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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不是這個方向。”她小聲說。

  “跟著我走,不會有錯。”他很自信。

  他們拐進了一個小巷。

  住在這個城市二十多年,彩虹從沒發現這裡有個小巷。小巷走了一半,被一道矮牆擋住,沒路了。

  “你看,走錯了吧?”

  “沒錯。”

  “這裡有一道牆。”

  “咱們爬過去。”

  她嚇了一跳,以為他在開玩笑:“爬過去?我們又不是賊!”

  “你有多少年沒爬牆了?”

  彩虹想了想:“十幾年吧!”

  “那就爬吧,我看看你還會不會。”他抱著胳膊看著她。

  彩虹石化了。她想說,季老師,我是一位成熟的青年女教師,道德的典範,學生的楷模,這意味著我不是嶗山道士,不會玩這種城市嬉皮的玩意兒。

  看了看四周,發現沒有別人,她改了主意:“我會啊。季老師,你蹲下來,讓我踩著你。”

  他真地蹲了下來,她真地抱住了他的腦袋,並且脫掉旅遊鞋,雙腳無情地踩在他肩膀上。

  身手敏捷地翻過了牆,她發現季篁很快也翻了過來,樣子很瀟灑,像跨欄運動員那樣,手指在牆頭上撐了撐,就跳了過去。

  撲掉身上的灰塵,她發現前面又是一道牆,很高的牆。要想通過它,只能去爬旁邊的一棵樹。這次彩虹連問都沒問,抱著光溜溜地樹杆爬上去,翻過牆,抓住垂下的樹枝跳下來。

  看著季篁緊跟而下,這情形讓她想起了蜘蛛俠。

  她樂了,咯咯一通亂笑,忽然說:“知道嗎?這個城市壓得人喘不過氣來。結構,結構,到處都是結構!我們的腦子成了水泥,已經被商品房結構了。”

  季篁兩手一攤:“所以我們要翻牆,要爬樹。”

  彩虹點頭:“這是一個解構的過程,城市建構了生活,建構了空間,建構了我們的欲望和想像,卻不可以建構我們的行動。”

  季篁在黑暗中眨眨眼:“對。”

  “城市不能規定我們什麼。”彩虹指著遠處的立交橋,慷慨激昂,“這條路,一定要這樣走嗎?這裡一定要有個商場嗎?上面非得有個天橋嗎?早上一定是九點以前才供應早餐嗎?我們需要被城市如此理性地安排嗎?我懷念小時候夏天睡大馬路看露天電影的日子!”

  “何老師你好像有點激動……”

  牆外是一條大街。

  他們埋頭往前疾走,越過公園,跨過糙坪,在大廈中橫穿,信筆在城市的地圖上塗鴉。

  這令彩虹產生了一種“荒園遊俠”般的幻覺:沒有遵從地圖遊覽的城市是荒涼而孤獨的,像一位被人遺忘的老婦。

  破敗的門庭,幽閒的小肆,凌亂的垃圾,無所事事的小販……

  不知不覺,他們進入了一個中學的操場,站在環形的跑道上。

  上弦月掛在天空,遠處的山影,波動的霓彩,夜色漸漸迷失。

  彩虹已經很久沒有看見頭頂的星光了。她忽然想起那句話:

  人生的意義是什麼?倘若也有學生來問她,她將如何回答?

  她靜靜地想了很久,沒有答案。不過,她很快就原諒了自己。

  這是個太不實際的問題,這是個虛無縹緲的問題。生活在這樣的城市,忙亂而庸碌,沒人有時間思考這個,不是嗎?

  假如奧斯特洛夫基沒有全身癱瘓,俄羅斯也沒有漫長寒冷的冬天,假如他就住在繁華的F市,日日為交通和地價煩惱,他還能寫出那段振聾發聵的句子!

  在黑暗中她看了看季篁了臉,季篁問道:“何老師,你累了嗎?”

  “不累,”她說,“我家就在操場後面。”

  頓了頓,她又說:“別叫我何老師了,叫我彩虹吧。”

  他將她一直送到家門口,末了,凝視著她的臉,忽然說:“彩虹,我們應當經常在一起。”

  話說完,他停了一下,觀察她的反應。彩虹的腦子嗡了一聲,心裡說,季老師,這話讓我如何回答你?——“不,我們不應當經常在一起。”——對一位第一次見面就替你解圍又大方地和你分享辦公室的人,這個回答豈不是太不禮貌了?

  作為中文系的才女,彩虹第一次對語言產生了困惑,第一次對一個句子的真正含義捉摸不透。

  目送著他的背景,彩虹悄悄地想:

  “我們應當經常在一起”——這是什麼意思?

  如果他說:“你有電話號碼嗎?”彩虹覺得能明白他的意思。

  如果他說:“你周末有空看電影嗎?”彩虹覺得這個意思也很清楚。

  “我們應當經常在一起”,這是什麼意思?

  10

  站在門廊外,彩虹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回味剛才和季篁在一起的兩個小時。她覺得季篁的肩膀踩著很舒服,他的腦袋濕漉漉的,頭髮細軟,滑得抓不住,但能摸出頭骨的形狀:雞蛋那樣完美,岩石那樣堅硬。他沒有多餘的動作,像個起跑運動員那樣四肢抓地,用自己的脊背頂起她。她一隻腳踩著他的肩,一隻有腳踩著他的腰,柔韌的脊椎向下墜了墜,又彈性十足地頂上來,她甚至感覺得到椎間一節一節的凸起。儘管如此彩虹也沒有達到能夠翻越的高度,不得不對他說:“還差一點,抬起頭來!”他順從地仰起了腦袋,讓她的腳踩著自己的頭頂翻了過去。

  雖然手還沒有碰過他,彩虹的腳已將這個男人的大部□軀踩了個遍。

  所以彩虹對季篁的第一感覺不是從眼,不是從口,而是從腳開始的。這一點具有顛覆意義。一個人的眼睛可以騙自己,口也可說錯,可是腳不會踩不踏實的地方。

  情緒飽滿的彩虹蹬蹬蹬地上了樓,卻在自家門前意外地碰到了夏豐,好友韓清的丈夫。

  彩虹很喜歡夏豐,韓清與夏豐是一對絕配。

  夏豐並非美男,但模樣清秀,很有書生氣,和女孩子們在一起時,總是自稱“小生”,寫封情書落款也是“夏生”(就好象《鶯鶯傳》里的“張生”)。他和韓清都是彩虹大學的同班同學,來自河南農村,是當年中文系學生會的宣傳部長,寫一筆好字,會作古詩,在才華方面和彩虹齊名。初到大學的夏豐說話還帶著一股子濃重的河南口音,分不清平上去入,半年之後已能說一口純粹得好像播音員那樣的普通話。畢業後分到省委機關報廣告部,工作了半年就和彩虹同寢室的密友兼夏豐的鐵桿粉絲韓清結婚了。

  在寢室人的眼裡,夏豐是理想的丈夫。五年來雷打不動地替韓清打水,一天兩趟,下雪下冰雹都不誤。每天替韓清去食堂買飯,吃完飯幫她刷碗,還包攬了寢室里的各項重活,每次大掃除都被韓清拉來拖地、搬書櫃,或者窗外有蜂窩了讓他驅趕。韓清的父母是南寧市重點中學的老師,一個教高中,一個教初中,家道殷實,溫良守禮。大一報到後不久,彩虹便碰上F市百年罕遇的秋老虎,整個城市熱得好像要被蒸發,許多學生都中了暑。韓清因為暫住彩虹家裡,夜夜吹空調得以倖免。那時她與彩虹都是新生,雖然分在一個寢室,彼此還不很熟,因為彩虹慷慨地邀她避暑,韓清對她好感頓時增加了十倍。加之避暑期間她又得了重感冒,天天喝李明珠燉的雞湯,對彩虹媽也產生了依戀之心。此後每年寒假回校,必要給李明珠帶十個自家包的大棕子,韓清的母親還親自打電話來拜年感謝明珠的照應,夫婦倆來F市探女也提了重禮登門拜訪。兩家就這樣往來上了。

  成家之後的夏豐與韓清在離報社不遠的一棟高樓租了間公寓,他們很快有了一個男孩,取名夏都,小名“多多”。畢業後韓清本有去廣西電視台一個熱門節目當編輯的機會,這是她夢寐以求的工作,差點簽了合同,卻因夏豐先一步在報社找到工作而放棄了。接下來她的運氣越來越差,高不成低不就,夏豐要求她的工作地點最好在以機關報社為圓心的直徑五公里之內。韓清找來找去找不到,最後委委屈屈地進了F大國書館“民國時期資料室”。那是份工資低的閒差,卻好歹讓她的戶口留在了F市。儘管如此,彩虹從未聽韓清說過夏豐的不是。同學們問她為什麼肯屈就,她總是淡淡一笑,說:“家庭是最重要的,夏豐的工作也忙,早出晚歸,吃不上一碗熱飯,我還是以他為主吧。”

  彩虹認識的女同學中,結了婚的不在少數,一有聚會就成了“老公批鬥會”。人人都說自己所嫁非人,若不是為了這個家早把那“沒出息的”、“不體貼的”、“沒好性兒的”、“喝酒抽菸好賭的”、“炒股炒虧生意做砸”的老公給休了。只有韓清不說話,在一旁默默地飲茶。末了悄悄地對彩虹說:“罵老公不就等於罵自己嗎?老公再不成氣不也是你挑的嗎?這不等於是罵自己眼瞎嗎?”一語驚倒夢中人,彩虹不得不對她刮目相看。所以在眾人眼裡,韓清和夏豐一直是美滿婚姻的典範。

  “夏豐?”彩虹愣了愣,“有事找我?怎麼不進門?”

  “嗯——”夏豐板著臉說,“韓清在裡面。”

  彩虹狐疑地看著他:“韓清在裡面?那多多呢?”

  “多多也在裡面。”

  說話間果然傳來孩子的哭聲。

  彩虹連忙問:“出什麼事了?你們吵架了?”

  “一點小事,她生氣了,就跑你們家了。”

  彩虹倒抽了一口冷氣。因為韓清性情柔順,體貼人意,是出了名的好脾氣。做事向來是委屈自己成全別人。想讓她這樣的人生氣還真不容易呢。

  她掏出鑰匙開了門:“進來再說吧。”

  門一開,迎面一股陰風,沙發上坐著李明珠,穿著件高領毛衣,正拿著竹針織毛線。

  彩虹忙說:“媽我回來了。”

  “嗯,吃飯了嗎?灶台上有熱好的飯。”李明珠將一卷線挽起來,扔進腳邊的竹籃里,臉也是崩著的,看了一眼夏豐,不打招呼,也不說話。

  “媽,夏豐來了。韓清呢?”

  從茶几上端起一杯茶,李明珠淺淺啜了一口,“呸”地一聲,將口中的一片茶葉吐到地上:“閨女你去吃飯,夏先生我來招待。”

  那話不冷不熱,不硬不軟,卻字正腔圓,帶著一股無形的壓力。

  來者不善,守者也不善。彩虹的心“格噔”一跳,嗅到了戰火硝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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