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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淚和汗水在鼻尖形成冰涼的水珠,滴入奈美的墳墓,與她的身體一起永眠地底。

  跪倒在奈美的墳墓前,我雙手合十,在慘白的月光下最後一次對她說:

  “我愛你。”

  回到家,我把這兩天穿過的衣服全丟進洗衣機,清理口袋時又翻出了買包留下的那張回執。

  我發現某個地方不對勁,在回執下方的簽名處,不是我的簽名,而是奈美母親的名字。

  這個包真的是奈美母親為她買的嗎?

  我的心一陣絞痛。

  事情不會是這樣的,我絕對不可能弄錯的。

  再仔細核對了刷卡的時間和地點,包是在奈美離家後一天,在靠近奈美母親家的店裡買的。我猜想奈美母親在電話里裝作奈美沒有回過家,是故意想我著急,怕我再輕鬆把奈美哄回家,今後還會欺負她女兒。奈美的母親就是這樣一個把親生女兒和女婿在心裡分得很清楚的女人。

  我已經沒有勇氣再打電話給奈美母親確認這件事了。我只是讓自己相信奈美和張翔的事情是真的,可越是這樣,我越是懷疑自己。在這種強烈的暗示下,我不得不懷疑自己可能真的錯了。

  我在恍惚中熬到了星期一,而剛一上班,雨瑤告訴我的另一件事,幾乎把我摧垮。

  雨瑤和張翔相約這周去外地旅遊,目的地是一處度假山莊,張翔在那裡買了一套別墅,上個星期他都待在那裡。

  所以,他不可能和奈美見面。

  冥冥中,似乎有隻強大而又無形的手,把我推進了早已布好的陷阱中,讓我瘋狂。

  剎那間,我聽見了塞瑞刺耳的笑聲。

  插pter 7

  它不是一隻普通的手機,而是被惡靈依附的不祥之物,它是在報復奈美對它的不屑一顧。它具有生命力,有自己的思想,人類根本無法掌控它,因為它比人類聰明得多。

  在奈美的頭顱第三次回來的時候,我不知道它是怎麼辦到的。但除了它,還有誰知道我埋葬屍體的地方呢?要是沒有智慧型手機的導航,連我都很難找到靠近埋屍地點的那堵圍牆。

  奈美頭顱第二次回來的時候,我雖然害怕,但本著不能讓奈美身首異處的信念,當晚又把她的頭顱埋了回去。我發現是有人把它挖了出來,送回了家。

  為什麼這個人沒有報警呢?這是警告嗎?還是要勒索呢?

  我在殺死奈美的第二天,就給她的公司打了電話,請了兩個星期的假。告訴她母親我們將要去旅行,並且通知了她所有朋友,說我們去的大涼山沒有手機信號,有什麼事情改為郵件聯繫。

  沒有人知道奈美的去向,更沒有人想到她的屍體會在森林公園裡。

  只有手機知道。是塞瑞策劃了一切,除了它,我想不出第二個人。

  這一次我要把這部手機,作為奈美的陪葬品,一起埋掉。

  重新將奈美的頭顱包好,裹上一圈圈封箱帶,再關閉了手機電源,將兩樣東西一同裝進了垃圾袋。

  憑著前兩次的印象,順利驅車來到了森林公園的圍牆外。我打算把坑挖得更深一點兒,讓這部手機永遠沒有機會再害別人了。

  寂靜的樹林裡,只有我沙沙的鏟土聲,偶爾一兩聲怪叫,我就會停下手裡的動作,仔細聆聽一番後,再繼續挖坑。

  一聲石破天驚般的簡訊提示音劃破夜空,驚出我一身冷汗。

  為什麼關機了還會有聲音?

  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害怕,加快了挖坑的速度。可簡訊一聲接著一聲,就像是手機臨死前的求饒。我被這聲音都快弄得神經衰弱了,不得已,拆開了垃圾袋,取出手機,心想也許是車上顛簸壓住了開機開關吧。

  屏幕上是四條未讀簡訊。

  我和張先生在一起,剛才不小心把期貨的事說漏嘴了。

  對不起!

  對不起!

  第四條簡訊是張翔發來的:明天我會去找你,你好自為之。

  這個時候我真想對雨瑤來一句,對不起有用的話,要警察幹嗎!

  回憶起上次寄到張翔家裡的那些照片視頻,似乎沒有發揮任何作用,不如這次拿來當交換的籌碼。於是,我把手機又重新揣進了口袋。

  第二天,我起了個大早,打算先去租車行還車,再去公司和雨瑤商量對策。

  蓬蓬搖尾乞憐地蹭著我的小腿,我這才記起最近幾天都沒有餵過它,找來狗糧全倒進了它的食盆里。

  下樓發動汽車,來到了租車行。也許沒想到這麼早就有客戶,負責驗收車輛的年輕員工還沒有睡醒,氣呼呼地圍著汽車轉一圈,態度很差地問我道:“你這車跑哪裡了?怎麼搞得這麼髒?”

  “去郊遊了。不好意思。”不想惹麻煩的我忍氣吞聲道。

  年輕人打開車門,又問道:“你是不是還帶了寵物?”

  “沒有啊。”

  “你自己看,這裡都是狗爪的印子,地上還有狗毛。”年輕人在記錄本上飛快地書寫著,還用筆桿敲了敲車門把手,“連把手上都有狗爪印。”

  一股強大的電流衝進我的腦門,所有難以解釋的事情我突然全部明白了。

  “先生,你讓一下。”年輕人發動了汽車,打算把車倒入車庫。

  我如殭屍般挪了挪腳步,腦子裡一片空白。

  奈美曾經教過蓬蓬許多技能,其中就包括了開車門,狗種的緣故,蓬蓬很快就學會了這些技能。蓬蓬一定是趁我運屍的時候,打開後車門溜上了車,伏在后座的地上,因為車座都是黑色的,黑毛的蓬蓬就更難發現了。再說,在那種情況下,我更不可能去注意后座的地板了。在我翻越公園圍牆的時候,它又跟著我跑下了車,在某棵樹的旁邊看著我將它的主人掩埋,等我走後,它憑藉著氣味,把奈美的屍體刨了出來,再一路叼回家。

  不對!我突然想到一周沒有餵食的蓬蓬,為什麼不見消瘦,反而胖了呢?

  它在吃什麼?

  胃裡一陣翻騰,我想到奈美被挖空的墳墓。

  這時,口袋裡的電話響了。

  電話那頭的張翔冷冷地對我宣布道:“我已經報警了,你私自挪用資金以及涉嫌勒索敲詐,警察已經去找你了。”

  “他們怎麼知道我在哪兒?”

  “你的手機有全球定位,根據你的號碼就能找到你。”

  我恍然大悟。趕忙刪除手機里的與張翔有關的照片和視頻,以免被警察找到勒索的證據。我把所有的注意力全放在手機上,沒能聽見身後汽車的倒車提示,年輕員工駕駛的汽車直接將我撞倒在地,手機脫手飛了出去。

  我趴在路中央,看見一個陌生的路人撿起了我的手機,正四下環顧,尋找著失主,我剛想對他招手示意,一輛疾駛而來的卡車便從我身上碾了過去。

  整個世界變得暖洋洋起來,有什麼東西正從我的體內流逝。

  留在我瞳孔中最後的影像,是那位年輕人手中的手機突然亮起,一個親切的女聲對他說道:“您需要幫助嗎?”

  遺忘的人

  銘記在左,忘卻在右。

  中間流淌的是時光的銀河。

  插pter 1

  在刺骨的寒冷中醒來,不知為什麼臉會挨著冰冷的地面,我抬起暈乎乎的頭掃了一眼周圍,一片朦朧。我掙扎著爬起來,可兩隻手卻使不上勁,嘴裡隱隱作痛,好像舌頭被咬破了。

  我費力地靠著牆,在地上坐了一會兒,等眼睛慢慢適應了這昏暗的環境,才發現自己置身於一間男廁所里。男廁所大約二十平方米大小,一面牆上有著一排高高的窗戶,玻璃上都被貼了黑色的膠紙,窗下是五個蹲坑,蹲坑與蹲坑被一堵齊腰高的矮牆隔開,但沒有裝門,蹲坑下的水溝已經沒有水了,散發著排泄物乾涸已久後的臭味。蹲坑對面是小便池,用來沖洗的水管像枯萎的藤蔓般斜掛在斑駁的牆上。

  我腦中冒出一個大大的問號:這是哪裡?

  我努力回憶自己是怎麼來到這裡的,可腦袋疼得要命,就是想不起來。

  我摸了摸口袋,幸好身上的手機還在,點亮屏幕,發現一格信號都沒有,上面顯示的時間是上午十一點十四分。

  一張作為屏保的男生照片,讓我尋回了一些記憶的碎片。

  他叫曄君,是我的男朋友。

  兩年前,我們分手了。

  我和曄君都是敢愛敢恨的性格,相處時彼此相愛,卻又會因一言不合而爭吵不斷。分手那次也只是為了看哪部電影這樣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大吵了一架,他是那種一旦吵起來就會說話不計後果的人,每當看著他生氣的臉,就好像從來不認識他一樣。

  在電影院售票口前面,我對他大吼道:“曄君,我們完了!我再也不想見到你了。”

  我氣得發抖,而他冷靜地對我說:“記住你說的這句話。”說完扭頭就走。

  起初以為這次和以前一樣,又是一次小彆扭,過幾天他就會回來找我。可是等了三天,連一個簡訊都沒有收到,我有些按捺不住,就打了個電話過去,沒想到他的手機號碼已經不存在了。

  好像我的世界某個角落一夜塌陷,我和曄君完全失去了聯繫。我猛然意識到一點,雖然曾是朝夕相處的男女朋友,可我和他的關係僅僅一個電話號碼就可以結束。

  原來,我並不如想像中那般了解他。

  我開始瘋狂地尋找曄君,通過許多種渠道和方法,依然毫無收穫,我這才明白失去後才會懂得珍惜這句話是至理名言。也許是我的不懈努力感動了上天,在漸漸失去信念的時候,無意中找到了曄君的微博。

  他並沒有用本名註冊帳號,而是叫作“莫奈的日出”,那是他最喜歡的畫。

  我通過連結,找到了他的其他網絡帳號,翻過一篇篇的日誌,就像在看他的日記,每天去了哪裡,吃了什麼。我在電腦屏幕後面默默關注著曄君,仿佛他仍在我身邊一樣。

  就這樣過去了整整一年,我每天睡前會看一看他今天的照片,洞察他有沒有新的女朋友,深入了解他旅行的某個地點,甚至比導遊更加詳盡。厭倦了與他爭吵的日子,這樣的相處方式反而讓我樂在其中,雖然相隔很遠,心卻是前所未有的近。

  收藏了他的所有帳號地址,我從不發表評論,防止自己的帳號被他發現,我用毫無規則的數字和字母註冊帳號,連我自己不用筆寫下來都很難記住。這些我費時費力去做的事情,就像當時和曄君相處時所做的事情一樣。很可能下一秒,就變得毫無意義。

  就在某天我打開網頁的一剎那,發現他停止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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