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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悠從不對牛彈琴,只接著他的話茬講出了一個長久以來的疑惑:“我個人來說,只喜歡柳德琺、賀宇。梁暮偉、陸軼龍是您請的。對了,當初冉冉和瀟瀟同時推薦賀宇、陸軼龍的時候,我不知道您怎麼一下子就記住了陸軼龍,差點兒還把賀宇落下,要不是我把演員表附在劇本後面跟進,您壓根兒就沒記得賀宇這麼個人吧?”

  “我沒有……”李亦然沒敢承認,自己確實對陸軼龍的印象更深。

  “還是您覺著陸軼龍和您年輕的時候長得特別像,所以一眼就記住了、格外有好感?”陳悠想印證心理學上所說的“對熟悉的事物、似曾相識的容貌特徵更有安全感”這一理論。

  “我現在也年輕,”李亦然心有不甘地分辯,“我沒覺得自己和誰長得像——認真說起來,咱們倆的眼睛是最相像的,你不覺得好看?”

  “‘千人一面,美則美矣,毫無靈魂’的花瓶太多了,”陳悠已經被各路通稿弄不清“好看”的標準是什麼了,“再好看也禁不住我天天照鏡子,早就‘審美疲勞’了——您真是,嘴上說著‘不在意’,其實內心‘特別自戀’!”

  “我不是……”李亦然搬出陳年往事,證明自己的顏值絕不僅僅局限於小範圍內的自戀,“好歹我上學的時候,也是拍過雜誌內頁、當過男神的,小姑娘見了我也跟追星似的五迷三道……”鄭薇薇可以作證!那次通告,鄭薇薇跟了全程,拍攝進度未半,鄭薇薇就暗下決心:這男孩兒太好看了,必須拿下!於是,李亦然的第一次通告,就變成了唯一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通告。算起來,李亦然還是鄭薇薇帶的第一個藝人。

  在追星這件事上,陳悠真的很佛系:“退一萬步說——什麼是男神?在我的理解中,三米開外,案桌上有龕位、有香爐、有水果糕點供著的,那叫神。兩米之內,會跑、會跳、會張嘴說話的,都是白日見鬼。我們作為社會主義接班人,是堅定的無神論者!”

  如果粉絲全都這麼佛系,勞安迪想,娛樂圈裡起碼有一半明星要沒飯吃了:“四大男神現場互動,你就真沒什麼想法?”

  陳悠唯一的想法就是:“我十分想問鄭薇薇的扮演者,作為粉絲票選與李亦然匹配感最強的女神,需不需要編劇幫她加幾場吻戲、船戲?吻戲三萬,船戲五萬,買二送一,童叟無欺——款到即加,個稅自理。”

  李亦然才不相信女神能這麼不開眼讓陳悠有錢收,他心眼一活分,試圖再爭取一下此前的議案:“上次我跟你說的那個,女一號……”

  陳悠徹底斷了他的念想:“女一號,張修雯、歸綸瑋、楊瑢瑢;男一號,柳德琺、廖樊凡、賀宇;男二號,梁暮偉、胡舸閣、陸軼龍;甄玲玲飾鄭薇薇,肇金穗飾陳悠少女時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可能。茲要不出這個圈兒,您隨便挑。就別惦記捧什麼票房毒藥、洗錢明星、慣三兒了……我真不明白,觀眾不是瞎子——黑金資本那套把戲,早就被拆穿了,還能再唱幾齣?我的本子再爛,那也是花了工夫的,不能帶頭忽悠老百姓搭上血汗錢捧反面典型。你們哥兒幾個想泡小明星,為什麼不學老一輩土豪,直接砸錢買房、買車、買包、買首飾,扯什麼幌子、拍什麼電影、混什麼文藝、賣什麼情懷、充什麼文學呢?”文學求放過!

  一切娛樂圈畸形亂象都擺脫不了娛樂業原罪。舊社會捧出來的“名角兒”、美帝的“莉蓮瑪·露蒙”,背後不是王公財閥,就是黑幫,這都不算秘密——眾所周知,明目張胆。每次娛樂圈曝出新瓜,陳悠都跟著直覺去扒財經動態。

  “俗氣!”李亦然滿口不屑,一臉鄙夷。

  “那怎麼才是‘不俗氣’?”陳悠抓住話柄不放,“您數數看,多少人打著藝術旗號製片、買片、賣片,圈錢做局、沆瀣一氣。鬧出了名堂,自己名利雙收;鬧不出名堂,燒的也不是自己的錢。再吆喝著出鏡、排片機會騙些眼皮子淺的無知少男少女上船,一分錢不花,白票。對他們個人來說,這買賣穩賺不賠不是?”

  李亦然正氣凜然地強調:“那都是個案!”但他被自己的微表情出賣了,他心虛地看了一眼勞安迪的方向。

  “不不不,”陳悠從人性角度出發,作理性分析,“絕非個案。”她跟隨著李亦然的目光,也下意識地看向勞安迪。

  李亦然!你看我幹什麼?勞安迪頭皮發麻,聳肩攤手表態:“我從來不睡粉絲。”

  陳悠挖坑埋人、勞安迪落井下石,配合得天衣無縫。

  難道我睡?李亦然遭遇圍剿,一時語塞。他剛開始學做幕後那幾年,在片場難免被別家粉絲拍到路透照,真有小姑娘在微博喊話“小哥哥這麼高顏值做什麼幕後?直接出道走花路呀!”讓李亦然著實飄飄然了一陣子,結婚之前,有一次鬼迷心竅地帶姑娘回家,被鄭薇薇誤打誤撞地在機關家屬院外堵了個正著,他心有餘悸至今。

  這事全家人都知道。陳悠從心理諮詢師角度就事論事:“哪怕它是洪水猛獸,您也不用去刻意迴避、遮掩什麼,您完全可以正視這一系列問題——通過您從小到大接受過的家庭薰陶、文化教養,您的道德觀、責任感會提醒您已經是有家室的人了,您的心智也會在計算過出軌成本、評估過收益損失之後告訴您‘不值’、‘可以,但沒必要’。人非草木,人之常情,除了無欲無求、一心修仙的,誰不想花團錦簇、鶯圍翠繞過一生呢?畢竟,那也可以作為人類出於原始本能,對自己所獲得的社會價值的另外一個層面上的認可形式,儘管可能有悖道德與法制,但也不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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