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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若淡然地喝著茶,聽到洛熙的話卻是揚了嘴角。將茶杯放下,紫若心情很是愉悅地說道:“也不知怎麼地,就是覺得很有趣。看到他表現出和崢完全不一樣的神情,就會很明確地知道。他是沈煥,不是崢。”
要完全放下是絕對不可能的,但成為心裡美好的回憶卻是可以的。她喜歡看的沈煥表現出不一樣的神情。因為她是和青崢一起長大的,崢對她總是寵溺多過溫柔的。沈煥卻是不一樣,這個人偶爾會使些小性子,讓她覺得很是有趣。
“姐姐其實已經對他上心了。”一旁的歐辰如此說道。若不是對一個上心,是不會這樣話心思去逗他玩的。就像他自己,除了熙之外,他可是完全沒有興趣去對誰那般。同樣身為歐家的人,姐姐雖然總是帶著溫柔,但對於不上心的人,絕對是懶得去理會的。
紫若倒是沒有反駁,只是輕輕地笑了一下。歐辰說的也沒有錯,她最近看到沈煥的時候想起崢的時間似乎是越來越少了。終究有一天能夠放下的吧。她是如此,另一個世界的崢也是如此。只是,需要時間而已。
洛熙覺得這樣也很好,姐姐能走出來跟一個人在一起,總比一個人一直活在回憶里好。因為自己過的很好,所以也希望身邊的人都過的很好。那是他的姐姐,也是辰的姐姐,他們都希望她很好。
後來他跟歐辰聽到紫若跟沈煥的消息,其實並不算太意外。那場婚禮還是很隆重的,紫若和沈煥本就是很有名的人,再加上他和沈薔是伴郎和伴娘。嗯,辰也是伴郎。身為弟弟,自己姐姐的婚禮是一定要參加的。
雖然當時沒有邀請很多的人,但也有很多是聽到消息不請自來的。在頭條發出來的時候,有很多人都在猜測,洛熙和沈薔是不是也會在一起。如今他們算是一家人了嘛。
然而,洛熙在不久之後卻是曬出了婚戒。其實他和歐辰早就在荷蘭結婚了。只是一直不曾告訴其他人而已。這次公布出來雖然會引起轟動,不過洛熙並不在意了。他先前跟辰說過了,辰只是說他覺得可以就可以。
至於後來,他已經慢慢地淡出觀眾視野,卻仍舊還是在演藝圈。只是由演員成了導演,而且還和辰的公司簽約的。洛熙到是覺得這樣挺好的。比起幫別人賺錢,給自己家賺錢不是更好嗎。
辰倒是完全地縱容,他要怎麼玩都可以,除了一些會傷害到自身的事情。
讓洛熙覺得有些無語的倒是沈薔的事情。外界在傳沈薔是要嫁入豪門。雖然也可以那麼說,但沈薔家裡本身就很好。況且沈薔自己就很厲害,根本就沒有必要貪圖任何人的錢財。
那個男人洛熙也是見過的,畢竟沈薔不僅僅是他的好友,還是他姐夫的妹妹。他是被沈煥拜託去把關的。說實話,洛熙對於那個人的印象算不上太好,總感覺那個人有些太過輕浮了。至少第一次見到的時候是那樣的。
不過那個人對沈薔很好,也很用心。要了解一個人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所以洛熙在回答沈煥的時候,也只能說那個人待沈薔很好。至於他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洛熙也無法斷言。
“其實那就足夠了。”歐辰聽到洛熙那麼說的時候,回了這麼一句。只要那個人不犯罪,待沈薔很好就足夠了。又不是要找多麼善良的人,沈薔要找的是一個她自己喜歡並且能夠一起走下去的人。
洛熙想了想,也覺得並不需要多管。是啊!那就足夠了。就像他跟辰在一起,只是因為這個人,而不是因為他是歐氏的少爺。人有的時候不要想太多,才能夠更加的勇敢啊。
多年之後,洛熙和歐辰在空閒的時候就會在離城住些日子。歐辰已經在那裡置辦了一個住處。不如歐宅那邊廣闊,但是洛熙卻很喜歡它透著的溫馨。雖然不完全算他和辰的家。但和辰在那裡的時候,有家的溫暖。
突然有一天,洛熙帶著笑容說道:“辰,我給你唱首歌吧。”歐辰雖然不知道他為什麼突然這樣說,不過卻是欣然接受。
洛熙坐在鋼琴旁,給了歐辰一個溫柔的笑,指尖隨即有樂曲流露出。歐辰先是怔了一下,腦海中卻是浮現出那個坐著彈吉他唱歌的少年。
那一年,他十八,他十六。十年過去,再次聽到初見那日的歌曲,歐辰似乎覺得那個少年一直都沒有離開,是從十年前就一直留在了他的心裡。歐辰靠近貼著他的背,卻並不打擾他唱歌。
“我愛你。”耳邊溫熱的氣息出現在洛熙歌曲結束的那一刻。同時他已經被歐辰從身後抱住了。周圍籠罩這的滿滿都是熟悉的,屬於辰的氣息。洛熙偏頭看向那雙碧綠的眸子,他最先喜歡上的,就是這雙絕美的眼眸。“我也愛你。”這麼說著,洛熙奉上自己的唇。
不管有多少個十年,他們一起牽手走過的話,就不會覺得孤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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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完全放下是絕對不可能的,但成為心裡美好的回憶卻是可以的。她喜歡看的沈煥表現出不一樣的神情。因為她是和青崢一起長大的,崢對她總是寵溺多過溫柔的。沈煥卻是不一樣,這個人偶爾會使些小性子,讓她覺得很是有趣。
“姐姐其實已經對他上心了。”一旁的歐辰如此說道。若不是對一個上心,是不會這樣話心思去逗他玩的。就像他自己,除了熙之外,他可是完全沒有興趣去對誰那般。同樣身為歐家的人,姐姐雖然總是帶著溫柔,但對於不上心的人,絕對是懶得去理會的。
紫若倒是沒有反駁,只是輕輕地笑了一下。歐辰說的也沒有錯,她最近看到沈煥的時候想起崢的時間似乎是越來越少了。終究有一天能夠放下的吧。她是如此,另一個世界的崢也是如此。只是,需要時間而已。
洛熙覺得這樣也很好,姐姐能走出來跟一個人在一起,總比一個人一直活在回憶里好。因為自己過的很好,所以也希望身邊的人都過的很好。那是他的姐姐,也是辰的姐姐,他們都希望她很好。
後來他跟歐辰聽到紫若跟沈煥的消息,其實並不算太意外。那場婚禮還是很隆重的,紫若和沈煥本就是很有名的人,再加上他和沈薔是伴郎和伴娘。嗯,辰也是伴郎。身為弟弟,自己姐姐的婚禮是一定要參加的。
雖然當時沒有邀請很多的人,但也有很多是聽到消息不請自來的。在頭條發出來的時候,有很多人都在猜測,洛熙和沈薔是不是也會在一起。如今他們算是一家人了嘛。
然而,洛熙在不久之後卻是曬出了婚戒。其實他和歐辰早就在荷蘭結婚了。只是一直不曾告訴其他人而已。這次公布出來雖然會引起轟動,不過洛熙並不在意了。他先前跟辰說過了,辰只是說他覺得可以就可以。
至於後來,他已經慢慢地淡出觀眾視野,卻仍舊還是在演藝圈。只是由演員成了導演,而且還和辰的公司簽約的。洛熙到是覺得這樣挺好的。比起幫別人賺錢,給自己家賺錢不是更好嗎。
辰倒是完全地縱容,他要怎麼玩都可以,除了一些會傷害到自身的事情。
讓洛熙覺得有些無語的倒是沈薔的事情。外界在傳沈薔是要嫁入豪門。雖然也可以那麼說,但沈薔家裡本身就很好。況且沈薔自己就很厲害,根本就沒有必要貪圖任何人的錢財。
那個男人洛熙也是見過的,畢竟沈薔不僅僅是他的好友,還是他姐夫的妹妹。他是被沈煥拜託去把關的。說實話,洛熙對於那個人的印象算不上太好,總感覺那個人有些太過輕浮了。至少第一次見到的時候是那樣的。
不過那個人對沈薔很好,也很用心。要了解一個人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所以洛熙在回答沈煥的時候,也只能說那個人待沈薔很好。至於他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洛熙也無法斷言。
“其實那就足夠了。”歐辰聽到洛熙那麼說的時候,回了這麼一句。只要那個人不犯罪,待沈薔很好就足夠了。又不是要找多麼善良的人,沈薔要找的是一個她自己喜歡並且能夠一起走下去的人。
洛熙想了想,也覺得並不需要多管。是啊!那就足夠了。就像他跟辰在一起,只是因為這個人,而不是因為他是歐氏的少爺。人有的時候不要想太多,才能夠更加的勇敢啊。
多年之後,洛熙和歐辰在空閒的時候就會在離城住些日子。歐辰已經在那裡置辦了一個住處。不如歐宅那邊廣闊,但是洛熙卻很喜歡它透著的溫馨。雖然不完全算他和辰的家。但和辰在那裡的時候,有家的溫暖。
突然有一天,洛熙帶著笑容說道:“辰,我給你唱首歌吧。”歐辰雖然不知道他為什麼突然這樣說,不過卻是欣然接受。
洛熙坐在鋼琴旁,給了歐辰一個溫柔的笑,指尖隨即有樂曲流露出。歐辰先是怔了一下,腦海中卻是浮現出那個坐著彈吉他唱歌的少年。
那一年,他十八,他十六。十年過去,再次聽到初見那日的歌曲,歐辰似乎覺得那個少年一直都沒有離開,是從十年前就一直留在了他的心裡。歐辰靠近貼著他的背,卻並不打擾他唱歌。
“我愛你。”耳邊溫熱的氣息出現在洛熙歌曲結束的那一刻。同時他已經被歐辰從身後抱住了。周圍籠罩這的滿滿都是熟悉的,屬於辰的氣息。洛熙偏頭看向那雙碧綠的眸子,他最先喜歡上的,就是這雙絕美的眼眸。“我也愛你。”這麼說著,洛熙奉上自己的唇。
不管有多少個十年,他們一起牽手走過的話,就不會覺得孤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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