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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善從背包里取出一個盒子。

  黑色的長方形匣子,似乎藏著什麼機關,或是神秘的祖傳寶貝。

  事實上,這是麻紅梅的骨灰盒。

  上個星期,她悄悄潛入市郊的公墓,用工具撬開了媽媽的墓穴。將近兩年前,是她親手把媽媽的骨灰埋進去的,買這個墓地也花掉了不少錢——用程麗君律師打來的賠償款。

  崔善一度以為,媽媽想要永遠留在魔都。現在想來,也許這是錯的。既然,自己將要離開這座城市,不如帶著媽媽一起走吧。

  昨晚,在夜行的火車上,她始終把這個骨灰盒裝在包里,小心地抱在懷中,一宿都沒有合過眼,以免被小偷當作貴重物品偷走。

  塵歸塵,土歸土。

  崔善用力打開骨灰盒,裡頭只剩下幾塊骨頭片,還有一堆灰白色的粉末,全被她倒進了冰涼的河水。

  她想,媽媽是從流花河上漂來的,還是從流花河裡漂去吧。

  沒想到一陣風卷過,許多白灰還未落到水面,就被吹到她的臉上。眼睛、鼻子、嘴巴,充滿著媽媽的骨灰,如同眼裡進了沙子,迫使淚腺使勁分泌。

  對著河流哭了半晌,她想起小時候,這裡長滿水糙和蘆葦,常能從河裡撈起大魚,就在鵝卵石上烤了吃掉。河邊有許多鳥兒棲息。爸爸帶著她用籮筐之類工具捕獵。春天裡,流花河畔總是飄滿蒲公英,讓人難以睜開眼睛。崔志明放起自製的風箏,讓女兒抓緊線軸。記憶里的天空荒蕪,唯獨火紅色風箏,像小白尾巴上的斑紋,穿過蒲公英消失在雲端。

  此刻,崔善取出一隻摺疊的小風箏,剛在南門街的地攤上買的。她嘗試著放起風箏,奔跑在河灘的鵝卵石上。將近二十年沒碰過了,開始總是失敗,最後閉起眼睛,當鞋底踩上河冰,線的那端終於有了感覺,隨著風箏扶搖直上。

  像追風箏的人,天鵝圖案的黑色風箏,在慘白的天空底下格外刺眼。更為醒目的是崔善,河灘上瘋子般狂奔的年輕女子,乍看像只碩大的黑天鵝。

  直到那個男人出現。

  崔善知道,他始終在看著她。

  男人像尊雕塑,站在河堤上,穿著灰濛濛的衣服,佝僂後背將手插入袖筒,眼鏡片後的目光,格外畏縮與滄桑。

  一道細細的風箏線,依然在她的手掌心,隨著高空的北風猛烈抽動,仿佛有雙手在雲中跟她搶奪什麼。她看著這張陌生的臉,白茫茫的大雪降落在流花河上……

  就像女兒趴在爸爸肩上哭泣,崔善抱著頭髮半白的高大男人。整張臉凍得紅通通的,毫不顧忌地灑著鼻涕與眼淚。

  風箏,早已斷了線。

  男人的額頭露出幾條皺紋,看來有六十歲了,也許實際年齡沒那麼老。

  “小善?”

  “對不起,我叫張小巧,我認錯人了!”

  崔善用力掙脫出來,裝作極度尷尬的樣子,雙手抱著肩膀後退。

  “哦?”男人慌張地搖頭,端詳了她兩眼,“我有十四年沒見過女兒了,只覺得她現在應該像你這麼大——你的手,也像她一樣冰涼。”

  “再見。”

  她沒再多說第二句話,扭頭沿著流花河往回走,黑色天鵝絨大衣的背後,不斷落下新鮮雪花又融化。

  “不要難過,不要哭,會有的,都會有的,麵包會有的。”

  他老了,還在嘮叨《列寧在1918》的台詞,聲音卻被風雪一口吞沒。

  其實,她略微聽到了後半句——麵包會有的,就像在巴比倫塔頂。

  但崔善不會回頭。

  頃刻間,某根斷裂的黑色髮絲,被風卷過數十米遠,一直落入河對岸的小樹林,纏繞在厚厚的眼鏡片上。

  灰暗天空,大雪永無止盡,流花河已全部冰封,黑色卵石的河灘,鋪滿一層積雪,宛如黑白相間的波斯地毯。

  她看到了另一個男人。

  黑色的天鵝風箏,墜落在他手邊。整個人橫臥在雪中。幾乎隱形的白色外套,連衣帽遮蓋腦袋,背著雙肩包,厚鏡片上積起雪花,脖子上掛著望遠鏡。

  第一次看到這張蒼白的面孔,難以準確地形容,但是崔善知道——他是X。

  她在X的身邊蹲下,瘦弱的胳膊無法扶起男人,只能先摘下他的眼鏡。雪花不斷墜落到他的臉上,雙眼竟像十來歲的孩子。他的嘴唇緊閉,始終說不出話,眼皮微眨兩下,口中白氣很弱,轉瞬被風吹散。

  崔善對著鏡片呵出熱氣,融化掉剛積起的雪花,變成冷水流淌到手指上。她把眼鏡戴回到他的鼻樑上,這樣他才能看清她的臉。

  X快要死了——她看到過那張關於阿茲海默氏症的病歷卡。

  有個黑封面的小本子,被他的雙手捧在胸前。當崔善輕輕抓住本子,他的手指自動鬆開。一支原子筆從紙頁中滑落,也許剛才還在寫著什麼。

  她將小本子放到眼前,封面上有白色記號筆的大字——

  TO:崔善

  這是X給她的最後禮物。

  崔善不響,直接將小本子塞入包里,轉身拉緊衣服領子,趕快離開這寒冷的鬼地方,留下兩串深深淺淺的腳印。

  冬至的夜,過早降臨。冰封的流花河畔,年輕男人的眼皮低垂。口鼻之間,僅餘淡淡薄荷味,風裡一點點散去。最後半滴記憶,即將被腦中的橡皮擦抹乾淨。鏡片再度被雪花與淚水模糊,目送黑天鵝的背影遠遠飛走,像幅溶化了顏料的水彩畫。血管里的溫度,正如水銀柱般下降,連同脖子上的黑色望遠鏡,淹沒在漫天遍野的風雪中……

  第十一章X的日記本

  冬至,下午五點,天已全黑。

  “一候蚯蚓結;二候麋角解;三候水泉動。”

  崔善念出這節氣的古話,小時候爸爸教給她的,相隔多年還未忘記。

  小縣城的火車站隔壁,有條冒著熱氣的小吃街,布滿狗肉煲與老媽兔頭。她獨自走進一家小飯店,挑選靠窗的雅間,點了盆羊肉火鍋,一來是希望自己別再那麼瘦,二來是以後再也吃不到了吧。

  TO:崔善

  隔著厚厚的霜,她看到窗外的雪剛好停了,便打開流花河畔拿來的小本子。

  第一頁,有些僵硬的X的筆跡——

  8月1日。

  我的記憶還能保持多久?

  醫生說,大約四個月,120天——只是大概的時間,最好準時吃藥,在這過程中,我會逐漸地遺忘,忘記過去,忘記所有人,乃至自己。

  最後,就是死亡。

  回家以後,我走到窗邊,看著對面的巴比倫塔頂,那棟燒焦的屍體般的爛尾樓,似乎也像阿茲海默氏症的病人,不過在等待死亡罷了。

  爬出窗外,看著三十層樓下的街道,車流飛馳的南北高架,跳下去是直接摔成肉餅,還是被撞得粉身碎骨?但願不要掉到汽車上面,這樣會給擋風玻璃或車頂砸出個大洞,引發危險的連環車禍。最好是不影響他人的空地,譬如GG牌之類的,屍體半掛在上面,很拉風的樣子吧。

  接近四十度的太陽底下,對於這個世界的最後一眼,留給了巴比倫塔頂的空中花園。

  於是,我看到了她。

  誰能想像?當我站上窗台準備謀殺自己,突然看見對面爛尾樓頂,竟還藏著一個女人。

  盛夏的午後,我從窗台上跳下來,不是墜下三十層樓,而是回到屋裡,把望遠鏡對準巴比倫塔頂——也只有從這個角度看過去,視線才能越過樓頂的圍牆,落到長滿石榴樹的花園裡,還有她。

  那是個年輕女子,頭髮散亂地披著,黑色小碎花的裙子,裸露胳膊與膝蓋,肌膚白晃晃的分外刺眼。

  她很漂亮,尤其眉眼,從第一秒鐘,就在望遠鏡里抓牢了我的眼睛。

  最高六十倍的單筒望遠鏡,支撐地面的三腳架,德國原裝的光學鏡頭,足夠讓你看到整個世界的秘密。

  她也很絕望,抬頭看著天空,向我這邊窗口看來——望遠鏡里會有種錯覺,似乎她已看到了我的臉。

  怎麼會出現在爛尾樓頂上?她也不像流浪者或精神病人,從穿著打扮與皮膚來看,跟街上的時髦女郎沒什麼區別。這是閒得無聊的行為藝術?城市探險?抑或拍電影?

  觀察了整個下午,沒看到第二個人,直到黑夜覆蓋空中花園,她居然躺在牆角睡覺了。

  我決定等到明天再自殺。

  8月2日。

  小時候,同學們給我起過各種綽號,其中有一個叫隱形人。

  我經常站在別人身後很久,不發出一絲一毫聲音,直到對方回頭被嚇得半死。有時我會在寢室間穿梭,往往經過許多個房間,所有人竟不知道我來過。

  “他是小偷的兒子吧?要不怎麼到哪兒都不留痕跡?”

  “不對,他是外星人!”

  “屁!全都在亂說,我們班裡根本就沒有這個人,都是你們幻想出來的,看看教室里他在哪兒?

  “咦,真的沒有啊。”

  其實,我正躲在最後一排座位下哭泣,卻連一聲都沒吭出來。

  從此以後,再也沒有同學記得我的存在。

  今天,剛起床就撲到望遠鏡後,塔頂上的女人還在,坐在空中花園的牆角下,聲嘶力竭地呼喊求救。

  她出不去了。稍微調整距離,能看清她肩頭的蚊子塊,裙子破裂fèng隙里的皮膚。胸口晃著一根項鍊墜子,把鏡頭推到最大倍數,依稀分辨出天鵝形狀,陽光下略微有些反光。她的身邊有雙紅色的高跟鞋,除此別無他物,如果有台手機,早就打110求救了吧。

  我撥了報警電話,但隨後掛斷。

  如果,她被救走——我就會按照原定計劃,從這扇窗戶跳下去自殺。

  如果,還能在望遠鏡里看到她的話,我也就能繼續活下去了。

  我還想多活一天。

  8月3日。

  每天清晨,這個三十層樓頂的房間,會曬到夏日灼熱的陽光。躲在鏡頭背後的瞳孔,貓眼似的收縮,偶爾產生眩暈感。

  沒有食物,沒有水,白天在塔頂的酷暑之中,晚上睡在牆角的水泥地上。

  她即將變成一具美麗的屍體。

  還是決定打電話報警,在她餓死之前,然後自己從這扇窗戶跳下去。

  突然,望遠鏡里的她在幹嗎?不可思議,她在製造捕鳥陷阱,耐心地躲藏在石榴樹下,真的逮到了一隻小鳥。她用樹枝把鳥刺死,真殘忍。怎麼吃呢?她異想天開地鑽木取火,以為自己是北京猿人?但成功了,傍晚時分,空中花園點起一堆火苗,她小心地烤起麻雀,看起來很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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