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另一個教訓便是應該怎樣看待理想,看待道德。有理想的人無疑值得尊敬,尤其是同時還有道德。但,如果他掌握了公權力,還要用這公權力來實現理想,就有可能變得恐怖和必須警惕。要知道,道德是用來自律的,道德高尚不等於認識科學決策正確,社會理想的實現更是只能靠全民的共識和踐行。一旦動用公權力強制推出,就一定是悲劇。

  問題是,以當時的情況,王安石不改革,行嗎?改革而不動用公權力,不依靠政府部門,行嗎?也不行吧?

  這恐怕就是更深層次的悲劇了。是的,中華帝國發展到兩宋,一方面是文明程度到達了頂峰,另方面是整個體制和機制都出了問題。結果,不改則爛,變法則亂,改革和糾偏用力過猛則亡。何況北方還有人虎視眈眈,先是女真,後是蒙古,他們可不是已經變得和平的契丹,更不是菩薩。

  風蕭蕭兮易水寒,喪鐘已在刺骨的寒風中敲響。

  宋,將漂浮在水面上,淹沒在大海中。

  本卷終

  請關注下卷《風流南宋》

  [50]見楊仲良《紀事本末》卷六十八青苗法上、《宋會要輯稿·食貨》、黃以周等《拾補》卷五熙寧二年九月丁卯日條。

  [51]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六十七熙寧三年正月乙卯日條、二月壬戌日條和癸亥日條。

  [52]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六十七熙寧三年三月己亥日條。

  [53]以上規定見《宋會要輯稿·食貨》。

  [54]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六十七、黃以周等《拾補》熙寧三年二月壬戌朔日條。

  [55]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六十八熙寧四年十月庚申日條。

  [56]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熙寧七年四月辛未日條。

  [57]見《宋史·食貨志下八》。

  附錄

  本卷大事年表

  1067年(治平四年),宋英宗趙曙卒,太子趙頊繼位,是為神宗。1068年(熙寧元年),以王安石為翰林學士兼侍講。

  1069年(熙寧二年),以王安石為參知政事,開始厲行改革,史稱“熙寧變法”。設制置三司條例司,行均輸法和青苗法。

  1070年(熙寧三年),行保甲法和免役法。司馬光反對新法被貶,王安石任宰相。

  1071年(熙寧四年),定科舉法。蘇軾被貶。

  1072年(熙寧五年),行市易法、保馬法、方田均稅法。

  1073年(熙寧六年),樞密使文彥博反對新法被貶。

  1074年(熙寧七年),鄭俠上流民圖請廢新法,王安石被貶,呂惠卿為參知政事。

  1075年(熙寧八年),王安石官復原職。

  1076年(熙寧九年),王安石辭職,變法失敗。

  1077年(熙寧十年),黃河決口。

  1079年(元豐二年),蘇軾下獄,被貶到黃州。

  1084年(元豐七年),司馬光《資治通鑑》完成。

  1085年(元豐八年),神宗卒,太子繼位,是為哲宗。太皇太后垂簾聽政,引舊黨,罷新法。

  1086年(元祐元年),司馬光拜相,盡廢新法。蘇軾任翰林學士。王安石、司馬光卒。

  1093年(元祐八年),太皇太后卒,哲宗親政。

  1094年(紹聖元年),章惇為首相,恢復新法。

  1100年(元符三年),哲宗卒,弟徽宗繼位,章惇被貶。

  1101年(建中靖國元年),蘇軾卒。

  1102年(崇寧元年),立元祐黨籍碑。

  1127年(靖康二年),北宋亡,南宋始。<strong>易中天中華史相關內容推薦:</strong>

  附:本作品來自網際網路,本站不做任何負責版權歸原文作者!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