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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教訓便是應該怎樣看待理想,看待道德。有理想的人無疑值得尊敬,尤其是同時還有道德。但,如果他掌握了公權力,還要用這公權力來實現理想,就有可能變得恐怖和必須警惕。要知道,道德是用來自律的,道德高尚不等於認識科學決策正確,社會理想的實現更是只能靠全民的共識和踐行。一旦動用公權力強制推出,就一定是悲劇。
問題是,以當時的情況,王安石不改革,行嗎?改革而不動用公權力,不依靠政府部門,行嗎?也不行吧?
這恐怕就是更深層次的悲劇了。是的,中華帝國發展到兩宋,一方面是文明程度到達了頂峰,另方面是整個體制和機制都出了問題。結果,不改則爛,變法則亂,改革和糾偏用力過猛則亡。何況北方還有人虎視眈眈,先是女真,後是蒙古,他們可不是已經變得和平的契丹,更不是菩薩。
風蕭蕭兮易水寒,喪鐘已在刺骨的寒風中敲響。
宋,將漂浮在水面上,淹沒在大海中。
本卷終
請關注下卷《風流南宋》
[50]見楊仲良《紀事本末》卷六十八青苗法上、《宋會要輯稿·食貨》、黃以周等《拾補》卷五熙寧二年九月丁卯日條。
[51]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六十七熙寧三年正月乙卯日條、二月壬戌日條和癸亥日條。
[52]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六十七熙寧三年三月己亥日條。
[53]以上規定見《宋會要輯稿·食貨》。
[54]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六十七、黃以周等《拾補》熙寧三年二月壬戌朔日條。
[55]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六十八熙寧四年十月庚申日條。
[56]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熙寧七年四月辛未日條。
[57]見《宋史·食貨志下八》。
附錄
本卷大事年表
1067年(治平四年),宋英宗趙曙卒,太子趙頊繼位,是為神宗。1068年(熙寧元年),以王安石為翰林學士兼侍講。
1069年(熙寧二年),以王安石為參知政事,開始厲行改革,史稱“熙寧變法”。設制置三司條例司,行均輸法和青苗法。
1070年(熙寧三年),行保甲法和免役法。司馬光反對新法被貶,王安石任宰相。
1071年(熙寧四年),定科舉法。蘇軾被貶。
1072年(熙寧五年),行市易法、保馬法、方田均稅法。
1073年(熙寧六年),樞密使文彥博反對新法被貶。
1074年(熙寧七年),鄭俠上流民圖請廢新法,王安石被貶,呂惠卿為參知政事。
1075年(熙寧八年),王安石官復原職。
1076年(熙寧九年),王安石辭職,變法失敗。
1077年(熙寧十年),黃河決口。
1079年(元豐二年),蘇軾下獄,被貶到黃州。
1084年(元豐七年),司馬光《資治通鑑》完成。
1085年(元豐八年),神宗卒,太子繼位,是為哲宗。太皇太后垂簾聽政,引舊黨,罷新法。
1086年(元祐元年),司馬光拜相,盡廢新法。蘇軾任翰林學士。王安石、司馬光卒。
1093年(元祐八年),太皇太后卒,哲宗親政。
1094年(紹聖元年),章惇為首相,恢復新法。
1100年(元符三年),哲宗卒,弟徽宗繼位,章惇被貶。
1101年(建中靖國元年),蘇軾卒。
1102年(崇寧元年),立元祐黨籍碑。
1127年(靖康二年),北宋亡,南宋始。<strong>易中天中華史相關內容推薦:</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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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以當時的情況,王安石不改革,行嗎?改革而不動用公權力,不依靠政府部門,行嗎?也不行吧?
這恐怕就是更深層次的悲劇了。是的,中華帝國發展到兩宋,一方面是文明程度到達了頂峰,另方面是整個體制和機制都出了問題。結果,不改則爛,變法則亂,改革和糾偏用力過猛則亡。何況北方還有人虎視眈眈,先是女真,後是蒙古,他們可不是已經變得和平的契丹,更不是菩薩。
風蕭蕭兮易水寒,喪鐘已在刺骨的寒風中敲響。
宋,將漂浮在水面上,淹沒在大海中。
本卷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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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見楊仲良《紀事本末》卷六十八青苗法上、《宋會要輯稿·食貨》、黃以周等《拾補》卷五熙寧二年九月丁卯日條。
[51]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六十七熙寧三年正月乙卯日條、二月壬戌日條和癸亥日條。
[52]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六十七熙寧三年三月己亥日條。
[53]以上規定見《宋會要輯稿·食貨》。
[54]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六十七、黃以周等《拾補》熙寧三年二月壬戌朔日條。
[55]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六十八熙寧四年十月庚申日條。
[56]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熙寧七年四月辛未日條。
[57]見《宋史·食貨志下八》。
附錄
本卷大事年表
1067年(治平四年),宋英宗趙曙卒,太子趙頊繼位,是為神宗。1068年(熙寧元年),以王安石為翰林學士兼侍講。
1069年(熙寧二年),以王安石為參知政事,開始厲行改革,史稱“熙寧變法”。設制置三司條例司,行均輸法和青苗法。
1070年(熙寧三年),行保甲法和免役法。司馬光反對新法被貶,王安石任宰相。
1071年(熙寧四年),定科舉法。蘇軾被貶。
1072年(熙寧五年),行市易法、保馬法、方田均稅法。
1073年(熙寧六年),樞密使文彥博反對新法被貶。
1074年(熙寧七年),鄭俠上流民圖請廢新法,王安石被貶,呂惠卿為參知政事。
1075年(熙寧八年),王安石官復原職。
1076年(熙寧九年),王安石辭職,變法失敗。
1077年(熙寧十年),黃河決口。
1079年(元豐二年),蘇軾下獄,被貶到黃州。
1084年(元豐七年),司馬光《資治通鑑》完成。
1085年(元豐八年),神宗卒,太子繼位,是為哲宗。太皇太后垂簾聽政,引舊黨,罷新法。
1086年(元祐元年),司馬光拜相,盡廢新法。蘇軾任翰林學士。王安石、司馬光卒。
1093年(元祐八年),太皇太后卒,哲宗親政。
1094年(紹聖元年),章惇為首相,恢復新法。
1100年(元符三年),哲宗卒,弟徽宗繼位,章惇被貶。
1101年(建中靖國元年),蘇軾卒。
1102年(崇寧元年),立元祐黨籍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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