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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嶼森正在朝他微笑。

  “你願意去嗎?”路嶼森問。

  阮眠忽然就不害怕了。

  他記得他應該要勇敢,他記得自己曾有過要追上對方腳步的打算。

  如果不是從這裡開始,那又是從哪裡開始呢?

  於是阮眠深吸口氣走上了舞台,主唱對他說了什麼,他完全聽不清,腦子裡嗡嗡作響,主唱又和他行了貼面禮,將舞台完全交給了他。

  阮眠站在聚光燈下,睫毛上像跳躍著光。

  他不知道自己怎麼握住話筒的。

  ……

  “好像在做夢!”

  回去的路上,阮眠似乎醉了。

  他倒著走,時而旋轉一圈,臉上帶著傻乎乎的笑,興奮勁還沒過去。

  “我覺得我一點也不結巴了。”阮眠勾住路嶼森的食指。其實他只喝了一杯酒,遠遠不到醉的程度,大概是這件事的本身讓他沉醉。

  “下次不讓你去了。”路嶼森借著手指的勁把人拉回來。

  酒吧里的豺狼虎豹太多,唱歌的阮眠很迷人,如果他不在的話,那些人可能會把他的羊生吞活剝。

  他們往家走去。

  “你以後要不要做歌手?”路嶼森問。

  阮眠微醺搖頭:“不要。我不想做歌手。”

  路嶼森笑:“那做什麼?繼續做我的助理,還是做攝影師?”

  他覺得很有這個可能性。

  誰料阮眠忽然認真了起來,大概是嫌仰著脖子太累,對路嶼森招了招手說:“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可以一輩子給你做助理。”

  路嶼森稍微低下頭,深深地看著他。

  “可是你不需要呀。”阮眠一字一句講得很清楚,“你不需要我僅僅做你的助理,你需要我成為和你共度一生的人。在你失意、悲傷、難過的時候,我永遠可以做你的後盾,做你的避風港。”

  路嶼森從來不知道,原來阮眠答應來B國,離開他獨自成長,竟是因為這個原因。

  在他認為不知世事的這顆小腦瓜里,不知什麼時候已經有了這樣的想法,眼前這個二十不到的人正試圖用自己單薄的肩膀分擔他的重量。

  誰說阮眠太軟的?

  這一刻,在路嶼森眼裡,阮眠簡直男人得不能再男人了。

  “我要做音樂人!”阮眠對他說,“一首歌可以賣好多好多錢。那麼你就可以做一個藝術家,不再天南地北的拍照工作,而是在家裡畫畫。”

  路嶼森心中一震。

  “哥哥說你畫畫最棒了。”阮眠還在繼續,“你可以不為了賺錢而畫,就畫你喜歡的東西。”

  “綿綿……”路嶼森心中一片柔軟。

  原來阮眠什麼都知道。

  “可以畫我嗎?”阮眠眼睛亮亮的,“我也是你喜歡的嗎?”

  路嶼森輕輕吻他:“我最喜歡你了。”

  *

  因為受傷的緣故,路嶼森正大光明的推掉了近期的工作,現在他要試著轉移工作重心了。人不是陀螺,怎麼會不累?再說了,就算是陀螺也有要停轉的一刻。

  路嶼森知道,是他的忙碌造成了他的驕傲自負,是他的驕傲自負造成了萬般疏忽。

  專業能力是一回事,處理好人際關係、塑造自己的品牌又是一回事。

  當然,他不會真的像阮眠說的那樣而轉行去畫畫,愛好可以保留,但吃飯的飯碗不能丟的。

  適當減少工作,多出有意義的精品,是慢下來的他應該要做的事。

  兩人在家宅著,周末過得很愜意。

  阮眠拿出電腦,坐在地板上靠在路嶼森身下的沙發上,後者則頭枕公仔,手有一下沒一下的玩弄他的耳朵。

  他們之間有很多情侶才會有的小動作,總之不會閒著,總想在對方那裡彰顯自己的存在,尤其是某個分分鐘拿到成人劇本的大魔王。

  “你看,這張可以嗎?”阮眠翻到一張圖。

  那照片畫面很乾淨,應該是將近傍晚時所拍攝的,天空出現了神奇的寶藍色和橘色混合,像是水彩。這樣的天空下有一排白色的欄杆,黑色的柏油地面,黃色的車道線,一個穿著紅色衛衣的男生騎著山地車半直立身體著努力往前。

  “很棒。”路嶼森看了眼,衷心稱讚,“色彩很漂亮,很生動。”

  他稍微立起上半身,傷口還疼,他動作也慢,“不過應該用小光圈,景深不應該這麼淺的,等等,你是在拍人還是拍景?這個小哥哥挺好看的。”

  路嶼森眯起了眼睛。

  阮眠心虛,他的確把焦點都放在那個男生身上了。

  實際情況是當時他準備拍景色,男生入境太快,他不自覺被吸引後就按下了快門。

  路嶼森最後在他耳朵上捏了下,不再繼續這個話題,繼續翻看照片。

  下一張圖也很有意思,黑白色的旋轉樓梯,像是在學校拍的。

  “這張很有味道。”路嶼森很喜歡這一張,“你知道有一位大師,他的名字叫布列松,他常常能找到我們想不到的角度去定格世界,我很喜歡他的作品。”

  誰知道阮眠還在糾結剛才那個問題:“我不是故意要拍小哥哥。那、那天我步行回家,碰巧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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