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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輕輕問:“有需要我幫忙的地方嗎?”
“沒有。”他立即答,可是隨後眼光一閃,手按在把手上猶豫不動。
我知道對待這個淳樸的青年是需要多一點耐心和鼓勵的,於是放低聲音,溫和地說:“如果有我可以幫忙的地方,儘管找我。”
“唐小姐,你人真好。”他終於開口說,“你可不可以……借我一點錢?”又是錢。然而此錢非彼錢,且這句話早在我意料之中,聞言立刻取出銀包。“多少?”
“大概……五百塊吧。”他遲疑,似乎覺得這數字太大了。
我笑一笑,點出五張百元鈔票放在他手上,自己拉門開車離去。後視鏡里,還一直可以看到阿清愣愣地握著那幾張鈔票,滿眼感恩,凝視我的車慢慢開走。
無論他要錢是為了什麼,我知道他是真正需要。而且,五百元對他和對我的意義是不一樣的。可以幫到人是一件賞心樂事,我鬱悶的心情稍稍舒暢。
車子剛剛開出,手機響起來,是李培亮。
“唐詩,王朝何董來電話,說你忙得沒時間過問玉飾展的事兒?”
“他沒說錯。”我悻悻,趁機推脫責任,“小李,這個CASE一直是你跟的,很清楚,就負責到底吧。”
“這麼大的事兒……”他遲疑,但是很快地說,“你是在忙元歌的事兒吧?我支持你。”
“小李,謝謝你。”我掛掉電話,忽然想起,他剛才說“你是在忙元歌的事兒吧”,他只提到元歌,卻沒有提宋詞,這和宋詞前夫蘇君每每提起這件案子必然把兩個人相提並論的作風剛好相反,然而蘇君是有心,小李卻是無意,這有心和無意,卻都代表了有情。
這時候手機再次響起,我看也不看號碼便接聽:“小李,我正想問你……”
“唐詩,是我。張楚。”
在那間“老故事”咖啡店,我終於再次見到張楚。
讓我對我的愛說再見
一見面,我們的雙手就緊緊握在了一起,彼此貪婪地注視著,只是兩天沒見,卻像隔了整整一個世紀,思念得發狂。
他以看得見的速度消瘦著,眼窩深陷下去,可是眼中的光亮,卻那麼熾熱如火,帶著不顧一切的痛楚與熱烈,好像要把自己和我一起燃燒。
“唐詩,我已經決定了。”他說,“和我妻子離婚!”
“不!”我驚呼起來。
他搖搖頭,用眼神阻止我,堅定地表白:“我知道你是善良的,不想傷害任何人。可是事情走到這一步,已經註定會有人受傷害,我妻子沒有錯,她不該為此傷心,可是同樣地,她也不該受到蒙蔽,她也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女子,也是當事人之一,有權利知道真相。我必須把一切擺在她面前,並接受她的懲罰。當初,我向她求婚是因為愛她而不是其他,現在,我遇到你,愛上你,無可推諉,無可辯解,是我變心。既然已經變了心,卻還要維持一份表面上的道德和忠誠,一味隱瞞塞責,對她,是不忠,對你,是不義!唐詩,我不能再繼續對不起你們兩個,也不能再讓我的內疚來折磨你,一再向你表白我的痛苦是一種自私,只會給你帶來雙倍的痛苦,我沒有權利這樣做,卻有責任必須結束這一切,及早給你一個答案,給你一份永恆……”
“不,張楚,我不需要任何答案。”我哭著,握著他的手,心如刀割。他怎麼可以這樣好,這樣好!我所想的一切他都知道,不推卸,不矯做,一力擔當,磊落地面對自己的感情,負起應盡的責任。
我再一次知道,今生今世,我不可能再愛上第二個人如愛他一樣,他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是我用全身心所追求維護的感情。他是我的心,是我的血肉,是我自己的另一半!
我想起《呼嘯山莊》里凱薩琳對希刺克厲夫的愛的表白:“除了自己之外,還有,或者應該有,另一個自己存在。如果我是完完全全都在這兒,那麼創造我又有什麼用處呢?在這個世界上,我的最大的悲痛就是希刺克厲夫的悲痛,而且我們從一開始就注意並且互相感受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他是我最強的思念,如果別的一切都毀滅,而他還留下來,我就能繼續活下去;如果別的一切都留下來,而他卻給消滅了,這個世界對於我就將成為一個極陌生的地方,我不會再是它的一部分。我就是希刺克厲夫,他永遠永遠地在我心裡,並不是作為一種樂趣,卻是作為我自己本身而存在。所以,不要說什麼讓我們分離,那是做不到的……”
可是現在,我和我的希刺克厲夫卻要分離了。離開他,我將不再完整,會比剜除我的心我的血肉更使我疼痛,可是,讓我如何擁有他?
望著他,望著他,我柔腸寸斷,而淚如雨下,卻不得不狠下心絕望地說出:“張楚,我們分手吧!”
“張楚,我們分手!”
我從沒有想過這句話會由我說出。自從第一眼看到張楚,我今生最大的願望就是可以擁有他,並永遠和他在一起。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甚至可以不求任何名分沒有任何條件地跟隨他,只要他在繁忙之餘,讓眼光偶爾在我身上留連。
可是,今天,他卻說他要離婚,他要給我一個名分,他要同我在一起,永永遠遠!
他終於答應了我,他終於接受了我,他終於承諾了我。然而,我卻對他說:我們分手!
天,這是怎樣的殘忍?怎樣的荒謬?怎樣的痛入心肺?
我哭著,語無倫次地,將那個發生在三百五十年前的老故事和盤托出。
哦,那可真是一個老故事。
在我的敘述中,張楚的表情不斷地變幻著,由驚訝,愕然,震撼,而至慘痛,悲憫,感慨,無奈,最後,呈現出一種心灰意冷的死寂。
我講得很亂,很艱難,口才比鬼王爺吳應熊差一千倍,可他還是聽明白了,而且,信了。
畢竟,他也是吳應熊的一部分,是另一半轉世。我們之間,始終有靈犀相通。
沉默,比死亡更沉重的沉默。
足足沉默了有一支煙的工夫,終於,張楚輕輕地用耳語一樣的聲音嘆息:“這麼說,我們只得分手了?”
然後,他站起來,跨進一步,猛地將我緊緊地摟在懷裡,用盡全身的力氣,仿佛要將我揉進他的身體裡去。我覺得自己的骨頭都要碎了,可是忍住了不出聲。天知道我多麼渴望這樣的擁抱,多麼渴望碎裂,毀滅,將你我兩個,都來打破,用水調和。我和他,本來就是一體的呀!
教堂舉行婚禮時,新郎新娘會對神父發一個誓:“我將跟隨他,無論貧窮與疾病,不離不棄。”
對我和張楚而言,無論貧窮,疾病,都不足以將我們分開,甚至道德與良心的重壓,我們也寧可背負,情願抱在一起下地獄。可是,現在要分開我們的,不是疾病也不是道德,而是命,是命!
元歌說過,我美貌,青春,富有,受上帝寵愛,她不知道,擁有得再多,沒有了張楚,我也只是一個無愛的軀殼,最貧窮的失竊者。不,我並不是上帝的寵兒,而恰恰相反,卻是上帝全力追殺的那個不祥之人!
“沒有。”他立即答,可是隨後眼光一閃,手按在把手上猶豫不動。
我知道對待這個淳樸的青年是需要多一點耐心和鼓勵的,於是放低聲音,溫和地說:“如果有我可以幫忙的地方,儘管找我。”
“唐小姐,你人真好。”他終於開口說,“你可不可以……借我一點錢?”又是錢。然而此錢非彼錢,且這句話早在我意料之中,聞言立刻取出銀包。“多少?”
“大概……五百塊吧。”他遲疑,似乎覺得這數字太大了。
我笑一笑,點出五張百元鈔票放在他手上,自己拉門開車離去。後視鏡里,還一直可以看到阿清愣愣地握著那幾張鈔票,滿眼感恩,凝視我的車慢慢開走。
無論他要錢是為了什麼,我知道他是真正需要。而且,五百元對他和對我的意義是不一樣的。可以幫到人是一件賞心樂事,我鬱悶的心情稍稍舒暢。
車子剛剛開出,手機響起來,是李培亮。
“唐詩,王朝何董來電話,說你忙得沒時間過問玉飾展的事兒?”
“他沒說錯。”我悻悻,趁機推脫責任,“小李,這個CASE一直是你跟的,很清楚,就負責到底吧。”
“這麼大的事兒……”他遲疑,但是很快地說,“你是在忙元歌的事兒吧?我支持你。”
“小李,謝謝你。”我掛掉電話,忽然想起,他剛才說“你是在忙元歌的事兒吧”,他只提到元歌,卻沒有提宋詞,這和宋詞前夫蘇君每每提起這件案子必然把兩個人相提並論的作風剛好相反,然而蘇君是有心,小李卻是無意,這有心和無意,卻都代表了有情。
這時候手機再次響起,我看也不看號碼便接聽:“小李,我正想問你……”
“唐詩,是我。張楚。”
在那間“老故事”咖啡店,我終於再次見到張楚。
讓我對我的愛說再見
一見面,我們的雙手就緊緊握在了一起,彼此貪婪地注視著,只是兩天沒見,卻像隔了整整一個世紀,思念得發狂。
他以看得見的速度消瘦著,眼窩深陷下去,可是眼中的光亮,卻那麼熾熱如火,帶著不顧一切的痛楚與熱烈,好像要把自己和我一起燃燒。
“唐詩,我已經決定了。”他說,“和我妻子離婚!”
“不!”我驚呼起來。
他搖搖頭,用眼神阻止我,堅定地表白:“我知道你是善良的,不想傷害任何人。可是事情走到這一步,已經註定會有人受傷害,我妻子沒有錯,她不該為此傷心,可是同樣地,她也不該受到蒙蔽,她也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女子,也是當事人之一,有權利知道真相。我必須把一切擺在她面前,並接受她的懲罰。當初,我向她求婚是因為愛她而不是其他,現在,我遇到你,愛上你,無可推諉,無可辯解,是我變心。既然已經變了心,卻還要維持一份表面上的道德和忠誠,一味隱瞞塞責,對她,是不忠,對你,是不義!唐詩,我不能再繼續對不起你們兩個,也不能再讓我的內疚來折磨你,一再向你表白我的痛苦是一種自私,只會給你帶來雙倍的痛苦,我沒有權利這樣做,卻有責任必須結束這一切,及早給你一個答案,給你一份永恆……”
“不,張楚,我不需要任何答案。”我哭著,握著他的手,心如刀割。他怎麼可以這樣好,這樣好!我所想的一切他都知道,不推卸,不矯做,一力擔當,磊落地面對自己的感情,負起應盡的責任。
我再一次知道,今生今世,我不可能再愛上第二個人如愛他一樣,他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是我用全身心所追求維護的感情。他是我的心,是我的血肉,是我自己的另一半!
我想起《呼嘯山莊》里凱薩琳對希刺克厲夫的愛的表白:“除了自己之外,還有,或者應該有,另一個自己存在。如果我是完完全全都在這兒,那麼創造我又有什麼用處呢?在這個世界上,我的最大的悲痛就是希刺克厲夫的悲痛,而且我們從一開始就注意並且互相感受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他是我最強的思念,如果別的一切都毀滅,而他還留下來,我就能繼續活下去;如果別的一切都留下來,而他卻給消滅了,這個世界對於我就將成為一個極陌生的地方,我不會再是它的一部分。我就是希刺克厲夫,他永遠永遠地在我心裡,並不是作為一種樂趣,卻是作為我自己本身而存在。所以,不要說什麼讓我們分離,那是做不到的……”
可是現在,我和我的希刺克厲夫卻要分離了。離開他,我將不再完整,會比剜除我的心我的血肉更使我疼痛,可是,讓我如何擁有他?
望著他,望著他,我柔腸寸斷,而淚如雨下,卻不得不狠下心絕望地說出:“張楚,我們分手吧!”
“張楚,我們分手!”
我從沒有想過這句話會由我說出。自從第一眼看到張楚,我今生最大的願望就是可以擁有他,並永遠和他在一起。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甚至可以不求任何名分沒有任何條件地跟隨他,只要他在繁忙之餘,讓眼光偶爾在我身上留連。
可是,今天,他卻說他要離婚,他要給我一個名分,他要同我在一起,永永遠遠!
他終於答應了我,他終於接受了我,他終於承諾了我。然而,我卻對他說:我們分手!
天,這是怎樣的殘忍?怎樣的荒謬?怎樣的痛入心肺?
我哭著,語無倫次地,將那個發生在三百五十年前的老故事和盤托出。
哦,那可真是一個老故事。
在我的敘述中,張楚的表情不斷地變幻著,由驚訝,愕然,震撼,而至慘痛,悲憫,感慨,無奈,最後,呈現出一種心灰意冷的死寂。
我講得很亂,很艱難,口才比鬼王爺吳應熊差一千倍,可他還是聽明白了,而且,信了。
畢竟,他也是吳應熊的一部分,是另一半轉世。我們之間,始終有靈犀相通。
沉默,比死亡更沉重的沉默。
足足沉默了有一支煙的工夫,終於,張楚輕輕地用耳語一樣的聲音嘆息:“這麼說,我們只得分手了?”
然後,他站起來,跨進一步,猛地將我緊緊地摟在懷裡,用盡全身的力氣,仿佛要將我揉進他的身體裡去。我覺得自己的骨頭都要碎了,可是忍住了不出聲。天知道我多麼渴望這樣的擁抱,多麼渴望碎裂,毀滅,將你我兩個,都來打破,用水調和。我和他,本來就是一體的呀!
教堂舉行婚禮時,新郎新娘會對神父發一個誓:“我將跟隨他,無論貧窮與疾病,不離不棄。”
對我和張楚而言,無論貧窮,疾病,都不足以將我們分開,甚至道德與良心的重壓,我們也寧可背負,情願抱在一起下地獄。可是,現在要分開我們的,不是疾病也不是道德,而是命,是命!
元歌說過,我美貌,青春,富有,受上帝寵愛,她不知道,擁有得再多,沒有了張楚,我也只是一個無愛的軀殼,最貧窮的失竊者。不,我並不是上帝的寵兒,而恰恰相反,卻是上帝全力追殺的那個不祥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