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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大道以弭兵兮,凌萬物而超脫

  覓知音固難得兮,唯天地與作合

  《天地作合》

  作者有話要說:

  {161}本文中使用的婚禮程序是:納彩,納吉,應徵,請期,親迎。

  {162}「太康八年,有司奏:婚禮納徵,大婚用玄纁束帛,加珪,馬二駟。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馬……漢高后制聘,後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馬四匹。魏氏王娶妃、公主嫁之禮,用絹百九十匹。晉興,故事用絹三百匹。」——《晉書·卷二十一 志第十一·禮下》

  {163}卺,指的是古代婚禮上新郎新娘用作酒器的瓢。由一個匏瓜剖成兩半而成,新郎新娘各執一半,以彩繩相連。卺苦,酒也就苦,象徵夫婦要一同經歷艱難困苦。當然後來也有往裡邊放蜂蜜的,或者把卺換成貴金屬或玉所製作的杯子的。喝酒後,將兩個卺扣在一起,用絲帶纏繞起來,稱之為「連卺以鎖」,寓意使兩人相愛,永不分開。

  假如不是最好的

  為什麼我又寫了一篇百合小說?我自己都想問自己。2019年1月16日,《多少樓台煙雨中》的文檔正式創建。在那之前,我大概還準備了半個多月的提綱、看了許多資料。也就是說,這篇46萬餘字的古風小說我居然只寫了四個月?這篇小說的一稿完成是在4月21號,最後二稿校對完成則是在5月9號。這麼一想我很佩服我自己的速度啊。雖然每天早上起來寫4000字以上、有一段時間是一天寫8000字以上、甚至在外旅行時還保持著寫作(無論是在住處、高鐵站還是動車上)不論怎麼說都是辛苦的。但寫作使我快樂,苦也快樂,如飲齋咖。

  當時在兩個可選的寫作想法中,我首先選擇了《多少樓台煙雨中》,即便那時候我還沒想好是不是要叫這個名字。這大概是因為相比一眼看過去準備工作就更加複雜的另一個想法,《多少》會是從寫作的角度來說輕鬆簡單的一篇小說。結果呢?相比另一個想法《多少》的確是輕鬆的,因為對於《多少》的時代背景我本來就具有相當的知識,只補了一本書而已,而另一個想法需要看七八本書並一打論文。當然,為了《多少》的生活背景讀的那本朱大渭先生的《魏晉南北朝生活史》,讀起來對我來說很有樂趣,就是讀得非常快非常趕,簡直就是期末考試刷夜的做法。

  我喜歡魏晉南北朝,在古今中外的所有時代的歷史書里,我最喜歡讀有關那個時代的書。部分的原因可能來自於我喜歡三國,也就延伸性喜歡了下去;部分的原因則與喜歡三國的原因相同:那是大動亂的時代,只有大動亂的時候人與人的交匯和風雲激盪才會顯得動人。亂世出英雄,崇拜英雄的人大概很難喜歡盛世。

  大動亂就導致了那個時代的故事想要完全依照史實來寫非常困難,尤其是百合小說。女主角要安排在誰家呢?她是誰呢?她們如何相遇呢?難道是司馬興男和李氏公主嗎?那樣不會有太大的年齡差距嗎?我見過一篇百合小說的背景放在了前秦苻堅的朝廷中,女主仿佛是苻堅的女兒和慕容沖的姐姐(也就是苻堅的妃子,但不記得是不是清河公主了)。這個寫作難度也很大了,那也是個亂世無處容身的故事,還有尊貴淪落的橋段。那本小說我只看過一個介紹,並未讀過,不知如何。不過思來想去,我也不想費勁兒地去還原那個時代了,要做到可信,恐怕要把有關史書全部仔細的看一遍;於是我選擇借鑑了當時時代背景的許多元素,但架空構築故事。這是我懶,同時也是滿足我的奇特萌點的所需。

  這篇小說里我野心勃勃地想滿足我自己對於古風小說的三個萌點:皇帝與近侍(如果是將軍,反而有猜忌與分離的存在,我覺得好像有些難以談戀愛),公主與名士,后妃與后妃。我寫小說,一開始誕生想法的時候,都是想到一個場景,接著為了那個場景,前前後後地補足故事。譬如對於鳳子桓和崔玄寂,最重要的我一開始想到的場景是鳳子桓走火入魔刺傷崔玄寂,這有點兒自虐;對於段豈塵和朱仙婉,我一開始想到的場景就是她們倆被鳳子桓捉姦在床,這又非常惡趣味。然而不得不說,這就是我想寫這篇小說的初衷——滿足我自己。

  就目前,我自己看這篇小說就看了三遍,對於它我是基本滿意的。我想在每對CP各自的故事線中想要做到的事情都基本做到了,可以說我自己的萌點得到了相當的滿足。這篇小說中,我想盡力塑造不完美的人,雖然還是塑造了完美的人。鳳子桓在我看來就是一個不完美的人,她是有雄心壯志的,也是一往情深的,更是剛愎自用、固執己見的。這樣的君主才能站到這篇小說的舞台中央。而崔玄寂則是忠誠的、自我抑制的、內斂的、痴情的、同時最糟糕的是過度直接甚至於頑固得天真的。理論上,在中國傳統宮廷中,這樣對待皇帝的臣子沒幾個,大部分早就死了。這樣的一對能夠獲得好的結局,倒不是我作為作者的慈悲,而是我滿足自己的萌點的需要——費勁力氣最終能抵達自己想去的地方,不是很好嗎?

  而且在這一對的關係里,我還想探尋和表達一點:一個人對待亡故的伴侶的態度應該是怎樣,又會如何影響這個人以後的人生。我非常反感目前百合小說中的一種趨勢:要求角色在遇到文中的伴侶之前,不可以有前任,所有人都必須是一張白紙。這樣想的人應該捫心自問,這和對女性的貞操執拗愚昧的要求有什麼區別?又有退一步的,認為可以有前任,但前任必須是個渣,好像不如此現任的存在就沒有合理性。那麼,又該捫心自問了:按照這個邏輯,這些讀者都希望自己的現任之前是瞎了眼?既然如此,人家為什麼就沒有這一次一樣瞎了眼、是在俯就你的可能?現實一點,客觀一點,連幼兒都有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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