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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婆婆母女的感覺中,就像自己在哭,因而反倒沒有眼淚。“老馬,你先不必難過!”藹如不知她是在勸慰馬地保,還是安慰自己,“你的話不錯,他跟我的情份如果也是假的,天底下就沒有什麼真的東西了!我不相信他是假的。老馬,你知道不知道他搬在什麼地方?”
“不知道。”馬地保收淚答道,“我倒是問過,他們不肯告訴我。”
“新科狀元,應該不是默默無聞的人物。老馬,你能不能去打聽一下。”
“不用打聽了!”李婆婆顫巍巍地站起身來,“你莫非還不死心?非要他當面給你難堪不可!”
“他不會!”藹如疾言厲色地又添了一句:“他也不敢!”
聽得這話,馬地保拔腳就走,頭也不回地說:“我去打聽。”
※ ※ ※馬地保到晚未回,而張司事卻陪了一個陌生人來。那人進屋便跪,向李婆婆磕了一個頭,口中喊道:“四嬸兒,想不到在這裡跟你老見面。”
“不敢當,不敢當!”李婆婆急忙起身,驚惶地問道:“你是哪位?怎麼給我行大禮?”
藹如的父親行四,既稱李婆婆為“四嬸兒”,自然是她夫家的侄子、藹如的堂兄——此人確是李衛之後,單名叫芳。原是佐雜出身,幹過幾年厘金的差使,撈了有幾千銀子,想搞個正印官做。照例捐過班,成了知縣。這一次是上京到吏部來“投供”,以便分省候補。
張司事的本事很大,居然打聽到有這麼一個人,是李家子弟,算輩份是藹如的族兄,正好托他來斡旋洪鈞的那頭“惡姻緣”。於是由吳大澄徵得潘家二老的同意,跟李芳接頭;只要辦成此事,許他自選分發的省份,三個月內必定補缺。潘家二老,都已致仕;潘祖蔭雖升了侍郎,亦無此可許捐班知縣如此優惠的力量。原來幕後另有一位巨公在支持。
此公叫沈桂芬,原籍蘇州府吳江縣,占籍宛平。與李鴻章同年,是道光二十七年的進士;現任吏部左侍郎,人值軍機。從咸豐駕崩,發生政變,兩宮太后垂簾以來,樞廷一直由恭王執政,除了文祥、寶鋆以外,另簡漢大臣兩員在軍機上行走,歷來都是一南一北,以示毫無偏頗。北方籍的軍機大臣,是皇帝開蒙的師傅李鴻藻,如今丁憂在家中守制;南方籍的軍機大臣,本是浙江餘杭人汪元方,上年十月病歿,就補了沈桂芬。
汪元方是庸才,碌碌無所表現;沈桂芬卻是才大心細,著實能幹。此人清廉儉樸,於聲色貨利,一無所好;所好的是權力,而且心性偏狹。因為李鴻藻頗重鄉情,對於南士,多所排擠,所以沈桂芬為了對抗並求自保,很扶植南方人。從明末清初就已存在的南北之爭,隱然復起了。
因為如此,他全力支持“保全”的任何舉動。道光二十七年了未會試的正總裁是活世恩,所以潘家二者跟他是很親的世交,有事都可商量。對於李芳調停此事的酬庸,就是出於沈桂芬的許諾。吳大澄為了取信於人,曾經細道原委。李芳有這樣意外的好機緣,自然全心全意地效力。所以一見了李婆婆,便先磕上一個頭。
磕罷起身,自敘譜系,李婆婆記得族中確有這樣一個侄子。困厄之際,忽然有個天外飛來的親人,自是深感安慰。而李芳又十分親熱,指著藹如問道:“這位想來就是妹妹了?”
於是兄妹倆又見了禮;李芳行一,藹如叫他“大哥”。
“四嬸兒,我知道妹妹吃虧了。跟洪狀元到底是怎麼回事,倒說給我聽聽。”
李婆婆聽得“我知道妹妹吃虧了”這句話,暖到心頭,於是從頭細敘,簡直是傾囊倒筐而出。藹如卻看到窗外曾有張司事的影子,這位“大哥”既是由他陪著來的,不免存有戒心。但亦決無阻攔母親不說之理,只是她自己持著保留的態度而已。
“侄少爺你看,”李婆婆將從藹如那裡取來,放在手邊的庚帖、書信都推到李芳面前,“如果不是他親筆寫的東西,我們娘兒倆也不會痴心妄想,高攀他洪家。如今他不止於過河拆橋,竟是將我們娘兒倆騙到山上,再一把推了下來!是要我們死給他看,這心也太狠了些!”
“娘,不是這麼說!”藹如接口,“是拿我們騙到老虎背上,他撒手不管了。”
這是騎虎難下的暗示。李芳暗暗警惕,這個“妹妹”的話,似軟而實硬,不大好對付。因而先作出充分同情的姿態,將洪鈞大罵一頓,說他忘恩負義,小人之尤。一面罵,一面看她們的臉色;只見李婆婆母女,皆是黯然無言,藹如甚至有些痛心的表情。
這個反應不妙!李芳是細心盤算過的,如果他這一罵,她們母女是快意的樣子,那就表示對洪鈞深惡痛絕,自己就可趁機進言:“這種狼心狗肺的人,還理他幹什麼?像妹妹這種人才,不知道有多少人仰望顏色。包在我身上,挑一位比他強十倍的妹夫。”接下來,就可以談賠償的條件;只要李婆婆母女開出“盤子”,便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開始。
如今顯然的,藹如對洪鈞余情猶在;而李婆婆亦仍舊希望能有這個狀元女婿。那就不宜操切從事了,他想一想問道:“四嬸兒,那麼你老人家跟妹妹是怎麼個打算呢?”
“總要他自己出面,讓我們娘兒倆問一問他,到底是怎麼回事?”
“大哥,”藹如接口,“或許他有什麼苦衷,說出來都好商量。大哥跟我是第一次見面,日子久了,大哥就會知道,我也是提得起、放得下的人。”
聽這一說,李芳信心復增,連答說:“好!好!我出面去辦交涉。如果他真有什麼迫不得已的苦衷,不妨實說,我們李家不是不講理的;避不見面總不是辦法。”
“就是這話囉!”藹如襝衽為禮,“請大哥多費心吧!”
※ ※ ※在米市胡同潘家的客廳中,賓主五人,一直談到深夜,尚無結論。李芳極力主張洪鈞應該親自出面解釋,他認為藹如最後的態度很好,決非不受商量的人。而吳大澄和張司事的看法相同,判斷藹如使的是欲擒故縱的手段,想騙洪鈞出面;一見了面,必不肯善罷甘休,搞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反覆辯潔,各執一端。由於李芳的堅持,潘家二老提出一個類似折衷的辦法,問一問洪鈞本人的意思。李芳同意這麼辦;而吳大澄卻還有異議。
“要問,也只能悄悄問他。當著人,他有顧忌,是不會暢所欲言的。”
所謂“當著人”,是指與洪鈞素昧平生的李芳而言。意會到此,李芳慨然答說:“這樣好了,我暫且迴避。不過,他怎麼說,我得聽聽。”
“那容易!”吳大澄指一指間壁小客廳,“請李兄在那面坐,一牆之隔,什麼都聽得見。”
於是主人在小客廳中備酒宵夜,一面著人去請洪鈞。鍾打十二下時,洪鈞已到;吳大澄告個罪,出室相迎;李芳亦即離席,在門縫中悄然相窺。
“不知道。”馬地保收淚答道,“我倒是問過,他們不肯告訴我。”
“新科狀元,應該不是默默無聞的人物。老馬,你能不能去打聽一下。”
“不用打聽了!”李婆婆顫巍巍地站起身來,“你莫非還不死心?非要他當面給你難堪不可!”
“他不會!”藹如疾言厲色地又添了一句:“他也不敢!”
聽得這話,馬地保拔腳就走,頭也不回地說:“我去打聽。”
※ ※ ※馬地保到晚未回,而張司事卻陪了一個陌生人來。那人進屋便跪,向李婆婆磕了一個頭,口中喊道:“四嬸兒,想不到在這裡跟你老見面。”
“不敢當,不敢當!”李婆婆急忙起身,驚惶地問道:“你是哪位?怎麼給我行大禮?”
藹如的父親行四,既稱李婆婆為“四嬸兒”,自然是她夫家的侄子、藹如的堂兄——此人確是李衛之後,單名叫芳。原是佐雜出身,幹過幾年厘金的差使,撈了有幾千銀子,想搞個正印官做。照例捐過班,成了知縣。這一次是上京到吏部來“投供”,以便分省候補。
張司事的本事很大,居然打聽到有這麼一個人,是李家子弟,算輩份是藹如的族兄,正好托他來斡旋洪鈞的那頭“惡姻緣”。於是由吳大澄徵得潘家二老的同意,跟李芳接頭;只要辦成此事,許他自選分發的省份,三個月內必定補缺。潘家二老,都已致仕;潘祖蔭雖升了侍郎,亦無此可許捐班知縣如此優惠的力量。原來幕後另有一位巨公在支持。
此公叫沈桂芬,原籍蘇州府吳江縣,占籍宛平。與李鴻章同年,是道光二十七年的進士;現任吏部左侍郎,人值軍機。從咸豐駕崩,發生政變,兩宮太后垂簾以來,樞廷一直由恭王執政,除了文祥、寶鋆以外,另簡漢大臣兩員在軍機上行走,歷來都是一南一北,以示毫無偏頗。北方籍的軍機大臣,是皇帝開蒙的師傅李鴻藻,如今丁憂在家中守制;南方籍的軍機大臣,本是浙江餘杭人汪元方,上年十月病歿,就補了沈桂芬。
汪元方是庸才,碌碌無所表現;沈桂芬卻是才大心細,著實能幹。此人清廉儉樸,於聲色貨利,一無所好;所好的是權力,而且心性偏狹。因為李鴻藻頗重鄉情,對於南士,多所排擠,所以沈桂芬為了對抗並求自保,很扶植南方人。從明末清初就已存在的南北之爭,隱然復起了。
因為如此,他全力支持“保全”的任何舉動。道光二十七年了未會試的正總裁是活世恩,所以潘家二者跟他是很親的世交,有事都可商量。對於李芳調停此事的酬庸,就是出於沈桂芬的許諾。吳大澄為了取信於人,曾經細道原委。李芳有這樣意外的好機緣,自然全心全意地效力。所以一見了李婆婆,便先磕上一個頭。
磕罷起身,自敘譜系,李婆婆記得族中確有這樣一個侄子。困厄之際,忽然有個天外飛來的親人,自是深感安慰。而李芳又十分親熱,指著藹如問道:“這位想來就是妹妹了?”
於是兄妹倆又見了禮;李芳行一,藹如叫他“大哥”。
“四嬸兒,我知道妹妹吃虧了。跟洪狀元到底是怎麼回事,倒說給我聽聽。”
李婆婆聽得“我知道妹妹吃虧了”這句話,暖到心頭,於是從頭細敘,簡直是傾囊倒筐而出。藹如卻看到窗外曾有張司事的影子,這位“大哥”既是由他陪著來的,不免存有戒心。但亦決無阻攔母親不說之理,只是她自己持著保留的態度而已。
“侄少爺你看,”李婆婆將從藹如那裡取來,放在手邊的庚帖、書信都推到李芳面前,“如果不是他親筆寫的東西,我們娘兒倆也不會痴心妄想,高攀他洪家。如今他不止於過河拆橋,竟是將我們娘兒倆騙到山上,再一把推了下來!是要我們死給他看,這心也太狠了些!”
“娘,不是這麼說!”藹如接口,“是拿我們騙到老虎背上,他撒手不管了。”
這是騎虎難下的暗示。李芳暗暗警惕,這個“妹妹”的話,似軟而實硬,不大好對付。因而先作出充分同情的姿態,將洪鈞大罵一頓,說他忘恩負義,小人之尤。一面罵,一面看她們的臉色;只見李婆婆母女,皆是黯然無言,藹如甚至有些痛心的表情。
這個反應不妙!李芳是細心盤算過的,如果他這一罵,她們母女是快意的樣子,那就表示對洪鈞深惡痛絕,自己就可趁機進言:“這種狼心狗肺的人,還理他幹什麼?像妹妹這種人才,不知道有多少人仰望顏色。包在我身上,挑一位比他強十倍的妹夫。”接下來,就可以談賠償的條件;只要李婆婆母女開出“盤子”,便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開始。
如今顯然的,藹如對洪鈞余情猶在;而李婆婆亦仍舊希望能有這個狀元女婿。那就不宜操切從事了,他想一想問道:“四嬸兒,那麼你老人家跟妹妹是怎麼個打算呢?”
“總要他自己出面,讓我們娘兒倆問一問他,到底是怎麼回事?”
“大哥,”藹如接口,“或許他有什麼苦衷,說出來都好商量。大哥跟我是第一次見面,日子久了,大哥就會知道,我也是提得起、放得下的人。”
聽這一說,李芳信心復增,連答說:“好!好!我出面去辦交涉。如果他真有什麼迫不得已的苦衷,不妨實說,我們李家不是不講理的;避不見面總不是辦法。”
“就是這話囉!”藹如襝衽為禮,“請大哥多費心吧!”
※ ※ ※在米市胡同潘家的客廳中,賓主五人,一直談到深夜,尚無結論。李芳極力主張洪鈞應該親自出面解釋,他認為藹如最後的態度很好,決非不受商量的人。而吳大澄和張司事的看法相同,判斷藹如使的是欲擒故縱的手段,想騙洪鈞出面;一見了面,必不肯善罷甘休,搞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反覆辯潔,各執一端。由於李芳的堅持,潘家二老提出一個類似折衷的辦法,問一問洪鈞本人的意思。李芳同意這麼辦;而吳大澄卻還有異議。
“要問,也只能悄悄問他。當著人,他有顧忌,是不會暢所欲言的。”
所謂“當著人”,是指與洪鈞素昧平生的李芳而言。意會到此,李芳慨然答說:“這樣好了,我暫且迴避。不過,他怎麼說,我得聽聽。”
“那容易!”吳大澄指一指間壁小客廳,“請李兄在那面坐,一牆之隔,什麼都聽得見。”
於是主人在小客廳中備酒宵夜,一面著人去請洪鈞。鍾打十二下時,洪鈞已到;吳大澄告個罪,出室相迎;李芳亦即離席,在門縫中悄然相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