奈何橋下等你!

  第48章 還有未來

  因為明日就要起程,我一夜都沒睡好。

  我一直壓抑著自己,真的是太過悲哀了。完全沒有感覺自己是活著的,總是考慮怎樣做最好,而不是自己想要怎樣!

  三千世界微塵,吾寧愛與憎!

  本來人的一生,在整個宇宙看來都是卑微的,為何不放縱一次呢?

  靈魂到底是指固有的記憶,還是指意識存在本身?

  記憶若就是靈魂的話,一個人一旦失去所有記憶永不可恢復,那麼他以前的三觀就徹底的崩毀了吧?造就他之前個性的種種因素也隨之消失了吧?那麼,在意識形態上,他還是原來的他嗎?

  若靈魂就是指一個人意識本身的存在,即不管是舊有逝去的,還是重新生成的,都是同一個人。

  如果靈魂是指起指導作用和決定作用的因素,那麼這種因素往往受人平生所積累的記憶影響。那麼,當所有記憶灰分湮滅時,這個人的靈魂還算存在嗎?我認為,他已經不再是原來的他,也不再擁有原來的靈魂,而是重塑的!再創造的!

  組成一個整體靈魂的,不僅僅是個人的固有記憶,它還包括被融入他人記憶的那一部分,甚至可以說,在某種角度來看,存於別人記憶中的你,方是大部分的、真正的你。一個失憶的人之所以會煩惱,是為失憶本身煩惱麼?不見得吧。失憶的人會苦惱是因為找不到自身的定位,這種定位是由外在因素決定的。是因為他無法將自己繼續擺到別人記憶中的位置上,也就是說,他與靈魂發生了錯位。如果他已擁有了完全不同的,新的靈魂。周圍的一切都已形同陌路,如果自認為別人的目光無關緊要,根本無需煩惱啊!

  所以說,記憶即是靈魂啊!無論如何,我只要創造出屬於自己的記憶,我就是擁有自我靈魂的人!

  明天即是結束,更是開始!

  作者有話要說:

  終於完結了!以後再開續篇吧,我的知識儲備還不夠啊!

  本章理論是我與HJ作者夕月依舊在HJ論壇水區討論的出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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