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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東平停下來歇了一口氣:“向兵進入儲藏室後只看見蘇志文,那是因為方柔枝躲在壁畫後面。向兵用花瓶砸傷了蘇志文,同時他也隱約看見蘇志文手裡拿了個玉如意般的東西,但因為太慌張,他來不及細看就走了。他走之前,在箱子內側用蘇志文的手指寫下了‘不是向兵’四個字。林叔叔說,這在一段時間內,的確迷惑了警方。”簡東平把目光轉向曾雨杉,雨杉別過頭去不看他,他接著說,“向兵走後,她確定蘇志文已經失去了知覺,便用擀麵杖插入了鎖孔。”
“向兵離開的時候,沒把儲藏室的門關緊,所以他剛走不久,雨杉就來了。雨杉進來時,方柔枝還沒來得及離開。她看著雨杉拿了畫離開,非常高興,覺得這下可以嫁禍給雨杉了,但是她在這裡犯了兩個致命的錯誤。”
“她犯了什麼錯誤?”雨杉急切地問道。
“她對警方說,9點35分左右,她看見雨杉偷偷摸摸地上樓,沒有穿鞋。她是怎麼看到你沒穿鞋的呢?是通過正對著樓梯的那幅畫。事實上,她只有站在你背後,並站在儲藏室這邊的樓梯邊,才能通過走廊里那幅畫的鏡框看到你的腳。因為如果她站在你的前方或者別的任何位置,你都會看到她。而如果那時候她在窗外,樓梯則擋住了那幅畫,她是看不見你的腳的。”
“原來是這樣!那還有一個錯誤呢?”曾雨杉恍然大悟。“根據她自己的供詞,她看到黑影后,急匆匆到園子裡去了,然後9點多去廚房喝了牛奶,她說當時玉芬阿姨在鏟地上的油污。但是根據方琪和沈阿姨的證詞,9點20分左右,方琪看見氣喘吁吁神色不安的方柔枝從園子裡跑進客廳,方柔枝說在大門附近看見了黑影。方琪跟方柔枝說話的時候,沈阿姨到廚房關照玉芬阿姨明天早餐的事。這時候,玉芬阿姨在抱怨方柔枝沒洗牛奶杯,也就是說,在9點20分左右的時候,她已經喝過牛奶了。兩種說法順序顛倒了。我傾向於牛奶是先喝的。她是喝完牛奶才急忙走到園子去的,但是因為玉芬阿姨當時蹲在地上鏟油污,所以沒注意到她是從客廳走到園子,還是從園子走到客廳。其實喝牛奶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她想試探玉芬阿姨是否注意到她的舉動,結果證明玉芬阿姨並沒有多加注意。”
“我當時背對著她。只知道她開冰箱門,說園子裡很熱,想喝牛奶,我以為她就是從園子裡進來的呢,她說她回房間了,我沒注意,門沒關好,我以為她是進來的時候沒關好的。”章玉芬插嘴道。
“後來,她通過廚房門走進了園子,急匆匆從園子又跑回客廳,碰見方琪就說了黑影的事,她的目的就是為了告訴方琪,她剛剛有大段時間不在走廊里。她想給別人造成一個印象,她吃完飯,去廚房喝了杯牛奶後就直接到園子裡去了,這等於是在製造她的不在場證明。在這裡,她故意打了一個時間差,牛奶的確是喝了,但是沒人想到,是喝牛奶在先,還是看到黑影在先。”簡東平喝了一大口咖啡,繼續說,“根據那幅鏡框和牛奶杯的矛盾,我認為在9點20分以前,她應該就在儲藏室附近,如果是這樣的話,那9點35分這個時間就有問題了。因為按照她的說法,她從客廳出來後就直接回二樓自己的房間了。如果9點20分左右她回了房間,9點35分,她在樓下看見雨杉,那就意味著,中間她還得再下一次樓,但沒人看見,她自己也沒提起過。就算她真的在那時候下樓,被看到的機率也很高。9點多的時候,曉曦下樓去了書房,她們可能遇上,那時候玉芬阿姨在廚房,方琪在客廳,都很容易聽到樓梯上的腳步聲,但是沒人聽見或者提起。所以我認為她看見雨杉,應該是在她看見黑影以及喝牛奶之前。但當時肯定沒那麼晚,所以我猜,她看到的鐘一定是出了什麼問題,客廳和廚房的鐘是一致的,沈阿姨後來告訴我,儲藏室的鐘被故意撥快了20分鐘,所以進入儲藏室的人,多少會在時間問題上露出破綻。方柔枝還真的中了這個圈套。”
簡律師呵呵笑了笑。
“她去過廚房也去過客廳,怎麼沒看那裡的鐘?”
“那時候她忙於應付別的事,根本沒注意到鍾。她說的那個9點35分,也是後來林叔叔問起時,她才想到的。”
“好吧,除此以外,還有什麼是可以指證這個方柔枝的?”簡律師問。
“有三條。第一,周謹失蹤前的裝束。她穿著男裝,熟人馬上能認出她來,但如果只見過她一兩次面的人估計是認不出來的。周謹曾經向旅館老闆暗示自己是要跟一個不太熟悉的人見面,所以才打扮成那樣。周謹在這個家裡做過一個星期保姆,大家都認識她,這裡唯獨不太熟悉她的就是方柔枝。正是因為方柔枝住院,她才被雇來照顧曉曦的,方柔枝回來後第二天周謹就走了。所以周謹認為如果她打扮成男裝,方柔枝未必認得她。第二,我讓凌戈去雨杉房間試隔音的那天晚上,有人潛入了雨杉的房間。”
“啊!”曾雨杉驚叫了一聲。
“凌戈很肯定地說,那個人是在房間裡找什麼東西,但最後為什麼你什麼都沒發現呢?我認為她是調換了一件東西。”
“什麼?”曾雨杉緊張地問。
“雨傘。”
“雨傘?”
“她跟周謹見面的那天下著大雨,周謹在傘鋪買了把雨傘,方柔枝離開周謹住處的時候把傘帶了回來,因為她離開沈家的時候還沒下雨,所以她沒帶傘。她沒想到,雨傘不知怎麼就到了你手裡。”
“你這麼一說,我想起來了,我第二天回來後又出去過,我隨便在盥洗室拿了把傘。後來就一直放在我那裡了,我也不知道那是誰的,也沒人跟我提起過。那是周謹的傘?”
“是的,我已經問過那個賣傘的人了,他還記得周謹。周謹那天穿的是男裝,而一開口卻是女聲,把他嚇了一大跳,所以他對周謹印象深刻。方柔枝一直想從你那兒拿回那把傘,總覺得放在你那裡不安全,但是她不方便直接要,一是怕你不肯,如果她向你要雨傘,你肯嗎?”
“我當然不肯。她憑什麼說那是她的?”曾雨杉說。
簡東平笑笑:“所以說,她沒向你要。另外,她也怕引起你的疑心,因為經警方證實,傘的內側沾有周謹的血跡。”
“小戈說找到了傘,就是那把?怪了,她為什麼不扔掉它?怎麼會有機會讓雨杉拿走?”簡律師覺得不可思議。
簡東平笑了起來。
“因為第二天也下雨,她本想把傘帶出去扔掉的,想不到又下雨,只好又撐了回來,不料傘拿回來不久後被雨杉拿走了。哈哈哈,真不走運啊。她一定焦頭爛額地找了很久。”
“她從雨杉的房間拿到傘後,為什麼又不扔掉它?”簡律師再問。
“根據她對警方的說法,她帶出去兩次都沒扔成功,因為那把傘質量不錯,她一扔掉就被別人撿走了,她只好又趕緊拿回來。所以她後來決定乾脆把傘上的血跡洗掉,她就是利用陪曉曦去上課的機會溜出來去周謹那兒的。她襲擊小戈的那天,也是陪曉曦去上課,她準備溜回來洗傘的,想不到小戈先她一步拿到了那把傘。她倒霉吧!”
“向兵離開的時候,沒把儲藏室的門關緊,所以他剛走不久,雨杉就來了。雨杉進來時,方柔枝還沒來得及離開。她看著雨杉拿了畫離開,非常高興,覺得這下可以嫁禍給雨杉了,但是她在這裡犯了兩個致命的錯誤。”
“她犯了什麼錯誤?”雨杉急切地問道。
“她對警方說,9點35分左右,她看見雨杉偷偷摸摸地上樓,沒有穿鞋。她是怎麼看到你沒穿鞋的呢?是通過正對著樓梯的那幅畫。事實上,她只有站在你背後,並站在儲藏室這邊的樓梯邊,才能通過走廊里那幅畫的鏡框看到你的腳。因為如果她站在你的前方或者別的任何位置,你都會看到她。而如果那時候她在窗外,樓梯則擋住了那幅畫,她是看不見你的腳的。”
“原來是這樣!那還有一個錯誤呢?”曾雨杉恍然大悟。“根據她自己的供詞,她看到黑影后,急匆匆到園子裡去了,然後9點多去廚房喝了牛奶,她說當時玉芬阿姨在鏟地上的油污。但是根據方琪和沈阿姨的證詞,9點20分左右,方琪看見氣喘吁吁神色不安的方柔枝從園子裡跑進客廳,方柔枝說在大門附近看見了黑影。方琪跟方柔枝說話的時候,沈阿姨到廚房關照玉芬阿姨明天早餐的事。這時候,玉芬阿姨在抱怨方柔枝沒洗牛奶杯,也就是說,在9點20分左右的時候,她已經喝過牛奶了。兩種說法順序顛倒了。我傾向於牛奶是先喝的。她是喝完牛奶才急忙走到園子去的,但是因為玉芬阿姨當時蹲在地上鏟油污,所以沒注意到她是從客廳走到園子,還是從園子走到客廳。其實喝牛奶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她想試探玉芬阿姨是否注意到她的舉動,結果證明玉芬阿姨並沒有多加注意。”
“我當時背對著她。只知道她開冰箱門,說園子裡很熱,想喝牛奶,我以為她就是從園子裡進來的呢,她說她回房間了,我沒注意,門沒關好,我以為她是進來的時候沒關好的。”章玉芬插嘴道。
“後來,她通過廚房門走進了園子,急匆匆從園子又跑回客廳,碰見方琪就說了黑影的事,她的目的就是為了告訴方琪,她剛剛有大段時間不在走廊里。她想給別人造成一個印象,她吃完飯,去廚房喝了杯牛奶後就直接到園子裡去了,這等於是在製造她的不在場證明。在這裡,她故意打了一個時間差,牛奶的確是喝了,但是沒人想到,是喝牛奶在先,還是看到黑影在先。”簡東平喝了一大口咖啡,繼續說,“根據那幅鏡框和牛奶杯的矛盾,我認為在9點20分以前,她應該就在儲藏室附近,如果是這樣的話,那9點35分這個時間就有問題了。因為按照她的說法,她從客廳出來後就直接回二樓自己的房間了。如果9點20分左右她回了房間,9點35分,她在樓下看見雨杉,那就意味著,中間她還得再下一次樓,但沒人看見,她自己也沒提起過。就算她真的在那時候下樓,被看到的機率也很高。9點多的時候,曉曦下樓去了書房,她們可能遇上,那時候玉芬阿姨在廚房,方琪在客廳,都很容易聽到樓梯上的腳步聲,但是沒人聽見或者提起。所以我認為她看見雨杉,應該是在她看見黑影以及喝牛奶之前。但當時肯定沒那麼晚,所以我猜,她看到的鐘一定是出了什麼問題,客廳和廚房的鐘是一致的,沈阿姨後來告訴我,儲藏室的鐘被故意撥快了20分鐘,所以進入儲藏室的人,多少會在時間問題上露出破綻。方柔枝還真的中了這個圈套。”
簡律師呵呵笑了笑。
“她去過廚房也去過客廳,怎麼沒看那裡的鐘?”
“那時候她忙於應付別的事,根本沒注意到鍾。她說的那個9點35分,也是後來林叔叔問起時,她才想到的。”
“好吧,除此以外,還有什麼是可以指證這個方柔枝的?”簡律師問。
“有三條。第一,周謹失蹤前的裝束。她穿著男裝,熟人馬上能認出她來,但如果只見過她一兩次面的人估計是認不出來的。周謹曾經向旅館老闆暗示自己是要跟一個不太熟悉的人見面,所以才打扮成那樣。周謹在這個家裡做過一個星期保姆,大家都認識她,這裡唯獨不太熟悉她的就是方柔枝。正是因為方柔枝住院,她才被雇來照顧曉曦的,方柔枝回來後第二天周謹就走了。所以周謹認為如果她打扮成男裝,方柔枝未必認得她。第二,我讓凌戈去雨杉房間試隔音的那天晚上,有人潛入了雨杉的房間。”
“啊!”曾雨杉驚叫了一聲。
“凌戈很肯定地說,那個人是在房間裡找什麼東西,但最後為什麼你什麼都沒發現呢?我認為她是調換了一件東西。”
“什麼?”曾雨杉緊張地問。
“雨傘。”
“雨傘?”
“她跟周謹見面的那天下著大雨,周謹在傘鋪買了把雨傘,方柔枝離開周謹住處的時候把傘帶了回來,因為她離開沈家的時候還沒下雨,所以她沒帶傘。她沒想到,雨傘不知怎麼就到了你手裡。”
“你這麼一說,我想起來了,我第二天回來後又出去過,我隨便在盥洗室拿了把傘。後來就一直放在我那裡了,我也不知道那是誰的,也沒人跟我提起過。那是周謹的傘?”
“是的,我已經問過那個賣傘的人了,他還記得周謹。周謹那天穿的是男裝,而一開口卻是女聲,把他嚇了一大跳,所以他對周謹印象深刻。方柔枝一直想從你那兒拿回那把傘,總覺得放在你那裡不安全,但是她不方便直接要,一是怕你不肯,如果她向你要雨傘,你肯嗎?”
“我當然不肯。她憑什麼說那是她的?”曾雨杉說。
簡東平笑笑:“所以說,她沒向你要。另外,她也怕引起你的疑心,因為經警方證實,傘的內側沾有周謹的血跡。”
“小戈說找到了傘,就是那把?怪了,她為什麼不扔掉它?怎麼會有機會讓雨杉拿走?”簡律師覺得不可思議。
簡東平笑了起來。
“因為第二天也下雨,她本想把傘帶出去扔掉的,想不到又下雨,只好又撐了回來,不料傘拿回來不久後被雨杉拿走了。哈哈哈,真不走運啊。她一定焦頭爛額地找了很久。”
“她從雨杉的房間拿到傘後,為什麼又不扔掉它?”簡律師再問。
“根據她對警方的說法,她帶出去兩次都沒扔成功,因為那把傘質量不錯,她一扔掉就被別人撿走了,她只好又趕緊拿回來。所以她後來決定乾脆把傘上的血跡洗掉,她就是利用陪曉曦去上課的機會溜出來去周謹那兒的。她襲擊小戈的那天,也是陪曉曦去上課,她準備溜回來洗傘的,想不到小戈先她一步拿到了那把傘。她倒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