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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子呢?”申俊沒有看見兒子的身影,心裡就像是一團火焰在燃燒。

  可姜芳芳也是一臉著急,怎麼也說不清楚是怎樣把兒子弄丟的。申俊見女兒一臉惶恐,找了個機會私下盤問,才發現那噩夢般的夜裡究竟發生了什麼。

  原來那天下午姜芳芳在家待得無聊,看雨停了,便帶著兩個孩子出門散步。可是走著走著她們就迷了路。這個時候天空開始落起了雨點,找不到路的娘兒仨開始焦躁起來,可是天色漸暗,她們越著急反而越找不到回家的路。

  郊區大雨的夜晚,娘兒仨走到盛世花園工地一側的垃圾場附近,依舊找不到人問路,工地的工人此時都已在位於工地最內側的工棚里睡著了。

  找了個躲雨的地方,姜芳芳給兒子餵了奶,可是兒子依舊大哭大鬧。可能是累積的焦慮誘發了躁狂症,姜芳芳二話沒說,抱著兒子走進雨里,把他塞到了坍塌了一側的沙堆中,用手扒拉著沙子把孩子埋了起來。

  在幾十米外目睹了全過程的女兒被媽媽的行為徹底嚇蒙了,再也不敢哭喊一聲。犯了病的姜芳芳牽著女兒又走了很遠,直到天色發白,才清醒過來,發現孩子丟了。

  五歲的女兒又驚又怕,更記不住那個活埋了自己弟弟的地點,只好跟著媽媽回了家。

  申俊知道了真相之後又氣又痛,幾乎背過氣去,在心裡藏了很久的想法再次湧上心頭。

  那天天色漸晚的時候,申俊提出要和姜芳芳一起去找兒子的屍體,快要被愧疚淹沒了的姜芳芳沒有理由拒絕,但提出要把女兒帶著,因為女兒有可能會記得去的路。以此為由,申俊帶著姜芳芳和女兒走到了那座石橋上,趁姜芳芳不注意,把她推下了石橋。

  在得知公安機關發現了一個嬰兒的屍體的時候,申俊知道早晚會查到他的頭上,為了不讓女兒暴露他的行為,他做通了公司一個和他有曖昧關係的會計的工作,把女兒藏在了她家裡。

  “最無辜的就是這個小女孩了,看著媽媽殺了弟弟,又看著爸爸殺了媽媽,”我嘆了口氣,“她以後該怎麼辦呢?”

  “發生了這種事,”大寶很迷茫,“該去怪誰呢?”

  第十五章金屋殘嬌

  嫉妒是來自地獄的一塊嘶嘶作響的灼煤。

  ——歌德

  1

  晶晶和海萍是省城天正律師事務所最年輕、最漂亮的兩名律師。

  為了擴充事務所的規模,提升事務所的形象,王天正用不低的薪酬從政法大學招來了這兩名在學校就通過了司法考試的律政佳人。

  兩位才女雖然都是人氣校花,性格卻截然不同。晶晶性格外向,善於交際,周旋於事務所眾多帥哥之間,給他們一種看能看得到、摸卻摸不著的感覺,像只小貓一樣不停地撓著他們的心。海萍則是個內向的美女,她崇尚“不以結婚為目的的上床都是耍流氓”,每天下班後,她就用一對耳塞塞住耳朵,沉浸在自己的音樂世界之中。

  她們的老闆王天正是個顧家的男人,對自己的妻子言聽計從。尤其是此時,妻子已經有了幾個月的身孕,他更是每天準點回家,就連事務所奪了今年律師界的大獎的慶功宴,他也想缺席。同事們不可能在這種時候放過老闆,強行將他留了下來。

  晶晶喝得多了些,勾著王天正的脖子,要他送她回家,然後給了海萍一個眼色。

  海萍就是省城人,但為了上班更近一些,所以和晶晶一起住在公司為她倆租的一間兩室一廳的房子裡。可是因為晶晶偶爾會帶個帥哥回來,海萍覺得自己成了個燈泡,而且她實在無法在晶晶整夜的浪叫聲中入眠。於是她們心照不宣地達成了協議,晶晶若要帶人回來,會提前告知海萍,而這一晚,海萍就會回到十幾公里外的自己家裡住。與人方便就是方便自己,海萍一直這樣覺得。

  夏日的周末晚上最熱鬧。海萍下了公交車,漫步在熱鬧的街道,看著熙熙攘攘的夜市里勾肩搭背的男女,浮起一絲自憐。二十四歲了,還從未有一個男人能走進她的心扉。想著剛才晚宴上晶晶的奔放表現,心想若是自己也能像晶晶這樣沒心沒肺就好了。

  海萍不願意回家,因為一回家,父親、母親和哥哥就會分別來刺探她的感情現狀,生怕她嫁不掉一樣。所以,周六一早,趁著父母還沒有起床,海萍就拎起包準備回宿舍去。陽光明媚,和晶晶一起逛一整天街也不失為一件趣事。

  海萍開門走進宿舍的剎那,仿佛聞見了一絲異味。晶晶的房門是關著的,估計昨晚折騰得挺晚,到現在還沒有起床。海萍躺倒在自己的床上,拿出手機刷微博。可是她越來越覺得那種異味很不正常。她是律師,實習時也會去案發現場,那種異味聞上去就像是血腥的味道。海萍越想越害怕,跳起來敲了敲晶晶的房門,一片死寂。

  海萍找到備用鑰匙,抖著手打開了晶晶的房門。門剛推開一道fèng,濃烈的血腥味就撲鼻而來,她往後退了一步,幾乎不敢往房裡看去……我們趕到現場的時候,海萍還沒有緩過神來,她坐在派出所的警車裡,雙手抱膝、瑟瑟發抖,臉上滿是淚痕,一副楚楚可憐的樣子。

  “有頭緒嗎?胡老師。”我看眼前這個報案的女孩肯定是嚇得說不出話了,於是轉頭問身邊剛從現場出來的胡科長,“什麼情況?”

  “估計是性變態殺人,”胡科長說,“很有頭緒,嫌疑人已經被控制了。”

  “又是一個鋪墊基礎的案例啊。”因為單位也位於省城,所以省城市公安局管轄的命案,即便不是疑難、重大案件,師父也會要求我儘量參加偵破,從而掌握大量的基礎案例作為提升自己業務素質的鋪墊,讓自己迅速成長。

  “不過手段是蠻殘忍的,”胡科長說,“漂漂亮亮的一個小姑娘,現在追悼會都沒法開了。”

  現場有明顯的打掃痕跡,痕跡檢驗部門也確認了兇手殺人後用拖把拖了地,抹除了可能留下的痕跡物證。

  “打掃現場,”胡科長說,“通常是熟人所為。”

  我點點頭,問:“屍體運走了嗎?原始狀況是什麼樣的?”

  胡科長走到位於現場內側臥室的床邊,指著床沿說:“當時死者就躺在這裡,全身赤裸、四仰八叉,四肢被尼龍繩綁在床沿四角,嘴巴被膠帶粘住,衣服被撕碎,扔在床邊。死者身上、臉上估計加起來有兩百多刀,都是深達皮下。”

  我想像了一下原始現場的原貌,不禁後背發涼:“那死者是被疼死的?”

  “現場有大量血跡,初步考慮是失血性休克,也就是慢慢失血、慢慢死去的,死者死前承受了一般人不可能承受的痛苦。”

  “尼龍繩和膠帶是哪裡來的?”我問。

  “問了報案的小女孩,她說是之前她們搬家用剩下的,都放在死者臥室的床頭櫃裡,”胡科長說,“所以說,肯定是熟人嘍。”

  “還有個熟人的依據,”胡科長想了想,補充道,“就是通過初步勘查,我們沒有在死者相關部位發現威逼傷和抵抗傷。說明兇手是在死者不備的情況下,突然發難的。能進入一個單身女孩家裡且能夠尋找機會突然發難,一定是熟人。當然,也可能這種捆綁就是兇手和死者之間的一種協議。”

  我點頭認可。要控制被害人,又要有充分時間尋找繩索,是很難做到的一件事情,所以我更願意相信是兇手和死者在玩SM(虐戀)遊戲,只是死者沒有想到兇手會變態到要動刀。

  “嫌疑人是什麼人呢?”我問。

  “死者的老闆,一家律師事務所的首席律師王天正。”胡科長說,“昨晚正是這個王天正送死者回家的。”

  “有證據嗎?”

  “小區的監控,記錄車的情況沒問題,只是晚上看不清人臉。”胡科長說,“但是在現場,我們提取到了一枚保險套。”

  “會打掃現場的兇手,怎麼可能在現場留下保險套?”我很質疑這個證據。

  “保險套是在床fèng里發現的,”胡科長說,“可能是兇手用完後,不慎將它掉落,想再找到卻找不到了。如果這個保險套里的精液是王天正的,那就是直接證據。”

  “可是,”身邊的偵查員插話道,“目前王天正否認和死者有過性關係。他說當晚只送死者到樓下,樓都沒上。通過對王天正妻子的詢問,王天正回家的時間也很正常。王天正的同事都說王天正特別‘妻管嚴’,這種事兒肯定不敢幹。”

  “那可不一定,”胡科長說,“如果真的是王天正乾的,他的妻子很有可能在給他打掩護。越是道貌岸然的人,越是有可能心理變態。他的妻子不是懷孕了嗎?他這時候出去作案完全有可能。”

  被胡科長這麼一說,我的心頭閃過了“雲泰案”的影子。

  “如果保險套里的精液是王天正的,那麼他所有的供述都不成立了。”我皺皺眉頭,說,“先去檢驗一下屍體吧。”

  死者的死狀很悲慘,僅面部就被銳器劃了數十刀,看不清眉目,一副猙獰的面孔。女性的特徵性部位也被不同程度劃傷,黃色的脂肪組織翻出了皮膚外,創口陰森森地滴著血。

  “看,”胡科長切開死者的四肢關節,說,“沒有發現任何約束傷和抵抗傷,兇手不約束、威逼死者,是怎麼做到找繩子、捆綁人呢?”

  “會不會是把死者弄暈了以後,利用死者昏迷的時間,尋找繩索呢?”

  我問。

  “昏迷無外乎藥物、顱腦損傷和窒息才可以形成,”胡科長說,“沒有發現相應的損傷啊。毒物檢驗也正在進行,應該不會有什麼發現的。”

  “屍體上能看出窒息徵象的口唇、眼瞼、手指都被兇手用刀破壞了,”我說,“但是剛才我看了顱底,發現有顳骨岩部的出血。”

  胡科長說:“不錯,機械性窒息死亡的屍體,確實常見顳骨岩部出血。但是這不是機械性窒息的一種非特異性指標。不是說有顳骨岩部出血,就一定是窒息死亡,必須要有導致窒息的原因存在。”

  我點點頭,用紗布擦拭著死者頸部已經被我們逐層分離的肌肉,說:“頸部被劃了好幾刀,雖然沒有傷到大血管,但是污染了頸部的肌肉,我們看不出她的頸部生前有沒有遭受過暴力。但是給我的感覺是,死者的舌骨大角活動度右側大於左側,不知道能不能作為有被扼頸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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