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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將吧檯上的東西都收拾乾淨,非常利落,而後和我一起走到室外。天氣很好,透過棗樹的濃蔭,星光瀟灑地漫布周圍,照耀著露珠一顆顆凝結成形,夜蟲低鳴——那是自然界此刻唯一的聲音。
我們蹲下來看那個陌生人。
“有病?”約伯問。
“肯定。”
“身體的還是心靈的?”
“估計都有,但前者比較致命。”
“那麼交給你了。”
“又這樣子嗎?嗯,也好。”
約伯幫我把陌生男人送到我的住處,離十號酒館大約一公里,我們並肩走,他抓著男人的後脖子在地上拖,像拖一隻睡著了的貓。那人身量很高,雙腳在地上碰撞出單調低沉的回聲,但無人在意。
深夜的街道如同天堂,誰對誰都沒有好奇心。
他跟我聊天:“那麼,那些手術刀之類的,隨便收著也不會壞掉嗎?”
“當然不會隨便收著的,不過,確實也不容易壞掉。”
“說的是,人們對寄託著過往回憶的紀念品,態度總是比較溫和的。”
“呸,你抒哪門子情,那不是紀念品好吧,我靠那個吃飯,還得給你酒錢。對了,憑什麼菜牌又漲價了?”
“原材料漲了嘛,不過,喂,你真的有給酒錢嗎?我沒關係的,只要老闆不追究就好了,反正他也常常不在。”
我要掏出手機來給他看消費簡訊憑證,但話題不知不覺轉到了其他地方,很快我家也到了。
我住整一層帶地下室的平房,在鬧市區卻無人做伴,這房子早八百年就該拆了,可又一直沒人真的來拆。
把陌生男人送進客廳,約伯便打著哈欠離去,身影搖搖晃晃。我目送著他,從純進化的角度來說,他的屁股是非常不錯的自然選擇結果。
我打開所有地方的燈,洗了手和臉,到沙發麵前低頭看著那個男人。
呼吸平穩,他昏得很紮實,龍舌蘭是從犯,主要的攻擊力量來自威士忌里的麻醉劑,濃度很高,再高一點兒的話,就不用在他身上浪費任何時間了。
他很英俊,鬢角和指甲都精心修整過,身體保養得當,身上穿的白色襯衣值普通人三個月的工資,鞋子值十個月。
像這樣的人,在某個晚上無端端走進一家偏僻的酒館,喝了能醉倒一頭大象的烈酒,瞳仁和臉色顯示出一種死人般的青灰之色。自知大限將至,卻又無可奈何。
這些背後一定有一個很值得聽的故事,說不定很長呢。
但我對故事從來都沒興趣,有興趣的人是約伯。
我在乎的只是約伯拿來跟我交換的東西而已。
把那人的衣服脫掉,我吃力地把他扛進臥室,把床推開。那兒有一個屏蔽門,不仔細搜檢根本發現不了。推開后里面空間很大,分幾個間隔,最大的那一個裝設了無影燈、手術台,旁邊有消毒間,最裡面是整套實驗室級別的化驗設備。
如果有人發現這兒,毫無疑問會認為我是個殺人狂魔,以碎屍為樂,而為了不讓發現的人這樣想並且跑出去胡說八道,我說不定還真得這麼做。
因為這個原因不能帶女孩子回來過夜,實在是令人悲傷。
不管怎麼樣,那兒其實是一個專業的迷你醫院。
我做了一系列必要的前戲,而後把男人擺上手術台,吹了一聲口哨啟動臥室里的聲控音響,音響中傳來令人安心的D大調《卡農》,這樣的節奏,適合將一個人開膛破腹。
二
第二天是周末,酒館在下午四點就會開門,我去得很早,但還不算頭一個,裡面早就站著幾張宿醉未醒的老面孔,眼睛都對不上焦,他們各自占據一個角落,有的喃喃自語,有的搖頭晃腦,有的不斷地掉眼淚,這是一整個群體的自我哀怨時間。周末的下午四點,一家酒館就像一個教堂,只不過這裡供奉的神對肉體或精神都沒有興趣,唯一需要的獻祭是信用卡或現錢。
約伯一如既往地在吧檯後面坐著,看到我點點頭:“搞定了嗎?”
我坐上他對面的位子:“搞定了。”
如我所知,他絕不會馬上露出明顯的欣然之色,就像在玩Bull Shit一樣,不管你搖出了幾個六,開盅前都要保持平常心。約伯只是簡單地說:“怎麼樣?”
我看了看四周的人,想借鑑一下今天用哪種酒開場比較適合回魂,但大家似乎都在做莫名其妙的禱告,誰也沒點東西喝。
既然無從拖延,我只好說話:“微量元素中毒。”
“哪種?”
“一共十一種。”
“啊?”
“人為的,下毒的人是行家,經過長期的投放,讓他體內各種微量元素超標,交叉作用影響內臟和神經功能,直到致命。分量、效果和時間都掌握得很準,對這人的身體狀態也了如指掌。”
“長期投放?聽起來有難度。”
“如果是他信任的身邊的人就很容易。”
“意思是神不知鬼不覺地慢慢殺他,殺到某個點上就死了嗎?”
“嗯,如果他昨天沒有進來喝杯酒,現在應該都臭了吧。”
我不由自主地做了個鬼臉。命運無常,有時候像一個冷笑話。
約伯吹了聲口哨,聲音不大,但在各處自high的人都感覺到腦仁脹痛。
他的意思很簡單:這次總算遇上點兒新鮮的了。
約伯讓我救過各種各樣的人,都是十號酒館的顧客,原因也五花八門,有時單純因為心情好,有時是他睡過人家老婆——或者將要睡人家的老婆,我從來不問,只要他付出代價——一筆錢或者一個人情。大部分時候我們現金交易,人情太貴,隨時可能搭上性命,不適合作為常規貨幣流通。
但這次不一樣。
“救他?幹嗎?”
這個男人不是熟客,與十號酒館不存在那種微妙的感情牽連,他來了,走了,死了,沒賒帳,除了他點的那首歌不符合我的音樂品位,他幾乎算是一個完美的顧客,適合被馬上遺忘。
既然我問了,約伯就要答。這就是為什麼我只願和熟人交往——你不必把自己想要遵循的人生法則都刻在額頭上昭告天下,刺青技術再好,皮膚面積畢竟有限。
他想了想,說:“那個,是AFK的大老闆——大衛·迪。”
AFK是價值以百億計的巨大的商業集團,從亞洲起步,總部在紐約,我訂了不少財經報紙和雜誌,很熟悉那些巨賈的面孔。
我表示否認:“不對,AFK的老闆是嘉吉羅勒,女的,前天還接受了重要財經節目的採訪,沒聽說董事會緊急換人。”
約伯毫不動容:“你說的那個是AFK的高級管理層,我說的,是看不見的頂層。”
那些潑天富貴的真正所有人總隱形在傳媒與公眾的耳目之外,俯視眾生,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唯一幫草民們維繫最後公平的是死亡。
我們蹲下來看那個陌生人。
“有病?”約伯問。
“肯定。”
“身體的還是心靈的?”
“估計都有,但前者比較致命。”
“那麼交給你了。”
“又這樣子嗎?嗯,也好。”
約伯幫我把陌生男人送到我的住處,離十號酒館大約一公里,我們並肩走,他抓著男人的後脖子在地上拖,像拖一隻睡著了的貓。那人身量很高,雙腳在地上碰撞出單調低沉的回聲,但無人在意。
深夜的街道如同天堂,誰對誰都沒有好奇心。
他跟我聊天:“那麼,那些手術刀之類的,隨便收著也不會壞掉嗎?”
“當然不會隨便收著的,不過,確實也不容易壞掉。”
“說的是,人們對寄託著過往回憶的紀念品,態度總是比較溫和的。”
“呸,你抒哪門子情,那不是紀念品好吧,我靠那個吃飯,還得給你酒錢。對了,憑什麼菜牌又漲價了?”
“原材料漲了嘛,不過,喂,你真的有給酒錢嗎?我沒關係的,只要老闆不追究就好了,反正他也常常不在。”
我要掏出手機來給他看消費簡訊憑證,但話題不知不覺轉到了其他地方,很快我家也到了。
我住整一層帶地下室的平房,在鬧市區卻無人做伴,這房子早八百年就該拆了,可又一直沒人真的來拆。
把陌生男人送進客廳,約伯便打著哈欠離去,身影搖搖晃晃。我目送著他,從純進化的角度來說,他的屁股是非常不錯的自然選擇結果。
我打開所有地方的燈,洗了手和臉,到沙發麵前低頭看著那個男人。
呼吸平穩,他昏得很紮實,龍舌蘭是從犯,主要的攻擊力量來自威士忌里的麻醉劑,濃度很高,再高一點兒的話,就不用在他身上浪費任何時間了。
他很英俊,鬢角和指甲都精心修整過,身體保養得當,身上穿的白色襯衣值普通人三個月的工資,鞋子值十個月。
像這樣的人,在某個晚上無端端走進一家偏僻的酒館,喝了能醉倒一頭大象的烈酒,瞳仁和臉色顯示出一種死人般的青灰之色。自知大限將至,卻又無可奈何。
這些背後一定有一個很值得聽的故事,說不定很長呢。
但我對故事從來都沒興趣,有興趣的人是約伯。
我在乎的只是約伯拿來跟我交換的東西而已。
把那人的衣服脫掉,我吃力地把他扛進臥室,把床推開。那兒有一個屏蔽門,不仔細搜檢根本發現不了。推開后里面空間很大,分幾個間隔,最大的那一個裝設了無影燈、手術台,旁邊有消毒間,最裡面是整套實驗室級別的化驗設備。
如果有人發現這兒,毫無疑問會認為我是個殺人狂魔,以碎屍為樂,而為了不讓發現的人這樣想並且跑出去胡說八道,我說不定還真得這麼做。
因為這個原因不能帶女孩子回來過夜,實在是令人悲傷。
不管怎麼樣,那兒其實是一個專業的迷你醫院。
我做了一系列必要的前戲,而後把男人擺上手術台,吹了一聲口哨啟動臥室里的聲控音響,音響中傳來令人安心的D大調《卡農》,這樣的節奏,適合將一個人開膛破腹。
二
第二天是周末,酒館在下午四點就會開門,我去得很早,但還不算頭一個,裡面早就站著幾張宿醉未醒的老面孔,眼睛都對不上焦,他們各自占據一個角落,有的喃喃自語,有的搖頭晃腦,有的不斷地掉眼淚,這是一整個群體的自我哀怨時間。周末的下午四點,一家酒館就像一個教堂,只不過這裡供奉的神對肉體或精神都沒有興趣,唯一需要的獻祭是信用卡或現錢。
約伯一如既往地在吧檯後面坐著,看到我點點頭:“搞定了嗎?”
我坐上他對面的位子:“搞定了。”
如我所知,他絕不會馬上露出明顯的欣然之色,就像在玩Bull Shit一樣,不管你搖出了幾個六,開盅前都要保持平常心。約伯只是簡單地說:“怎麼樣?”
我看了看四周的人,想借鑑一下今天用哪種酒開場比較適合回魂,但大家似乎都在做莫名其妙的禱告,誰也沒點東西喝。
既然無從拖延,我只好說話:“微量元素中毒。”
“哪種?”
“一共十一種。”
“啊?”
“人為的,下毒的人是行家,經過長期的投放,讓他體內各種微量元素超標,交叉作用影響內臟和神經功能,直到致命。分量、效果和時間都掌握得很準,對這人的身體狀態也了如指掌。”
“長期投放?聽起來有難度。”
“如果是他信任的身邊的人就很容易。”
“意思是神不知鬼不覺地慢慢殺他,殺到某個點上就死了嗎?”
“嗯,如果他昨天沒有進來喝杯酒,現在應該都臭了吧。”
我不由自主地做了個鬼臉。命運無常,有時候像一個冷笑話。
約伯吹了聲口哨,聲音不大,但在各處自high的人都感覺到腦仁脹痛。
他的意思很簡單:這次總算遇上點兒新鮮的了。
約伯讓我救過各種各樣的人,都是十號酒館的顧客,原因也五花八門,有時單純因為心情好,有時是他睡過人家老婆——或者將要睡人家的老婆,我從來不問,只要他付出代價——一筆錢或者一個人情。大部分時候我們現金交易,人情太貴,隨時可能搭上性命,不適合作為常規貨幣流通。
但這次不一樣。
“救他?幹嗎?”
這個男人不是熟客,與十號酒館不存在那種微妙的感情牽連,他來了,走了,死了,沒賒帳,除了他點的那首歌不符合我的音樂品位,他幾乎算是一個完美的顧客,適合被馬上遺忘。
既然我問了,約伯就要答。這就是為什麼我只願和熟人交往——你不必把自己想要遵循的人生法則都刻在額頭上昭告天下,刺青技術再好,皮膚面積畢竟有限。
他想了想,說:“那個,是AFK的大老闆——大衛·迪。”
AFK是價值以百億計的巨大的商業集團,從亞洲起步,總部在紐約,我訂了不少財經報紙和雜誌,很熟悉那些巨賈的面孔。
我表示否認:“不對,AFK的老闆是嘉吉羅勒,女的,前天還接受了重要財經節目的採訪,沒聽說董事會緊急換人。”
約伯毫不動容:“你說的那個是AFK的高級管理層,我說的,是看不見的頂層。”
那些潑天富貴的真正所有人總隱形在傳媒與公眾的耳目之外,俯視眾生,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唯一幫草民們維繫最後公平的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