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頁
“花清青~”
格林渾身一震,他眼中閃過一抹狂喜,下一刻,他一把抱住特里安,“阿布……你恢復記憶了?”
阿布笑嘻嘻的點頭,他歪著腦袋看著格林,“花清青。”
格林緊緊抱住阿布,“我在。”
阿布看著自己身上的鮮血,再看看沾染上血色的格林,“我弄髒你了。”
格林搖搖頭。
阿布伸出手,輕輕的撫摸著格林,“這個樣子的我,很醜。”
格林緊緊握住阿布的小手,“不,你很漂亮。”
他認識的阿布一直都沒有變,一如當年15歲,那個月下精靈。
阿布突然抽出手,眼中滿是留戀,“我走了。”
格林愣住了。
“他死了,恨消散了,我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他只是一抹殘魂,被仇恨支配,他所有的執念就是報仇。
伏地魔死了,他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格林連連搖頭,他從懷中掏出聖靈壺,“你可以到這裡來。”
阿布微笑著點頭,伸出手,當他碰觸到聖靈壺中,突然發出茲茲的響聲。
黑色的煙氣緩緩出現,阿布的聲音變得很遠,很輕。
“我回不去的。”
他艱難的抬起胳膊,再一次撫摸著格林的面龐,低低的道,“我早就死了,無論是我,還是這個身體。”
“看著你,我會害怕的。”
格林呆呆的看著懷中的孩子,阿布化為一抹黑氣緩緩從特里安的身體裡出來,環繞著格林盤旋著,低喃聲夾雜在風裡。
“再待下去……我怕會恨你……”
“我會恨你,為什麼……不愛我……”
黑色的煙氣漸漸變得透明,最終消失不見。
“這樣,就好……”
“永別了,花清青……”
“我的愛。”
格林愣愣的抬著頭,看著月光下消失的黑色煙氣,心變得麻木,乾澀。
懷中的屍體變得冰冷,然後突然掉落在地上。
格林木木的低頭,才發現,自己的身體也在變透明。
他顫抖著伸出手,想要去合上特里安的死不瞑目的眼眸,辱白色的手指透過那泛青的臉,下一刻,格林消失了。
作者有話要說:……明天調劑,我覺得自己也要掛了……
第五十八章
-
-
-
頭頂是湛藍的天空,地上是隨風搖曳的小糙,周圍縈繞著夏天的氣息,格林自從跌落在糙地上後就一直在發呆。
懷中還殘留著那個人的氣息,可這絲氣息很快就在夏風中消影無蹤,抬起頭,陽光透過樹葉落下斑駁的陰影,格林突然覺得陽光好刺眼。
他靜靜的坐著,半晌才從懷中拿出聖靈壺,潔白的聖靈壺裡孕育著那個人的靈魂,不過這一次,沒有了仇恨。
嘆了口氣,格林放鬆身體,靠在背後的樹幹上,他覺得很累,想要睡覺,但一閉眼,那個人,那張青白色的面龐,那個人輕吟般的低喃就出現在腦海中。
永遠也忘不掉。
他不想知道這是哪裡,他不想知道要去做什麼,他什麼都不想知道。
他只想靜靜的休息一會。
一會,就好。
當格林從沉睡中醒來,才發現已然是深夜,抬起頭,他看到了那一輪明月。
格林伸手摸摸自己的眼眉,想要哭,卻哭不出來,他覺得難受。
不過他不能再逃避下去了。
其他人死了,他還活著;所有人都安眠了,他還要繼續走下去。
漫步于田野間,格林聽著周圍的糙叢中傳來的蟲鳴聲,看著低低飛舞的螢火蟲,心裡一片平靜。
或者說是麻木。
小拇指一勾,出現了具體時間,1937.7
格林挑眉,他穿越的時間越來越早,不過這個時間段……會是誰重生?
他嘴角一勾,露出一個頗為嘲諷的笑容,總不會是鄧布利多重生吧……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情報。
倫敦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來了無數次倫敦,格林已經沒有感覺了,鑑於他的心情實在稱不上好,他沒有選擇住在城裡面,而是在郊區找了一家旅館住了下來。
付了三個月的租金後,格林才來到對角巷,對角巷萬年不變,格林漫不經心的在破釜酒吧喝著酒,間或和不認識的人隨意聊著,經過一周的情報搜集,格林皺起眉頭,他沒有發現一絲一毫不對勁的地方。
不過他不急,格林需要時間平復一下自己的心情和靈魂,於是他不再頻繁出入對角巷,而是流連於倫敦郊區的田野間。
看著盛夏的自然景色,格林的心情不再那麼陰霾。
不過他的好心情沒幾天就消失的一乾二淨了。
那一天,天依舊是藍色的,糙依然是綠色的,花是白色的,蝴蝶是藍色的,連蟲鳴聲都依舊激昂,然後格林看到了一個人。
那是個半大的孩子,看年紀約莫12歲,他坐在糙坡上,身邊支著一個畫架,上面擺放著畫布和畫板,畫面上是不遠處的叢林與花糙。
這個孩子穿著寬鬆的衣衫,肥胖的褲子,腳上只有一雙大糙鞋,頭上戴著用麥秸稈編制的遮陽帽,腳邊還有一個麻布袋子,裡面放著顏料。
畫面上的花糙欣欣向榮,遠處的叢林鬱鬱蔥蔥,但詭異的是,這幅畫沒有生機。
或者說生機被泯滅了。
遠處看著的格林覺得胃開始發酸,呼吸變得艱難起來,下意識的他運起變形術,變成一個咖啡色短髮的男子。
感受到那個盯著自己的目光沒有移開,那個孩子回頭看了一眼。
只一眼,就讓格林有種崩潰的衝動。
銀色的眼眸,銀色的半長碎發,清秀的小臉沒有一絲一毫的生氣,這個孩子……應該叫他花清青。
是的,這是他自己,他剛來到HP世界裡,在霍格沃茲上了一年學後的他自己。
那個,沒有一個朋友,將自己緊緊的關在自己的世界裡,對其他人的關心和好奇都不屑一顧,拒絕任何人的自己。
格林勉強露出一個笑容,然後踉踉蹌蹌的離開了。
他明白了,這一次沒有人重生,沒有人的命運會改變,有的是他自己,多出來的自己。
從那天之後,格林就變成了尾隨黨。
當然,他很清楚自己的能力和敏銳度,所以他變成了一隻跳蚤蜷縮在花清青那個麻布袋子裡,天天看著曾經的自己奔波在田野間,每天拿著調色盤,揮動著畫筆,將夏天倫敦郊區的美景全部畫下來。
花清青的能力是光合作用,他不需要吃東西,這就節省了一大筆錢,現在他努力的畫畫賺錢是為了賺取下一學期的學費和書本費。
好不容易從獵人世界那個無法無天的地方出來,花清青沒有去搶劫,沒有去偷竊,沒有去拐騙,哪怕這對他來說輕而易舉。
他想靠著自己的努力來養活自己,通過合法的,正當的途徑來生活。
他無法認同獵人世界裡的生存規則,甚至最後為此死掉,如果在這個平和的世界還要用那些非常規手段來生存,那他之前的堅持不就是一個天大的玩笑嗎?
反正他也不需要吃的,不需要找固定的住所,花清青覺得現在的生活就挺好。
遇上搶劫的,花清青就快速溜走;遇上無賴流氓,花清青就給他們幾拳;遇上好心人,花清青就笑嘻嘻的幫他們畫張速寫;遇上貧困的人,花清青就拿出自己那可憐的幾個英鎊,笑容燦爛的給那些需要的人。
生活雖然艱難,但他真的很開心。
格林變成跳蚤看著曾經的自己,恍如隔世,他記得當年自己在郊區畫畫,然後拿到街上去賣,經常被巡邏的警察追趕,說自己違章經營,但是那些大著肚子吼的震天響的警察大叔們卻沒有一次真正的抓住他,甚至在下班的時候還會帶著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散步到他經常去的廣場,要求他畫一張全家福。
那些傢伙雖然兇惡,但是人真的很好。
和自己重溫一遍當年的生活,格林竟覺得如果時光在此刻停止該多好。
他不會認識阿布,他不會和斯萊特林們交友,他不會遇到奧克斯,他不會離開霍格沃茲,他不會離開英國,他不會看到他的死亡,他們的死亡。
所有一切都不會發生,那該多好。
可惜時光是最無情的東西,他不會為任何人而停留,只會不斷向前。
就好像格林一樣。
格林清晰的記得,哪怕他在霍格沃茲上學,認識的人也只是自己同寢室的小獾們,真正認識阿布拉薩克斯,卻是在一年級的暑假。
格林渾身一震,他眼中閃過一抹狂喜,下一刻,他一把抱住特里安,“阿布……你恢復記憶了?”
阿布笑嘻嘻的點頭,他歪著腦袋看著格林,“花清青。”
格林緊緊抱住阿布,“我在。”
阿布看著自己身上的鮮血,再看看沾染上血色的格林,“我弄髒你了。”
格林搖搖頭。
阿布伸出手,輕輕的撫摸著格林,“這個樣子的我,很醜。”
格林緊緊握住阿布的小手,“不,你很漂亮。”
他認識的阿布一直都沒有變,一如當年15歲,那個月下精靈。
阿布突然抽出手,眼中滿是留戀,“我走了。”
格林愣住了。
“他死了,恨消散了,我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他只是一抹殘魂,被仇恨支配,他所有的執念就是報仇。
伏地魔死了,他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格林連連搖頭,他從懷中掏出聖靈壺,“你可以到這裡來。”
阿布微笑著點頭,伸出手,當他碰觸到聖靈壺中,突然發出茲茲的響聲。
黑色的煙氣緩緩出現,阿布的聲音變得很遠,很輕。
“我回不去的。”
他艱難的抬起胳膊,再一次撫摸著格林的面龐,低低的道,“我早就死了,無論是我,還是這個身體。”
“看著你,我會害怕的。”
格林呆呆的看著懷中的孩子,阿布化為一抹黑氣緩緩從特里安的身體裡出來,環繞著格林盤旋著,低喃聲夾雜在風裡。
“再待下去……我怕會恨你……”
“我會恨你,為什麼……不愛我……”
黑色的煙氣漸漸變得透明,最終消失不見。
“這樣,就好……”
“永別了,花清青……”
“我的愛。”
格林愣愣的抬著頭,看著月光下消失的黑色煙氣,心變得麻木,乾澀。
懷中的屍體變得冰冷,然後突然掉落在地上。
格林木木的低頭,才發現,自己的身體也在變透明。
他顫抖著伸出手,想要去合上特里安的死不瞑目的眼眸,辱白色的手指透過那泛青的臉,下一刻,格林消失了。
作者有話要說:……明天調劑,我覺得自己也要掛了……
第五十八章
-
-
-
頭頂是湛藍的天空,地上是隨風搖曳的小糙,周圍縈繞著夏天的氣息,格林自從跌落在糙地上後就一直在發呆。
懷中還殘留著那個人的氣息,可這絲氣息很快就在夏風中消影無蹤,抬起頭,陽光透過樹葉落下斑駁的陰影,格林突然覺得陽光好刺眼。
他靜靜的坐著,半晌才從懷中拿出聖靈壺,潔白的聖靈壺裡孕育著那個人的靈魂,不過這一次,沒有了仇恨。
嘆了口氣,格林放鬆身體,靠在背後的樹幹上,他覺得很累,想要睡覺,但一閉眼,那個人,那張青白色的面龐,那個人輕吟般的低喃就出現在腦海中。
永遠也忘不掉。
他不想知道這是哪裡,他不想知道要去做什麼,他什麼都不想知道。
他只想靜靜的休息一會。
一會,就好。
當格林從沉睡中醒來,才發現已然是深夜,抬起頭,他看到了那一輪明月。
格林伸手摸摸自己的眼眉,想要哭,卻哭不出來,他覺得難受。
不過他不能再逃避下去了。
其他人死了,他還活著;所有人都安眠了,他還要繼續走下去。
漫步于田野間,格林聽著周圍的糙叢中傳來的蟲鳴聲,看著低低飛舞的螢火蟲,心裡一片平靜。
或者說是麻木。
小拇指一勾,出現了具體時間,1937.7
格林挑眉,他穿越的時間越來越早,不過這個時間段……會是誰重生?
他嘴角一勾,露出一個頗為嘲諷的笑容,總不會是鄧布利多重生吧……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情報。
倫敦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來了無數次倫敦,格林已經沒有感覺了,鑑於他的心情實在稱不上好,他沒有選擇住在城裡面,而是在郊區找了一家旅館住了下來。
付了三個月的租金後,格林才來到對角巷,對角巷萬年不變,格林漫不經心的在破釜酒吧喝著酒,間或和不認識的人隨意聊著,經過一周的情報搜集,格林皺起眉頭,他沒有發現一絲一毫不對勁的地方。
不過他不急,格林需要時間平復一下自己的心情和靈魂,於是他不再頻繁出入對角巷,而是流連於倫敦郊區的田野間。
看著盛夏的自然景色,格林的心情不再那麼陰霾。
不過他的好心情沒幾天就消失的一乾二淨了。
那一天,天依舊是藍色的,糙依然是綠色的,花是白色的,蝴蝶是藍色的,連蟲鳴聲都依舊激昂,然後格林看到了一個人。
那是個半大的孩子,看年紀約莫12歲,他坐在糙坡上,身邊支著一個畫架,上面擺放著畫布和畫板,畫面上是不遠處的叢林與花糙。
這個孩子穿著寬鬆的衣衫,肥胖的褲子,腳上只有一雙大糙鞋,頭上戴著用麥秸稈編制的遮陽帽,腳邊還有一個麻布袋子,裡面放著顏料。
畫面上的花糙欣欣向榮,遠處的叢林鬱鬱蔥蔥,但詭異的是,這幅畫沒有生機。
或者說生機被泯滅了。
遠處看著的格林覺得胃開始發酸,呼吸變得艱難起來,下意識的他運起變形術,變成一個咖啡色短髮的男子。
感受到那個盯著自己的目光沒有移開,那個孩子回頭看了一眼。
只一眼,就讓格林有種崩潰的衝動。
銀色的眼眸,銀色的半長碎發,清秀的小臉沒有一絲一毫的生氣,這個孩子……應該叫他花清青。
是的,這是他自己,他剛來到HP世界裡,在霍格沃茲上了一年學後的他自己。
那個,沒有一個朋友,將自己緊緊的關在自己的世界裡,對其他人的關心和好奇都不屑一顧,拒絕任何人的自己。
格林勉強露出一個笑容,然後踉踉蹌蹌的離開了。
他明白了,這一次沒有人重生,沒有人的命運會改變,有的是他自己,多出來的自己。
從那天之後,格林就變成了尾隨黨。
當然,他很清楚自己的能力和敏銳度,所以他變成了一隻跳蚤蜷縮在花清青那個麻布袋子裡,天天看著曾經的自己奔波在田野間,每天拿著調色盤,揮動著畫筆,將夏天倫敦郊區的美景全部畫下來。
花清青的能力是光合作用,他不需要吃東西,這就節省了一大筆錢,現在他努力的畫畫賺錢是為了賺取下一學期的學費和書本費。
好不容易從獵人世界那個無法無天的地方出來,花清青沒有去搶劫,沒有去偷竊,沒有去拐騙,哪怕這對他來說輕而易舉。
他想靠著自己的努力來養活自己,通過合法的,正當的途徑來生活。
他無法認同獵人世界裡的生存規則,甚至最後為此死掉,如果在這個平和的世界還要用那些非常規手段來生存,那他之前的堅持不就是一個天大的玩笑嗎?
反正他也不需要吃的,不需要找固定的住所,花清青覺得現在的生活就挺好。
遇上搶劫的,花清青就快速溜走;遇上無賴流氓,花清青就給他們幾拳;遇上好心人,花清青就笑嘻嘻的幫他們畫張速寫;遇上貧困的人,花清青就拿出自己那可憐的幾個英鎊,笑容燦爛的給那些需要的人。
生活雖然艱難,但他真的很開心。
格林變成跳蚤看著曾經的自己,恍如隔世,他記得當年自己在郊區畫畫,然後拿到街上去賣,經常被巡邏的警察追趕,說自己違章經營,但是那些大著肚子吼的震天響的警察大叔們卻沒有一次真正的抓住他,甚至在下班的時候還會帶著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散步到他經常去的廣場,要求他畫一張全家福。
那些傢伙雖然兇惡,但是人真的很好。
和自己重溫一遍當年的生活,格林竟覺得如果時光在此刻停止該多好。
他不會認識阿布,他不會和斯萊特林們交友,他不會遇到奧克斯,他不會離開霍格沃茲,他不會離開英國,他不會看到他的死亡,他們的死亡。
所有一切都不會發生,那該多好。
可惜時光是最無情的東西,他不會為任何人而停留,只會不斷向前。
就好像格林一樣。
格林清晰的記得,哪怕他在霍格沃茲上學,認識的人也只是自己同寢室的小獾們,真正認識阿布拉薩克斯,卻是在一年級的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