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頁
林澤睿走得一步一回頭,直到看不清人了才戀戀不捨的離開。
賀芸珊坐得筆直筆直的,態度端正的直視林爸爸。心臟撲通撲通的跳著,在岳父大人面前態度端正點比較好。賀芸珊已經做好了被罵得狗血淋頭的準備了。
"現在你們在家誰做家務?"
這個問題將賀芸珊打懵了,這個發展不對啊!但賀芸珊還是乖乖回答了:"一般都是我做,我忙的時候小睿會幫忙。"
"財政大權掌握在誰身上?"
"小睿身上,我每個月的錢都上交的。"嗯……手裡還是有點私房錢的,不過私房都是為了給小睿買禮物噠!
等林澤睿回來時就看見林爸爸一臉滿意,在她出去的短短時間內發生了什麼?
可謂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滿意,林爸爸看賀芸珊這個女兒媳婦也是越看越滿意的。不過短短几天,林爸爸對賀芸珊的態度又變回了從前,甚至對待賀芸珊比起從前還要好。
打死林澤睿她也想不到賀芸珊被接納的條件是,如果賀芸珊提出分手,賀芸珊將會把自己所有的東西全都賠給林澤睿,賀芸珊和林爸爸還簽署了合同。
林爸爸不是物質至上的人,但他經歷了不少,知道愛情這個東西不可靠,為了讓女兒的感情有所保障,林爸爸臉都不要了。
林芸蕊篇:
我叫二丫,現在叫林芸蕊,是林澤睿和賀芸珊的女兒。是被她們從福利院裡領養的。
我長得和媽咪小時候很像,像到別人以為我是媽咪的親生女兒,媽咪她們也想讓我以為是她們的女兒,但我知道我不是。
因為我還記得我的親生父母的模樣,他們長相一般,我的五官就是他們最好看的部位湊在一起的樣子,可能是五官沒組合好的緣故,反而沒有他們好看。不過媽咪說過我的樣子和她小時候幾乎一模一樣我就放心了,長大了大概就會像媽咪一樣漂亮了。
我還記得那個窮困的家,更記得他們為了讓弟弟讀書把我賣出去了。
可惜買家一看見我是兔唇就走了,而我也不願意回到那個家逃了出來。然後我開始流浪,和那些貓狗搶食,和乞丐搶地盤。
然後我遇見了我的第一次轉機,警察們端了一個利用小孩騙錢乞討的團伙,然後我悄悄跟上了那些同齡人。她們不敢給別人說我不是被團伙控制的孩子,然後我和那些同齡人被送到了福利院。
福利院裡,我過上了像是在天堂的日子,有溫暖的被窩,有充足的食物,我以為這就是最幸福的生活了,直到我遇見了我的媽媽媽咪。
福利院的很多孩子都想被人領養,但我不願意。我見過太多了,被人領養有現在過得好嗎,說不定還會被那些虛偽的大人打罵呢!
被院長叫去時,我沒抱什麼希望,我知道我的模樣不討喜,還有兔唇,一般的人都是不願意領養我的。不過那些虛偽的大人會在挑選孩子時會給我們零食,為了零食我會忍耐一下的。
然後我被領養了。我很茫然,為什麼這兩個比電視上明星還漂亮的人要領養我。
她們帶著我回到了她們的家裡,我有了屬於自己的房間!當時還在想:二丫,不要被她們的糖衣炮彈迷惑了。
她們給了我最新開發的玩具,給我的房間鋪上了最溫暖的被褥,給我吃了好多好多美味的食物,讓我去讀書,學校比弟弟的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她們還給我取了一個名字,林芸蕊,我有大名了!漸漸的,我開始軟化。
終於有一天我問她們為什麼要領養我。我長得又平淡無奇,還有兔唇,性格更是古怪。
我看見媽咪笑了:"你不是被領養的,是我的親生的孩子,你的樣子和我小時候一模一樣哦。"
我看著媽咪漂亮得像妖精的樣子心道,騙子!但是心裡暖暖的呢。
直到我看見媽咪小時候的照片,真的很像,如果不是兔唇,簡直就像是雙胞胎一樣。
現在好幸福,好想和媽媽媽咪永遠在一起。以後也要找一個漂亮的女生在一起呢!→_→似乎林澤睿和賀芸珊把她帶上了一條不歸路。
賀芸珊坐得筆直筆直的,態度端正的直視林爸爸。心臟撲通撲通的跳著,在岳父大人面前態度端正點比較好。賀芸珊已經做好了被罵得狗血淋頭的準備了。
"現在你們在家誰做家務?"
這個問題將賀芸珊打懵了,這個發展不對啊!但賀芸珊還是乖乖回答了:"一般都是我做,我忙的時候小睿會幫忙。"
"財政大權掌握在誰身上?"
"小睿身上,我每個月的錢都上交的。"嗯……手裡還是有點私房錢的,不過私房都是為了給小睿買禮物噠!
等林澤睿回來時就看見林爸爸一臉滿意,在她出去的短短時間內發生了什麼?
可謂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滿意,林爸爸看賀芸珊這個女兒媳婦也是越看越滿意的。不過短短几天,林爸爸對賀芸珊的態度又變回了從前,甚至對待賀芸珊比起從前還要好。
打死林澤睿她也想不到賀芸珊被接納的條件是,如果賀芸珊提出分手,賀芸珊將會把自己所有的東西全都賠給林澤睿,賀芸珊和林爸爸還簽署了合同。
林爸爸不是物質至上的人,但他經歷了不少,知道愛情這個東西不可靠,為了讓女兒的感情有所保障,林爸爸臉都不要了。
林芸蕊篇:
我叫二丫,現在叫林芸蕊,是林澤睿和賀芸珊的女兒。是被她們從福利院裡領養的。
我長得和媽咪小時候很像,像到別人以為我是媽咪的親生女兒,媽咪她們也想讓我以為是她們的女兒,但我知道我不是。
因為我還記得我的親生父母的模樣,他們長相一般,我的五官就是他們最好看的部位湊在一起的樣子,可能是五官沒組合好的緣故,反而沒有他們好看。不過媽咪說過我的樣子和她小時候幾乎一模一樣我就放心了,長大了大概就會像媽咪一樣漂亮了。
我還記得那個窮困的家,更記得他們為了讓弟弟讀書把我賣出去了。
可惜買家一看見我是兔唇就走了,而我也不願意回到那個家逃了出來。然後我開始流浪,和那些貓狗搶食,和乞丐搶地盤。
然後我遇見了我的第一次轉機,警察們端了一個利用小孩騙錢乞討的團伙,然後我悄悄跟上了那些同齡人。她們不敢給別人說我不是被團伙控制的孩子,然後我和那些同齡人被送到了福利院。
福利院裡,我過上了像是在天堂的日子,有溫暖的被窩,有充足的食物,我以為這就是最幸福的生活了,直到我遇見了我的媽媽媽咪。
福利院的很多孩子都想被人領養,但我不願意。我見過太多了,被人領養有現在過得好嗎,說不定還會被那些虛偽的大人打罵呢!
被院長叫去時,我沒抱什麼希望,我知道我的模樣不討喜,還有兔唇,一般的人都是不願意領養我的。不過那些虛偽的大人會在挑選孩子時會給我們零食,為了零食我會忍耐一下的。
然後我被領養了。我很茫然,為什麼這兩個比電視上明星還漂亮的人要領養我。
她們帶著我回到了她們的家裡,我有了屬於自己的房間!當時還在想:二丫,不要被她們的糖衣炮彈迷惑了。
她們給了我最新開發的玩具,給我的房間鋪上了最溫暖的被褥,給我吃了好多好多美味的食物,讓我去讀書,學校比弟弟的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她們還給我取了一個名字,林芸蕊,我有大名了!漸漸的,我開始軟化。
終於有一天我問她們為什麼要領養我。我長得又平淡無奇,還有兔唇,性格更是古怪。
我看見媽咪笑了:"你不是被領養的,是我的親生的孩子,你的樣子和我小時候一模一樣哦。"
我看著媽咪漂亮得像妖精的樣子心道,騙子!但是心裡暖暖的呢。
直到我看見媽咪小時候的照片,真的很像,如果不是兔唇,簡直就像是雙胞胎一樣。
現在好幸福,好想和媽媽媽咪永遠在一起。以後也要找一個漂亮的女生在一起呢!→_→似乎林澤睿和賀芸珊把她帶上了一條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