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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瘋子低咒幾聲,像是突然想通似的跳到馬上,就坐到我的背後解開馬與馬車之間的絞結,讓郡主跟馬車留在後面。
雖然我很想贊他孺子可教,只是跟我在一起的話,他的危險可沒減半分。
馬匹已經比拉著馬車時跑快很多,但負擔兩人的重量還是比不過後面在追趕的快馬。
“為什麼他們還追來?為什麼?”因為你抓著我這個易碎品了,“你在騙我?”
“小心你的刀,不要傷著我,不然你會死得很難看。”我想這時的語氣快結冰了。
“你!”e
後面傳來兩聲高呼。
“毓紫!”這是方大,他看不到現在的我。
方二高呼的是:“阿木!”
還有一人,他沒有呼叫,我扭頭看,他在,他也在看我,他看的是我。
第 25 章
居然還有一人看得見我。
犯人的刀還架在我的脖子上,馬在飛馳,顛簸之間應該險象環生,只是我還沒有感到痛,也不是那樣害怕。
反之從後追來的人更有壓迫感,果然,欠債是很痛苦的事,尤其欠的是情債。
“你這騙子!我死的話也要抓住你一塊!”這人發狂了,揮舞小刀,可是我卻更擔心身後的人。
方大從馬上躍起飛身而至,眼看要一掌擊向犯人。不,不能再讓他為我殺人,我急得大叫,“停手!”
他怒火攻心,似沒聽到我的聲音,掌下撲空,即搶過韁繩拉停馬匹,再立時再攻。
我只得再次喊停,“初郎!我令你停下來!”
方信初瞪著我,如見鬼魅,“毓紫?”
我不去看他,用三腳貓功夫甩開身後犯人的小刀,有些事還是沒有忘記,再看著急趕而來的方二高喊,“烈!看牢初郎,別讓他犯傻!”
方信烈的眼同時瞪得老大,“不,你不是他!你不能是他!”
我翻身下馬,剛好程斌趕到,“程大哥,我差點就成肉碎了。”
“天明,是我來遲了。”他笑著把那個犯人拉下馬,俐落地奪去那人的行動力,把他推到一旁,後面自有人來料理。“天明,你可是有話要跟方氏兄弟說?那我先退下…”
“不…”我止住他,“你留下來伴著我可好?我想你知道我這惡人的真面目比較好。”
他很不配合地笑了出來,“是。”
於是就我們四人留在樹林中的一處小平地。
方信烈比他大哥要早點清醒,“你是誰?”
我微嘆,“烈,你是益發無禮了。”e
他向我直衝過來,程斌立時擋住他,方信烈於是朝我低吼,“說,你只是被他的亡魂纏繞,你還是我的阿木!”
“不,我的確是他。”這方信烈就是我的初戀,為什麼會看上他?也許當時年紀少,沒長眼光。
“你不可能是他,”方二發急,“那個眼中只有權力,利用我哥的人,你不是他。”
“烈,我還是只會利用身邊一切的人,”從來的惡人只有我,“你們救了我,是你們的不幸。”
方大一步步的走過來,“你是毓紫,你真的是毓紫,你回來找我了。”
“初郎,別把我說得像鬼魂一樣,”我當初為什麼會選這樣肉麻的稱呼的?被他們所救,也是我的不幸,“毓紫當初沒有因你見死不救而死掉。那年在上京路上,我們遇敵來襲。和部屬失散的我不敵來人,隨便找了匹馬想要逃走。只是襲擊不停,我也因馬受驚而跌下,剛好趕到的你明明可以拉我一把…”
“那是因為…”
“因為我看上烈而不是你。”被埋葬的記憶,我多希望只是瘋子的夢,如醫生所說的。後來我也把它當作是夢,慢慢遺忘。
“不,毓紫,我…”
“那時我朝你看去,你的眼中明明白白的都是對我的恨意。”那時我的確太年輕,也太自私殘酷,再清楚方大的感情還是愚昧地忽視,去追求那不愛的,我,我是罪有應得的,“你即使知道我身後的是懸崖,你知道我會死,還是讓我跌下去。”
方大的聲音在嗚咽,“因為我才是愛你最多,我不能讓其他人奪去你,我只恨我自己抓不住你的心。”
“只是你可知道方信烈根本一點都不喜歡毓紫?他比你更加恨我。”
方二苦瞪著我,“他早死了,你是阿木,不是那個毓紫!”
我看著方大,“六年前,我對你說不,”再看著方二,“而你,你對我說不。今天反過來,但結局還是一樣,我回來大約是跟你們清清楚楚的斷絕情思,從此以後,我跟你們再沒關係。”
程斌一直在我身後,這時他按著我的肩,在我耳邊低聲提醒,“誰是你,你是誰?”
我看著眼前的方氏兄弟,他們曾是我的世界,“我以前是穆毓紫,今天我是沈天明,都是我。”
剛回來的時候無法清楚明白髮生了什麼事,被封印的記憶,曾是熟悉的前生,幼年時愛過的人。慢慢才可以把現實與回憶結合,明白我不是活在夢中。方大隻愛毓紫,方二隻喜歡天明,那是不行的,我無法否定自己人生,自己的作為。
方信烈看著我,“那你為何讓我吻你?你這該殺的惡人!”
“我曾是那樣真心的愛過你,我說過願意拿出所有去換你的愛,那時的毓紫確是真心。”回望那天的我,真的又笨又可憐,以為權力可以換來感情,無知得以為把真情雙手奉上,他就會愛我。
“我寧可不知你是他,”方二苦笑,“我以為這次終於可以心安理得地帶走你。我是那樣討厭毓紫。”
“烈…”那個總是欺負我的人,“今天的我還是當年的毓紫,人的經歷不同,但心底的性格很難改變,如果你討厭當年的毓紫,也終會有一天厭棄今天的天明。”
“我當初討厭毓紫是因為…”
方大忽然發話,“這些年來你在什麼地方?你可還恨我?”
“那年我被送到安全的地方。”算是安全吧,至少沒有人要我的命,雖然差點真的瘋掉,卻幸運地遇上溫柔的媽媽。她無視我一身古裝地胡言亂語,把當年十一歲的我帶回家。媽媽很溫婉,卻也有些遲鈍,她說以為我那身打扮是新年賀節的服飾…
剛好附近有大車禍,我看上就是像劫後餘生的孩子。打聽之後明白那家人已經沒什麼親屬,把我交給公安也只是送往孤兒院的,於是剛也喪偶的媽媽就把我留在家中照顧,更憑藉關係在城中為我弄了個戶口,讓我從新生活。
遠離一切才叫我明白,沒有什麼是永恆的,權力也好,感情也罷,一切都會隨風逝。如果那天我沒有從懸崖跌進現代,那條命也是沒了。看著那世界不同的歷史,即使進程不一樣,人的欲望和情感還是類同,在前人的教訓當中慢慢也明白什麼才是重要的,所謂權貴不過是幻夢一場,不值得去執著。
回來是出乎意料的事。z
雖然我還有親人在這邊,但伴隨而來的麻煩還是叫我自私地不想回來。
我寧可努力進大學,或是找份安定的工作,平凡的過每一天。
只可惜,我回來了,欠下方家兄弟的感情,還是得回來償還。
“我到後來已經不再怨恨,”我跟方大坦白,“那天不跟你說明白,我也有錯。對你們,我不恨也不愛。”
當年方大的地位對一個世子而言很重要,所以即使不愛他,還是沒有直言拒絕迷戀自己的方大,以角色分類來說,毓紫,也就是我,是個壞人。只是他們再見到我時,是怎樣的心情?
於他們,我是早就死了的人。所以方二從來不以為我是毓紫,即使方大心底里也以為我只是替身,不過是他太痴情,迷亂之中分不清現實與虛象。
愛是什麼呢?我還沒有明白,但我知道再跟他們糾纏下去,早晚我們三人都會毀在我這模稜兩可的態度之下。
所以即使我還想念方大給我的溫柔,眷戀方二初次帶動的心跳,我還是不得不說明清楚,留下只是對過去的憑弔,當中沒有愛情…
方信烈的招牌冷笑再度上場,“你甩開我們,好又回去當你的平王世子了?”
“我現在是沈天明,不再是世子。平王和他那些英明的部下也不會相信一個失蹤多年的人會再次生蹦活跳,王朝更不可能讓這樣的人生事…二爺,如果我不認,連你也不會相信我是毓紫對吧?其他人又怎能證明我就是世子?再別有用心,沒有真憑實據也無法利用我去作什麼事。”這傢伙永遠如此,雖然不屑權謀,卻往往看得最是透徹,於是只能裝瘋賣傻浪蕩人生,所以總是怪裡怪氣的不討人歡喜。
雖然我很想贊他孺子可教,只是跟我在一起的話,他的危險可沒減半分。
馬匹已經比拉著馬車時跑快很多,但負擔兩人的重量還是比不過後面在追趕的快馬。
“為什麼他們還追來?為什麼?”因為你抓著我這個易碎品了,“你在騙我?”
“小心你的刀,不要傷著我,不然你會死得很難看。”我想這時的語氣快結冰了。
“你!”e
後面傳來兩聲高呼。
“毓紫!”這是方大,他看不到現在的我。
方二高呼的是:“阿木!”
還有一人,他沒有呼叫,我扭頭看,他在,他也在看我,他看的是我。
第 25 章
居然還有一人看得見我。
犯人的刀還架在我的脖子上,馬在飛馳,顛簸之間應該險象環生,只是我還沒有感到痛,也不是那樣害怕。
反之從後追來的人更有壓迫感,果然,欠債是很痛苦的事,尤其欠的是情債。
“你這騙子!我死的話也要抓住你一塊!”這人發狂了,揮舞小刀,可是我卻更擔心身後的人。
方大從馬上躍起飛身而至,眼看要一掌擊向犯人。不,不能再讓他為我殺人,我急得大叫,“停手!”
他怒火攻心,似沒聽到我的聲音,掌下撲空,即搶過韁繩拉停馬匹,再立時再攻。
我只得再次喊停,“初郎!我令你停下來!”
方信初瞪著我,如見鬼魅,“毓紫?”
我不去看他,用三腳貓功夫甩開身後犯人的小刀,有些事還是沒有忘記,再看著急趕而來的方二高喊,“烈!看牢初郎,別讓他犯傻!”
方信烈的眼同時瞪得老大,“不,你不是他!你不能是他!”
我翻身下馬,剛好程斌趕到,“程大哥,我差點就成肉碎了。”
“天明,是我來遲了。”他笑著把那個犯人拉下馬,俐落地奪去那人的行動力,把他推到一旁,後面自有人來料理。“天明,你可是有話要跟方氏兄弟說?那我先退下…”
“不…”我止住他,“你留下來伴著我可好?我想你知道我這惡人的真面目比較好。”
他很不配合地笑了出來,“是。”
於是就我們四人留在樹林中的一處小平地。
方信烈比他大哥要早點清醒,“你是誰?”
我微嘆,“烈,你是益發無禮了。”e
他向我直衝過來,程斌立時擋住他,方信烈於是朝我低吼,“說,你只是被他的亡魂纏繞,你還是我的阿木!”
“不,我的確是他。”這方信烈就是我的初戀,為什麼會看上他?也許當時年紀少,沒長眼光。
“你不可能是他,”方二發急,“那個眼中只有權力,利用我哥的人,你不是他。”
“烈,我還是只會利用身邊一切的人,”從來的惡人只有我,“你們救了我,是你們的不幸。”
方大一步步的走過來,“你是毓紫,你真的是毓紫,你回來找我了。”
“初郎,別把我說得像鬼魂一樣,”我當初為什麼會選這樣肉麻的稱呼的?被他們所救,也是我的不幸,“毓紫當初沒有因你見死不救而死掉。那年在上京路上,我們遇敵來襲。和部屬失散的我不敵來人,隨便找了匹馬想要逃走。只是襲擊不停,我也因馬受驚而跌下,剛好趕到的你明明可以拉我一把…”
“那是因為…”
“因為我看上烈而不是你。”被埋葬的記憶,我多希望只是瘋子的夢,如醫生所說的。後來我也把它當作是夢,慢慢遺忘。
“不,毓紫,我…”
“那時我朝你看去,你的眼中明明白白的都是對我的恨意。”那時我的確太年輕,也太自私殘酷,再清楚方大的感情還是愚昧地忽視,去追求那不愛的,我,我是罪有應得的,“你即使知道我身後的是懸崖,你知道我會死,還是讓我跌下去。”
方大的聲音在嗚咽,“因為我才是愛你最多,我不能讓其他人奪去你,我只恨我自己抓不住你的心。”
“只是你可知道方信烈根本一點都不喜歡毓紫?他比你更加恨我。”
方二苦瞪著我,“他早死了,你是阿木,不是那個毓紫!”
我看著方大,“六年前,我對你說不,”再看著方二,“而你,你對我說不。今天反過來,但結局還是一樣,我回來大約是跟你們清清楚楚的斷絕情思,從此以後,我跟你們再沒關係。”
程斌一直在我身後,這時他按著我的肩,在我耳邊低聲提醒,“誰是你,你是誰?”
我看著眼前的方氏兄弟,他們曾是我的世界,“我以前是穆毓紫,今天我是沈天明,都是我。”
剛回來的時候無法清楚明白髮生了什麼事,被封印的記憶,曾是熟悉的前生,幼年時愛過的人。慢慢才可以把現實與回憶結合,明白我不是活在夢中。方大隻愛毓紫,方二隻喜歡天明,那是不行的,我無法否定自己人生,自己的作為。
方信烈看著我,“那你為何讓我吻你?你這該殺的惡人!”
“我曾是那樣真心的愛過你,我說過願意拿出所有去換你的愛,那時的毓紫確是真心。”回望那天的我,真的又笨又可憐,以為權力可以換來感情,無知得以為把真情雙手奉上,他就會愛我。
“我寧可不知你是他,”方二苦笑,“我以為這次終於可以心安理得地帶走你。我是那樣討厭毓紫。”
“烈…”那個總是欺負我的人,“今天的我還是當年的毓紫,人的經歷不同,但心底的性格很難改變,如果你討厭當年的毓紫,也終會有一天厭棄今天的天明。”
“我當初討厭毓紫是因為…”
方大忽然發話,“這些年來你在什麼地方?你可還恨我?”
“那年我被送到安全的地方。”算是安全吧,至少沒有人要我的命,雖然差點真的瘋掉,卻幸運地遇上溫柔的媽媽。她無視我一身古裝地胡言亂語,把當年十一歲的我帶回家。媽媽很溫婉,卻也有些遲鈍,她說以為我那身打扮是新年賀節的服飾…
剛好附近有大車禍,我看上就是像劫後餘生的孩子。打聽之後明白那家人已經沒什麼親屬,把我交給公安也只是送往孤兒院的,於是剛也喪偶的媽媽就把我留在家中照顧,更憑藉關係在城中為我弄了個戶口,讓我從新生活。
遠離一切才叫我明白,沒有什麼是永恆的,權力也好,感情也罷,一切都會隨風逝。如果那天我沒有從懸崖跌進現代,那條命也是沒了。看著那世界不同的歷史,即使進程不一樣,人的欲望和情感還是類同,在前人的教訓當中慢慢也明白什麼才是重要的,所謂權貴不過是幻夢一場,不值得去執著。
回來是出乎意料的事。z
雖然我還有親人在這邊,但伴隨而來的麻煩還是叫我自私地不想回來。
我寧可努力進大學,或是找份安定的工作,平凡的過每一天。
只可惜,我回來了,欠下方家兄弟的感情,還是得回來償還。
“我到後來已經不再怨恨,”我跟方大坦白,“那天不跟你說明白,我也有錯。對你們,我不恨也不愛。”
當年方大的地位對一個世子而言很重要,所以即使不愛他,還是沒有直言拒絕迷戀自己的方大,以角色分類來說,毓紫,也就是我,是個壞人。只是他們再見到我時,是怎樣的心情?
於他們,我是早就死了的人。所以方二從來不以為我是毓紫,即使方大心底里也以為我只是替身,不過是他太痴情,迷亂之中分不清現實與虛象。
愛是什麼呢?我還沒有明白,但我知道再跟他們糾纏下去,早晚我們三人都會毀在我這模稜兩可的態度之下。
所以即使我還想念方大給我的溫柔,眷戀方二初次帶動的心跳,我還是不得不說明清楚,留下只是對過去的憑弔,當中沒有愛情…
方信烈的招牌冷笑再度上場,“你甩開我們,好又回去當你的平王世子了?”
“我現在是沈天明,不再是世子。平王和他那些英明的部下也不會相信一個失蹤多年的人會再次生蹦活跳,王朝更不可能讓這樣的人生事…二爺,如果我不認,連你也不會相信我是毓紫對吧?其他人又怎能證明我就是世子?再別有用心,沒有真憑實據也無法利用我去作什麼事。”這傢伙永遠如此,雖然不屑權謀,卻往往看得最是透徹,於是只能裝瘋賣傻浪蕩人生,所以總是怪裡怪氣的不討人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